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家遭小偷,我懷疑是認識的人偷的,但我不去報警請警察去調閱攝影機尋找證據,
我跑去里長辦公室要攝影畫面,里長不給?我懷疑你有問題!!我跑去隔壁鄰居要畫面,
鄰居不給?我懷疑你有問題!!我跑去7-11要畫面,7-11不給?我懷疑你有問題!!"
這討論串的樓主是腦子壞了嗎?
恩恩事件,其實就是恩恩家與新北市政府兩造而已。
怎麼會有"我家",有小偷,有警察,有里長,有隔壁鄰居,有7-11等等六個角色?
跟侯友宜一樣,又把一件簡單的事情複雜化了!
在新北市民的心中,新北市政府就是一個單位,沒有分甚麼消防局、衛生局、中和衛生所、新北市轄區內醫院、侯友宜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