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Ti2011 (鳥王達)標題 [新聞] 【台鐵出軌】李義祥、移工阿好害49人枉死時間 Fri Apr 16 14:36:4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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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出軌】李義祥、移工阿好害49人枉死 過失致死罪起訴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416/C54VS7PQERHFHAG6XA6BB2TTQE/
本月2日,台鐵太魯閣408次在清水隧道口,撞上違法施工的工程車造成49人罹難、216人
輕重傷的悲劇。花蓮地檢署經過14天的不間斷偵辦,約談百餘人,主嫌李義祥、逃逸移工
華文好(阿好)都被以過失致死罪嫌遭收押禁見,花檢今天下午2時偵查終結公告,主嫌
李義祥被依過失致死、過失毀損、肇事逃逸等罪起訴,逃逸移工華文好則依過失致死起訴
。
另聯合大地工程監造李進福、張齊富財等2人,也遭花檢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其他東新
營造違反採購法部分,也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借牌、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突發中心黃
瑞娟/花蓮報導)
太魯閣號出軌意外釀49死慘劇,花蓮地檢署約談相關涉案人員超過百人,但日前卻遭運安
會痛批「動作慢、造就串供好了」花檢也召開記者會駁斥。
而法務部今公布人事異動名單,其中主導偵辦台鐵太魯閣號出軌及相關弊案的花蓮地檢署
檢察長俞秀端,這次也將轉任彰化地檢署檢察長,後續相關弊案將由新秀檢察長鍾和憲接
手偵辦。
備註:
感覺就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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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adcase: 安啦 沒事啦 台灣文組法律人會保護你3F 04/16 14:37
推 zzro: 不然還要怎樣5F 04/16 14:38
推 ilw4e: 阿不是早就知道了,不可能用殺人罪,因為你無法證明故意7F 04/16 14:38
噓 dxdy: 到時會重判幾年?10F 04/16 14:38
推 moneydream: 本來就只會這樣..牽一堆支線只是讓報告好看而已11F 04/16 14:38
推 hikaru77613: 過失致死?不錯..輕鬆又娛快服刑...再轉個外役監吧13F 04/16 14:39
→ rock30106: 所以最後是用過失致死喔,最高5年不是14F 04/16 14:39
推 eko112: 哈哈 重判5年啦16F 04/16 14:39
→ dnek: 這還不算間接故意殺人,剛調完檢察長就輕罪起訴,業務呢?17F 04/16 14:39
→ knives: 還好,正常發展18F 04/16 14:39
→ crazydj: 黨一定出力保護你們地方椿腳~19F 04/16 14:40
→ knives: 替黨又賺到十億捐款,大功一件,給過失致死很好阿21F 04/16 14:40
推 KKB: 5年 關2年多假釋23F 04/16 14:41
→ tmacor1: XD 有黨證果然最高5年24F 04/16 14:41
推 pm2001: 五年以下或五十萬以下罰金25F 04/16 14:41
噓 q210216: 笑死...說好的可教化?查無不法~洩洩紙叫~幹你娘恐龍法匠!27F 04/16 14:41
推 wetor: 阿好好可憐28F 04/16 14:42
推 ilw4e: 要檢察官硬用更重的起訴也可以啊,到時候法官就判無罪,然後就有北七會跑去罵恐龍法官了:)30F 04/16 14:42
→ wetor: 跟錯老闆 賺的都不夠賠32F 04/16 14:42
推 dnek: 恐龍司法官上下一體,也沒什麼區別33F 04/16 14:43
推 closedltw: 雖然明知道可能會死很多人,但不是故意的,就只能這樣了34F 04/16 14:43
→ STi2011: 李還說自己人生烏有了??? 這算哪一種烏有了?35F 04/16 14:43
推 bluehttp: 阿好真慘 來台工作 卻是坐牢36F 04/16 14:44
推 litlin: 最好有過失毁損罪啦40F 04/16 14:44
噓 weir510: 過失毀損???記者這條哪抄來的?44F 04/16 14:46
→ knives: 幫黨賺錢,大功一件,這次先配合一下演一下戲,兩年後又可46F 04/16 14:47
推 pm2001: 沒有殺人意圖 也只能用過失致死阿,重點在民事47F 04/16 14:47
→ knives: 以假釋再來包政府工程,真的是賺翻50F 04/16 14:47
→ s9234032: 這樣看起來不純正不作為殺人沒那麼好成立51F 04/16 14:48
噓 zildbacs: 中華民國法律有過失毀損這條?53F 04/16 14:49
推 orfan: 不然要怎樣啊?不高興的人說說看你會怎麼起訴啊57F 04/16 14:49
推 asdf70044: 要罪有罪 要錢有錢 不然還想安抓==59F 04/16 14:50
增加新內容
※ 編輯: STi2011 (59.125.79.58 臺灣), 04/16/2021 14:50:57
→ diiky: 關5年....60F 04/16 14:50
推 tmlisgood: 就沒有不作為啊,都叫阿好去攔車了,紀錄器也拍到了,61F 04/16 14:51
→ STi2011: 檢察長也換人? 這正常?64F 04/16 14:51
※ 編輯: STi2011 (59.125.79.58 臺灣), 04/16/2021 14:52:05
→ knives: 檢察長查太多,再查下去,黨就保不住功臣了65F 04/16 14:51
推 orze04: 台鐵都沒事69F 04/16 14:52
→ litlin: 覺得只起訴過失致死太輕而不滿的好歹講講不然要用哪一條法70F 04/16 14:52
→ bkebke: 不作為一定敗訴,阿好有下去揮手了72F 04/16 14:53
推 tcancer: 工安追責分直接間接基本三段,現在全推給直接原因就好了74F 04/16 14:53
噓 mo42: 酒駕都沒算殺人了 不意外75F 04/16 14:53
推 sikadear: 一審無期二審十年三審豬腳麵線76F 04/16 14:54
→ tcancer: 台鐵再出事又能開募款刷一波,死點人算什麼78F 04/16 14:55
推 Tawara: 過失殺人 呵呵 殺五十人關五年81F 04/16 14:55
→ knives: 這殺人的CP值真的超高,一次殺49只要關五年85F 04/16 14:56
→ ChungLi5566: 而不是落石掉到軌道 車子掉到軌道 還要駕駛用肉眼看86F 04/16 14:56
推 flybirdy: 本來就這樣啊 鄉民這麼厲害快上阿87F 04/16 14:58
噓 sbflight: 過失毀損??????????88F 04/16 14:58
噓 gstym: 沒加業務過失?普通過失而已嗎89F 04/16 14:58
→ bee5408: 這樣不適故意 傻眼91F 04/16 14:59
噓 stvn2567: 跟普悠瑪一樣起訴兩三隻小貓就了事92F 04/16 14:59
噓 Gshan: 就問一句 你知我知無故意 你過失致死被關兩年出來 還會把93F 04/16 15:00
→ Gshan: 車停在山坡上嗎 又不是說他假釋出來就會隨機殺人 到底在糾95F 04/16 15:00
推 bckkt: 可憐移工被拖下水96F 04/16 15:00
→ Gshan: 結啥97F 04/16 15:00
推 vbox: 大家可以集思廣益應該用甚麼法條起訴嗎98F 04/16 15:00
→ bckkt: 到底干他什麼事99F 04/16 15:00
推 pm2001: 業務過失早就廢除了 而且罰金比過失致死還要少好嗎100F 04/16 15:00
推 O928: 過失致死,重判三年,緩刑兩年102F 04/16 15:01
推 tcancer: 過失業務版取消,普通版刑期向上跟業務版拉平,罰金加重104F 04/16 15:02
推 chenyjptt: 立法委員果然都睡著了。法條不合時宜。還是裝睡。
怕改了法條就打到自己。105F 04/16 15:02
推 prereality: 奇怪...為什麼好像很多人都覺得移工是被拖下水的108F 04/16 15:03
→ stvn2567: 運安會沒什麼立場急著卸責 除了照抄官方版初步報告和卡109F 04/16 15:04
→ tcancer: 台鐵工程管理跟發包都沒事,呵呵110F 04/16 15:04
→ stvn2567: 掉影片一側的畫面還會做什麼111F 04/16 15:04
推 molsmopuim: 2號就有影片 8號才羈押禁見 六天時間 早就串供好了吧天才地檢112F 04/16 15:04
→ bkebke: 其實是移工弄掉下去的,但叫移工作業的是李114F 04/16 15:05
推 xuein: 毀損罪哪來的過失犯啊?116F 04/16 15:11
推 prereality: 調查內容就沒有公開 一堆人急著當鍵盤柯南辦案117F 04/16 15:12
噓 qaz786397: 用吊車蓄意拉工程車讓其掉落在鐵軌上還不算故意殺人罪嗎????119F 04/16 15:16
推 sdflskj: 立委這時候都在睡覺 不要燒到他們就好了 反正以台灣人的智商也不知道要噴立委 嘻嘻123F 04/16 15:19
推 LinOne: 「其實是移工弄掉下去的」-->請問這有證據嗎?125F 04/16 15:19
推 jasonpig: 推給他們兩個就下莊了,該改的永遠不會改126F 04/16 15:20
噓 linsww: 阿好真的台灣基層勞工的縮影!錢沒多賺!有事背鍋!132F 04/16 15:26
推 jehow: 檢察長調走了 可以止血定案了 就檢討到你們兩個身上就好133F 04/16 15:27
推 Jerome18: 阿好死好 不意外啊,沒證照開人家開怪手134F 04/16 15:28
→ jehow: 其他弊端繼續黑箱 社會一片和諧 沒事兒135F 04/16 15:28
推 KITAN: 阿好死好136F 04/16 15:28
噓 er800100: 重判五年 大家可以解散啦~137F 04/16 15:29
→ dly: 蒜泥倒楣吧,就這樣138F 04/16 15:30
→ tcancer: 血腥報導一週,開捐款吸金一週,過完什麼都忘了140F 04/16 15:30
推 Zeroyeu: 台灣的檢查官和法官就是一個大笑話
更正,是兩個大笑話才對。141F 04/16 15:31
推 JJJZZs: 華文好XD143F 04/16 15:35
噓 hw1: 無作為的部分咧 這沒有李義祥條款以後還是會發生一樣的事144F 04/16 15:35
推 xuein: 說過笑話,台鐵改革
過 改 個145F 04/16 15:37
推 rover10: 我是不知道誰笑話,但我建議先把稱呼打對147F 04/16 15:37
推 pccu0408: 鄭傑再天上一定氣死 殺4個人死刑 殺49個人5年148F 04/16 15:40
→ dearjohn: 五年喔~這不是大家早知道的嗎?149F 04/16 15:43
推 nalthax: 剩下的不用往上查了......
司法跟行政體系根本放棄職務150F 04/16 15:43
推 ihfreud: 台鐵平安下莊!林佳龍功成身退!民進黨所有人大功不死升官發財!152F 04/16 15:44
推 xvhak: 接下來的劇本...責任要往移工身上塞了吧?154F 04/16 15:45
推 gibson72: 運安會只會事後不爽 事前又做了什麼?156F 04/16 15:55
推 IVicole: 阿好可憐+1...大錢又不是他在賺158F 04/16 15:58
→ neoa01 …
推 neoa01: 過失致死?果然有台灣價值是無敵的159F 04/16 15:58
→ neoa01: 而且斷點就到這了嗎?
推 masoho: 龍龍都下台了,4%仔不要太過份哦!贊嘆綠共。161F 04/16 15:58
噓 PaoWann: 來了 皇城一片祥和之術!162F 04/16 15:58
噓 seabox: 過失致死最高就應該修法到死刑
不然下一個李義祥出來 還是五年哦164F 04/16 16:05
推 Aurorra: 台鐵內部之前被請去的有依貪污起訴嗎166F 04/16 16:06
→ seabox: 有夠白痴 那不如用殺人罪起訴 讓法官當庭釋放李義祥好了167F 04/16 16:06
推 arenoe: 49=1168F 04/16 16:10
→ ptx003c: 重點還是民事的賠償170F 04/16 16:15
推 imtlow: 有替死鬼不怕不怕171F 04/16 16:17
→ Alaba: 移工應該要無罪吧175F 04/16 16:19
推 Allen320: 爛透了,50條人命,用一個過失致死來起訴176F 04/16 16:19
噓 Coslate: 綠共推個替死鬼出來就安全下莊了177F 04/16 16:22
推 lauxc: 有黨證 沒關係178F 04/16 16:22
→ Coslate: 結果花蓮縣政府一點事都沒有 真爽179F 04/16 16:23
推 misosiru: 最高5年 會不會2年就出來吃豬腳麵線180F 04/16 16:24
推 mis1114: 都兩禮拜,該放下了啦181F 04/16 16:27
推 f222051618: 要不要查一下台鐵體檢報告放這麼久了
結果什麼屁都沒有的垃圾高層182F 04/16 16:32
噓 fashsboy: 平均一條人命幾年?樓下請作答185F 04/16 16:36
推 CHISN: 面對現實,這就是一起不小心弄死49條命的意外187F 04/16 16:38
→ CHISN: 該問的是,為什麼無能力監控施工189F 04/16 16:39
→ CHISN: 一群人連幾死都不知道,就想演包青天?191F 04/16 16:41
推 ali100: 靠,五年193F 04/16 16:43
推 steelheart3: 安心啦 家屬拿到賠償了 你有更多錢給律師 自然沒錯197F 04/16 16:44
噓 hcder4126: 過失致死?49條人命 然後最多關五年?199F 04/16 16:49
→ lird: 重判201F 04/16 16:52
→ pearlQQ: 死刑拉,別人就該死嗎203F 04/16 17:19
推 a12c45a: 49條人命這些罪行還真是便宜他 其他我看也是差不多 鬼島法律真棒204F 04/16 17:20
推 runfive: 台鐵何時改革?下禮拜再說?210F 04/16 18:55
噓 op520: 垃圾法律人吠三小211F 04/16 19:36
推 PigBlood: 人家有黨證的 這樣極限了212F 04/16 19:53
→ KGarnett05: 除非車子阿好弄下去的,不然和他有什麼關係213F 04/16 20:24
推 wei9898: 人被調走了,後面怎麼處理?214F 04/16 21:33
推 fsuhcikt: 這種過失犯的主場一直都不是在刑事而是民事216F 04/16 22:10
噓 IKURAQ: 唉...阿好.....218F 04/16 22:49
推 sanxiao: 垃圾司法 不意外啊219F 04/16 22:50
推 it914003: 過失致死 vs 無作為殺人220F 04/17 00:44
噓 kenndy: 阿好逃工重判,義祥有悔意輕判,結案222F 04/17 01:12
→ zingy: 又關不了幾年,只希望他們病死在牢裡。223F 04/17 08:23
推 revise: 抓人出來扛罪,上層繼續爽過
台鐵改革當放屁,繼續睡224F 04/1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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