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9 條
公然聚眾,意圖為強暴脅迫,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
散者,在場助勢之人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首謀
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好啊我支持,請中華民國政府抓捕白狼歸案,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請蔡英文政府立即執行,不執行我們罵爆蔡英文,罵爆民進黨政府,
你說好不好?
另外,你說「以後可以到北車搭帳篷賣烤肉串了」????
阿這不就是集會遊行法的問題嗎?
請立法委員修改法條阿~
乾柯文哲什麼事?
你可以舉例告訴我到底干柯文哲什麼事嗎?
立法委員歸柯文哲管嗎?
警察歸柯文哲管嗎?
檢察官司法機構歸柯文哲管嗎?
軍隊歸柯文哲管嗎?
憲兵歸柯文哲管嗎?
台北市警察局上轄單位警政署,
警政署上轄單位是內政部。
繁體中文字很難看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