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MT要這樣解釋文件恐怕會早晚被專業的專利師打臉,不過對不懂專利申請的大眾恐怕很難短時間說明清楚專利審查的一些規範問題..首先,公司在中國要申請PCT,不可能會有國籍為台灣或是中華民國的選項,這是台灣技術在中國的困境,你要主張技術權利就只有這樣的選項,若不主張權利,那技術在中國被抄去用也沒辦法拿到半毛錢;再者,這文件只是將技術公開而已,中國最終並未核准其專利主張,從某個角度來說,也有可能審查方有其背景資料,對其特別打壓而不給予專利(同樣技術在台灣的經濟部智慧局有核准專利);最後,所謂的引用華為專利,只要有專利申請經驗都知道,這些只是審查委員根據自己的審查觀點用來做技術比對的專利,客觀上並非是指申請人採用了這些專利技術..這事唯一爭議的就是"抗中就不該賺中國市場的錢"這樣的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