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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van00 (Kivan)
標題 [新聞] 路肩接減速車道沒打方向燈罰3000 法官認
時間 Mon Feb 15 13:22:53 2021


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黃捷

3.完整新聞標題: 路肩接減速車道沒打方向燈罰3000 法官認「沒意義」判撤罰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1-02-15/1024/20210215001163.jpg
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認為,國道1號汐五高架北上26.5公里處,路肩只能「直行匯入」減
速車道,沒必要強求使用無謂的方向燈。(示意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葉姓駕駛在國道「開放路肩」時段行駛路肩,並在路肩終點駛入減速車道,事後卻遭檢舉
沒打方向燈,挨罰3000元。他提告請求撤罰,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認為,該路段路肩終點
只能「直行匯入」減速車道,後車本就能夠預見其行車路線,打方向燈沒有意義,判決撤
,可上訴。


葉某2020年2月21日早上開車行經國道1號汐五高架北上26.5公里處,從路肩駛入減速車道
,事後卻收到3000元罰單,指他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由於當時是開放路肩時段,葉某覺得
被罰得莫名其妙,因此提告請求撤罰。


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抗辯,本件是民眾檢舉違規,因路肩與減速車道銜接處有以白線分
隔,葉某從路肩駛入減速車道屬變換車道,卻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確實違反《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在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規定。


但法官認為,道交條例要求駕駛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目的在於使其他用路人得預知行車方
向,但葉某行駛從路肩駛入銜接減速車道,減速車道右方的路肩寬度根本不可能容納任何
一輛車通行,葉某只能遵行車道「直行匯入」,行駛方向本來就能被後方車輛預見,何必
強求使用無謂的方向燈?


法官指出,原處分並未考量當時所處路段縮減,僅單純認定葉某的行為是變換車道,未顯
示方向燈而予以處罰,違反《行政罰法》第19條關於「輕微規定免罰」的規定,且本件客
觀上甚至不至於發生任何危害,足認不具月主觀可責性,故判決撤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215001162-260402
路肩接減速車道沒打方向燈罰3000 法官認「沒意義」判撤罰 - 社會 - 中時
葉姓駕駛在國道「開放路肩」時段行駛路肩,並在路肩終點駛入減速車道,事後卻遭檢舉沒打方向燈,挨罰3000元。他提告請求撤罰,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認為,該路段路肩終點只能「直行匯入」減速車道,後車本就能夠預見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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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20912gmail: 黃捷?1F 02/15 13:23
a0986188522: 五樓的雞雞也沒意義2F 02/15 13:23
ltyintw: 說得好  搶五3F 02/15 13:24
AustinRivers: 真的低能設計啊4F 02/15 13:24
ltyintw: 蓋5F 02/15 13:24
zxc17893: 爽6F 02/15 13:24
alittleghost: 風向怎麼吹啊,之前是說罰得好欸7F 02/15 13:27
NaouZ: 上駕訓班的時候教練沒教啊,法官這樣判,是不是意謂著所有汽車用路人都要回訓?了解怎樣會罰怎樣不會罰。8F 02/15 13:27
seeback: 如果路肩能開,應該就沒有變換車道問題?10F 02/15 13:27
jasonpig: 這也要檢舉真北七
直行還要打方向燈真的有病11F 02/15 13:28
leona12: 這也要檢舉真的夠閒13F 02/15 13:31
pp0731: 有沒可能是臥底檢舉的?14F 02/15 13:39
wkuochen: 這個打方向燈反而會引起誤會,更危險15F 02/15 13:41
iGao: 我加入的檢舉群組正在無限滑坡崩潰中16F 02/15 13:41
Vincent8026: 完全沒選擇的地方打方向燈真的沒意義17F 02/15 13:44
initialdark: 打燈 請問要打左轉還右轉?18F 02/15 13:45
lemonsaint: 有劃線就要打,是你主觀認定不致發生損害,客觀個屁19F 02/15 14:00
linqqq007: 法官見解正確 尾端都直行匯入同一車道 真的是沒必要打21F 02/15 14:00
Imdream: 左轉,之前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FB有宣導,路肩匯入減速車道也要打,不知道這個新聞給小編看會怎樣22F 02/15 14:01
sy4826951: 七元落入臭水溝24F 02/15 14:11
amethystboy: 檢舉魔人 加油 好嗎?25F 02/15 14:13
achun1212: 亂七八糟,法規寫好看的。26F 02/15 14:17
lpbrother: 鄉民最愛的檢舉達人又失敗了?27F 02/15 14:28
chino32818: 合理28F 02/15 14:36
sid300: 就只有一條路又是白爛檢舉  難怪要修法限縮權力29F 02/15 14:43
v19791119: 路肩開放,那檢舉真.....閒30F 02/15 14:47
p23j8a4b9z: 他媽的上次就被檢舉這個 回去也沒用31F 02/15 15:02
after1: 假設這個要打方向燈   那打左轉還是右轉啊???32F 02/15 15:05
webka: 檢舉這種鳥事會被咀呪死全家33F 02/15 15:12
lain2002: 高公局白紙黑字規定的,不論主線或路肩進減速車道都要打34F 02/15 15:19
ajan007: 不是有換車道就要打嗎?35F 02/15 15:45
herro760920: 唉,台灣交通法規給政府、警察和司法單位亂搞一通
上次有個迴轉道只有一個方向但只能左(右)轉的就被罰然後現在開放路肩區段越來越多,標示超不明確。36F 02/15 16:07
aa0968: 乖乖打吧 這年頭敏感神經檢舉魔人隨時會出沒39F 02/15 16:23
yayawoliyau: 有開過線就要打,法官駕照雞腿換的?40F 02/15 16:26
aa0968: 雖然我也覺得檢舉這個蠻白目der41F 02/15 16:26
dufflin: 英明42F 02/15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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