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LIN6627 (70)標題 [新聞] 9歲童噴1萬元買網遊「貝殼幣」 父母提告時間 Sun Jan 10 18:19: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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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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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歲童噴1萬元買網遊「貝殼幣」 父母提告!電競公司要吐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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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愷昕/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9歲張姓男童,2019年間多次到家裡附近的超商購買網路遊戲內的虛擬「貝殼幣
」,前後總計支出1萬元。張童的父母發現後相當傻眼,怒向超商及電競公司提告,要求
兩方返還不當得利。法院審結判超商免賠,但電競公司需退還1萬元。全案確定。
年僅9歲的張童2019年11月14日至12月7日間,陸續拿著現金至家裡附近超商的i-bon,購
買玩網路遊戲中會用到的「貝殼幣」,11次下來總計花費1萬元,當中單筆最高價竟要
1400元。
張童父母知情後,為了拿回兒子「亂花」的1萬元,直接上法院提告,法庭上他們主張兒
子尚未成年(未滿20歲),故在法定代理人允許前,此買賣契約應處效力未定的狀態,現
在他們拒絕同意,訂單則屬無效,對此,請求超商及電競公司需返還該筆訂單的不當得利
1萬元。
桃園簡易庭審理時,超商強調自己只是提供i-bon多媒體事務機,貝殼幣的所有權為電競
公司所有,故此買賣契約單純僅成立於張童與電競公司間,與他們無關;電競公司則指出
,張童雖未滿20歲,但仍屬「限制行為能力人」,若是購買生活日常必需品,是可以不用
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強調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一審法官認為,張童在一個月內陸續花費1萬元購買貝殼幣,已超乎一般家長可得預期的
程度,且這筆訂單也未獲法定代理人知悉同意,最後判電競公司需返還1萬元,超商則免
賠。
案經上訴,二審電競公司拿出會員系統的服務合約,表示僅願退還張童「尚未使用的貝殼
幣費用」,以男童遊戲中僅剩的1顆鑽石下去計算,相當台幣0.26元,不過桃園地院認為
原判決並無不法,且購買遊戲幣也非9歲童日常所需的花費項目,審結維持原判。全案定
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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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賣的
G社要賠= =
大家都叫小朋友去買都賠不完了
G社法務不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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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7.41.25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jIhLr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0273963.A.575.html
噓 Dia149: 等等為啥超商不用賠2F 01/10 18:20
推 erre: 父母應該判死刑4F 01/10 18:20
推 MultiCam: 看來遊戲該推傳證件實名制了(x6F 01/10 18:20
推 chadmu: 為了一萬上法院,還是虧吧8F 01/10 18:21
推 neilisme: 錢最後是G社賺的 超商就只是收點手續費而已要賠啥9F 01/10 18:21
避免有人看不懂內文
小孩去超商買貝殼幣一萬儲值->花到剩1(折合台幣0.26)->G社說只願意退剩下的0.26
->法院判賠G社賠1萬全額,超商不用賠->G社讓小孩免費花光1萬貝殼幣還要賠家長一萬
G社賺?
→ CREA …
推 CREA: 貝殼幣是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這律師真是落漆10F 01/10 18:21
推 KLFlower: 免費用貝殼幣,佛心公司佛心公司12F 01/10 18:21
推 kprc: 電競公司只虧手續費吧13F 01/10 18:22
→ jim12441: 這個判決一出以後屁孩買點數都不用怕了15F 01/10 18:22
推 kilof: 因為無行為能力人做的法律行為無效 既然無效遊戲公司當然17F 01/10 18:22
→ kprc: 都馬虛擬,有什麼好虧19F 01/10 18:22
推 s655131: 為了那一萬塊讓大家都知這間公司有多吝嗇21F 01/10 18:22
推 cwhalf: 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所以貝殼幣可以買吃的?23F 01/10 18:23
→ illreal: 這種申訴公司就回溯還錢有啥好上法院的25F 01/10 18:23
→ ciswww: [新聞] 迷手機遊戲 10歲兒盜刷媽媽卡30萬 ←這比較慘26F 01/10 18:23
→ kilof: 沒有保有金錢的權利 律師當然就只能打例外的但書27F 01/10 18:23
推 eDrifter: 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還真說的出來28F 01/10 18:24
推 rommel1: 9歲的小孩一直拿錢去超商消費? 錢怎麼來的?29F 01/10 18:24
→ midds: 這律師大概三餐都是吃貝殼幣吧31F 01/10 18:25
推 devidevi: 以後可以叫小孩去買遊戲點數了???32F 01/10 18:25
推 ShockG: 律師用日常生活所需之物來護航是怎樣= =33F 01/10 18:26
→ illreal: 虛擬物公司要多少有多少跟小孩計較剩下一顆鑽石0.26元34F 01/10 18:26
→ spzper: 點卡改18歲不得購買XDD35F 01/10 18:26
推 goldman0204: 正常判決~我以為要把遊戲幣變成"日常生活必要用品"了37F 01/10 18:26
對
這判決成立的基準是G社那個奇怪的論點自殺分
所以說G社法務不太OK阿
佛心公司連這個都要COSTDOWN
推 akway: 訴訟費+請假費 就不止1萬啦38F 01/10 18:27
推 linqqq007: 才9歲 以前還在媽媽10元 這小孩有前途39F 01/10 18:27
噓 HowieH: 爸媽也太爛了40F 01/10 18:27
→ goldman0204: 如果有判例一出(雖然現在判例已經沒拘束力了~)我會笑41F 01/10 18:27
推 Tiphareth: 這麼小就想當課金大師 等長大成為社畜後再來吧~42F 01/10 18:27
噓 good90150: 所以以後父母都不用管了?全部都是遊戲商責任?44F 01/10 18:27
→ goldman0204: 死,遊戲幣數"日常生活必要用品"?這可以列入搞笑法律45F 01/10 18:27
→ shamanlin: 這樣國高中大學生爽翻了,可以砸錢狂買狂轉,如果沒拿到要的東西或反悔就告一告可以全額退還,讚喔47F 01/10 18:29
推 gunfighter: 這本來就是遊戲公司理虧 新聞也很清楚 沒什麼好爭的49F 01/10 18:30
→ a58805082: 才一萬元...壓歲錢和零用錢裡扣掉就好了 還上法院50F 01/10 18:30
推 dsfrf: 笑死,雞舍請的法務也太爛了吧。這下子全案定讞劉肥要吐錢了52F 01/10 18:31
→ NOKIA3210: 看了只覺得用日常生活所需做抗辯是三小54F 01/10 18:31
推 basakazero: 讚喔 9歲每次都可以掏1000去買點
爸媽讚讚55F 01/10 18:31
推 peiring: 判得沒錯啊,本來就不是日常生活所需之物57F 01/10 18:32
推 handa: 法院認證的一個月課1W 是不合理的 XD59F 01/10 18:32
→ illreal: 遊戲商就沒虧,還錢砍帳就好了,搞到雙方破財上法院雙輸60F 01/10 18:32
推 goldman0204: G社還把自己幣值當作日常生活所需..幹!笑死~律師請好61F 01/10 18:32
推 UzInSec: 惡意使用 遊戲公司可以把帳號鎖起來阿 又不是爽退就退62F 01/10 18:32
推 dddc: G社不會鎖帳號嗎64F 01/10 18:33
推 bigmao: 法官判得沒錯65F 01/10 18:33
→ bigmao: 可是我認為家長也不能免責68F 01/10 18:33
推 Beltran: 退錢 鎖帳 大概就這樣 這大決只能用一次69F 01/10 18:33
推 YaLingYin: 貝殼幣是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哪個天才講的70F 01/10 18:34
→ bigmao: 遊戲公司可以再上訴提告家長其他條73F 01/10 18:34
推 baobeising: 這律師是公司內部的律師吧XDD專長應該是權利 財務這些 要他打這種民事訴訟可能超出能力了75F 01/10 18:35
→ yuusan: 父母玩遊戲都叫小孩買點數 不就爽賺XD78F 01/10 18:35
推 forever23: 贊成以後買遊戲幣實名制 死屁孩就不用玩了79F 01/10 18:35
→ gomi: 請問這是哪個遊戲阿 貝殼幣80F 01/10 18:36
Garena
推 goldman0204: 從另外民事切就說父母早已從帳單得知卻"不作為"等...81F 01/10 18:36
推 UzInSec: 而且我記得 未滿18買超過1000 要父母陪同. 超商也有問題82F 01/10 18:36
最爽的是超商
隨便賣都不用負責
推 akway: 以後禁止18歲以下購買 那就爽了85F 01/10 18:37
推 jiaching: 笑死 一堆人心疼資方是怎麼回事87F 01/10 18:37
→ max60209: 不過不罰超商就無法驅使超商禁賣 可惜88F 01/10 18:38
→ forever23: 買這個跟買香菸一樣 管嚴一點好嗎?
我覺得超商也要一起罰就是了 居然躲過了89F 01/10 18:38
推 nichew: 遊戲公司這種不事生產的產業好意思跟小孩收高價喔?明知自己賣的是成癮的產品 等人入坑而已91F 01/10 18:38
→ oklagg: 只有日常用品,所以小朋友自己跑去偷買玩具可以退?93F 01/10 18:39
推 kasim15: 遊戲公司可以停掉他的帳號啊 虧在哪?94F 01/10 18:39
→ Ruri2: 反駁理由也太瞎,誰日常生活會需要貝殼幣96F 01/10 18:39
推 goldman0204: 喔~原來是從家裡拿現金!可以拿到1400大概也存很久了~97F 01/10 18:39
推 fewhy: 遊戲公司要怎麼得知是未成年人買的點數 奇怪98F 01/10 18:40
推 illreal: 公司律師應該覺得幹,明明工程師能解決的事要動到律師99F 01/10 18:40
推 timke: 為什麼9歲皮孩那麼多錢啊100F 01/10 18:40
噓 sy4826951: 手遊公司真的問題一堆,趕快修法吧102F 01/10 18:40
推 a20351: 封鎖帳號還一萬阿103F 01/10 18:40
→ kasim15: 這種一定是遊戲公司輸 律師也找不到東西辯104F 01/10 18:40
→ Ruri2: 這遊戲公司的法律顧問該換一換了105F 01/10 18:41
推 UzInSec: 遊戲公司就虧 免成本從小孩那賺來的一萬阿106F 01/10 18:41
→ billybbb: 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這話也講的出來 XDDD109F 01/10 18:41
推 neilisme: 這10000扣除超商利潤 剩的就是G社賺走阿111F 01/10 18:41
推 gametv: 正義回來了,我絕對不會同情遊戲公司114F 01/10 18:42
→ neilisme: G社給的都是虛擬的東西 你不爽就把東西收走也沒差阿115F 01/10 18:42
→ shamanlin: 那律師應該是找不到能反駁的只好拿這硬凹了116F 01/10 18:42
推 REDF: 抱歉 限制行為能力就是一個霸王條款117F 01/10 18:42
→ shamanlin: 問題不在於是不是虛擬,而是按照這判例,以後未滿20歲118F 01/10 18:42
→ REDF: 然後G社自己律師真的好笑120F 01/10 18:42
→ shamanlin: 的「一切非生活必須消費」都可以任意反悔賴帳121F 01/10 18:43
推 kasim15: 因為民法的規定 所以他往日常所需去凹122F 01/10 18:43
推 mucorn: 砍帳號呀!123F 01/10 18:44
推 siyaoran: 本來就是要賠阿 阿莎力一點好嗎? 這種的就不要賺了124F 01/10 18:44
→ kasim15: 沒錯啊 遊戲公司用點數賺就是得承擔這種風險125F 01/10 18:44
推 siyaoran: 虛擬幣扣回有何難的? 不然還可以回朔
父母叫小孩去幫買? 那就鎖帳阿 帳號又不能轉移給別人126F 01/10 18:45
推 ssum3: 本來就是這樣,亂刷卡似乎也不會認帳128F 01/10 18:46
推 www2967: 你們9歲零用錢多少啊 1000 1000 一直花勒129F 01/10 18:46
→ jay0215: 看來台灣該要學中國 遊戲實名制了!130F 01/10 18:46
推 mayko: 這是1NT=2虛擬幣吧...要是1比1那就是我以前工作的公司太佛131F 01/10 18:47
→ siyaoran: 超好處理的遊戲公司還喜歡說不能開先例不然以後就有人132F 01/10 18:47
推 Anyotw: 9歲課金本來就不合法,被退錢不是第一起133F 01/10 18:47
→ mayko: 1退0.6..為了消基會三不五十來鬧,我還把每個通路賣出的點數134F 01/10 18:47
→ siyaoran: 模仿?連這種都處理不了就是爛公司而已135F 01/10 18:48
推 bernon: 普天同慶, 垃圾公司活該, 但也只是1萬小錢136F 01/10 18:48
噓 LoveJapan: 遊戲公司點數都無本生意是虧了啥洨? 只是少賺吧?138F 01/10 18:48
→ mayko: 一個個算給客服主管,讓她給消基會與消費者,才讓他們閉嘴.139F 01/10 18:48
推 sanpf: 爽,看遊戲公司害人不淺140F 01/10 18:48
→ mayko: 通路就抽成3-4成..加上勞務成本,那來無本生意143F 01/10 18:50
推 UzInSec: 不要賣這種東西給小孩就不會被他父母賴帳了.144F 01/10 18:50
噓 Ponimp: 一萬塊而已 電競公司還要爭 真難看145F 01/10 18:51
→ www8787: 父母故意叫小孩買來用掉又說沒同意 那你就告詐騙啊 雖然146F 01/10 18:51
→ mayko: 吃點虧,退個一半加上ban掉小孩帳號就好了,搞上法院成本更高147F 01/10 18:51
→ coffee112: 九歲 前後花到一萬元?? (台幣??) 時代真的不一樣了148F 01/10 18:51
→ www8787: 要看你證據拿不的出來就是惹151F 01/10 18:52
推 pipitruck: 阿小孩父母超商都有問題 遊戲商哪裡有問題 還扯護航154F 01/10 18:52
推 UzInSec: 趁小孩金錢觀健全前賺他錢,就是會踢到這種法律.155F 01/10 18:53
→ illreal: 法務功用就是跟超商另訂契約限制未成年購買力,結果你160F 01/10 18:54
→ illreal: 公司派法務就跟小孩爭1萬,有夠盪酸162F 01/10 18:54
→ xxxcat …
推 xxxcat: 自己小孩犯錯先告遊戲公司,真棒棒。163F 01/10 18:54
→ UzInSec: 很多遊戲公司不CARE給的虛寶,他只在乎收到的錢要退回.164F 01/10 18:54
噓 icetw: 想儲值不會自己賺?165F 01/10 18:55
→ mayko: 一般來說..退沒用過的不鎖,有用過還退基本上會鎖.其實還有166F 01/10 18:55
→ mayko: 天王條款,未成年家長可以要求鎖,中學生鎖會有爭議,小學生..168F 01/10 18:56
推 CPULE: 扣回喔 說不定他都拿去轉蛋 回朔一堆垃圾根本沒差170F 01/10 18:56
→ mayko: 家長要鎖就給他鎖(以前工作沒發生過,只有一位國中會考前,小171F 01/10 18:56
※ 編輯: LIN6627 (203.77.41.254 臺灣), 01/10/2021 18:58:06
推 adolph666: 可以讓9歲小孩拿到一萬元 父母自己也有問題172F 01/10 18:57
→ mayko: 孩自己要求鎖..考到第二志願後又加鎖到第二次會考完)173F 01/10 18:57
推 ThomasBuBu: 強調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我沒聽過貝殼幣...175F 01/10 18:58
→ TrowaKT: 公司吃飽太閒 還錢回遡當作個案處理不好嗎?176F 01/10 18:58
→ mayko: 這種超商通常安全下莊啦..店員有小擋一下就下莊了..177F 01/10 18:59
推 ChoDino: 日常,真的笑死 XD 活太爽是不是178F 01/10 18:59
推 winiS: 遊戲公司還你那一萬又沒差,把你帳號砍掉就好了179F 01/10 18:59
→ adolph666: 遊戲公司亂開先例的話 到時大家花幣抽到垃圾都說是小孩180F 01/10 19:00
推 a1m135246: 109桃小字第1259號
109小上字第105號181F 01/10 19:00
→ winiS: 讓你花時間跑法院,來阻止閒宅亂退款而已 上面講回朔的也太186F 01/10 19:01
→ winiS: 甜了,直接砍掉都不違法188F 01/10 19:01
推 bluesky33: 儲值應該打斷鼻樑而不是怪佛心公司190F 01/10 19:02
推 goldman0204: 日常生活所需之物=>打這點我都噴飯了...是父母願意上195F 01/10 19:04
推 PTTJim: 貝殼幣是日常所需之物!?我超過五年沒課金給他們公司了196F 01/10 19:04
→ goldman0204: 法院為了一萬塊! 不然真的所有虛擬貨幣都是日常???197F 01/10 19:04
→ PTTJim: 欸www198F 01/10 19:04
推 twinsen: 點數卡以後跟香菸一樣未成年無法購買201F 01/10 19:05
推 PS5pro: 佛心公司╰(⊙д⊙)╮佛心公司╭(⊙д⊙)╯202F 01/10 19:05
噓 ChikanDesu: g社不賺但可以刪除他的帳號或收回他買的東西阿205F 01/10 19:06
推 IAMQQ: 覺得超商要負責的到底是把超商當什麼?警察局嗎?207F 01/10 19:07
→ xeme1996: 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呢!208F 01/10 19:07
推 willieSin: 這種小事還告到二審,私下和解回朔遊戲帳號資料不做,現在搞到大家都知道要讓小孩去課金209F 01/10 19:07
推 winiS: 當戶政事務所啊,不懂事囉?211F 01/10 19:07
→ i689tw …
→ i689tw: 佛心公司╭(⊙Д⊙)╯ ╭(⊙-⊙)╯212F 01/10 19:08
→ keane9112: 誰跟你說免費花光?那些東西一定收回好嗎213F 01/10 19:08
推 goldman0204: 之前是因為電話帳單沒仔細看,過了半年以上父母才得知214F 01/10 19:08
推 s540421: 還錢砍帳就好了,為了一萬上法院是想拼拼看從兒童身上牟利會不會被法院判合法?215F 01/10 19:08
→ goldman0204: 法院判X公司獲勝!因為自己繳帳單要自己看清楚被刷了217F 01/10 19:08
噓 Ponimp: 阿G社不爽不會直接下超商通路喔 笑你不敢r218F 01/10 19:08
推 amgn997: 我每天日常生活都需要貝殼幣219F 01/10 19:08
→ winiS: 上面還不懂公司沒有輸嗎? 要不要課幾萬試試?220F 01/10 19:09
推 adolph666: 前幾天被十歲兒拿30萬買幣的快告 也可以拿回來喔221F 01/10 19:10
→ allsame: G社也可以告那個小孩不當得利啊 兩碼子事222F 01/10 19:11
→ www8787: 這麼怕退就永遠不都做未成年的生意不會膩==
未成年的帳號不得課金 自己把所有未成年的財路都切斷掉啊223F 01/10 19:11
推 roybaboon: 超商店員讓兒童買點數卡?這點也不合理好嗎226F 01/10 19:13
推 darknote: 1.就照民法走的 G社法務只能主張是日常所需這點227F 01/10 19:14
噓 Andosinjo: 8成是買傳說對決的東西,如果我是Garena,一定用不當行為砍他帳號。228F 01/10 19:14
→ snowdream: 規定就不能買吧 不然超商吃這筆帳230F 01/10 19:15
→ darknote: 2.超商是電商點卡通路 頂多收手續費 實際費用繳給電商231F 01/10 19:15
噓 ddIvan: 電玩公司怒刪帳號?232F 01/10 19:16
→ Brian23: 上次那個用父母信用卡的也會這樣判嗎?233F 01/10 19:16
噓 Andosinjo: 太好了!以後先課個幾萬,沒抽到想要的東西, 再推給小孩買的,去告遊戲公司要他們吐錢。235F 01/10 19:17
推 kbpoop: 然後兒童的帳號就被鎖了 找媽媽哭哭239F 01/10 19:18
→ darknote: 3.公司要列舉相關實際損失才能向父母求償吧240F 01/10 19:18
推 FFFFFFFF: 就鎖帳號而已 你以為花了那一萬能換到什麼...241F 01/10 19:20
推 ksxo: 他們的主張法官看了會吐血吧 日常生活所需 和只賠0.26元243F 01/10 19:21
推 hydralee: 我SOB貝殼超多的,能換新台幣用嗎245F 01/10 19:21
→ FFFFFFFF: 再說估狗都有這機制了 你課完金按退費就拿錢換回帳號246F 01/10 19:22
推 rockznjy: 好羨慕9歲就有那麼多摳摳可以花=..=我小時候連想買10塊錢巧克力麵包都要跟媽媽盧好久QQ247F 01/10 19:22
噓 change701213: 所以為什麼家長讓沒有行為能力的小孩拿到這麼多錢?自己小孩自己教很難?249F 01/10 19:22
推 mystage: 辯方律師拗得不太好,不過這本來就是會輸的案子。最好的方式是私底下退款251F 01/10 19:22
推 jads210244: 只要單次沒買超過限制金額 超商當然沒責任啊255F 01/10 19:24
→ goldman0204: 一二審兩個訴訟+律師費都不只了吧,還是G社想要法院256F 01/10 19:24
→ gstym: 這啥家長 笑死260F 01/10 19:26
推 Andosinjo: Garena也有權收回他的虛寶啊!畢竟「交易取消」了262F 01/10 19:26
噓 kkkaq123: 有些推文拼命護航遊戲商也是滿可憐的 遊戲產業這麽多年這種事件不會是第一起263F 01/10 19:27
推 kevgeo: 超商本來就是幫G社賣的吧 那1萬實際上又不是超商拿走266F 01/10 19:28
推 kasim15: 反過來說遊戲公司就是碰到這種事也不會虧才會這樣做生意267F 01/10 19:28
推 shonbig: 此案例一出,以後超商買虛擬幣要比照菸酒對身分證了268F 01/10 19:29
→ kevgeo: 但除非有像菸酒一樣禁止未成年購買 不然小孩買個幾百點數271F 01/10 19:30
→ PePePeace: 這種告民事的 公司不私下和解還上訴 真的吃飽太閒274F 01/10 19:30
→ kevgeo: 老實說 在超商蠻常見的 要拿這個去怪超商 也是蠻奇怪的275F 01/10 19:30
→ kevgeo: 那個推文說拿信用卡的根本是亂扯阿...278F 01/10 19:31
推 victorialee: 上訴的錢都不只10,000了不知道這間公司在想什麼279F 01/10 19:31
推 notime: 未成年,穩輸的282F 01/10 19:33
推 YummyYummy: 果然ptt低能化 整個事件就是遊戲公司凹很大 從發文的開始帶風向283F 01/10 19:34
推 jehow: 廢話那麼多 遊戲商吐錢就對了 小孩亂買的這種錢也要賺285F 01/10 19:34
推 Tawara: 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莫非貝殼幣可以買....車票?286F 01/10 19:34
→ YummyYummy: 最好貝殼幣是生活必用品 還想凹超商跟用掉的零頭髮不賠
4趴柯粉進駐八卦後 一堆奇葩類似社會大學的講法突然變成主流287F 01/10 19:34
噓 togg: 父母要檢討為什麼小孩是選擇用“偷的”這個行為291F 01/10 19:36
推 ChoiceLife: 以後都叫小孩買狂抽,有賺再賣掉,沒賺就就用這招叫公司退錢293F 01/10 19:37
噓 gazelle74: 這父母應該要檢討為什麼會教出這種偷竊的覺青295F 01/10 19:37
推 ab37695543xs: 這個也只是把賺到的不義之財退回去而已,平常手遊惡意退款都這麼多了296F 01/10 19:37
推 ndtoseooqd: 這案子就算古美門來,遊戲公司也贏不了吧。299F 01/10 19:38
→ chink5566: 9歲 一萬塊錢 笑死人 爸媽也太會教300F 01/10 19:38
推 meloxxl: 手遊公司不要整天騙人儲值就好302F 01/10 19:39
→ Kazimir: 這個判法哪有什麼問題 資料都在遊戲公司那一邊 反正你退了錢自己想辦法把資料回朔 或者不處理 你家的事 不想麻煩305F 01/10 19:40
→ Kazimir: 就想個辦法不要讓未成年人買到啊 小朋友偷錢買電動啥的308F 01/10 19:41
推 iyok: 小孩子的判斷力真的不夠,如果這個判不用退的話,我是遊戲開309F 01/10 19:41
噓 ryan2001: 低能工讀生還是省省吧= =310F 01/10 19:41
→ iyok: 發商以後一定針對兒童製作專門的課金廣告311F 01/10 19:41
→ Kazimir: 好像是第一天發生一樣 根本每個世代都有 只是以前偷的是312F 01/10 19:41
→ gazelle74: 養出一個覺青,對社會來說就是禍害313F 01/10 19:42
→ Kazimir: 真錢 沒辦法刷一下就好幾萬而已315F 01/10 19:42
噓 wsxe2007: 遊戲公司跟父母還有小孩都一樣啦 呵呵319F 01/10 19:43
→ LineageM: 我爸媽現在後悔我網遊打了50萬 可以還給我嗎320F 01/10 19:44
→ saiboos: 9歲有一萬塊花~真好321F 01/10 19:45
推 Kaken: 現行制度下G社有什麼辦法直接阻止9歲的去超商買貝殼幣啊322F 01/10 19:45
推 freedom80017: 生活必須品www 靠北我GGC只剩20塊了,有誰可以救濟323F 01/10 19:45
推 Beanoodle: 靠夭那台灣遊戲公司給小屁孩課金就倒了326F 01/10 19:45
推 cheno6604: 怪超商最後也只是門市人員倒霉,超商高層還是不痛不癢啊327F 01/10 19:46
→ mochen0628: 應該是要主張民法84條吧? 不過沒看到詳細資料也不確331F 01/10 19:47
噓 snsdakb48: 先看他註冊帳號是用誰的身份註冊的吧332F 01/10 19:48
推 lolicat: 好爽 我來找小孩人頭課金333F 01/10 19:48
推 Syffence: 推正確判決 確實是非生活必需品 賣點數很賺 驗證一下年齡沒有很難 刻意不驗就是想偷雞賺沒有自制力的小孩334F 01/10 19:50
推 yuuirain: ibon買的超商就抽手續費而已 是要賠啥337F 01/10 19:51
→ kbirca: 退費鎖帳號338F 01/10 19:51
推 ffaatt: 那上個月刷卡30萬的339F 01/10 19:51
噓 kenryu: 錢是哪來的 偷來的嗎341F 01/10 19:53
→ cchh179: 不會教小孩就別生343F 01/10 19:54
推 kuorobo14: 這家庭教育也是棒棒的 小孩未來大有可為345F 01/10 19:54
推 angel0328: G社要賠是哪招 以後都叫小朋友去買346F 01/10 19:55
推 kaede1412: 這個法務也太弱了吧 只能想到這種理由?347F 01/10 19:55
推 Ensidia: 這判決不錯啊 推動實名驗證348F 01/10 19:55
推 bio2133: 有什麼證據是小孩還是家長玩的?350F 01/10 19:56
→ Alphaz: 這公司主張的點太爛了351F 01/10 19:56
噓 chengcti: 沒差 一萬多賺的 吐回去沒差353F 01/10 19:57
推 MisuzuXD: 如果真的要退 他帳號要鎖起來吧 不然一直叫小孩買就飽了357F 01/10 20:00
噓 iocal: 幹嘛不主張民法83條呢358F 01/10 20:01
→ tui74101: 判決出來一定鎖帳號阿 對公司來講沒差359F 01/10 20:01
推 LoveMisaya: 以後要課金就推給小孩,爽完還不用錢又法院認證360F 01/10 20:02
推 Addidas: 法務太爛 要抗辯對方有連帶責任 打什麼日常 低能361F 01/10 20:02
推 shihpp: 判的沒錯+1364F 01/10 20:03
噓 Boasoul: 笑翻 法院認證的小孩免費抽 學起來368F 01/10 20:04
→ king22649: 一般公司 每年都會有一定的預算 處理退款 沒這預算 就別開電子支付了369F 01/10 20:05
→ s860134: 生活鎖需這種見解也是前所未聞371F 01/10 20:05
→ s860134: 父母的主張已經很扯 G社的見解更扯373F 01/10 20:06
噓 FFFFFFFF: 推文有幾個智能障礙....XDDD374F 01/10 20:07
推 dou0228: 退0.26 嘻嘻375F 01/10 20:08
→ s860134: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9 年小上字第 105 號民事判決376F 01/10 20:09
推 echomica: 7-20歲未成年人的行為就是要監護人同意 這完全沒得爭377F 01/10 20:10
推 Bonkon: 貝殼幣乃日常生活所需之物XDDD380F 01/10 20:12
推 wiwyman: 這父母沒事給那麼多錢給一個9歲小孩還在那雞歪381F 01/10 20:12
噓 smileboy2016: 沒那個錢就別生 還以為慣老闆省錢裝模作樣為真的奴隸太多了
平民又在生小孩秀下限382F 01/10 20:14
推 qqaaz: 這孩子拿錢真容易386F 01/10 20:15
推 forRITZ: G社哪在乎 直接把那P孩的帳號給鎖了 報酬的快感更好390F 01/10 20:17
推 ROSSIL: 超商有賺手續費就要負責吧391F 01/10 20:17
推 qaz630210: 就數位訊號而已,G社就賠那一點點的超商手續費而已392F 01/10 20:17
→ crazy6341556: 剛好叫G社認真點經營 不要在做一堆垃圾課金活動
媽咧 原廠能直接買的 到你這邊要用抽的 早想罵了395F 01/10 20:18
推 Asucks: 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XDDDDDDDDDDDDD398F 01/10 20:19
噓 s891050: 邏輯...會這樣判也要看主體是誰,你唆使小孩幫刷等等直接變詐欺犯...399F 01/10 20:20
推 wucrhow: 賠一萬鎖帳號應該比較實在 對父母跟遊戲商都好401F 01/10 20:21
推 jenny789: 傳說帳號被鎖也根本沒差 隨便都限免一堆 通常小屁孩儲值都為了虛榮的造型而已402F 01/10 20:21
推 loking: 很沒遠見的公司406F 01/10 20:23
推 summer08818: 退費以後順便道具回收 每個都說自己小孩刷的 是不是都免費爽爽玩?407F 01/10 20:24
推 gin10791: g社遊戲幾乎屁孩在玩的 本來就應該注意409F 01/10 20:26
推 fasty: 法官判得沒錯啊 有些人不知道什麼是民法吧?410F 01/10 20:26
推 MilkTeaMan: 遊戲公司就會鎖帳號消費了 大人也會怒刷一波退費阿411F 01/10 20:26
→ www8787: 小拿小孩當藉口退錢 就自己小心不要變成詐欺犯 電磁紀錄415F 01/10 20:29
→ www8787: 比對很容易抓出到底是誰在消費的417F 01/10 20:30
推 LeoYuri: 9歲有一萬元,哪來的阿418F 01/10 20:30
→ sheep0121: 說屁孩不用怕的法律常識要補充一下好嗎420F 01/10 20:32
推 jojo90320: 貝殼幣是生活所需?? 這麼不要臉的話都說得出來??423F 01/10 20:36
→ raku: 超商只是代收代付425F 01/10 20:38
→ echomica: 完全沒勝算還上訴二審也是莫名其妙426F 01/10 20:38
→ iphone55566: 這本來就保護未成年不被"騙" 賣方應有宣導防範作為427F 01/10 20:40
噓 gazelle74: 養出這種偷父母錢的垃圾覺青,這父母應該判死刑428F 01/10 20:40
噓 will1205: 白癡公司請的落漆律師遇上恐龍家長 活該被搞429F 01/10 20:40
→ iphone55566: 上訴做做樣子啦 很多人不知道未成年是拐/騙不得的432F 01/10 20:41
推 offstage: 以後請小孩買點數買虛寶,賣掉之後再提告434F 01/10 20:42
推 Toge: 他怎麼有一萬塊零用錢的……435F 01/10 20:42
推 erik777: 超商是代收免去了買賣責任436F 01/10 20:42
推 yyoo4791: G社這法務真的夠菜 這什麼抗辯437F 01/10 20:42
→ iphone55566: 網遊也還在薛錢 就看有多少人看到這則新聞去"處理"438F 01/10 20:42
噓 jkreg: 貝殼幣哪來的生活所需?439F 01/10 20:43
→ usmaik: 超商其實有點數超過千元需要父母陪同購買440F 01/10 20:43
推 erik777: 以前就有發生過小孩偷錢買點數卡判超商賠錢,因為以前點441F 01/10 20:44
推 jack250802: 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樓下沒了貝殼幣會怎樣442F 01/10 20:44
→ erik777: 數卡是超商買斷的443F 01/10 20:44
噓 r83you: 連自己的小孩都管不好還敢提告?444F 01/10 20:44
→ echomica: 所以點數是用ibon就可以買到?那超商沒責任很正常448F 01/10 20:48
噓 cso870117: 還想拿帝王條款出來搞事啊,台灣這些線上遊戲公司都過太爽,一堆不合理的規定449F 01/10 20:48
噓 zoutzuur: 日本未成年儲值有額度 明明很簡單就台灣的裝死不做454F 01/10 20:52
推 asd0604: 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輸在這句吧?456F 01/10 20:54
→ Nachts: 9歲怎麼有1萬現金457F 01/10 20:55
推 aa428241: 不太懂超商要付什麼責任,每次買一千多不會很奇怪啊==一般都會想說是家裡人要他買的吧458F 01/10 20:57
噓 li118: 不怪自己沒教好小孩?463F 01/10 21:02
推 wu73: 可以不當得利請求吧?465F 01/10 21:03
推 RW2010: 這種糾紛很少看到遊戲公司贏..蘋果根本二話不說直接退的466F 01/10 21:03
→ Loid: 找古美門好嗎,日常所需凹的太大了467F 01/10 21:04
推 ga652206: 笑死 怎有G社才沒輸的推文 G社贏了 他讓家長上到二審嗎468F 01/10 21:05
推 pili30155: 回朔退錢就好 幹嘛上法院 搞得大家都知道了469F 01/10 21:05
噓 DoveX: 所以為什麼要給小孩上網,檢討檢討自己先470F 01/10 21:06
噓 eetie: 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我怎麼沒有?471F 01/10 21:08
噓 www8787: 就故意的啊 搞嚴格認證不給未成年消費 少賺N億 還是故意472F 01/10 21:08
噓 shrink5566: G社損失的只有電腦數據而已吧 skin免費科科473F 01/10 21:08
推 aeei329: 家長其實也沒在管小孩吧~丟錢了事474F 01/10 21:09
→ www8787: 給未成年方面花錢賺N億頂多少數人來退幾百萬 哪葛賺???475F 01/10 21:09
噓 focuspu: 回覆9樓的邏輯超奇怪,免費讓小孩花1萬貝殼幣?是已經還錢給父母了?然後又要再賠1萬?476F 01/10 21:10
→ www8787: 當然故意讓未成年爽爽花錢 沒立法要實名制鬼才會自斷命根478F 01/10 21:10
推 annaxuan: 為什麼不能告啊 法條就在那 人家也贏了 在那邊氣憤什麼480F 01/10 21:14
推 Redchain: 一萬元的標的要請外部律師來打太虧了啦,公司內法務上來頂一頂就好了,輸了也沒啥損失,就不好看了點而已481F 01/10 21:15
推 holyhelm: 以後都叫小孩去幫買點數就好,白嫖免錢的耶...485F 01/10 21:23
噓 zakijudelo: 這律師真爛,好歹用民法第84條,說這1萬元是父母允許小孩子處分的財產好嗎?什麼日常生活所必需,笑死486F 01/10 21:23
推 stage0317: 太爽了吧,我要叫我小孩去花300萬再來告488F 01/10 21:25
噓 LonyIce: G社就垃圾公司 有什麼好護航的 還會盜玩家帳號489F 01/10 21:26
噓 kazake: 遊戲公司到底虧在哪?伺服器電費嗎492F 01/10 21:28
→ wiston1419: 說要叫小孩買再退的試看看啊 真的把法官當白癡496F 01/10 21:30
推 poppipe: 父母不會教育就不要生啊 買點數還要超商店員 遊戲公司幫把關497F 01/10 21:31
推 heart9677: 貝殼幣買的可以回朔呀,賠錢沒問題吧?499F 01/10 21:32
→ echomica: 84條行不通吧 處分財產和契約是兩回事500F 01/10 21:33
→ www8787: 推文那些想利用未成年來詐欺的 好自為之ㄚ 別以為難抓包502F 01/10 21:37
→ VSshow: 那個遊戲幣要多少有多少,根本不用成本!503F 01/10 21:37
→ wiston1419: 未成年人買賣契約的成立要件遊戲公司有可能不知道嗎?跟說網購不能退的一樣裝傻而已 想賣未成年人就要承擔這些風險 怪誰504F 01/10 21:38
推 zakijudelo: 第84條的“處分”財產也包括債權行為的契約啊507F 01/10 21:40
→ ziso: 遊戲幣花完了還能退喔?而且把關是超商 關廠商屁事?508F 01/10 21:41
噓 Bachack000: 低能父母,為什麼會讓小孩拿到錢??自己管不好還有臉告人509F 01/10 21:41
推 jk01: 小孩有錢512F 01/10 21:43
推 cady69: 張姓男童?辰辰4ni?514F 01/10 21:46
推 echomica: 你遊戲公司用84條要怎麼舉證小孩用的是零用錢?515F 01/10 21:47
→ wiston1419: 而且會這樣退錢 或知道能這樣退的父母很少 遊戲公司平均而言已經利用未成年人的懵懂無知薛很多了好嗎516F 01/10 21:48
推 cck525: 最好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518F 01/10 21:48
→ wiston1419: 飲料便當是生活用品啊 所以貝殼幣大概能吃吧?521F 01/10 21:51
推 adolph666: 那是超商代賣的 遊戲公司也不知道是小孩買的吧?523F 01/10 21:52
推 cck525: 這電競公司的法務或公關或主管可以火掉了 直接陪一萬元是會死嗎 硬要打到第二審525F 01/10 21:54
推 cutehale: 要產多少都是電競公司說了算,少賺而已527F 01/10 21:54
推 neil2003tw: 推, G社死光好, 專賣虛擬垃圾無中生錢529F 01/10 21:58
→ fonzae: 佛心公司530F 01/10 21:58
推 kirorolove: 所以小弟弟的帳號應該要凍結吧,不然退款,商品要回收531F 01/10 22:00
推 echomica: 看判決書笑死 法官把遊戲公司罵爆 推薦大家去看532F 01/10 22:02
推 modelfucker: 該不會是叫小孩幫忙儲吧,好賺
把那小鬼的帳號ban掉阿535F 01/10 22:08
推 zakijudelo: 11次合計1萬元又不算多,這屬於常態的事實吧,我覺得反而應該辯說父母這邊要舉證這些不是零用錢,而是小孩539F 01/10 22:11
推 smmaot: 一件事反應一間公司543F 01/10 22:13
→ dobylin: 不過今天如果是換成買Line點數之類的呢?這可買貼圖也可買一些餐廳券,這算不算日常用品544F 01/10 22:15
推 kiaia: 等級裝備也回溯啊546F 01/10 22:16
推 tom83615: 超商不抽手續費嗎? G社應該拿不到1萬 但要賠1萬547F 01/10 22:16
→ wiston1419: 11次但是是在三個禮拜內 次數是關鍵嗎??548F 01/10 22:18
推 dido0208: 遊戲公司應該不是計較那一萬元才浪費時間打官司,而是怕此例一開……550F 01/10 22:18
推 echomica: 不是啊 你遊戲公司用84條抗辯說這是零用錢 法官問你依據是什麼 你要怎麼回答?我是家長的話我幹嘛理你 踩著79條就搞定了552F 01/10 22:18
→ wiston1419: 九歲男童三個禮拜克金一萬不算多
沒什麼此例一開 別的遊戲公司也有這種事發生555F 01/10 22:19
→ echomica: 而且沒驗證隨便去超商就買到點數 判決書裡法官罵爆557F 01/10 22:21
推 UzInSec: 我也覺得店員免責很怪 應該都有宣導賣千點以上要家長陪同不過遊戲公司應該也能告超商沒審核就賣 看法官怎麼判560F 01/10 22:25
噓 caseysiethy: 恐龍家長 都是they 的錯 自己不能管好自己的小孩嗎造成別人的麻煩562F 01/10 22:26
推 zakijudelo: 什麼零用錢依據是什麼,就要看這種情況究竟要由遊戲公司證明是零用錢,還是要由父母舉證不是零用錢囉,這涉及舉證責任如何分配,但這個案沒打這點,所以不確定法官如何決定564F 01/10 22:27
→ www8787: 遊戲公司不告自己私下處理掉才好 不然搞上新聞才是在宣傳現在比較像是誰家小孩亂錢你願意上法院就可以拿回來而已568F 01/10 22:29
推 echomica: 欸不是 你用84條抗辯 然後要對造幫你證明你用的條文合572F 01/10 22:36
推 leterg: 電競公司律師不太強573F 01/10 22:36
噓 dong531: 學學RO實名制
未成年免費仔還是乖乖在家看卡通就好575F 01/10 22:40
推 Acce0912: 都是虛擬的東西 虧啥? 價格也是他們訂的577F 01/10 22:43
噓 ABmaomao: 三小重點9歲小孩哪來一萬塊?偷來的那是小孩的錯 父母自己給那還怪別人 什麼邏輯???578F 01/10 22:44
推 a1len: 要搞得未滿20歲不能買點數嗎?580F 01/10 22:48
推 AFISH111: 就鎖帳號或者回朔阿 公司實質沒賺幹嘛提供服務581F 01/10 22:49
推 zakijudelo: 這涉及舉證責任分配及減輕的問題,金額又不算大,正常來看認為是零用錢也很合理啊,如果法官能考慮民事訴訟法第277條但書的“顯失公平”,或許就會要家長證明那個錢為何不是零用錢582F 01/10 22:50
推 AIman: 同意啦,那次不同意586F 01/10 22:54
推 UzInSec: 法官主要還是判未成年契約失其效力. 零用錢只是洗對面律587F 01/10 22:56
→ a123zyx: 這個判決只會讓未來買這些東西變得比較麻煩588F 01/10 22:56
→ UzInSec: 師臉的 認證零用錢也沒用.589F 01/10 22:57
推 echomica: 要顯失公平到轉換舉證責任 至少也要已盡舉證責任吧591F 01/10 22:59
→ wiston1419: 才不會變麻煩咧 遊戲公司多想賺這些無知少年的錢啊593F 01/10 23:08
推 ff20: G社律師不行欸594F 01/10 23:10
→ wiston1419: 這種被抓到還被告要返還的根本鳳毛麟角 多的是幫你一起騙父母的小孩595F 01/10 23:12
推 yasopp: 那簡單啊,買了的東西也全數收回,當作沒這回事,大家都開心597F 01/10 23:13
推 dick0428: 點數公司當然知道這屬無效,但為何不敢要求超商審核身分證年齡?說穿就是為了賺其他那些不被父母知道的孩子的錢啊?對他們而言這只是個少數父母主張無效的個案599F 01/10 23:19
推 Pegasuss: 貝殼幣有限定要買的人才能使用嗎?
如果是分十次買一次一千元 超商也無從拒絕吧 可以說是幫602F 01/10 23:21
推 pokyhoyo: 會不會是爸媽自己叫小孩買點課金 抽卡爆死怒而提告 9歲604F 01/10 23:21
→ pokyhoyo: 隨便都有1萬?不是一天10-50元而已嗎606F 01/10 23:21
推 ganla: 那可以退現金0.26嗎?607F 01/10 23:25
推 whhw: 笑死608F 01/10 23:26
推 after1: 判的好,遊戲公司大可追回道具,但錢本來就該退609F 01/10 23:27
推 idow: 帶風向給超商幹嘛
點卡設年齡限制 遊戲公司一定更虧好不好 賺了多少小孩錢610F 01/10 23:27
推 zakijudelo: 如果能用277但書,不就直接轉換了,還要自己先盡什麼613F 01/10 23:28
推 a24678fl75: G社打日常生活所需會輸不打也輸100%不用講,這個他們法務行不行哪有關聯= =614F 01/10 23:29
噓 hjgx: 貝殼幣可買便當?616F 01/10 23:30
推 vizardfox: 建議超商取消賣點數卡,要買點數一律信用卡。617F 01/10 23:33
推 tmbes: G社應該另外向超商求償618F 01/10 23:34
→ adolph666: 小孩沒教好 就算信用卡也是一樣盜刷父母的卡啦619F 01/10 23:35
推 Brucetk: 學校應該努力推廣好孩子打Game不課金,課金的遊戲不要玩620F 01/10 23:35
→ adolph666: 前幾天不就一個10歲盜刷父母30萬的621F 01/10 23:35
推 yyls123: 賠錢然後鎖帳號啊,為了一萬塊打官司這公司有夠小器。622F 01/10 23:36
推 adolph666: 不過超商不賣點數卡 可以減少這樣和詐騙問題也不錯623F 01/10 23:41
推 echomica: 所以遊戲公司要先盡到舉證責任才能用民訴277但書啊624F 01/10 23:42
→ adolph666: 但遊戲公司會少賺很多錢 怎可能不賣625F 01/10 23:42
→ echomica: 怎麼可能搬法條什麼都不做直接把舉證責任丟給對造626F 01/10 23:42
噓 VASTSKY: 想不通為什麼垃圾手遊也有人花錢課金627F 01/10 23:43
噓 kaichun: 幹 超商有抽還敢撇的很乾淨嘛628F 01/10 23:46
推 winnie55: 為了一萬上法院請律師?這公司也很腦630F 01/10 23:49
→ NomeL: 應該是超商要賠吧 小孩是不能買這種東西的 就像你不能讓未成年買酒一樣
刷卡可以算父母同意 畢竟是家長的卡你不給你兒子他怎麼可能有 但小孩有零用錢是正當的 只是你只能買一些生活用品零食之類的
笑死法務在幹麻 9歲明明是無行為能力人631F 01/10 23:52
推 TBBT1: 為了一萬元打兩個審級,腦子?639F 01/11 00:01
推 echomica: 這個案子跟超商扯上關係的只有那台ibon而已 用ibon要給店員看身分證喔?640F 01/11 00:07
推 leo871231: 笑死 生一個小孩讓他從7歲開始儲值 17歲再提
爽當VVVVVVVVIP還能退錢642F 01/11 00:08
推 cvhuahua: 遊戲公司損失虛擬幣、虛擬寶物,實質上幾乎沒成本645F 01/11 00:15
推 davendaven1: 對遊戲公司有差嗎,反正虛擬的東西又不用成本,賠一萬也沒虧阿647F 01/11 00:18
→ mbmy224321: 超商問題才大吧 小孩買這麼大額的點數都不用家長陪同652F 01/11 00:20
推 TESong: 小孩沒教好吧655F 01/11 00:30
→ nolag: 玩遊戲是小朋友日常生活所需應該可以,但是到1萬太扯而已只是這小朋友如果可以支配的現金有一萬也太誇張。656F 01/11 00:30
推 adolph666: 超商對點數卡好像只能口頭提醒 但沒有強制力658F 01/11 00:32
推 echomica: 看過判決書之後會發現遊戲公司根本不值得護航659F 01/11 00:35
推 ranke96: 賠他再鎖帳號
賺661F 01/11 00:42
推 olin7745: G社可以直接把他買的回收啊663F 01/11 00:44
→ qqq87112: 呵呵 未成年都不能玩遊戲了664F 01/11 00:51
推 taco20: 9歲 消費11次 共1萬 一次最多1400 超商倒楣啊671F 01/11 01:03
推 idow: 酒跟煙有法條 點數卡又沒有672F 01/11 01:07
推 artan814: G社法務答辯內容是三小啊,有夠廢。676F 01/11 01:20
→ cp296633: 還以為盜刷 原來拿現金…父母問題更大吧677F 01/11 01:23
推 popbitch: 法官不會管你用什麼法條來提告或答辯,用錯就是輸682F 01/11 01:57
推 meloptt23: 640樓 echo大 買點數又不是ibon按就可以拿到點數..不是還要去櫃檯刷條碼付錢..店員才會給你序號跟密碼的紙683F 01/11 01:58
推 fff222lf2: 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這種幹話也講得出來啊?笑死人686F 01/11 02:02
噓 virleo: 不就退還儲值金額嗎 邏輯有問題?688F 01/11 02:15
→ Wenerrix: 我國小買4000 Gash被我爸罵到差點離家出走689F 01/11 02:16
推 mgjosr: 即然是不當得利課的金 帳號大概可以直接封了690F 01/11 02:50
推 mon60819: 你怎麼會把一萬跟貝殼幣都算進公司的損失 邏輯有問題692F 01/11 03:25
推 TWidpd: 佛心公司 佛心公司693F 01/11 03:27
→ mark117: 正確的判決
這律師想出的答辯,看到的都會笑。不過可能是無法吧695F 01/11 04:41
推 lion78097: 不知道造型有沒有恢復到之前沒有的時候697F 01/11 04:57
推 begintust: 超商會賣9歲兒童1萬點也是有點好笑698F 01/11 05:28
→ Mian1997: 有人會給這麼小的孩子這麼多零用錢嗎,花到哪裡去了也沒過問,真那麼凱還上法院討這一萬,是自己買的拿小孩子揹黑鍋吧
一年內共儲值了11次一共1萬1千4,平均一次花了1千塊699F 01/11 05:33
推 wed1979: 下次未成年買菸酒,不就說那是菸酒公司跟消費者的問題...704F 01/11 05:47
噓 JustOCD: 這爸媽會不會教啊705F 01/11 05:59
→ doraemon123: 其實整篇新聞沒有說小孩偷錢,有可能是存很久的壓歲錢和零用錢
某天父母突然想要幫小孩開戶頭存錢發現小孩身上沒錢才露餡708F 01/11 06:41
推 aasdqwe: 付律師貝殼幣好了713F 01/11 06:50
推 adolph666: 內文是三週內花一萬多吧,感覺不像零用錢啦
零用錢那麼多的話,應該算小錢 了,不會浪費時間跟你打官司715F 01/11 07:04
推 ter2788: 生活所需物 ?遊戲公司不會臉紅嗎?720F 01/11 07:18
推 scores: 超商才知道年齡阿722F 01/11 07:30
→ c928: 小弟弟爽用723F 01/11 07:32
推 jimmyx2: 錢該退,但帳號也該封,因為沒有自主購買能力
抱歉了錢包君,但我想要那個很酷的貝殼...724F 01/11 07:36
→ Sciarra: 為啥要給小孩打電動?728F 01/11 07:44
→ raxt577: 判這樣建議鎖帳給工讀生玩,這樣價值應該超過一萬729F 01/11 07:52
噓 logivvvvv: 是沒看內文 還是行銷公司 一堆腦殘發言732F 01/11 08:09
→ apple00: 智障法務 不過既然退錢了帳號也該封鎖了吧733F 01/11 08:11
噓 danieltu: 台灣法官垃圾佔比太高了吧734F 01/11 08:21
推 Pixis: 日常生活所需XDDD736F 01/11 08:25
推 bob35: 吐錢鎖帳號740F 01/11 08:50
→ wiston1419: 很好笑的是 這國中公民有教然後一堆鄉民像第一天聽說還忿恨不平異想天開以為能鑽法律漏洞
轉頭繼續嘲笑文組741F 01/11 09:08
推 leinru: 日常生活個鬼744F 01/11 09:12
推 TOEY: 吸屁孩錢,結果反被恐龍攻擊的感覺(爆笑)746F 01/11 09:20
→ CanDz: 所以以後新詐騙法 邀請找一堆未成年小孩買點數在告上去退掉當作打工外快 免費洗點數748F 01/11 10:35
噓 iapf: Ibon超商監督個雕,錢就G社賺走的750F 01/11 10:56
推 wzder: g社告輸了,也支付貝殼幣給律師吧753F 01/11 11:51
推 adolph666: 這只要父母堅持未滿20法代未同意 都是穩贏的
法務單純就只是跟你耗時間而已
不只是虛寶 ,就算小孩去買玩具電玩公仔 店家都要退755F 01/11 12:24
→ arlun: 一個月內 陸續花費1萬元購買貝殼幣758F 01/11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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