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LDMisshit (LDMisshit)標題 [新聞] 屏東女遭擄殺枉死 無業男犯案後裝傻與時間 Sat Apr 10 10:08:4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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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TVBS
2.記者署名:周嘉茹
3.完整新聞標題:屏東女遭擄殺枉死 無業男犯案後裝傻與警鬥智
4.完整新聞內文:
屏東縣萬丹鄉在8日晚間驚傳假車禍擄殺案,嫌犯開車衝撞一名女騎士後直接強行把人帶
走,女子就此人間蒸發,再找到已成一具冰冷遺體,不過女騎士遇害前其實曾報案嫌犯多
次跟蹤騷擾,不過警方以「黃男非曾女親故」為由,無法申請保護令,如今卻發生憾事
。
該名55歲黃姓嫌犯,某次至通訊行辦手機時認識年僅29歲的死者,當時嫌犯見女子長相
甜美,竟想追求已婚的她,黃嫌自2月起曾2度騷擾,1次在通訊行偷摸女子手部,1次是
尾隨跟蹤,女子報警後嫌犯一度收歛,沒想到黃嫌在8日晚間10時許,先是開車尾隨下班
騎車回家的女子,再預謀自後方追撞製造假車禍,接著把她抱上車強行擄走,最後凶殘
殺害心儀對象。
其實在今年2月至3月時,死者發現自己遭黃嫌跟蹤騷擾,期間便曾向警方報案,雖案件已
受理,不過由於黃嫌與死者非親故,僅能依法將黃嫌送辦並口頭告誡,無法申請保護令,
沒想到如今發生憾事;犯案後黃嫌雖自行到案,但供詞反覆、對犯案動機交代不清,甚
至還不肯說出死者下落,直接在警局呼呼大睡。
對此警方出動上百人力地毯式搜索,最後在距離黃嫌住家50公尺廢棄民宅找到女子遺體,
檢察官漏夜偵訊完黃嫌,認其涉嫌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嫌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重罪,
且有事實足認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全案仍持續追查偵辦中。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491022
屏東女遭擄殺枉死 無業男犯案後裝傻與警鬥智│TVBS新聞網
屏東縣萬丹鄉在8日晚間驚傳假車禍擄殺案,嫌犯開車衝撞一名女騎士後直接強行把人帶走,女子就此人間蒸發,再找到已成一具冰冷遺體,不過女騎士遇害前其實曾報案嫌犯多次跟蹤騷擾,不過警方以「嫌犯非女子親故」為由,無法申請保護令,如今卻發生憾事。 ...
6.備註:
原來有口頭告誡呀? 那我就放心了
出事了嗎? 人死了嗎? 沒有嘛~ 出事了再說嘛~ 自然有法律會制裁他嘛(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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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屏東女遭擄殺枉死 無業男犯案後裝傻與警鬥智
04-10 10:08 LDMisshit.
04-10 13:22 sunbreak0723.
→ linceass: 社會安全網又破網了 等七天後小英幫你寫小卡1F 04/10 10:10
推 ericayou: ttps://i.imgur.com/KIbze6S.jpg12F 04/10 10:12
推 pili30155: 口頭告誡 非親非故就可以繼續騷擾喔13F 04/10 10:12
噓 mouz: 是可以上國道的四輪耶,素質真的棒,我們檢討重機啊16F 04/10 10:12
推 drunk0102: 其實這個案例 就算申請保護令也沒用吧?18F 04/10 10:13
→ Tapqou …
推 Tapqou: 這種等級的要鬥什麼智?寫新聞乖乖寫要寫小說去投稿啦24F 04/10 10:15
推 new2488: 這種案例有法律也沒用26F 04/10 10:15
推 sushi11: 精障給過,記得念經,讚嘆法官27F 04/10 10:16
推 xxgogg: 可以國賠了吧29F 04/10 10:17
噓 jil: 沒出事前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出事後就交給法律了31F 04/10 10:17
推 ppc: 台灣警察就只會抓小違規不意外37F 04/10 10:18
推 sushi11: 法官會說失去自由吾寧死,結果被害人就死了,果然文組41F 04/10 10:19
推 cy652285: 可惜不姓蔡 如果姓蔡 警察就有辦法了42F 04/10 10:19
推 YLTYY: 台男該強制羈押了44F 04/10 10:19
推 vickhus: 不要懷疑我們口頭告誡的決心45F 04/10 10:19
→ peiring: 就算有保護令也沒用49F 04/10 10:21
推 jaceda: 反正這些廢物政客都是等出事才開始修法50F 04/10 10:21
推 msisee: wow好像日本琦玉縣的警察51F 04/10 10:21
→ syldsk: 火車上直播嘴砲:循線逮捕
現實中騷擾危害:非親非故無法處理52F 04/10 10:22
→ who5566 …
推 who5566: 蔡英文:宣示改革決心54F 04/10 10:22
→ who5566 …
→ who5566: 反觀對假博士不利言論火車秒抓56F 04/10 10:23
推 yggyygy: 幹你娘沒想到 怎麼會沒想到60F 04/10 10:23
推 belucky: 這個案例有保護令沒用沒錯 但是保護令的申請本來就不能那麼嚴格吧63F 04/10 10:23
推 junnn: 搞不好性侵到飽 累了才投案 沒判死刑是鼓勵犯罪吧 菸黨司改+廢死 讓良善被凌虐65F 04/10 10:24
→ who5566 …
推 who5566: 台南擄馬來西亞僑生。屏東車擄人70F 04/10 10:25
推 hitsukix: #相信政府 #司法改革成功71F 04/10 10:25
→ who5566 …
→ who5566: 蔡英文:改革不能等 宣示改革決心72F 04/10 10:25
推 asdf70044: 反正不會判死 後面又有法律人跟與惡人權力挺75F 04/10 10:26
→ buyala: 口頭告誡跟聽到了是不是一樣意思76F 04/10 10:26
噓 leeyeah: 反觀發廢文就被抓的77F 04/10 10:26
噓 ck326: 送辦並口頭告誡 是三小,操79F 04/10 10:27
噓 loveloser: 未看先猜推文一堆法盲要嘴警察不申請保護令了81F 04/10 10:27
噓 aa52189: 蔡阿姨這次要補哪 嘻嘻82F 04/10 10:27
→ C00L: 所以這也算是綠色台灣法律的轉型正義嗎?83F 04/10 10:27
噓 gstym: 警察可以教一下遇到這種跟蹤狂要怎麼辦嗎 等他殺人再報警嗎84F 04/10 10:27
→ loveloser: 就沒違法的事 你要警察權力擴張可以預先限制人民自由86F 04/10 10:28
→ C00L: 小偷進你家了他沒動手你還不能扁他 你覺得呢87F 04/10 10:28
推 lasd: 社會安全網?說好的司法改革呢?88F 04/10 10:29
推 jupei: 社會安全網?89F 04/10 10:29
→ loveloser: 那八卦板這一堆每天推文戀童 變態 性暗示的都抓去隔離91F 04/10 10:29
噓 box0999: 口頭告誡個屁,出事了再來推責任92F 04/10 10:29
→ who5566 …
推 who5566: 劉北元+1 司改委員+193F 04/10 10:29
噓 ck326: 乾脆開放槍枝好了,反正什麼都沒用,靠自己最實在94F 04/10 10:29
推 junnn: 台灣走成今天這樣 不就是政府與人權團體裡 有妖孽96F 04/10 10:31
推 imkp: 請再給我4年補社會安全網97F 04/10 10:31
噓 yoher: 口頭?不就搓湯圓 警察真好當98F 04/10 10:31
→ hitsukix: 這政府告訴大家 當壞人比較爽99F 04/10 10:31
→ C00L: 是阿 抓你好了100F 04/10 10:32
→ hitsukix: 反正喊喊聽到了就能當選了,作事多累啊101F 04/10 10:32
推 kenro: 法官會亂判才是主因102F 04/10 10:32
推 b9211173: 把這傢伙流放到中國,撥奪台灣公民身份105F 04/10 10:34
推 cblade: 社會qq網107F 04/10 10:34
噓 JONES0816: 台灣法律已經教育了犯罪者 殺一人『不會』被判重刑了還有犯罪了 宣稱自己有神經病或是演戲就能減刑甚至無罪 台灣司法真的可笑至極109F 04/10 10:35
推 pondaha: 唯一支持直播凌遲處死112F 04/10 10:36
噓 C00L: 就是被這些自以為懂法的人搞成今天這種荒謬不堪的犯罪風氣113F 04/10 10:36
→ houjay: 幹嘛報案,你死了警察就會抓人啦~115F 04/10 10:37
→ pondaha: 死不恐怖,恐怖的是死不了116F 04/10 10:37
→ JONES0816: 死人是沒有人權的 法官只會考慮犯罪者會不會判太重 完全沒想到受害者受到的傷害和恐懼117F 04/10 10:37
推 spiderjack: 保護令本來就是針對同居人男女朋友或是配偶的,這個119F 04/10 10:39
推 asdf70044: 就等你被跟蹤狂弄受傷或弄死 自然會有法律處理==120F 04/10 10:39
推 LWEN: 保護令到底有啥小路用?122F 04/10 10:39
推 p597fg: 抓了又如何? 法官不願判死,假釋條件寬鬆的要命,人民就自求多福囉123F 04/10 10:39
→ a22122212: 法律警察公權力幫不了人民 法匠還有臉酸普羅大眾126F 04/10 10:40
噓 ilsr: 所以跟踪狂無法管?127F 04/10 10:40
噓 divaxxxx: 呵呵司法,死大官或其家屬再來期待會有改變吧128F 04/10 10:40
→ C00L: 謝謝你發現保護令不適用,真有幫助呢129F 04/10 10:40
→ Kunimoto: 有口頭告誡啊 警察safe130F 04/10 10:40
噓 ChrisWine: 多次跟蹤騷擾還不抓?警察瀆職害死一條人命131F 04/10 10:41
推 applebg: 真的建議要恢復凌遲處死。132F 04/10 10:41
推 tcc1210: 台灣真是罪犯的天堂133F 04/10 10:41
推 ADEMAIN: 台男的各種偷拍跟蹤騷擾 在現行狀態是都沒法管的134F 04/10 10:41
推 flowersuger: 唉...就算能聲請保護令,對這種車禍擄人的也幫不了什138F 04/10 10:44
推 auction88: 沒保護令 警察可以主動去簽到巡邏139F 04/10 10:44
→ auction88: 就事不關已間接害死國民
可以去7-11簽到 去銀行簽到 多了巡邏點靠北很忙沒空141F 04/10 10:44
推 aidraz: 請支持時力提案的反跟蹤騷擾法案!別再等下禮拜五!143F 04/10 10:47
噓 DJY: 有沒有投民進黨?144F 04/10 10:47
推 jonestem: 別傻了,遇到這種的除非移民不然都沒用149F 04/10 10:48
推 lpsobig: 這種以後只會更多 台灣讚讚150F 04/10 10:48
→ auction88: 怎麼會沒用 老公是當地警察你看有沒有用153F 04/10 10:49
推 dragonjj: 先是台南 後有屏東 台灣怎麼了?154F 04/10 10:50
推 ck326: 如果女方是來自有錢有勢的家庭,報警大概就會有用了157F 04/10 10:51
推 pigpig861: 所以台灣對這種人沒有一點合法的預防方法158F 04/10 10:51
→ ck326: 一般平民百姓就自求多福159F 04/10 10:51
→ Leon0810 …
噓 Leon0810: 這個案子,就算有保護令也沒有用吧……163F 04/10 10:53
噓 lfi: 沒死到高官或法官的親人都沒事兒165F 04/10 10:54
推 jeep98: 那個補破網的阿姨在哪?167F 04/10 10:55
推 giggstw: 可笑的法律制度,被文組的玩死170F 04/10 10:56
推 ajan007: 可教化啦,哪次不是可教化?172F 04/10 10:58
推 Eric0204: 自首 有病 可教化 豬腳麵線173F 04/10 10:59
推 geeg: 年輕漂亮的女性,還是去住都市吧,這就是DPP的社會安全網175F 04/10 11:02
噓 eric111618: 把情緒帶進法律根本沒意義,真的覺得法規有問題怪各位選出來的立委吧,這段新聞有問題的是警方漏夜偵詢,不確定有沒有違法,如果違法漏夜偵詢,兇手律師會用這條幫兇手辯護176F 04/10 11:02
推 a2603: 操你媽還不判死刑幹你娘180F 04/10 11:02
推 weboau: 垃圾法規 警察也不會主動一點 可憐娜182F 04/10 11:04
推 kt040: 殺一個不會判死 可教化 進去表現良好 幾年就出來了 下一個?184F 04/10 11:05
→ whoisanky: 恐怖男子 我想有保護令也許也擋不住他的殺意
畢竟保護令只是一張紙 擋不住衝撞過來的車子185F 04/10 11:05
推 linsun10: 認真問
遇到這種該怎麼辦187F 04/10 11:06
推 nunogomes: 台灣法律真的需要全身健檢了,立委還在睡…190F 04/10 11:06
噓 loveloser: 是阿 警察應該主動一點 沒事多上八卦巡邏 把那些戀童191F 04/10 11:06
→ whoisanky: 唉 難道以後遇到被騷擾 除非出事才能有所作為嗎192F 04/10 11:06
→ loveloser: 變態性交 性暗示 有違法之虞的都抓去關194F 04/10 11:07
→ whoisanky: 就算住在大樓 出門被跟車被GANK 根本沒辦法啊195F 04/10 11:07
推 kosuke: 幹 這下真的被丁守中說中了196F 04/10 11:07
推 kshsedch: 說實話 這種不判死哪有天理198F 04/10 11:09
推 kiaia: 死了再說「下次會改」喔你死掉也看不到了199F 04/10 11:10
噓 loveloser: 不然給警察權力可以直接把人抓起來關 跟戒嚴依樣203F 04/10 11:13
推 Mubing: 這真的防不了吧,你又不可能因為跟蹤就直接關他,罰款完204F 04/10 11:13
→ Mubing: 這人也一定會行動的206F 04/10 11:13
→ faultless: 這社會真是溫馨,這種人還能到處跑207F 04/10 11:13
推 Nick73418: 誇張,台灣不適合好人住了!一個比一個壞209F 04/10 11:14
推 battle7710: 申請保護後使用定位跟定時回報,這樣能否縮短救援時間210F 04/10 11:14
→ loveloser: 我也覺得八卦整天推猥褻 變態 性暗示 戀童的變態一堆怎麼都不抓起來關
改天出事警察要負責嗎212F 04/10 11:15
推 kobeday: 安全網法案該再思考一下215F 04/10 11:16
推 felix1031: 所以陌生人可以騷擾免錢的?法律真的很棒216F 04/10 11:17
→ McKen: 英文小卡預備,這次網子一定補起來!217F 04/10 11:18
噓 andy2011: 捉到一次打五鞭看多少雜碎還敢 都是台灣沒鞭刑才讓台男小惡變大惡 政府不用負責嗎218F 04/10 11:19
推 AWPER: 幹你媽 一定又可教化 重判3年220F 04/10 11:19
→ felix1031: 柯南有演過,結論是先殺了對方才能得救221F 04/10 11:19
推 sggs: 立法院是dpp多數,但還是國民黨的錯啦222F 04/10 11:20
推 yongsyuan: 真的可憐,遇到這種要怎麼躲? 還不能申請保護令224F 04/10 11:20
推 IM71: 寫卡片中227F 04/10 11:21
→ andy2011: 北車遊民也有一隻這種的 關不了罰錢又沒錢沒差 除了鞭刑還有什麼辦法 笑死人的教化還是廢死會帶回家養?229F 04/10 11:23
噓 Shaqui11e: 法律是有錢人和高官量身訂作的工具 死老百姓指望什麼?231F 04/10 11:24
噓 lauxc: 補破洞的政客裝死中233F 04/10 11:24
→ AndrewWiggs: 馬的幹,真的無辜阿,好好人生被這個人渣害死了,法官還要保護他的人權,操235F 04/10 11:25
→ TaiwanUp: 手段可能跟中國高官差不多237F 04/10 11:26
→ andy2011: 有些就是畜生鞭才有用但大愛們總想教化畜生結果就是守法239F 04/10 11:26
→ TaiwanUp: 這種事在中國層出不窮 見怪不怪 勿忘紅黃藍幼兒園243F 04/10 11:28
噓 dddc: 垃圾245F 04/10 11:30
→ JackTheRippe: 裡名言佳句面的
正妹別擔心 英文阿姨的小卡很快就會送到了246F 04/10 11:30
推 j3: 鄉下地方攝影機少 上百人力找 辛苦警察了
重點是法令無法預防249F 04/10 11:33
噓 wtf426: 南部台南都該結紮251F 04/10 11:35
推 QhenQi: 不會死啦 放心 才殺一個252F 04/10 11:36
推 andyahn: 又是有報警,警察無作為,到底養警察作什麼??253F 04/10 11:36
推 ssaic2006: 可能還會被酸妳以為自己很正嗎?自我意識過剩254F 04/10 11:37
推 melluu: 母豬:我聽到了255F 04/10 11:37
噓 loveloser: 一堆法盲 警察權力大到可以隨意抓人關人嗎 明明警察都依法受理而且移送了 還能怪警察沒做為我也是暈了256F 04/10 11:38
噓 a7771726: 警方能送辦的也送辦了 保護令是用客體就沒有包含陌生人還希望警方能怎麼做258F 04/10 11:39
推 notime: 社會安全網就是個笑話261F 04/10 11:39
→ loveloser: 我以後報警八卦一堆戀童 變態 性暗示潛在高危險份子
警察都可以直接抓去關 法盲說好不好263F 04/10 11:40
噓 ponmaster: 一堆人在那邊罵警察,依現行法規就是沒辦法做更進一步265F 04/10 11:42
推 Zoro80298: 現在司法制度 只能事後制裁這人 沒有防止方式266F 04/10 11:42
→ ponmaster: 處理,警方也做了該做的,你各位怎麼不去靠北立委,知不知道現在跟蹤騷擾的法案因為朝野協商還躺在立法院內,然後警察還要承擔你們在罵?267F 04/10 11:42
推 kruzin: 性別正確 一堆人這時候就不敢嘴台男了272F 04/10 11:42
推 sai007788: 日本也是喔,偶像在被殺之前都無法處理跟蹤狂275F 04/10 11:44
推 kbcc: 你各位請不要懷疑政府改革的決心好嗎277F 04/10 11:44
推 melluu: 說穿了就是母豬政府擺爛,該立法不立該修法不修281F 04/10 11:45
推 ck326: 既然法醬這麼沒用,每個人發一把槍好了282F 04/10 11:45
推 scottandk: 無故跟追他人社維法至少有罰鍰吧,屏東警察人真好283F 04/10 11:46
推 zzzzzzzzz: 范雲去年提了跟蹤騷擾防治法,怎麼沒過啊?284F 04/10 11:46
→ scottandk: 這就要問立院絕對多數的偉大DPP立委諸公囉285F 04/10 11:47
噓 matto: 完全執政,完全擺爛,完全卸責,乾286F 04/10 11:47
推 kimos: 其實前段的事情 警方真的無能為力..難道摸手一次跟蹤一次就要抓嗎?這樣每個大學都要抓幾個了289F 04/10 11:50
→ kimos: 倒是覺得後端法律太輕 才是問題...
這種應該直接判死的292F 04/10 11:51
推 mabedead: 自首沒證據是他殺的,這傢伙很懂喔,可教化294F 04/10 11:51
推 dinotea: 警察:我也想XX但是要先修法295F 04/10 11:52
→ aken59420: 我大民進黨完全執政也無法修法,你就知道這動搖黨本了300F 04/10 11:59
噓 ms0545173: 台灣以前生的小孩大部分都是這種 現在少子化反而好302F 04/10 12:00
噓 hawls: 糾纏行為不可取,不過立法保護後會不會又變成女性的專武呢303F 04/10 12:00
噓 ass812882: 除非騷擾的是那個高官子女不然不會改革啦307F 04/10 12:05
推 fake: 警察到底丟不丟臉阿...313F 04/10 12:09
噓 samnpc: 誰選的立委都不修法,丟不丟臉314F 04/10 12:11
→ Ruid: 可教化、有悔意、只殺一人=沒事,司法改革萬歲317F 04/10 12:11
推 FUNYUN: 腦殘台法 壞人根本不怕 呵呵 沒有陪審制度的落後國家319F 04/10 12:12
推 eramaya: 對方非親非故騷擾妳所以不能保護妳喔,沒想到發生憾事!台灣法律超就可的耶320F 04/10 12:13
噓 Vek1112: 在台灣 治療勝於預防322F 04/10 12:13
→ ffaatt: 騷擾加跟蹤 還沒辦法處理324F 04/10 12:14
推 q3824k: 保護令法源就是家庭暴力防治法啊325F 04/10 12:14
→ ffaatt: 台灣法律根本靠台灣人本性在顧326F 04/10 12:15
推 oliverroli: 修家暴法幹嘛?又不是他家人 應該是要立新法327F 04/10 12:15
→ eramaya: 有移送,但移送期間自求多福,就算被關了沒幾天就出來328F 04/10 12:15
推 light516: 這個竟然沒人衝警局打他?不可思議329F 04/10 12:15
→ eramaya: 還是要自求多福,畢竟非親非故騷擾被害人沒辦法嘛331F 04/10 12:15
→ cotwell: 襙你媽的垃圾,幹332F 04/10 12:16
推 hyperyoujo: 總統搞不好小卡事先都寫好一堆了,只差受害人名字沒填334F 04/10 12:19
推 ericleft: 如果保護令可擴及不相干人,等著看警政體系崩潰336F 04/10 12:20
推 s0450336: 英文聽到了,反正也只會聽到了337F 04/10 12:20
推 cloudyoyo: 菜:社會安全網 我會補起來…這段話我常講 嘻340F 04/10 12:21
噓 MSmax: 小英的社會安全網=笑話一場344F 04/10 12:22
推 googlexxxx: 如果隨便誰都能申請保護令,大家監獄見吧!依照台女的越想越不對勁案件比346F 04/10 12:23
噓 kiergh: 殺人安全網 越織越大張 屏東的顏色看來會輕輕放下了348F 04/10 12:23
推 iamtc769: 記得佛經抄的工整一點 很快就假釋囉350F 04/10 12:24
→ kkoo5888: 要靠私刑,台灣法律落後,狗官都不改351F 04/10 12:25
推 yuan0117: 范雲今年婦女節時有提案了......但還沒通過352F 04/10 12:26
推 sanxiao: 司法真的是爛到根 完全沒改善過 立委應該全換354F 04/10 12:27
→ neoa01 …
推 neoa01: 小英民進黨完全執政5年,台灣治安爛到堪比第三國度,未記355F 04/10 12:27
→ neoa01: 取台南大馬女孩命案教訓,行政方面未能有效積極查處預防
→ neoa01: 、司法效力亦不彰,連大馬他們鄉親都知道台灣o人不判死,
噓 abcdef4: 論台男的化學去勢358F 04/10 12:27
→ neoa01 …
→ neoa01: 如是立法問題,又未見有啥積極性的修法。小英民進黨完全359F 04/10 12:27
→ neoa01: 執政,不好好在執政上下功夫,整天內宣有用嗎?
→ neoa01: https://i.imgur.com/GtnwaUG.jpg
推 jolin0502: 立法委員死了是不是,還是顧鬥爭?363F 04/10 12:29
推 reaturn: 法律會制裁,真的是個雙標366F 04/10 12:31
推 israelii: 廢死是普世價值 小英表示欣慰369F 04/10 12:32
推 ghgn: 南部 不意外370F 04/10 12:33
噓 lauxc: 政客醜陋嘴臉最安全,難怪不修法373F 04/10 12:34
推 jfriendtw: 記得投票投民進黨嘿,那群垃圾都聽到了,干你娘375F 04/10 12:35
推 jones2011: 沒差吧,反正又不會判死刑,這些人犯案時根本不怕376F 04/10 12:36
推 k1400: 台男犯罪天堂380F 04/10 12:41
推 asdfg5435: 死人了 警察才有用 鄉下警察好當381F 04/10 12:41
推 Motor: 警察有口頭告誡了,誰知道他講不聽還殺人382F 04/10 12:42
推 QQ5566: 社會安全網 噗哧383F 04/10 12:43
推 asdfg5435: 女生國籍不對 如果是外國人 政府馬上就有動作了384F 04/10 12:45
推 DOFU: 又不是第一次縱容 早就有前例了 有差這次嗎386F 04/10 12:47
推 yitniya: 他只是為愛所傷的可憐蟲,可以教化。390F 04/10 12:48
推 open00937: 不意外 還沒死人 不會處理的啦 死了也是過幾天就忘了391F 04/10 12:49
推 afrazhao: 遇到變態到底要怎麼辦?看起來法律根本沒辦法保護受害者.....因為對方非親故就沒法可管,到底想要人怎樣?392F 04/10 12:51
推 wowisgood: 文組教授會先跳出來保護兇手訴訟權397F 04/10 12:53
推 raok: 真心覺得台灣的保護令沒啥效用 各種缺陷398F 04/10 12:53
推 vintage: 整個下來沒看到實質有用怎麼預防這類事件的方法
反正出一張嘴 很輕鬆400F 04/10 12:55
→ raok: 每次都只能眼睜睜看著事情發生才有所作為403F 04/10 12:55
推 whitehow: 好可憐的女孩 這種人渣憑什麼活著404F 04/10 12:55
推 JiaK2rving: #司法正義 #社會安全網 文組治國就是只會喊口號405F 04/10 12:56
推 bingreen: 鬼島法律是用來保護加害者,被害者的人權到底在哪?
法匠呀法匠們,你摸摸你的良心呀,忘了沒有406F 04/10 12:56
→ louic: 故弄玄虛 然後就可取得精神耗弱證明 說不定 還可 無罪408F 04/10 12:59
推 fifi0828: 哪裡有鬥智啊?不是在警局耍廢睡覺而已?410F 04/10 13:00
推 CGMS: 也太輕描淡寫了吧 是生命受威脅 而且死了411F 04/10 13:01
推 b18902040: 死了幾個人而已,綠色是可以被原諒的顏色414F 04/10 13:04
噓 GimO: 南部台男有夠噁,偏激深綠又噁又臭415F 04/10 13:04
噓 kobe7610: 這種畜生不判死說不過去 幹你娘417F 04/10 13:05
→ figgy: 鄉民們不如說說心目中的安全網是怎樣的世界?418F 04/10 13:05
推 aunt: 台男sop:跟蹤性騷偷拍→女權太高;殺人分屍→思覺失調419F 04/10 13:06
→ zoin: 法律會制裁(X) 教化(O)420F 04/10 13:07
推 bengret: 這投案也沒悔意 老公要不要一刀斃了這害蟲421F 04/10 13:07
推 arsure666: 社會怎麼了?這樣的法律、機關對受害家屬怎交代423F 04/10 13:08
噓 norder: 警察是太天真還是太懶?口頭警告就算了?如果口頭警告就可以防止犯意,那世界上也根本不需要警察這種職業了425F 04/10 13:08
推 onthesea: 可教化 不是故意弄死的 沒辦法證明殺意 三年 抄抄佛經 ok了427F 04/10 13:08
推 NN9: 死刑呀429F 04/10 13:11
→ ltytw: 蔡英文不用負責嗎?430F 04/10 13:12
→ norder: 經歷漫長騷擾痛苦仍求助無門,最終仍不免慘遭殺害,警察和司432F 04/10 13:13
→ klhpb1022: 笑死 失智列車的鄉民又要高潮了,非親非故的,保護令要怎麼發,一堆智商堪憂的433F 04/10 13:14
→ norder: 法就只會袖手旁觀,冷眼旁觀在讓她眼前死去,這是官僚殺人,事後又是法官把法院當自己家的功德院,來個尚可教化435F 04/10 13:14
推 JayPark: 屏東............438F 04/10 13:16
推 q22w: 台南女大生案 大家都忘了439F 04/10 13:17
推 sammy0321: 上次馬來西亞女學生的事情 看來完全學不到教訓阿
政府又聽到了 聽到了喔 別再說了~440F 04/10 13:17
→ norder: 真諷刺,警察可以很快幫外國人找回失物,在電視媒體上播放傳為美談,但卻可以讓台灣民眾長期受到騷到而不援助,最後眼睜443F 04/10 13:19
→ norder: 睜看著她慘遭殺害446F 04/10 13:20
推 OEC100: 跟台南學的嗎447F 04/10 13:20
→ norder: 外國人遺失物品幫忙快速找回,本國人長期被騷擾只能等被殺448F 04/10 13:22
推 osmanthusjo: 趕快通過反跟蹤法吧, 這樣的話成案就可以植入晶片了吧?449F 04/10 13:28
推 MacOSX10: 有能借車的朋友的人是社會安全網漏洞451F 04/10 13:28
推 holygoner: 法官: 判個5年打臉這些酸民嘴巴453F 04/10 13:29
→ foreverII: 這件事 要不是最後發生憾事 一直報案警察會覺得你是刁民吧 之前報案覺得警員的態度就是這樣457F 04/10 13:31
→ osmanthusjo: 像這種犯罪人啊,通常從很年輕就有跡象了。 真的是459F 04/10 13:32
→ foreverII: 與人發生小糾紛(對方錯) 沒有暴力解決 沒有私法正義460F 04/10 13:32
推 whhw: 可教化462F 04/10 13:32
→ osmanthusjo: 家長最重要, 如果自己管不了,也不要放任。趕快求463F 04/10 13:33
→ foreverII: 尋求正常途徑解決(報案) 結果看到警方的態度 真的呵呵464F 04/10 13:33
推 TY0842: 人神共憤466F 04/10 13:33
推 kissa0924307: 司法只會叫受害人要放下要原諒 可惜原諒是上帝的事我只能負責送兇手去見上帝467F 04/10 13:33
→ N48212: 說個笑話,法律制裁殺人犯470F 04/10 13:35
→ C00L: 整天抱著法條高喊司法最棒的應該有比較失智吧
哪天你最自豪的法官在你親友發生什麼事故時候也希望他們可以還你公道啦呵471F 04/10 13:36
推 Hotem: 明明有 社會秩序維護法 可以報警處理474F 04/10 13:38
噓 Godright: 就事論事 警察已經盡責了 這不是警察的問題 是法律上讓警察沒辦法去進一步保護受害者 不是當個警察就真的是人民保姆477F 04/10 13:42
推 daye87: 這垃圾不判死說不過去吧 遇到瘋子真的沒辦法480F 04/10 13:44
推 ahlolha: 估計很多法律人要以這個瘋子為榮了481F 04/10 13:45
推 m6cs: 司法改革,非親非故都不是重點,重點是加害者的人權483F 04/10 13:48
推 glion: 鄉下有鄉下的玩法,都市人別嘴484F 04/10 13:48
噓 bumloveme: 垃圾低端殺人犯台男 八卦仇女台男 -1485F 04/10 13:50
推 bingreen: 無限期,支持以牙還牙,*10倍用在加害者身上,誰敢犯罪489F 04/10 13:55
推 YALEMY: 怎麼殺都不會殺到法律人的關係人才厲害490F 04/10 13:56
推 stlinman: 社會安全網有沒有窗口啊? 小英好歹設立一個專線可以通報492F 04/10 14:05
噓 yeng1217: 廢死:被害都死了,那就只好保護加害人啦493F 04/10 14:06
噓 Deparic: 反跟蹤法還躺在立法院,垃圾政府還要害死多少人495F 04/10 14:11
推 vlee: 屏東比高雄更暖。有跟縱狂?聽到了啦!496F 04/10 14:12
→ rancle: 為什麼第一時間不能用女生的手機定位找人??499F 04/10 14:16
→ golttt: 哇人民保母口頭告誡耶好棒棒哦501F 04/10 14:17
推 fifybl: 能發保護令至少可以抓去關 趁那時搬家換工作 但目前法律做不到任何事502F 04/10 14:22
推 kid725: 菜英文政績+1505F 04/10 14:27
推 snowbox: 小英的社會網破了.....QQ506F 04/10 14:29
噓 Zumi: 台灣法律就是這樣,要出事才開始做事,出事後拿出一張精神鑑定還能無罪,真的強507F 04/10 14:32
→ Risedo: 現在我連打字說實話都不敢了509F 04/10 14:38
→ lodosskiss: 放心我們有社會安全網,阿婆不會讓你白死的~~~~~510F 04/10 14:40
推 cp2569: 警察無辜,是台灣爛法律不給警察執行公權力511F 04/10 14:41
→ YamagiN: 菸媓支持者社會底層綠共賤畜們都是高危險群 難怪完全執政不敢修法 就是怕自己支持者被抓光 可憐這女孩 被綠畜害死512F 04/10 14:45
推 esspx: 「依法將黃嫌送辦並口頭告誡」,怎麼一堆文盲只看後半段啊是看不懂依法送辦幾個字,鄉民素質514F 04/10 14:48
推 KMSNY: 花時間抓犯人被法官輕判出來警察也很無奈吧516F 04/10 14:54
推 Dayton: 為什麼要是親故才能申請保護令???517F 04/10 15:03
推 MisuzuXD: 保護令在這案例沒用吧 他都殺人了 最好會鳥你保護令519F 04/10 15:14
噓 bij831: 可教化外加南部人,大家散會了521F 04/10 15:19
推 yeyun: 優質台男522F 04/10 15:19
噓 lowpk: 申請保護令還要親朋好友認識的才行喔,三小526F 04/10 15:33
推 photoswimmer: 哇塞這麼多搞法律的都沒想到口頭告誡完人還是會被殺耶,把他關個幾年應該就會改過自新了吧528F 04/10 15:35
推 GimO: 建議南部有能力或比較正的女生,離開家鄉到北部生活吧,不管賺多賺少,遠離南部深綠縣市才是保障生命的唯一辦法。530F 04/10 15:36
→ iamaGoodman: 要申請保護令可以啊,先跟犯嫌有曾交往、同居、結婚關係
不行?可以去請教立委們532F 04/10 15:43
噓 ss1107: 廢物法匠照樣認為這種畜生可教化啦535F 04/10 15:44
→ misofish: 好難過,是不是要修法改變了,本來也許有機會可以保護到的QQ538F 04/10 15:48
推 funnyway: 其實就算有保護令也無法避免發生這件事540F 04/10 15:48
噓 dustin: 法官救我543F 04/10 16:02
推 buslover: 放心啦 殺一個人又不會死刑 台南那個殺馬來西亞女大生的都沒死了 殺屏東人不會怎樣啦544F 04/10 16:05
→ R1221104: 毫無悔意就判死啊。
不過要先閹割。548F 04/10 16:07
推 aoecc: 蔡英文補了5年還補不起來,可憐550F 04/10 16:10
推 susanna026: 社會安全網 是保護壞人?為什麼不能申請保護令呢?
覺得 什麼個爛網??被跟蹤 也報案 最後 被殺拉
不是自首減刑?吵佛經 哭 有悔意 更輕了吧?551F 04/10 16:11
推 s13140709: 額不是阿 這本來就無法申請保護令啊
再來 真的要預謀犯罪的人誰會理保護令
要就死刑多嚴格執行一點557F 04/10 16:25
噓 kapah: 怪政府勒!八卦仇女惡宅永遠不會先檢討自己啦560F 04/10 16:26
噓 kemmok: dpp德政561F 04/10 16:35
推 Kidmo: 維穩仔噓起來。跟蹤騷擾防制法原地踏步,維穩仔大概都單身562F 04/10 16:38
推 pomponh: 這種低端台男畜牲的命連路邊蟑螂都不如563F 04/10 16:40
→ nzj: 這是什麼白癡法律 法律只會保護垃圾 都已經告訴問題在哪裡了,然後跟死人一樣564F 04/10 16:41
→ vm03vm03: 一堆在事後諸葛的,要不是人死了說不定還有人噓女生幻想567F 04/10 16:45
推 rmt05: 這真的太誇張 都已經報案過了還沒用......568F 04/10 16:47
推 ADEMAIN: 首抽台男就優待犯罪免責570F 04/10 17:05
推 junnn: 2次報警 還是慘死 搞不好歹徒性侵到飽 累了才投案 菸黨司改+廢死 成果的展現 良善被凌虐571F 04/10 17:11
推 vking223: 法官:判無罪,不信試試看,反正你們也拿我沒輒575F 04/10 17:46
噓 KD35: 記者以為這是霍格華茲喔,保護令沒有魔法好嗎,講的有保護令577F 04/10 18:16
推 raura: 哈真的,這板照三餐仇台女,光性騷擾法律就一堆人酸女權,出人命再拉政府救援,絕對不是台男觀念和教育有問題578F 04/10 18:25
推 KDGC: 祭央又,你社會安全網咧?燈泡老母,大人都保護不了能保護小孩?南部真的很常吃案
被害人很難保護 改成保護犯罪預備軍?582F 04/10 18:47
噓 Da1014: 范雲立委這時候又閉嘴了?585F 04/10 18:51
噓 kusodirector: 幹你娘這垃圾長怎樣?法律如果沒能力遏止犯罪,那請放出來給私刑處理589F 04/10 19:29
→ nyami: 鬥智?裝失智比較快591F 04/10 19:34
→ Wall62: 法律根本防不了這種垃圾593F 04/10 19:49
推 mutoln: 警察跟法律一樣沒用595F 04/10 20:28
推 guepard: 出事才能處理,謝謝大家
然後死了再尚未罪大惡極597F 04/10 20:42
噓 darkMood: 要求公開凌遲處死!!!!! 不然小英和垃圾黨同罪。
法官又要開始找理由輕判了,應該又是個神經病之類的599F 04/10 20:48
推 Bijala: 媽的真噁601F 04/10 21:18
→ Joeng: 這種垃圾真的直接解決掉..關進去也沒用604F 04/10 22:10
推 soarman: 保護令不是魔法?那當權者執法者有想其他辦法阻止這樣這樣的破事發生嗎?在位的都廢物嗎?永遠都在保護加害者人權,可憐!605F 04/10 22:43
推 jimhall: 早說要民營化警局,私人經營就不會這樣了611F 04/11 00:45
推 ZW0523: 殺人必死 死刑久了 就不會有人殺人了 這麼簡單的道理 為什麼不修法612F 04/11 01:53
推 Ubejelly: 要吐了 之後是不是要學自保 不用靠垃圾制度616F 04/11 03:48
噓 zeng50: 民進黨司改委員+1617F 04/11 06:16
噓 s1s2s3bk: 新聞裡明明就寫警察有移送加口頭告誡,結果一堆人還是天真到一直糾結口頭告誡。文字都不會看了。618F 04/1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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