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段文字,錢前局長自己超無能的吧
原本預算就350萬,錢前局長覺得不夠辦不起來,想花1700
市長不給過,還是用原本350萬的預算,但可能看錢前局長很想辦,就被業務交給文化局,錢前局長只好自己去找錢錢
但要拉贊助請企業掏錢,需要企劃書來說服,錢前局長又拿不出來(去竹科拉贊助,新竹大學生都會做的事情)
那請問錢前局長,你連企劃書都沒有是怎麼提出1700萬這個數字的,完全沒有說明
說要花大錢的是錢前局長
要爭取業務的是錢前局長
要拉贊助的是錢前局長
然後企劃書是別人要做,還在抱怨別人太晚交你自己該交的作業,不請你走人才奇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