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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nnethC
(Smith)
標題
Re: [新聞] 國二女水壺被加硼砂下毒 母嗆炸:法官竟叫
時間
Fri Mar 12 18:03:44 2021
※ 引述《cs42633 (seretide)》之銘言:
: 國二女水壺被加硼砂下毒 母嗆炸:法官竟叫我3萬元和解?
: 2021/03/12 13:25:00
: 記者洪正達/嘉義報導 三立新聞網
:
法院也說,依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少女的行為符合殺人未遂要件,
: 但少女行為確實不當,因此對少女進行保護處分,和解部分則是尊重雙方當事人
: 提出的金額,此件雖然和解不成,日後被害人仍可對加害人求償。
: #國中生 #下毒 #硼砂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909388
不懂欸,
首先從 wiki 來看:
硼砂 →
成人若攝入用 1~3 公克硼砂即可能中毒,
15~20 公克有致命危險;
孩童則因為代謝效率較慢,
食用 5 公克可能造成死亡。
吃到硼砂很容易卦掉吧??
然後他們不是也有說啥:「可以去喪禮出席」
..之類的
這樣還不夠做為殺人未遂哦???
可能我法盲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2.18.2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Ipo3qN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5543427.A.D17.html
※ 同主題文章:
[新聞] 國二女水壺被加硼砂下毒 母嗆炸:法官竟叫
03-12 16:20
cs42633.
Re: [新聞] 國二女水壺被加硼砂下毒 母嗆炸:法官竟叫
03-12 18:03
KennethC.
推
Doub1eK
: 法官公定價 三萬
1F 03/12 18:05
→
YishengSu
: 預謀殺人 且 故意殺人未遂
2F 03/12 18:05
→
jetaime851
: 非法律人=法盲賤民
3F 03/12 18:05
→
exrana
: 沒事兒、沒事兒。
4F 03/12 18:05
推
tamama000
: 推找資料 就只有法官不會
5F 03/12 18:05
推
t81511270
: 這構成預謀了吧 結果只有3萬??
6F 03/12 18:06
推
m4365
: 就算拿刀直接捅,也不會有事 ,年輕就是爽
7F 03/12 18:06
噓
noreg0393933
: 要有證據啊,說說就能判刑?
8F 03/12 18:06
推
Isveia
: 樓上是不知道去喪禮那個發言是賴的對話嗎?
9F 03/12 18:07
→
ccufcc
: 拿刀是殺人,拿美工刀是小孩子在玩鬧
10F 03/12 18:07
推
jc110099
: 就算有證據 最後也無法成立殺人未遂啊 因為犯嫌未滿14歲
11F 03/12 18:07
→
m4365
: 國中未成年,不是沒死刑,呃好像法也不同
12F 03/12 18:08
→
acs81046
: 法官:只是人有點不舒服而已,幹嘛大驚小怪
13F 03/12 18:08
→
jc110099
: 不只是未成年 這個是犯案時連14歲都未滿的 無法判刑啊
14F 03/12 18:08
噓
enock11
: 上法院沒證據 律師爛 沒則啦
15F 03/12 18:09
→
jc110099
: 說不定法官誘導犯嫌方賠三萬已經是在偷幫被害人了
16F 03/12 18:09
推
beyuki
: 因為被告否認,然後父母去醫院驗已經驗不出來,沒有辦法
可以證明真的有下毒。
17F 03/12 18:10
推
shintz
: 不是重要人物的話法官不會那麼認真去處理啦
19F 03/12 18:11
推
zeonic
: 對法官來說,你來告又不和解,才是刁民、才是加害人
20F 03/12 18:12
推
belucky
: 鬧大法官才會怕 不然真以為他們是神喔
21F 03/12 18:16
→
GCnae
: 刑法18條,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End
22F 03/12 18:17
推
pearlQQ
: 明明就有殺人意圖,也實行了,也造成危害,是你小孩,你
23F 03/12 18:17
→
hosen
: 因為未滿14歲就算證明有作也無法處罰。和解3萬已經盡力了
24F 03/12 18:17
→
pearlQQ
: 能忍???
25F 03/12 18:17
→
hosen
: 已經是偷表被告家屬,不然不和解告到底你也不能怎樣
26F 03/12 18:18
推
P5566
: 不是法律人啊 沒事沒事
27F 03/12 18:19
→
hosen
: 家屬如果知道怎麼 都沒皮條,幹嘛和解
28F 03/12 18:19
推
rocit
: 國中應該修刑法課 16歲起納刑法管10歲納少年法
29F 03/12 18:21
推
s01714
: 唸法律的後遺症,腦袋會有問題
30F 03/12 18:21
推
wulaw5566
: 法官可能覺得現在國中小孩不會用google吧
31F 03/12 18:23
推
awangya
: 加害者未成年->原諒 和解 受害者未成年->活該
32F 03/12 18:23
→
ineedmore
: 未滿14歲不罰阿,那太好了,要廣為宣傳
33F 03/12 18:23
推
jc110099
: 這不只是未成年 犯案時連14歲都未滿
不過不能判刑 但是能判她去感化教育一陣子
34F 03/12 18:26
推
sky6969
: 等等會有法律人來幫你認證法盲
36F 03/12 18:27
--
→
chuang
台灣 03-12 18:45
例:如果有人從樓上故意丟一台冷氣下來,被冷氣砸到可能致死但對方沒死,犯罪者說只是好玩...照法官心證"不足認定殺人未遂"應該也是會判和解才對,以後大家傷害人只要人沒被害死,都可以僥倖一下了。
→
CtFrank
台灣 03-12 19:20
賣硃砂的中藥商被判刑
往水壺灌硼砂水的居沒事..
→
dohee
台灣 03-12 20:34
未滿14歲不罰阿,那太好了,要廣為宣傳
→
sam053
台灣 03-12 22:30
真心希望下一個總統能真的改變司法,不再只是選前騙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