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大家一個觀念跟做法好了,對於垃圾父母應該怎樣應對,基本上如果自己從小就要自己打工養自己,還是常常被家暴等等的,要暗自收集各種證據憑證,收集越多越好,如果自己有親戚可以當依靠也敢得罪你家長,那就拿證據去法院打官司。如果都沒有,你剩下兩條路,一個是隱忍到18歲自己有能力外出生活,一個是請地方政府(社會局)介入,但是地方政府方面,除非你已經有立即生命危險,不然通常地方政府不會完全介入,頂多派人看看而已。
如果滿18 且在外地讀書能夠完全自己生活,存一筆錢3~10萬,請律師幫你打關係,申請脫離親權關係,但是這一個也代表未來你父母死亡後的遺產通通跟你無關。
總之,自保自重,才是唯一王道。
你問我怎麼知道,我說過我早期當教養院的志工很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