看板 Gossiping作者 jb0110 (小豪)標題 [新聞] 司法人員摘蜜蘋果還,狠嗆老農「沒讀法時間 Sat Dec 26 13:02:3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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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王煌忠
3.完整新聞標題:
司法人員捲梨山蜜蘋果強摘案 狠嗆不識字老農「沒讀法律
在台中梨山租地種蜜蘋果等作物的汪姓果農(65歲),控訴他即將收成約2千斤的老欉蜜蘋果慘遭地主帶友人強摘,其中一名地主友人竟是任職桃園地檢署的孫姓檢察事務官!
汪姓果農向《蘋果新聞網》表示,孫姓檢察事務官強勢介入他與隔壁劉姓地主夫妻的土地鑑界等紛爭,明明法官現勘後裁示,等他水果收成後,再歸還土地,卻沒想到,劉姓地主夫妻在今年10月間帶著友人在10天期間,陸續偷摘其中三株老欉、市值約30萬元的蜜蘋果,連他巡園時當場發現制止也無效。
更令他氣結的是,劉姓地主等人強摘蜜蘋果還當場品嚐起來,在場的孫男甚至狠嗆他「你沒讀法律啦」、「你怎麼證明這水果你種的?證據拿出來啊!」汪男當場報警怒告5人竊盜罪,警方到場時,孫還出示服務證件,他不禁懷疑對方是企圖用司法人員身分施壓,「熟知法律的司法人員,仗勢欺負我這個不識字的小果農,真的讓我感到很失望與無奈!」
這起竊盜案由台中市和平分局受理,警方證實全案已依竊盜罪偵辦中。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趙燕利表示,「當事人(孫姓檢事官)事後有向我們說明,我們會尊重權責機關辦理,並視偵辦情形做下一步處理,至於相關細節我們不做評論。」
知名的梨山五寶包括蜜蘋果、雪梨、甜柿、水蜜桃與高山茶。其中,頂級蜜蘋果兩顆一斤要價350元。汪男栽種的蜜蘋果大小適中,一台斤約150元以上。他表示,這批被劉姓地主等人偷採和強摘的蜜蘋果,是他今年即將採收的最後一批,就剩三株老欉果樹,讓他格外心痛。他估計,在10天左右陸續遭竊約2000台斤,大概8000顆,損失至少30萬元。
汪姓果農向《蘋果》出示這起強摘風波發生當下的雙方對話錄音檔,還原事發經過。孫姓檢事官當下咄咄逼人嗆汪男:「你拿出證據啊!證據拿出來啊」、「你沒讀法律啦」、「不懂(法律)就不要和人爭辯」、「土地誰的,上面長出來的(果實)就是誰的」,汪男自承沒讀什麼書又不識字,被孫男「連環炮」一陣搶白後,氣得一度語塞
汪男是彰化人,19歲就隻身到梨山闖天下,向張姓地主承租0.75公頃土地,種植蜜蘋果、水蜜桃等高經濟作物,至今已46年。不料,去年收到台中地檢署傳喚通知書,赫然發現有一小塊種植23顆果樹的承租土地,遭隔壁劉姓地主提告竊佔,他才驚覺自己長期承租的土地有爭議;幸好這起竊佔案,後來已獲台中地檢署不起訴處份。
但是,劉男不死心,今年9月再向台中地院申請土地鑑界,10月14日法官現勘,指示「作物採收後歸還土地」,他也點頭答應。怎料,五天後、10月19日他巡視果園,卻發現劉姓地主夫妻帶著孫男、和另外兩名女性友人偷採他在這塊爭議土地上所種植的蜜蘋果。
汪男說,「我衝上前制止,並且告訴他們『法院說這些水果是我的』」孫男竟然霸氣質問:「你怎麼證明這水果是你種的?證據拿出來啊!」雙方一來一往,孫男嗆聲:「你判決書不拿出來!一槍斃命的東西不拿出來!」汪回說:「等法院啊!法院(判決書)還沒來」。
孫竟毫不客氣:「你幾歲了啊?從有判決書講到變成沒有判決書!」汪男解釋:「不是幾歲的問題,是法院說這水果是我的啊」。孫男繼續咄咄逼人回說:「我也可以說是我的(水果)啊」,更反問汪男:「那是你種的嗎?」汪篤定說:「是我種的啊!」孫男則要王男:「你拿出證據啊!證據拿出來啊」。
(新增:照片)
相關新聞:司法人員仗權欺民有前例 檢座劉承武遭懲處、林俊佑免職
在台中梨山租地種蜜蘋果等作物的汪姓果農(65歲),控訴他即將收成約2千斤的老欉蜜蘋果慘遭地主帶友人強摘,其中一名地主友人竟是任職桃園地檢署的孫姓檢察事務官!
汪姓果農向《蘋果新聞網》表示,孫姓檢察事務官強勢介入他與隔壁劉姓地主夫妻的土地鑑界等紛爭,明明法官現勘後裁示,等他水果收成後,再歸還土地,卻沒想到,劉姓地主夫妻在今年10月間帶著友人在10天期間,陸續偷摘其中三株老欉、市值約30萬元的蜜蘋果,連他巡園時當場發現制止也無效。
更令他氣結的是,劉姓地主等人強摘蜜蘋果還當場品嚐起來,在場的孫男甚至狠嗆他「你沒讀法律啦」、「你怎麼證明這水果你種的?證據拿出來啊!」汪男當場報警怒告5人竊盜罪,警方到場時,孫還出示服務證件,他不禁懷疑對方是企圖用司法人員身分施壓,「熟知法律的司法人員,仗勢欺負我這個不識字的小果農,真的讓我感到很失望與無奈!」
這起竊盜案由台中市和平分局受理,警方證實全案已依竊盜罪偵辦中。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趙燕利表示,「當事人(孫姓檢事官)事後有向我們說明,我們會尊重權責機關辦理,並視偵辦情形做下一步處理,至於相關細節我們不做評論。」
劉姓地主夫妻(後左一、左二)與孫姓檢事官(圖右二)及另外2名女友人,無視汪姓果農當下警告,仍態度強硬採摘蜜蘋果。汪姓果農提供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知名的梨山五寶包括蜜蘋果、雪梨、甜柿、水蜜桃與高山茶。其中,頂級蜜蘋果兩顆一斤要價350元。汪男栽種的蜜蘋果大小適中,一台斤約150元以上。他表示,這批被劉姓地主等人偷採和強摘的蜜蘋果,是他今年即將採收的最後一批,就剩三株老欉果樹,讓他格外心痛。他估計,在10天左右陸續遭竊約2000台斤,大概8000顆,損失至少30萬元。
汪姓果農向《蘋果》出示這起強摘風波發生當下的雙方對話錄音檔,還原事發經過。孫姓檢事官當下咄咄逼人嗆汪男:「你拿出證據啊!證據拿出來啊」、「你沒讀法律啦」、「不懂(法律)就不要和人爭辯」、「土地誰的,上面長出來的(果實)就是誰的」,汪男自承沒讀什麼書又不識字,被孫男「連環炮」一陣搶白後,氣得一度語塞!
汪姓果農望著最後三株老欉蜜蘋果,全被劉姓地主等人在一個禮拜內採光,內心感嘆萬分。王煌忠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汪男是彰化人,19歲就隻身到梨山闖天下,向張姓地主承租0.75公頃土地,種植蜜蘋果、水蜜桃等高經濟作物,至今已46年。不料,去年收到台中地檢署傳喚通知書,赫然發現有一小塊種植23顆果樹的承租土地,遭隔壁劉姓地主提告竊佔,他才驚覺自己長期承租的土地有爭議;幸好這起竊佔案,後來已獲台中地檢署不起訴處份。
但是,劉男不死心,今年9月再向台中地院申請土地鑑界,10月14日法官現勘,指示「作物採收後歸還土地」,他也點頭答應。怎料,五天後、10月19日他巡視果園,卻發現劉姓地主夫妻帶著孫男、和另外兩名女性友人偷採他在這塊爭議土地上所種植的蜜蘋果
汪男說,「我衝上前制止,並且告訴他們『法院說這些水果是我的』」孫男竟然霸氣質問:「你怎麼證明這水果是你種的?證據拿出來啊!」雙方一來一往,孫男嗆聲:「你判決書不拿出來!一槍斃命的東西不拿出來!」汪回說:「等法院啊!法院(判決書)還沒來」。
孫竟毫不客氣:「你幾歲了啊?從有判決書講到變成沒有判決書!」汪男解釋:「不是幾歲的問題,是法院說這水果是我的啊」。孫男繼續咄咄逼人回說:「我也可以說是我的(水果)啊」,更反問汪男:「那是你種的嗎?」汪篤定說:「是我種的啊!」孫男則要王男:「你拿出證據啊!證據拿出來啊」
汪男當場見孫男等5人完全無視他警告,繼續強摘蜜蘋果,還在現場大啖果實,氣焰實在囂張,當場立刻報警。但當警方抵達果園時,孫男馬上向警員出示一張紅色、印有天秤圖案的服務證。後來經友人告知,他才知那是司法人員的證件。
汪男說,劉姓地主等5人當下拒絕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只有他跟著警方先回派出所完成報案程序。劉姓地土等人返回自己的工寮,事後才在警方通知下到案說明。
據了解,孫男當天是應友人邀請到梨山果園參觀,與汪男的一來一往的對話卻是霸氣十足,不像只是受邀作客。但當汪姓果農拿起手機要拍下他的面容時,他又刻意彎腰低頭躲避。
《蘋果》試圖取得劉姓地主的回應,但汪男表示,他並無劉姓地主的連絡電話,警方也稱不便提供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趙燕利對於這起檢察事務官被質疑,疑似利用司法人員背景施壓的爭議案,說法相當保守,只強調當事人已經提出說明。桃檢尊重權責機關偵辦動作,但現階段不做評論。
這起竊盜案由台中市和平分局受理。警方表示,全案已依照竊盜罪偵辦,但基於偵查不公開,無法透露劉男等相關被告說詞。至於孫姓檢事官是否曾向警員出示桃園地檢署服務證件,派出所方面也不願說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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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仗勢欺人,好大的官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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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rXD: 好大的官威1F 12/26 13:03
推 orze04: 法律人 呵呵2F 12/26 13:05
推 antonny: 怎樣! 有種來考阿 全台灣司法官8成以上心態都是這樣3F 12/26 13:07
推 warmman: 包大人,好大的官威呀4F 12/26 13:08
→ zszsdd: 裁決的還是自己人,最後也是會沒事結案9F 12/26 13:10
噓 ChildX: 這才叫狗官10F 12/26 13:11
推 Sylph: 檢事官這麼大?13F 12/26 13:13
推 antonny: 放心喇,法律人就是越大的壓越小的 上樑不正下樑歪15F 12/26 13:14
推 uiue: 法律人素質17F 12/26 13:16
推 jasonpig: 好大的官威阿,法律人不意外22F 12/26 13:20
推 joesong: 不是檢察官啦,是檢事官23F 12/26 13:20
推 onstar: 所以新聞寫的,果樹在別人土地上?24F 12/26 13:20
噓 douxid: 地主讓人種46年?這46年都在國外深造?26F 12/26 13:22
→ onstar: 鄉民真是容易操弄,看清楚,果樹種在誰的土地上?27F 12/26 13:22
推 xxxg00w0: 「當事人(孫姓檢事官)事後有向我們說明」說明啥啊?說明哪個分局辦的嗎?28F 12/26 13:22
→ onstar: 對地主來說,這我土地上的果樹耶!
鄉民真可憐,聽一方說法就氣沖沖30F 12/26 13:23
推 mucorn: 這算強盜了吧?用竊盜?32F 12/26 13:24
→ onstar: 如果我是那位檢事官,就來告一排
單就新聞所述事實,地主沒出租,是可以採收自己土地上果實35F 12/26 13:25
推 eayterrr: 讀法律果然是高等人種呢 呵呵 不演了37F 12/26 13:26
推 flyqoo: DPP不意外40F 12/26 13:31
推 duriamon: 再投綠共呀!爽歪歪囉!呵呵!43F 12/26 13:33
推 reaturn: 法律人會講法律保障懂法律的人45F 12/26 13:33
→ duriamon: 那吳念真推薦的政治人物跟政黨有做到他圖中說的嗎?我快笑死了,哈哈哈!
會信吳念真的都什麼人?呵呵!48F 12/26 13:34
→ monkeydog119 …
→ monkeydog119: http://i.imgur.com/ZRVM1rk.jpg52F 12/26 13:37
推 CrushQQ: 某樓是沒看就裝里長伯喔,就說摘完才需要歸還,水果還是農民的,要裝
里長伯前拜託把新聞讀完很難?54F 12/26 13:39
推 boogieman: 跟政黨有什麼關係?腦袋裝屎 搞不好他們還國民黨的57F 12/26 13:40
推 fundme: 標準臺灣精神:地主+法律人59F 12/26 13:41
推 hqu: 隨身攜帶錄音筆的農民也是不常見啦62F 12/26 13:41
推 cvnn: 官啊 這世道連欺壓百姓都出來了63F 12/26 13:42
推 duriamon: 台灣又要回到車輪黨毒害台灣之前那段美妙的佃農與地主關64F 12/26 13:42
→ neoa01 …
→ neoa01: 小英司改政績,司法就是台灣的太上皇65F 12/26 13:42
→ duriamon: 係了嗎?回到那個美好年代,爽歪歪耶!呵呵!66F 12/26 13:42
推 s762ok: 好大的官威啊......68F 12/26 13:43
推 aCCQ: 地主帶著個讀書人欺負沒念啥書的農民怎麼感覺從古到今都沒變69F 12/26 13:44
推 d22426539: 檢察官不收賄就不是模範檢察官了 這就是台灣70F 12/26 13:47
推 reaturn: 司法體系就是球員兼裁判71F 12/26 13:48
推 kinghtt: 這可以改告強盜吧?在物主面前強取水果73F 12/26 13:48
→ maximu: 好大的官威阿74F 12/26 13:48
噓 hosen: 報導太偏頗,23顆果樹偷種到別人家的地幾十年79F 12/26 13:53
推 jaguars33: 科科 檢事官很敢嘛 看看法務部怎麼處理80F 12/26 13:53
推 YLTYY: 法律人素質81F 12/26 13:54
噓 haohaobobo: 這不是課本上常見的在鄰地種植水果的案例嗎 翻翻書就82F 12/26 13:54
推 duriamon: 偏頗嗎?第二段內文要不要唸一下?呵呵!83F 12/26 13:54
推 ul6na: 瓜張85F 12/26 13:54
噓 hosen: 法官已經指示歸還,不是你不採收就能無限期佔有果樹86F 12/26 13:55
→ jim1122: 唸法律的就是這樣禍國殃民,只有把法律人集體炮決才能解決問題91F 12/26 13:56
推 sky1020: 資訊太少了,所有權跟收取權又不同93F 12/26 13:58
噓 hosen: 在人家的土地種果樹,自始果樹所有權是土地的主人的95F 12/26 14:01
→ JHGF2468A: 我以為只有課本會出現這種題目,沒想到真的有96F 12/26 14:01
→ JHGF2468A: 以法律上來說,擅自把果樹種在別人的土地上,那個就是土地所有人的98F 12/26 14:02
→ JHGF2468A: 果樹就算地主的,除非地主要告,不然這個種的人完全沒理由102F 12/26 14:04
推 maize602: 有關係,沒關係,到底後續有沒有關係104F 12/26 14:05
推 redorange: 佔別人土地46年 那些蘋果就當賠償吧105F 12/26 14:05
推 yehpi: 法律人日常107F 12/26 14:06
噓 hosen: 法官已經特別開小門,讓你收完!居然反告地主偷竊108F 12/26 14:06
→ hosen: 依法那就不是你的東西好嗎111F 12/26 14:07
推 duriamon: 我覺得啦!學法律之前可能要先學國文,內文都寫到這是張姓地主跟劉姓地主的土地鑑界糾紛,人家老農承租土地,關老農屁事?人家台中地檢署都不起訴劉姓地主爛訴了,法官也現勘裁示了,還有人講說作物是屬於劉姓地主的?國文有這麼難懂嗎?112F 12/26 14:08
→ molsmopuim: 48樓duriamon 你管他誰講的 看文字內容即可吼XD118F 12/26 14:09
→ JUSTNONE: 看完推文 不知道是文盲多還是神經病多了120F 12/26 14:13
→ winiS: 沒看地點還以為是共匪國新聞122F 12/26 14:14
推 aimgel: 又不是檢察官 耍什麼威風123F 12/26 14:14
噓 nutta: 法律人呵呵124F 12/26 14:16
推 bonte: 好威風啊,讀法律來仗勢欺人的128F 12/26 14:19
推 Rootless: 難怪司法人會被瞧不起,一群垃圾129F 12/26 14:20
推 yzvr: 台灣法律人啊,科科132F 12/26 14:22
推 duriamon: 應該有很多人唸法律系大一國文被當的吧?還以為多厲害呢!呵呵!136F 12/26 14:28
推 n6335097: 如果屬實,該名檢事官應該受到懲處138F 12/26 14:30
推 sonyps: 原來是台灣法律人喔139F 12/26 14:31
推 yuiscarlet: 在他土地又怎樣 地上物還是果農的 知法犯法而已140F 12/26 14:34
推 k23: 北七143F 12/26 14:36
推 eason10: 阿就這幾個法律從業人員沒有DDP黨證背景不夠硬,如果是貪污胖周瑜的人,怎麼可能會有事?DDP欺負台灣人剛好而已,終結藍綠金權政治票投柯文哲145F 12/26 14:40
推 steelheart3: 畜生利用誤會在竊佔別人勞動的果實 果然誰有錢就誰148F 12/26 14:40
推 Sousake: 滯台支那不除光,台灣永遠是鬼島。150F 12/26 14:41
推 x7834210: 法律人只保護兩種人 法律人 跟有錢人152F 12/26 14:44
推 luciffar: 原來不是只有中共會強摘 台灣也會呢153F 12/26 14:45
推 AHAAA: 法律人154F 12/26 14:45
推 duriamon: 你確定他不是怕被告嗎?有政府會告人?157F 12/26 14:47
→ ab4daa: 人家法律天龍人 你4在哭爸什麼啦160F 12/26 14:50
推 iam0718: 法律人滿嘴公理正義 又愛拍一些片自慰 實際上..162F 12/26 14:52
推 suhaw: 陳水扁:....164F 12/26 14:55
推 CyBw: 強摘地主水果已經犯法了,還這麼嗆169F 12/26 15:05
→ drmactt: 滿口歧視字眼,談公平正義太困難啦170F 12/26 15:09
推 musiclife: 整串推文看下來 國文不好的也太多人了吧 還是反串?171F 12/26 15:10
噓 Sixxlife: 看完整串怎麼有幾個法盲在哪裡亂173F 12/26 15:14
噓 aduijjr: 桃園的?~那一定沒事了174F 12/26 15:15
推 pp3435: 知法犯法,請重判175F 12/26 15:19
噓 luckysummer: 土地糾紛的話,也不是檢察官這樣解決方法,果農有租,除非果農一開始就沒租也沒告知在你土地上種,地主才能主張是他的果實180F 12/26 15:28
噓 a6444long: 大人好大的官威啊!荒郊野嶺高山上也敢如此囂張?不怕走路跌倒啊?ㄎㄎ185F 12/26 15:34
推 mave0: 高調187F 12/26 15:40
→ shou50: 家醜一定是偵查不公開啊,有利說詞早就公開了195F 12/26 16:07
推 nalthax: 後續有鑑界糾紛,表示當時可能租地的時候地界不清楚,而且果樹能種到老欉不只一兩年,我猜劉姓地主是後來繼承或購買這塊地才發現有這個問題197F 12/26 16:10
噓 botbotbot: 某樓,跟政黨有什麼關係?他們是考試進去的事務官,什麼都吵政黨201F 12/26 16:11
推 ziso: .207F 12/26 16:26
→ friand: 檢事官還不是一樣是客體?211F 12/26 16:40
→ wich520: 知識叫你自高自大? 可憐~216F 12/26 16:50
噓 scarbywind: 台灣法律人素質阿 每次討論都會先看不起非法律人217F 12/26 16:51
推 asidy: 哈哈,竊盜罪220F 12/26 16:54
推 afgfg: 要法律人有點人性 難.........221F 12/26 16:56
推 asidy: 法律人超前布署的經濟,賠錢嗎223F 12/26 16:58
推 casually: 到底有多少文盲不看內文只看標題226F 12/26 17:09
噓 YALEMY: 法匠甲賽227F 12/26 17:10
→ octopuso1c: 持保留態度,看起來確實占用已久,但逕行摘取地上物也是竊盜屬實230F 12/26 17:14
推 oTQTo: 顆顆 法律人233F 12/26 17:19
推 Motor: 高調237F 12/26 17:22
推 jdklas: 讀法律的本來就瞧不起低層民眾啊 這不是常識嗎239F 12/26 17:23
推 vaper: 老農笨笨的,先拍照,錄影看他們吃,然後每天紀錄被吃掉的量。等鑑界判決下來,直接求償,強盜,不法腕力,精神賠償,還吃果子湮滅證據。不用去賣就有人自動上門吃,價錢還是隨我開,精神賠償任我開,對方還吃上刑責。法律人就是要法律才該制裁,誰叫老農不多讀點書呢!241F 12/26 17:30
推 L1ON: 檢察事務官那麼囂張也很少見246F 12/26 17:31
→ op520: 呵呵 台灣法律人素質阿247F 12/26 17:32
推 j1932041: 說不採收就不用還的,水果不採也會自然掉落,小學沒讀好?250F 12/26 17:51
推 KITAN: 有膽就公開身份等出征啊255F 12/26 18:11
推 windli: 事務官還敢這麼囂張 顆顆 又不是檢察官還是法官256F 12/26 18:29
推 Addidas: 正常啊 都可帶警員闖幼稚園讓小朋友嚇尿了258F 12/26 18:49
→ SuperPenguin: 你只有租A地本來就不可以種到B地上了,還一種46年,根據民法66條二項: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263F 12/26 18:57
→ e1q3z9c7: 地歸地蘋果歸蘋果 農夫佔地跟你摘蘋果有何關聯?265F 12/26 18:58
→ SuperPenguin: 該不動產之部分。 果樹的所有權確實可能是地主的,法官鑑界是否會說出這樣的話,還是農民自己的誤會,我高度懷疑。 人本來就只會傾向聽到有利自己的話...266F 12/26 18:58
噓 dddcr8024: 這記者是頭去撞到嗎?不停在很詭異的點重覆文章幹嘛?271F 12/26 19:00
→ WarIII: 法律人 呵呵274F 12/26 19:02
→ SuperPenguin: 鄉民真的很容易被帶風向,如果你家有地被侵占46年,而且對方看起來不打算賠你46年的租金,你還可以那麼心平氣和再來說嘴吧www275F 12/26 19:04
推 e1q3z9c7: 當初竊佔不起訴後來又演變成歸還土地 當中沒那麼簡單278F 12/26 19:05
推 ads80531: 好大的官威 魚肉百姓很爽啊279F 12/26 19:06
推 e1q3z9c7: 法官都說等收成後歸還了,檢察官是故意藐視司法嗎?280F 12/26 19:07
推 LaHu: 我覺得這個檢事會輸281F 12/26 19:08
推 este1a: 原來是撕髮人員阿,大家誤會他囉282F 12/26 19:08
→ WarIII: 法盲vs文盲284F 12/26 19:14
推 chunfo: 垃圾法律人
殺光法律人才是台灣需要的司改285F 12/26 19:15
推 eipduolc: 幹你娘狗官耶
操你媽的狗官幹你死全家288F 12/26 19:17
推 denyy555: 跟蔡英文一樣,用法律欺負人,不想吃萊豬都不行291F 12/26 19:22
推 golttt: 根本垃圾292F 12/26 19:22
推 oj7253: 唉...這種人品當檢察官296F 12/26 19:41
推 dn91hde38b: 沒事啦 阿柯建銘次子運大麻 檢察官還不是不起訴297F 12/26 19:42
推 ritaj: 這種司法人員真的要嚴厲懲處300F 12/26 19:50
推 JasonIm: 法盲閉嘴,人家是高尚的法律人302F 12/26 19:55
推 anyanyaa: 好的,老農應注意而未注意,學長無罪改判老農誣告303F 12/26 19:56
→ cloud3455: SuperPenguin你在說什麼啊?c跟a租土地,a和b有土地糾紛304F 12/26 19:56
推 NSKB: 司法改革305F 12/26 19:57
→ cloud3455: 為什麼c得要另外付租金?那是b和a之間的事吧306F 12/26 19:57
推 XXXXBANG: 法盲閉嘴好嗎 法律人可是有金身護體307F 12/26 19:57
→ raku: 法律人 呵呵308F 12/26 19:59
推 jupei: 幹 怎麼有這麼賤的人309F 12/26 19:59
推 tenching: 這種的應該公布姓名 不過桃檢事務官姓孫的310F 12/26 19:59
推 gihunter: 法律人水準,科科,反正走私大麻都能不起訴了,還有什麼好意外的311F 12/26 20:00
→ samnpc: 一面之詞,等判決書結果再說313F 12/26 20:00
推 x0003: 小英司改政績+1316F 12/26 20:04
→ Kazuma0332: 姓汪的沒意外是支那難民,你們的地和資源全都是從台灣人搶來的,還有臉要?317F 12/26 20:07
推 zsa123: 法律人可以延後兩個月做筆錄319F 12/26 20:10
推 gundom: 法律人。 恩。320F 12/26 20:16
推 flow5168: 法匠不愧是法匠 從來不會讓人失望322F 12/26 20:28
推 tokyoto: 檢查事務官是久利生公平旁邊處理雜事做筆錄的那個嗎?324F 12/26 20:43
→ mikamikan: 就松隆子演的那個角色
看了一下 彰化人 19歲隻身去梨山打拼 某K準備道歉吧325F 12/26 20:48
推 hcoaf: 法律人不意外328F 12/26 20:58
推 ariadne: 這年頭竊佔使用別人土地四十多年可以這麼大聲喔?真棒331F 12/26 21:09
→ ltytw: 小瑛政績+1332F 12/26 21:10
推 ariadne: 這個問yo叔就知道 多得是老農看隔壁地沒在用 偷種上去
出事就像現在一樣哭哭爭取同情 yo叔的山地也被隔壁偷用XD333F 12/26 21:12
噓 huabandd: 知法犯法 仗勢欺人 幹你老師敗類335F 12/26 21:17
推 grandwar: 結果被打爆臉農夫算侵佔,感謝今天又發了一班失智列車~笑死337F 12/26 21:30
噓 loveloser: 鄉民就一堆法盲 記者水準差亂帶風向一堆智障跟著嗨339F 12/26 21:32
推 goodrink: 支持果農的鄉民 如果家裡被不明人士佔用也要同一標準喔~340F 12/26 21:36
→ milk250: 法律人哈哈法律人341F 12/26 21:39
推 MacOSX10: 法律系的工作就是用嘴吧打架 其實跟8+9有相似之處342F 12/26 21:55
推 u8814032: 包大人好大的官威,再讓你當2年官,恐怕你連老佛爺也不放在眼裡344F 12/26 22:07
推 Juder: 哇!是法律人耶~大家快來看啊!346F 12/26 22:08
推 iampig951753: 幫蔡英文推 德政
蛤 檢事不是說要證明東西是他種的嗎?
代表就是知法犯法啊 篤定對方無法347F 12/26 22:11
噓 SuperPenguin: 今天你只有租A地,你就是不能用到B地,就算你是不小心,我推測地主也不是一開始就去告,至少會先告知果農欸你種到我家了,果農一定是表示我種46年了,地主告知的當下,果農就不能表示他是善意了,他一相情願認定他租A地的範圍,那是他家的事,法律上就是無權占有、不當得利,合理推測法院只是勸地主讓他收成完350F 12/26 22:29
推 duriamon: 所以鍵盤法官屌打真的法官喔?呵呵!356F 12/26 22:33
→ SuperPenguin: 再返還,農民聽了就說是法院的裁示,我想雙方前階段已經鬧的很不愉快了,地主才不想讓對方收成吧。
至於主張地主只能向出租人主張的,請自己去查詢「連鎖占有」的要件...,當事人投訴媒體一定只會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說法...357F 12/26 22:33
推 duriamon: 警方以證實全案依竊盜罪偵辦中,鍵盤法官真是太厲害了!已362F 12/26 22:42
→ SuperPenguin: 講難聽點,地主前41年租金已經要不回來了,他法律上已經沒有義務讓對方種了。
偵辦就=有罪喔www,除非檢事官是87,不然為了幾顆頻果故意去犯竊盜罪,是吃太飽嗎www
然後,不起訴書好像是因為時效消滅...364F 12/26 22:45
推 tbes: 真的是...369F 12/26 23:00
推 widec: 哇喔 法律人都這樣囂張370F 12/26 23:10
推 lj7168: 正義使者待會被法律人嗆法盲372F 12/26 23:19
→ joinptt: 原來竊佔他人土地種了23棵果樹,叫做一小塊373F 12/26 23:20
→ cloud3455: 都有法官能因為連續罵人被搞到可能會被免職,檢事會不會真的就搞到自己變87也難說了374F 12/26 23:34
噓 d22426539: 桃園當官的 哪個不是這樣壓榨
果農可憐阿 兩個地主的事 害到他 還被桃園垃圾官嗆
一堆低能講的好像果農強佔沒付租金一樣376F 12/26 23:45
推 scottandk: 告三小,偷摘別人水果腦袋還好嗎,這什麼世道380F 12/27 00:09
推 teamox9: 垃圾 << 我這樣會被譏掰人告嗎381F 12/27 00:49
推 areong: 「採收後歸還土地」沒有限制誰採收,真的文字遊戲382F 12/27 01:17
推 dogreen: 丟不丟人啊…吃蘋果爆紅了唷耶
但農夫是今年才知道?這說詞打問號383F 12/27 01:51
推 i92219: 司法改革讚讚讚385F 12/27 02:36
→ blue237 …
推 blue237: 民進黨也是用同一招對付反對聲音的啊,很眼熟呢389F 12/27 04:36
推 vipgk2002: 我家地也被佔用種菜啊 鑒界還被種菜的老人拔掉界樁....23棵蘋果樹應該有50坪大吧390F 12/27 07:04
噓 airflow: 「作物採收後歸還土地」只是對土地收回的指示,也是叫你趕快收一收還人家,結果你故意保留那地佔最後的便宜?
老人不意外啦394F 12/27 08:02
推 LICENSE: 不意外阿 法律人水準399F 12/27 09:04
推 S780122: 小英的司法改革慢慢中國化了呢400F 12/27 09:25
推 Beetch: 市價30萬 是摘了多少啦405F 12/27 12:24
推 airflow: 市價30萬都隨便他報啊,有30萬連好好談一下都不肯,這弱勢?406F 12/27 13:20
推 fago: 台灣法律人本來就都這鳥樣 仗勢欺人很常見407F 12/27 13:20
→ airflow: 沒叫你返還之前的不當得利已經很好了,那裡仗勢欺人?
不懂法律還知道錄音咧, 裝可憐就天下無敵嗎?
蒸蚌,30萬元你自己說的,那把白種40年的獲利攤開照比例算到時候不要再出來揪媒體靠腰仗勢欺人喔408F 12/27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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