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ivLoMario (BreakWall)標題 Re: [新聞] 快訊/《跟騷法》過關!嘲弄辱罵、要求約時間 Thu Apr 22 15:59:47 2021
一堆在崩潰的是不是忘了上個月在屏東就發生過一個剛結婚的通訊行店員被一個人渣糾纏
,最後人渣把她開車撞倒擄走殺害的事件啊?
受害人中間報警不知道幾次了,因為沒有犯罪事實所以警察也不能怎麼樣,如果這條法早
通過2個月是否被害人就能逃過一劫?
你們崩潰的點在哪裡啊?法條哪一條太超過會讓你們有機會被抓去關的?到底是在悲憤什
麼啊?你有沒有想過這種事也有機會發生在身邊的人甚至是自己的身上?還是崩潰的都是
平時就在跟蹤人,現在有可能被抓去關所以在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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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4-22 15:46 felixchen000.
Re: [新聞] 快訊/《跟騷法》過關!嘲弄辱罵、要求約
04-22 15:59 SivLoMario.
推 h90257: 一堆人以為連邀約都不行 只好笑笑了2F 04/22 16:00
媽的逼真的是滿頭問號耶,還是八卦版真的如傳說中的一樣噁男集中地啊?明明上個月才
發生過這種悲劇,那些人怎麼能這麼噁心啊
※ 編輯: SivLoMario (111.250.201.58 臺灣), 04/22/2021 16:02:54
推 STi2011: 沒有犯罪事實所以警察也不能怎麼樣 笑死3F 04/22 16:01
→ laechan: 根據草案,是寫警方"得"而不是"應"喔,"得"根本沒屁用啊4F 04/22 16:01
法條的說法只要是當事人主觀認為有被騷擾跟蹤等等的感覺,就能報警,警察就能介入調
查。
不是說當事人通報之後你就會被抓去關耶,警察介入調查發現有犯罪事實,依這法就能夠
把人拘捕
※ 編輯: SivLoMario (111.250.201.58 臺灣), 04/22/2021 16:05:37
推 Yaomini: 立這個法真的就能有效防止以上事件的再度發生,還是不但6F 04/22 16:03
→ pierreqq: 不懂法真好騙... 跟騷法根本不是在防這種的8F 04/22 16:04
→ Yaomini: 沒有多少效用,煩而有其他衍生而出的不利後果?10F 04/22 16:04
→ STi2011: 有這條法 被害人就不會被假車禍?11F 04/22 16:04
你要不要回頭看看我說的案件發展經過啊?那個人渣是反覆糾纏好幾個月,中間被害人報
警但是於事無補。如果說套用這條法令的話,被害人在最初被騷擾時報案,那個人渣當場
就會被帶走,甚至直接拘留。
你說能不能避免後續的事件發生?我是覺得至少能一定程度的減少機會。
推 goodsnk: 你不知道很多人很愛腦補嗎12F 04/22 16:04
→ STi2011: 那有刑法不就沒殺人犯了13F 04/22 16:04
噓 DASHOCK: 這次的規定搞不好那個受害者也不適用...超擴張
殺人重判死刑才是真的14F 04/22 16:05
推 goldleft: 真不知道一堆八卦宅在怕什麼16F 04/22 16:06
真的不知道在怕殺小
推 pierreqq: 不會不適用 但要走起訴到關起來 他早就犯案了17F 04/22 16:06
有明確法條能約束就有一定程度的嚇阻作用啊
以你的智商真的很難跟你解釋
會不會被關就是看警方上報了之後檢察官如何起訴的問題了
※ 編輯: SivLoMario (111.250.201.58 臺灣), 04/22/2021 16:14:51
推 mijiu: 噁男們在害怕21F 04/22 16:08
→ magamanzero: 是阿 為什麼修法除了跟蹤 連邀約和寄東西都不行呢?你覺得靠1那一點不能處理嗎?22F 04/22 16:09
推 lyping: 一堆宅砲根本有病還沒病識感 好險這條有過 不然每次都跟在24F 04/22 16:09
→ lyping: 別人後面死纏爛打騷擾是有沒有問題啊26F 04/22 16:10
推 pierreqq: 怕你寄一些噁心的東西.但現在定義是受害者覺得噁心就成28F 04/22 16:11
→ lyping: 人家不理你你拼命獻殷勤不算騷擾嗎 我每天寄洨給你看看30F 04/22 16:11
→ pierreqq: 八卦肥宅從現在起被重新定義成"八卦噁男"33F 04/22 16:12
→ koeiiso: 有什麼法律出來後就可以完全防範犯罪行為的,可以跟我說35F 04/22 16:13
推 lyping: 黑衣人每天跟你 你就不要說自己心生畏懼嘿38F 04/22 16:14
→ magamanzero: 我只是覺得一直拿屏東那件事出來救援 是滑坡到底了..屏東那件就是跟蹤 跟你送東西獻殷勤要抓去關有啥關係39F 04/22 16:14
過度獻殷勤就是騷擾啊,騷擾、跟蹤都是這個法條的內容,是他媽的滑個什麼洨坡?
※ 編輯: SivLoMario (111.250.201.58 臺灣), 04/22/2021 16:17:41
→ koeiiso: 殺人,搶劫都有各國都有法條,有因為說不能根絕就說這個法沒用嗎?41F 04/22 16:15
→ koeiiso: 你一直送對方拒絕還硬要送,那天惱羞就...44F 04/22 16:16
推 StrKO: 所以呢,犯人先被這條法罰過然後不到3年出來又是一條好漢,再假車禍,這個法有用嗎45F 04/22 16:16
按照你的邏輯沒有辦法100%防範的法條就是垃圾嘍?那整部刑法拿去燒了算了,反正又不
能讓人往後都不再犯罪有個洨用
推 lyping: 你不跟蹤怎麼有辦法禮物送到人家家裡 不可怕喔?47F 04/22 16:17
※ 編輯: SivLoMario (111.250.201.58 臺灣), 04/22/2021 16:19:59
→ magamanzero: 回去看一下你這篇內容講得 case 不是滑坡是啥?52F 04/22 16:19
→ StylishTrade: 網路可以傳播Covid是嗎?????????????????????53F 04/22 16:19
推 lyping: 有些人是不是做習慣了以為這些行為正常啊54F 04/22 16:19
→ magamanzero: 不然你不要提屏東案例 單純就法條講啊XDDDDDDD
不正常就要抓去關嗎(思55F 04/22 16:19
推 serenayo: 推 崩潰的台男就是不懂自己有多噁還要惱羞57F 04/22 16:20
推 mijiu: 可能被刺中要害59F 04/22 16:21
推 littlebun: 八卦噁男都要靠跟蹤騷擾才有機會交配救生育率61F 04/22 16:21
推 lyping: 人家不要 你一直弄一直弄 你保佑自己沒女兒吧63F 04/22 16:22
→ jaywantw: 故意製造巧遇,現在反而變犯罪,我也真無言66F 04/22 16:22
→ tshu: 五毛不能騷擾女性政治人物很不方便69F 04/22 16:23
→ koeiiso: 噁男你封鎖一個帳號他還有千千萬萬個,他們相信烈女怕纏男71F 04/22 16:23
推 ITME: 釣出一堆噁肥74F 04/22 16:24
→ lyping: 每天都巧遇 人家都在躲了還叫巧遇嗎 不要拉正常進來合理異常75F 04/22 16:24
推 obovqq: 這裡就噁男肥宅集散地 不然你想聽到什麼答案‧v‧78F 04/22 16:25
推 mijiu: 不想被騷擾妳自己要封鎖啊 上下班換別條路走啊 怪我囉
住址被知道 是不會搬家?79F 04/22 16:26
推 tryagain24: 這法條設計有問題阿 就算你路過 只要她覺得4就可以吉81F 04/22 16:27
推 divaxxxx: 肥宅理由好多喔,可憐。正常人怎麼看都覺得這法案是該過82F 04/22 16:27
推 floz: 其實真的要幹嘛的,這條我覺得也是難防啦~~~~84F 04/22 16:28
噓 jesiuty: 作秀習慣了 為了一個百年難得一見的變態 搞了個四不像法律 到底有沒有在用腦啊 奇葩政府85F 04/22 16:29
→ koeiiso: 所以你的重點是在於”寄東西騷擾”被”關”不符合比例原則?88F 04/22 16:29
推 lyping: 你 當法官是白癡就會判你罪喔 知道無罪推定原則?90F 04/22 16:29
→ magamanzero: 所以還可以羈押 早期預防 問題是還偷渡了奇怪的東西沒有 法官絕對不是87 他們不會判錯的 沒問題91F 04/22 16:29
→ koeiiso: 去YouTube打一下”騷擾”你就不會覺得是百年難得一見94F 04/22 16:30
推 bah: 這法主要是遏止蒼蠅 怕是以後有人覺得反正都是犯罪 乾脆來硬的95F 04/22 16:31
→ keane9112: 沒有人崩潰吧 只覺得那些變態終於可以抓了 開心97F 04/22 16:31
→ StrKO: 問題癥結點在於這個法是不是對症下藥阿 而不是矯枉過正98F 04/22 16:31
→ StrKO: 而且甚至有人說了 那些垃圾直接豁出去 造成更嚴重的傷害100F 04/22 16:32
→ StrKO: 反正都要關三年 我直接犯更重的罪 也才加不到幾年102F 04/22 16:32
→ magamanzero: 算的話就跟性別無關 這可是可以告天告地告空氣XD103F 04/22 16:33
推 excia: 法案很好 但是要避免濫用浪費司法資源 把有質疑的都打成噁男 這就是民粹104F 04/22 16:33
→ StrKO: 還定下一堆自由心證的法條,完全看檢察官跟法官自由心證106F 04/22 16:33
→ StrKO: 這樣一堆濫訴然後每個都判的不一樣 這真的好?108F 04/22 16:34
推 kiergh: 一堆噁男 都懷疑是不是綠共故意要搞臭ptt 有夠反智110F 04/22 16:35
→ jaywantw: 我幾任女友都差不多是死纏爛打才把到的欸,這中間幾位有強烈表示不喜歡這樣,我就不會追了,但有的女生就很矜持啊,認為你這樣表示有心,現在反而變犯罪了111F 04/22 16:35
推 peanuts24: 拷,那工具人當一當,還會反被告哦~114F 04/22 16:36
推 excia: 到時候警察跟法院一天到晚要處理一些芝麻蒜皮的事情 像是檢舉達人那樣 壓縮其他更重要的業務 對人民是好的嗎115F 04/22 16:36
→ koeiiso: 那跟廢死有一派理論還蠻像的,反正殺一個也是死刑那就多殺幾個118F 04/22 16:36
→ magamanzero: 就看你用什麼角度去看這法囉
至少拿屏東的案例來救援 我是不同意的120F 04/22 16:37
推 jesiuty: 原來強約不到 擼人上車後殺害 是常有的事喔你是印度來的吧122F 04/22 16:38
→ flare5566: 呵呵 你不知道這條在女權自助餐手上多好用124F 04/22 16:38
推 lyping: 重點妳女友不會告妳啊 如果強烈表示不要你還一直弄 這樣會變女友?125F 04/22 16:38
→ lyping: 獻殷勤難道不用看對方反應 ?128F 04/22 16:39
推 RabbitHorse: 一堆新聞都是女生誣告了 這條這麼好成立怎麼覺得不會131F 04/22 16:40
→ lyping: 醫院負擔也很重 以後不幫你開刀了132F 04/22 16:40
推 excia: 屁孩互嘴告妨害名譽 這種在法院真的是一狗票 超浪費資源133F 04/22 16:41
推 ihero: 知悉行為2個月內就要提告了
不能搞什麼「越想越不對勁」134F 04/22 16:42
噓 jesiuty: 跟蹤本來就該罰 有人說不罰嗎?重點要求約會寄送禮物這兩條吧 不過重點是受害者有報警 結果警察不當一回事才被擄136F 04/22 16:42
→ ihero: 其次嫌疑人覺得自己被冤枉可以提救濟138F 04/22 16:42
→ jaywantw: 要啊,但反應要細分,強烈的一定不會追,面有難色跟無139F 04/22 16:42
→ jesiuty: 殺 跟有沒有這鳥法有半屁點關係?140F 04/22 16:42
→ jaywantw: 反感的可以試試,試到變強烈就收手141F 04/22 16:43
噓 Recard109: 沒有犯罪事實,那就是不能證明他會犯罪啊142F 04/22 16:44
推 excia: 謹慎立法避免濫用 提出這個問題到底有什麼錯 莫名其妙143F 04/22 16:44
→ jaywantw: 剛就說,有的女生需要來點半強迫被打動,再花時間去熟悉你,也要自己拿捏分寸144F 04/22 16:46
→ Recard109: 同情是一件事,支持爛法是另一件事147F 04/22 16:47
推 masoho: 如果執法不彰,什麼法都沒用,怎麼不罵民代關說?
真的需要推的是反關說法吧148F 04/22 16:50
推 aneshsiao: 殺人關幾年就出來了,怎麼不檢討殺人判太輕?150F 04/22 16:51
推 joewu8267: 同一批人(渣)先前台南發生留學生命案時完全不是這嘴臉153F 04/22 16:54
推 masoho: 今天某立委才剛去蹭熱度而已155F 04/22 16:55
噓 jesiuty: 台南那次是跟騷嗎?他有要約會嗎?還是隨機擄人姦殺?會不會太滑坡了?笑死俺
難怪會有這種腦殘政府 可悲156F 04/22 16:57
推 amury: 台南那個就是跟騷啊。 並不是隨機擄人姦殺好嘛!159F 04/22 16:59
推 whitelady: 這條法案很明顯是針對這個新聞阿,不過應該還是草案階段拉160F 04/22 17:00
→ amury: 靠,錯了啦! 是屏東那個啦! 台南那個是隨機~屏東是跟騷~164F 04/22 17:01
→ cck525: CD中 樓下幫推165F 04/22 17:01
噓 jesiuty: 馬國留學生那件是跟騷喔 你確定?167F 04/22 17:02
推 yun420179: 可能很多人以前都靠纏人這招追求 現在可能犯法就森77169F 04/22 17:06
推 foxey: 沒過罵今天公祭明天忘記 有過罵爛法妨礙追女生 都能罵得贏170F 04/22 17:08
推 seal998: 是,崩潰的大都是準備把女生抓起強姦殺害的172F 04/22 17:09
推 flowersuger: 這法就是源於屏東案才這麼迅速草擬,當人人那麼閒會把追求者都送警局喔?笑死174F 04/22 17:15
推 jokywolf: 只要殺人不判死刑,你立再多法也沒屁用176F 04/22 17:15
推 fytnship: 依同樣邏輯 反對囤房稅的..... 真的耶177F 04/22 17:15
推 cck525: 噁男不會到立法以後才發現自己以前行為很噁吧178F 04/22 17:15
噓 Caiboruei: 被跟騷只是少數人,但是如果影響大部分的人就是惡法180F 04/22 17:19
→ elitepp: 又一個左膠 zz181F 04/22 17:20
推 dm03: 沒遇過的人根本不知那種騷擾犯的可怕182F 04/22 17:21
推 cat663: 推這篇,看到一堆噁男在新聞底下崩潰好好笑186F 04/22 17:36
噓 hyuchi0202: 媽的智障 假車禍不犯法? 強姦不犯法? 殺人不犯法?187F 04/22 17:42
→ HAHAHUNG: 八卦版充斥犯罪預備軍 崩潰推文的應該一律羈押188F 04/22 17:42
→ hyuchi0202: 做案的有在考慮這個嗎 用點腦 弄個垃圾法律根本沒意義189F 04/22 17:42
噓 hiphopboy7: 當人就是要作案的時候這個法一點屁用都沒有
甚至會讓人下手更重 你再想一下吧191F 04/22 17:45
→ CTUST: 因為女人自助餐幾乎每天都有想想不對勁亂告的 還不包括付錢息事寧人的 一定被亂用殆盡好嗎?193F 04/22 17:47
推 a114261: 噁男才需要崩潰吧 正常人怕什麼?195F 04/22 17:49
推 JAY711230: 簡單啊。殺人搶劫再往上量刑啊,同樣判死刑再加上鞭刑次數,越重大鞭越多再一槍送人渣上路196F 04/22 17:49
→ a114261: 八卦預備犯嚇得瑟瑟發抖啊198F 04/22 17:50
推 el39: 欸真的 早幾年過關我妹就可以告死一堆人 神經病真的很多200F 04/22 17:50
推 m4tl6: 性騷法都一堆誣告了...跟騷法?不要小看母豬不要臉的極限202F 04/22 17:53
推 oliverroli: 認同你 法律甚至沒有指定性別 這條法律是在保護所有人 不知道某些人覺得自己可能被抓是不是因為他們真的做了什麼事203F 04/22 17:57
推 OhYang: 如果柯賜海還在舉牌,會不會因此被帶走判刑?207F 04/22 18:00
推 alihue: 真的一堆人認為跟蹤合理 超噁心209F 04/22 18:05
→ sanachen: 這個法讓警察有權介入 但標準要具體一點210F 04/22 18:08
推 bearKQG: 真的 這法案就是因為那件命案 才通過得這麼快 不然討論好幾年 根本沒人想理211F 04/22 18:08
推 lom0120: 第一個也是想到這個悲劇 唉QQ215F 04/22 18:10
推 no1361: 噁男們在緊張!正常男只會支持而已!217F 04/22 18:13
推 a4131517: 屏東那件事真的很難過QQ218F 04/22 18:15
推 wow924: 可以啦 先上路有問題再修 八卦都反指標 沒事兒220F 04/22 18:18
噓 ZW0523: 屏東的事,本質是車禍吧 扯一堆223F 04/22 18:21
推 hugo0015227: 在別篇我也推過這個案例 唉 不知道為什麼風向被帶向通姦的問題 這個法就是因為這個案件才會有草案吧225F 04/22 18:25
推 redmonday: 推,崩潰的人本身就正在犯罪還怕被抓啊?227F 04/22 18:27
→ Aidrux …
推 Aidrux: 八卦這種仇女肥宅幾乎都擁核柯粉 真悲哀228F 04/22 18:27
推 Ruri2: 就一堆噁男在超譯法條,日本早就施行多久了229F 04/22 18:28
推 Kelvinchen: 沒辦法,菸糞覺青肥宅就是噁心,今天還看海盒在那問231F 04/22 18:31
→ blsay131: 有家暴法跟保護令了,社會新聞不是還照有234F 04/22 18:34
推 playing808: 幹怎麼辦 你都講那麼清楚了還有低能兒不懂235F 04/22 18:35
推 floh: 一堆悲憤的不知道平常都在幹麼237F 04/22 18:37
推 ayanesuki: 有這法條以後才能對跟蹤與騷擾判罰啊,推238F 04/22 18:40
噓 boss88893: 那就來看看 警察多會辦案 多會主動偵辦240F 04/22 18:42
→ flybirdy: 八卦本來就都噁男 你太當真241F 04/22 18:45
→ jinzhu …
推 jinzhu: 一堆噁台男242F 04/22 18:45
推 kyfish: 認同 而且這個法就算上路也有很多路要走 真有人被這法抓243F 04/22 18:48
推 jinx55123: 其實最崩潰的是檢察官跟警察 又多一件事要處理244F 04/22 18:48
→ kyfish: 去辦也一定是一堆爭議吵個不停 真騷擾的也會跟你吵沒證據245F 04/22 18:48
推 tin989: 對真實的悲劇視而不見248F 04/22 18:56
推 tomoko17: 八卦鄉民真的很噁 日本西元2000年就有249F 04/22 18:56
推 papery: 推。平時罵司法機關無作為,現在法案出來了又批評,那不然是要怎樣...250F 04/22 18:58
推 yoyoyeeee: 八卦版就一堆垃圾噁男崩潰阿,那群垃圾最好趕快集體掩埋,別再禍害社會252F 04/22 19:00
推 ADEMAIN: 準預備犯聚集在一起崩潰254F 04/22 19:02
推 dearevan: 屏東殺人案記憶猶新,就一堆人秀下限256F 04/22 19:07
推 yankees1201: 殺人案用殺人罪辦阿,何必無限上綱,借一個案來讓人民噤聲才是事實吧!259F 04/22 19:10
噓 TobyH4cker: 那是警察的問題不是法律的問題啊。
警察如果有用的話,不用訂定新法治安也會好262F 04/22 19:16
推 lcw1995: 推 噁男一堆 同為男生都鄙視264F 04/22 19:20
推 Gya: 推你勇敢直言 ,謝謝你!266F 04/22 19:27
噓 fckj1131017: 你怎麼認為本條法不會有被濫用的風險
應該明訂細項定義什麼叫過度追求
有人送東西二三次 哪一天母豬不爽告下去 成案機會大267F 04/22 19:28
→ whoisanky: 怕什麼被濫用 上法院會還公道 就像性騷擾法也不是設立之後每個被告都成立 到底怕三小啦270F 04/22 19:30
→ fckj1131017: 除了部分爭議外 其餘都支持 避免母豬影響真正被害人273F 04/22 19:31
→ whoisanky: 送禮物送兩三次被告 找找對話紀錄啊 對方有說不要送嗎274F 04/22 19:31
推 divaxxxx: 好了啦,不要再崩潰了,難看276F 04/22 19:31
→ whoisanky: 不需要送禮物 不用破費 不方便收云云?還是很開心說謝謝 很多被告性侵的也靠line對話證明女方樂意
所以 希望噁男們記住 人家沒跟你要 就不要送277F 04/22 19:31
→ whoisanky: 沒事送什麼禮物 送愛瘋12保證不會被告
亂送禮物還以為能被喜歡 笑死 送不到心坎 全部都丟垃圾桶或丟給別人了 一點都不會開心281F 04/22 19:34
推 fckj1131017: line對話只能是旁證 什麼時候變成判斷的主要根據了不喜歡可以不要拿啊 拿了又要告 未來保證有這種不要臉的母豬 你太小看台女了284F 04/22 19:35
推 divaxxxx: 真的很氣,不然就不要追女生啊,絕對不會被吉287F 04/22 19:36
推 whoisanky: 不是主要根據 但是一個證據 如果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對方是想要的或是開心的 那到底什麼情況下跑去送人家東西288F 04/22 19:36
→ fckj1131017: 每個都靠line對話紀錄 那故意在line上裝模作樣 不是早就一堆人被告到沒辦法交配了290F 04/22 19:37
→ whoisanky: 為什麼追女生會送禮送到被告 如果不知道女生要的是什292F 04/22 19:38
→ fckj1131017: line頂多只是一個參考 還要配合監視器 或是精神報告293F 04/22 19:38
→ whoisanky: 麼 真心建議不要浪費錢 還要怕被告294F 04/22 19:38
→ whoisanky: 反正被告是一回事 會不會成立是一回事296F 04/22 19:39
→ fckj1131017: 有些男性的確不知道啊 騷擾這定義實在很難去定義不是嗎? 有些人送禮物一次就被說是打擾了xddd
我只是覺得法律應該細項規定清楚 不然一堆人浪費資源而已 該被告或是不該被告的都上法院297F 04/22 19:39
→ whoisanky: 但如果沒有這個法條 真的被騷擾的人他們需要能保護他們的法 也許之後再看看有沒有機會再增修條文301F 04/22 19:41
推 fckj1131017: 我只對這個細項有點小意見 覺得寫得太海邊
未來是一定要修法 避免有些母豬濫用本法來惡整人 法律應該是幫助真正受害者才對303F 04/22 19:43
推 Asucks: 沒錯,這個法可以救人306F 04/22 19:46
推 CGMS: 推推307F 04/22 19:47
→ whoisanky: 同意你 期許這個法能更完善 能夠多少減緩一些傷害…不過說真的 會濫訴的人 什麼鳥理由都會拿來提告 很多濫訴都是先告再說 跟性騷擾法一樣 反正我就覺得算啊 告了不吃虧 防的了君子防不了小人309F 04/22 19:50
推 hydeaya: 建議靠北的全部名字拿去警局備案314F 04/22 20:07
推 shuhao233: 這就價值取捨的問題,八卦肥宅原本還以為要支付的成本只有鍵盤耗損度而已,蚵蚵318F 04/22 20:45
推 super10000: 這個定的很明最多警察亂抓被檢察官罵,很難蓄意陷害吧,就算是陷害就仙人跳吧。323F 04/22 21:06
→ YuTeaNe: 推你,看到集體崩潰真的笑死325F 04/22 21:06
推 comawu: 八卦台男就分屍強姦犯罪預備隊,以後不能強姦殺人當然生氣328F 04/22 21:12
推 jaxson: 有時間在八卦版的沒機會追妹子啦329F 04/22 21:16
推 H2OYi: 中肯330F 04/22 21:18
推 coolaru: 之前也有個台男從女生高中搭訕糾纏女生5年,後來還硬降轉到對方學校,最後還拿刀砍女生的,也是報警多次沒用332F 04/22 21:31
推 Rosmarin: 跟蹤騷擾的變態噁男通通去死啦335F 04/22 21:41
推 karol1995: 推 屏東那個真的太誇張了 真心推你這篇336F 04/22 21:46
推 LarryST: 等跟騷法過關超久!!被跟蹤超恐怖337F 04/22 22:21
推 fxntdsxdr: 法該立 但也要防堵雞排那種會誣告的338F 04/22 22:27
噓 Tomince: 法律老早規定不能殺人,殺人要無期或死刑,這渣不是照殺心理變態的人你用這些小刑以為擋得了?339F 04/22 23:04
推 rgnuj122: 沒有法源就算真的遇到恐怖跟蹤狂也沒用,至於被誤會那就搜集證據幫自己平反吧,不要做太過分怎麼會被定罪342F 04/22 23:27
推 Kissess: 推你 只有平常就在騷擾人的噁男才會怕把344F 04/22 23:42
推 rainyparis: 台男太可怕了,以後先查查ptt留言才能交朋友345F 04/22 23:43
推 gin10791: 我是認為要有個量化標準 過度是到什麼程度
另外對屏東那個垃圾你說有嚇阻作用我是不信啦347F 04/22 23:49
推 daye87: 那種垃圾估計這個法也管不了350F 04/22 23:55
推 kukuen: 八卦正常能量釋放352F 04/23 00:33
噓 starmiau: 八卦噁男嘔嘔嘔嘔嘔 根本沒病識也沒知識353F 04/23 00:41
推 harlow: 第一條 “監視觀察” 的男性 職場很多 這些都是素質比較差的男性 稍微有點自信與身價的男人根本不會這樣354F 04/23 00:57
推 g3yu: 推356F 04/23 01:02
噓 zzzzzzzzzzzy: 不對喔,照你這麼說,酒駕殺人性侵都有立法了怎麼還會每天發生?
重點是法官輕判與假釋太容易還有過輕的量刑,才是台灣目前的司法問題357F 04/23 01:38
推 kilarc: 樓上 文中就說了屏東那案件就是因為沒有法可以判所以才造成悲劇的 跟有法卻輕判是完成兩回事耶361F 04/23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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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dc3: 只要看到這幾天板上的相關新聞,一狗票台男在底下群起反彈,你各位就應該知道,將反制跟蹤、騷擾等噁心行徑的措施,予以明確法制化的這個大方向,肯定做對了什麼^^
【BONUS】有時間的話,不妨比對一下那些在相關文章底下
崩潰、叫囂的ID,會有些新發現的^^387F 04/23 05:22
推 chinsong: 肥宅這下連出門都無法 已走出門就被報警393F 04/23 07:21
噓 hyperyoujo: 那你倒是講講這法案能怎樣阻止屏東那個殺人案啊?我他媽看你根本講不出來,那人就擺明要殺人復仇還他媽怕你三年最高刑度?智障的是誰還不知道
本來沒要殺人的被隨便告了之後社會性死亡,搞不好還為了復仇去殺人勒,這種法也有腦殘在挺,看看那法條寫的多隨便,不知道我還以為是國中生寫的,一堆東西幾乎都靠法官自由心證?
edc3找那些案例的同時不去順便找找莫名被誣賴的台男有多少嗎?你提出來那些事件,這法條又有什麼預防效果?上述那些事件以這個法條的玩法來看預防效果根本沒有,如果真的有預防效果它的法條定義又太過模糊很容易導致誤判,這是顯而易見的,我才覺得這法條引出一堆低能雙標...
這次屏東事件也是追求不成而報復,假如我追求女生到形成騷擾了,被告了這跟騷法,我只會更想激烈報復好嗎?在非精神障礙無法自制的前提下,唯一能阻止犯案是後續的罰則即是一旦殺傷人後判法太輕,現在一堆案件明顯是因犯人肆無忌憚,而不是因為這屁用沒有的預防機制好嗎?
就算你們自以為正義嘴很爽,那些被誣賴的台男跟被濫用的法條也是存在的,上面edc3這種興沖沖挑戰火搞分裂的才不是打從心裡真的在乎女性被欺負吧394F 04/23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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