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小說看的,剛好是幾間公關公司與幾個大小明星之間的相愛相殺故事。這橋段好熟悉...
「記住!你這一年內要夠低調,不能參與任何出席活動,你的代言公司會安排轉移給旗下其他藝人。」
「少了這一年的曝光度,公司要損失多少啊!」
「這一年就是要讓眾人淡忘你的醜聞,我們會想辦法用其他新聞幫你分散焦點,再不行,就只好犧牲XXX了,到時候我會把之前壓下的消息放出去給記者;還有,最好是能把對方一起拖下水。」
「哼,既然不能合作,那就只好毀掉了。」
「一時還沒有翻身的方法,但現在要做的就是努力潑對方髒水,越髒越好;你已經洗不了白,那就讓對方一起沾腥,才不會顯得你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