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M4Tank (M4Tank)標題 Re: [新聞] 快訊/行政院宣布:萊豬全國統一標準「時間 Thu Dec 31 12:35:48 2020
釋字738號解釋
問題意識:
電子遊戲場業申請核發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一款第一目規定申請上開級別證須符合自治條例規定,是否合憲?臺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臺北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已失效)第四條第一項、桃園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於中華民國一0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自同日起繼續適用)第四條第一項分別規定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應距離特定場所一千公尺、九百九十公尺、八百公尺以上,是否合憲?
白話文:地方自治條例得否設立比中央法規更嚴格的標準?
大法官答案:
電子遊戲場業申請核發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一款第一目規定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符合自治條例之規定,尚無牴觸法律保留原則。臺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二
限制級:……應距離幼稚園、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圖書館一千公尺以上。」臺北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前條營業場所(按指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包括普通級與限制級),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九百九十公尺以上。」(已失效)及桃園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於中華民國一0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自同日起繼續適用)第四條第一項規定:「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八百公尺以上。」皆未違反憲法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惟各地方
自治團體就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距離限制之規定,允宜配合客觀環境及規範效果之變遷,隨時檢討而為合理之調整,以免產生實質阻絕之效果,併此指明。
白話文:可以 因為中央法規標準只是下限 自得設立更嚴格的標準
釋字185號解釋白話文:本院解釋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
因此738號解釋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
現在行政院說地方自治團體不得設立更嚴格的標準是在哭妖嗎?
還是說現在行政權大於司法權??
那些最愛靠么的公法學者怎麼沒出來批評?
尤其法律白話文運動的創始人 其中兩個都是公法學者怎麼沒出面靠么啊?
難道跟自己立場相符甚至支持對象違法甚至違憲也依然默默不吭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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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zper: 黨要你吃你不得不吃3F 12/31 12:36
推 deann: 是民進黨黨意 大於所有權力好嗎4F 12/31 12:36
→ marktak: 還在剁拜登那群雜魚 沒空5F 12/31 12:36
推 krit1009: 欸不是 板上一堆法盲 你直接白話他們才聽得懂6F 12/31 12:37
推 Vassili242: 黨國大法官解釋不能約束黨,黨的決定大於一切,憲法牴觸黨也只能無效7F 12/31 12:37
→ jimli: 行政權大成這樣也是醉了9F 12/31 12:37
→ leonian: 表姊夫要接管最高行政法院了不是嗎?10F 12/31 12:37
推 PHXD: 黨說了算 黨要你吃就得吃11F 12/31 12:38
推 ptta: 黨說了算13F 12/31 12:39
現在只有行政跟立法好嗎 司法被壓在水溝蓋了啦
噓 m9103232: 台灣加值不足,叫你吃就吃哪來廢話這麼多15F 12/31 12:39
※ 編輯: M4Tank (1.167.40.46 臺灣), 12/31/2020 12:40:20
推 CREA: 問題是你知道現任大法官有七成以上是小菸提名的嗎16F 12/31 12:40
推 i5lo: 等著看小菸提名的大法官怎麼轉彎17F 12/31 12:40
→ tenka92417: 現在的大法官哦,自己保重,不要釋憲比較安全20F 12/31 12:41
推 mjdrcb: 現在是綠共在執政 跟阿共一樣 憲法只是裝飾用的21F 12/31 12:43
推 Tsucomi69: 大法官會推翻之前另一個大法官解釋?23F 12/31 12:43
推 mjdrcb: 這解釋根本是普世價值 有種現任大法官就推翻26F 12/31 12:45
→ lesnaree2: 是黨大還是憲法大??你台灣價值不足27F 12/31 12:45
→ tenka92417: 新解釋效力大於舊解釋,所以不要賭祭央乂大法官有沒有良心28F 12/31 12:46
推 Jetame: 所以如果地方訂立標準是距離100公里也算合理嗎31F 12/31 12:49
推 Ben40: 被推翻也行啊 我想看這些大法官能用什麼理由推啊32F 12/31 12:49
→ Jetame: 原文有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大家是沒看到嗎33F 12/31 12:50
各地方自治條例本身就有相關法規且有中央授權了
推 turbomons: 我倒想看看提出的新解釋怎麼推翻舊的 難道還是時空大法35F 12/31 12:51
→ Jetame: 類比0.010ppm跟零檢出怎麼會一樣 零檢出的標準又是什麼?37F 12/31 12:52
※ 編輯: M4Tank (101.12.27.181 臺灣), 12/31/2020 12:52:55
推 A80211ab: 你不知道大法官只是英皇肉便器嗎39F 12/31 12:55
噓 kokunmai: 如果產生實質阻絕之效果呢?41F 12/31 12:56
推 ter2788: 早就確定地方可以比中央更嚴格了43F 12/31 13:04
講得好像738的審查標的有符合比例原則一樣
→ ter2788: 另外地方議員縣長代表的就是地方民意 中央沒權力這樣放寬
如果中央可以這樣亂搞 那要地方自治做啥?直接當皇帝就好啊45F 12/31 13:06
※ 編輯: M4Tank (101.12.27.181 臺灣), 12/31/2020 13:08:53
推 p2p8ppp: 因為你把萊劑當毒阿 如果是補品 當然不能低於中央標準49F 12/31 13:09
推 jerrykyo: 因為時空背景不同了,大法官肯定會做出合憲解釋的創舉50F 12/31 13:10
推 diiky: 黨說了算拉,不然你要當中共同路人53F 12/31 13:27
推 joesong: 某些法(綠)界(色)大老現在又裝聾作啞了54F 12/31 13:38
→ easywin: 黨就是憲法 你有意見?55F 12/31 13:51
推 dkfs789: 去投國民黨啊!如果不投就閉嘴56F 12/31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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