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作者 linceass (三玖天下第一)標題 [新聞] 私菸案PTT貼文疑抹黑陳菊 陳彥霖遭裁定時間 Sat Sep 7 14:44:23 2019
1.新聞網址︰
※超過一行請縮址※
私菸案PTT貼文疑抹黑陳菊 陳彥霖遭裁定不罰
2.新聞來源︰
中央通訊社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1909070036.aspx
3.新聞內容︰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7日電)陳彥霖在批踢踢實業坊(PTT)貼文
懷疑涉私菸案的總統府侍衛室少校吳宗憲在公元2010年時可能是時任
高雄市長陳菊人馬,遭指造謠,台灣花蓮地方法院8月28日裁定不罰
陳彥霖。
根據裁定書,陳彥霖7月24日在花蓮縣使用行動電話連結網路,以
帳號Jasonchen415登入PTT論壇,發表標題「【爆卦】這個是吳宗憲
嗎」文章,指「在YT看到以前的影片。2010高雄淹水的時候。說治水
中央8成地方2成時的影片。站在時任市長陳菊後面的那位是嗎?難道
國安憲哥也一起北漂了嗎?」並附上照片連結網址。
不過,陳彥霖雖承認發文,但稱只為了解圖片內人員是否為吳宗
憲,讓PTT其他網友幫忙確認,且有網友回覆那人應為前高雄市議員藍
健菖後,為避免誤會,他就刪文了。
法官認為,雖或有部分PTT網友因陳彥霖言論而起疑,並引發貼文
是否真實及有關政黨政治的討論,但也不乏置身事外、隔岸觀火而單
純閒聊、玩笑者,可見觀看貼文的人都未心生畏懼或恐慌,更無有何
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秩序情形;尤其陳彥霖稱已主動刪文,使看文章的
人有限,也沒生起過大波瀾或釀成更大風波,無證據證明有其他公序
安寧混亂情形,影響程度顯然尚在社會可容許並得由參與社會群體討
論、辨證、迅速自行修復範圍,應予不罰。
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處3日以下
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編輯:李明宗)1080907
4.附註、心得、想法︰
這篇新聞還滿屌的,雖然罰不到你,
但可以查你水表,讓媒體公開姓名公審你!
有嚇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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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74.93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TSr7HLa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67838673.A.564.html
※ 同主題文章:
[新聞] 私菸案PTT貼文疑抹黑陳菊 陳彥霖遭裁定不罰
09-07 14:44 linceass.
→ omanorboyo: 為啥能公布姓名阿= =
idcc都到案了 到現在還是偵查不公開1F 220.141.186.147 台灣 09/07 14:45
推 nodnarb1027: 為啥能公布姓名啊?3F 101.12.225.236 台灣 09/07 14:45
推 PunkGrass: 為啥公佈姓名...4F 101.12.138.173 台灣 09/07 14:46
推 mithralin: 貼文的第一天他的身家都被肉搜出來了5F 114.136.149.109 台灣 09/07 14:46
推 OEC100: 得罪DPP個資法可保護不了你6F 110.50.172.66 台灣 09/07 14:46
→ omanorboyo: 這種報導通常不是頂多寫陳姓網友嗎7F 220.141.186.147 台灣 09/07 14:46
→ mithralin: 公不公布姓名已經沒差啦8F 114.136.149.109 台灣 09/07 14:46
推 duduchiau: 嚐嚐菊姐的厲害9F 114.136.245.189 台灣 09/07 14:46
→ pandp: 幹,這傢伙超衰,他是爆卦看長相是不是同一個人,雖然可能有想亂,但比起idcc好太多了10F 114.27.42.18 台灣 09/07 14:47
→ vow70: 哇靠,不罰也能把人名公開喔12F 178.128.104.139 新加坡 09/07 14:47
→ freedom168: 反觀idcc無消無息13F 101.10.64.79 台灣 09/07 14:47
推 dxoxb: 有看過把不起訴的平民名字放標題的嗎14F 1.161.91.109 台灣 09/07 14:48
推 y1896547: 橘禁評
法院不罰 媒體也可以搞你15F 114.136.140.201 台灣 09/07 14:48
→ gourmand: 新聞公布全名是怎樣?17F 223.139.180.190 台灣 09/07 14:49
推 live1002: 幹這真的好屌XDD 不起訴還是全名18F 61.228.189.221 台灣 09/07 14:49
推 loel1223: 哇........直接公布姓名欸!!!!!!!19F 39.8.62.201 台灣 09/07 14:49
→ omanorboyo: 自由把姓名當標題也是夠屌了..20F 220.141.186.147 台灣 09/07 14:50
→ dxoxb: 內文也是把名字放開頭 一般也只會寫蘇姓男子山姓男子之類21F 1.161.91.109 台灣 09/07 14:50
→ omanorboyo: 喔不對 是中央社 那這樣更屌23F 220.141.186.147 台灣 09/07 14:50
推 IDfor2010: 綠營就是要知道你的名字 其他不重要
這種罰就跟汽機車違規罰單一樣啦24F 111.251.65.61 台灣 09/07 14:50
→ loel1223: 有判刑確定的都不一定放全名了,這不罰的公布姓名餒26F 39.8.62.201 台灣 09/07 14:51
推 elle: 可憐的孩子28F 123.204.25.213 台灣 09/07 14:51
推 y1896547: 得罪綠色國民黨29F 114.136.140.201 台灣 09/07 14:51
噓 wendy1wang: 通緝犯臉都打碼了,得罪民進黨比通緝犯還該死30F 1.171.24.252 台灣 09/07 14:52
→ omanorboyo: 有些傷人殺人報導頂多用X姓主嫌33F 220.141.186.147 台灣 09/07 14:53
推 hawdaiya: 未盡查證活該34F 42.77.161.18 台灣 09/07 14:53
→ omanorboyo: 你一個不起訴的網友 大辣辣公布姓名XD35F 220.141.186.147 台灣 09/07 14:53
推 pandp: 殺雞儆猴現代版36F 114.27.42.18 台灣 09/07 14:54
→ yyan1218: 政府一直告一直告37F 36.229.160.46 台灣 09/07 14:54
推 quisk: 不能得罪花媽38F 223.140.26.54 台灣 09/07 14:56
推 castalchen: 這個就是蔡英文陳菊可惡的地方 明明是言論自由的範圍 明知道告不成 用社會秩序維護法去逃避法院審理流程39F 42.73.111.160 台灣 09/07 14:56
→ castalchen: 綠營一堆人權法律專家卻對這種事不置一詞43F 42.73.111.160 台灣 09/07 14:57
推 YumingHuang: 一時告人一時爽,一直告人一直爽45F 49.216.51.133 台灣 09/07 14:57
推 heat0204: 民進黨的人權真是笑話46F 101.14.129.127 台灣 09/07 14:57
→ OEC100: 說個笑話,民進黨追求民主自由47F 110.50.172.66 台灣 09/07 14:58
→ castalchen: 神奇的是 只有小鄉民罵特定官員的時候 社會秩序維護法會啟動48F 42.73.111.160 台灣 09/07 14:58
→ castalchen: 鄉民罵鄉民 大官罵大官 社會秩序維護法都不會啟動51F 42.73.111.160 台灣 09/07 14:59
噓 lymyuming: 得罪民進黨沒有誅九族都算輕的了53F 1.175.115.231 台灣 09/07 14:59
→ kkenex: 綠共怕54F 118.233.70.186 台灣 09/07 15:00
推 castalchen: 像昨天那樣 段宜康、柯文哲不是應該都被裁罰嗎 但又不會 執政在野互指控的時候都不會出現這一條55F 42.73.111.160 台灣 09/07 15:00
→ orzooozro: 國家級機器吉人絕不手軟58F 101.12.51.201 台灣 09/07 15:01
→ castalchen: 社會秩序維護法變成禁止小民論政條款這根本是公元2000年以後台灣對言論自由的最大破壞59F 42.73.111.160 台灣 09/07 15:01
推 loel1223: 馬英九時代不管大家怎麼罵怎麼影射也沒人被告,現在呢!?62F 39.8.62.201 台灣 09/07 15:03
推 YumingHuang: 幹,查了一下性侵犯犯行確定被判刑的新聞名字都沒被公開,這真的太屌了64F 49.216.51.133 台灣 09/07 15:03
→ loel1223: 我很討厭kmt,拜託dpp別做到讓民眾覺得kmt好像還比較好66F 39.8.62.201 台灣 09/07 15:04
→ YumingHuang: 性侵犯名字不公開然後公開這種的 XD68F 49.216.51.133 台灣 09/07 15:04
推 castalchen: 這還不只是告不告的問題 如果陳菊本人提誹謗告訴我倒覺得還好69F 42.73.111.160 台灣 09/07 15:04
噓 PttObba: 罵到綠共 就算罰不了 也要被公佈個資71F 180.217.145.100 台灣 09/07 15:04
→ castalchen: 這是用警察機關繞過法院審理程序去裁罰言論
而且是針對一般民眾批評特定執政黨高官的言論72F 42.73.111.160 台灣 09/07 15:05
推 dxoxb: 為了根本不可能成真的芒果乾 放棄既有的自由人權 捨本逐末76F 1.161.91.109 台灣 09/07 15:07
→ dreamnook: 得罪dpp當然要公佈姓名呀(′・ω・`)78F 42.76.19.244 台灣 09/07 15:07
推 dxoxb: 羅伯斯比恐怖統治79F 1.161.91.109 台灣 09/07 15:08
推 castalchen: 像昨天柯文哲那樣罵陳菊 警察機關敢裁罰他嗎 ?韓國瑜被罵成豬頭 警察機關會裁罰嗎 也不會80F 42.73.111.160 台灣 09/07 15:09
推 frank00427: 抱歉,個資保護不適用於中共同路人的83F 223.139.153.193 台灣 09/07 15:10
噓 MoDoHiYaKu: 敢弄我菊,沒把你關起來只是公布姓名已經很仁慈了,要懂得感恩84F 101.12.42.229 台灣 09/07 15:11
推 castalchen: 以維護社會秩序之名 為特定高官當壓制合理評論的打手 居然還會有些自稱重視民主人權的綠粉叫好
是不是以為 沒有被關進再教育營 就叫做保障人權86F 42.73.111.160 台灣 09/07 15:11
→ omanorboyo: 沒公布住家跟電話已經很仁慈了91F 220.141.186.147 台灣 09/07 15:13
推 aaa11334: 台灣價值92F 61.231.248.127 台灣 09/07 15:15
推 tsgd: 府秘跟版上訟棍一樣 讓你跑法院增加你的麻煩93F 1.163.97.77 台灣 09/07 15:18
推 castalchen: 這比訟棍糟糕多了 訟棍還要自己去提告 這個是警察機關「自動自發」去裁罰發表「錯誤言論」的網友94F 42.73.111.160 台灣 09/07 15:19
推 ulli: 太香了 真香97F 223.141.163.151 台灣 09/07 15:22
推 chioio: 綠共98F 180.204.128.119 台灣 09/07 15:22
→ skylion: 其實判得還不錯啦
理由很棒99F 49.215.240.166 台灣 09/07 15:25
推 KingKingCold: 直接公布姓名,真屌啊綠共
磅菊者沒有個資隱私可言
這就是我們偉大的台灣價值 嘔嘔嘔101F 180.150.112.6 澳大利亞 09/07 15:30
推 goodjob101: 綠色恐怖104F 180.217.83.89 台灣 09/07 15:42
噓 VrGnKiler: 垃圾.為政治宣傳連平民名譽都要踐踏==105F 42.75.177.75 台灣 09/07 15:43
推 KingKingCold: 直接由"中央通訊社"這個中央的官煤,在報導的標題上直接公布獲判無罪的一介網路鄉民的實名
我肏你嗎的綠共106F 180.150.112.6 澳大利亞 09/07 15:45
推 kenny830724: 個資法只保護有台灣價值一千的110F 220.129.98.193 台灣 09/07 15:53
→ FireAce1986: 之前蔡碧如去申請組黨不也被公開個資?內政部長還說組黨不是秘密,但公開個資合理?111F 203.222.16.182 台灣 09/07 15:57
推 kmter5566: 哀 人民連提問的權力都沒有
這就是dpp115F 223.137.50.183 台灣 09/07 16:00
推 Crazyfire: idcc呢?117F 27.242.13.2 台灣 09/07 16:06
→ sturmpionier: 王八綠共 真操他媽的 完全在往對岸衝118F 223.136.205.94 台灣 09/07 16:09
推 fishinwater1: 沒有台灣價值小心被告120F 60.250.188.175 台灣 09/07 16:46
推 darkholy: 幹你馬的綠共121F 219.84.58.22 台灣 09/07 17:00
推 mazznia: 等等!?為何公佈名字??????122F 125.224.207.196 台灣 09/07 17:02
推 kenshin333: IDCC呢?123F 111.71.107.53 台灣 09/07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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