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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 BBS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標題
[討論] 柯文哲的法不溯及昨天
時間
Mon Dec 7 12:21:07 2020
柯文哲說青山宮不會開罰
因為法不溯及既往
可是這個既往
並不是法律人說的
修法前與修法後
而是昨天
所以柯文哲的法
並不溯及昨天
仔細一想也合理
台北王-青山文哲
怎麼可能會向青山王開罰呢
那不就相當於罰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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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31.60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pQsrAS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07314869.A.29C.html
→
alexrow
: 王=法 他說不罰 你們就不能罰
1F 12/07 12:22
→
neverfly
: 這樣闖紅燈也不能罰了,因為被警察攔到的時候已經過了
2F 12/07 12:23
推
WeGoYuSheng
: 連解釋都不會 就是個法律低能
3F 12/07 12:23
→
win8719
: 除非現行犯不然啥罪都不用罰了
4F 12/07 12:24
推
jorden
: 那可能連測速照相都沒用了 都兩個禮拜後才收到
5F 12/07 12:24
→
neverfly
: 拍照也都是拍過去的事,不該開罰
6F 12/07 12:24
→
a0986188522
…
推
a0986188522
: 阿北變身法律大師XD
7F 12/07 12:24
推
mirroshadow
: 今天是有放逆?現在好好地,管他過去幹什麼
8F 12/07 12:24
推
sartan
: 現在的法庭真的沒辦法罰,因為是市府核准的民俗活動不受
噪音法管制。只能說這條真的被宮廟玩壞了
9F 12/07 12:25
→
neverfly
: 闖紅燈被攔:淦,我都過完了,不溯及既往你還開單
11F 12/07 12:25
推
eyeter
: 活春宮的會開罰嗎
12F 12/07 12:26
→
nnkj
: 到底是社會住宅像貧民窟還是萬華像貧民窟
13F 12/07 12:26
推
madaniel
: 噪音防治法八條二就是民俗活動喔
14F 12/07 12:27
→
qep
: 這時候不是該有人出來說,你們有柯那麼會還錢嗎,沒有的話就
不要質疑柯說的話
15F 12/07 12:28
推
wts4832
: 柯就暴露自己的無知而已
17F 12/07 12:31
推
g9122xj
: 反正這個邏輯我聽不懂到底供三小
18F 12/07 12:33
推
kcl0801
: 紅燈左右轉 阿都安全轉完了 開什麼罰單
19F 12/07 12:34
推
sunyeah
: 不是說有專案的話可以不罰
20F 12/07 12:35
→
kcl0801
: 有沒有人要揪團申訴被事後檢舉的交通違規阿??
21F 12/07 12:35
推
creay222
: 柯師父的法學緒論要重學
22F 12/07 12:35
→
castjane
: 4趴13萬低收入家庭 發言人9萬連社宅住不起
23F 12/07 12:36
→
creay222
: 大一都有學法學緒論
柯師父重新定義 溯及既往
24F 12/07 12:36
推
ab32110
: 照他這講法,昨天殺人今天找到證據也不用判了?
26F 12/07 12:36
→
windom
: 一切以賤嘴雙標師傅說了為準
27F 12/07 12:37
→
creay222
: 柯師父沒讀書 柯粉也跟著沒讀書
28F 12/07 12:37
→
chiangdapang
:
https://i.imgur.com/VNeNdaH.jpg
29F 12/07 12:37
推
madaniel
: 專案要審查阿,又不是提了專案就無條件給過
30F 12/07 12:38
推
ERT312
: 青山文哲 譬如昨日死 紅衫文哲譬如今日生
31F 12/07 12:38
推
b08297
: 那不叫無知好嗎那叫為了護航宮廟睜眼說瞎話
32F 12/07 12:39
→
weiber29
…
→
weiber29
: https://i.imgur.com/GJ0itS0.jpg
33F 12/07 12:39
→
weiber29
: 不敢罰就孬,講這麼多屁話
→
castjane
: 4趴蓋的房子連高等官員都住不起
35F 12/07 12:41
推
sunyeah
: 青山記這種審查必過吧
36F 12/07 12:42
推
HermesKing
:
#1VpQoESs (Gossiping)
37F 12/07 12:43
Re: [新聞] 青山宮繞境燃鞭炮惹民怨 柯P不開罰稱法 - Gossiping板 - Disp BBS
修正「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 十二日生效。 一、於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各級學校、衛生醫療機構(診所除外)、文教區及其周圍 五十公尺範圍內全日不得從
→
HermesKing
: 確實是不溯及既往,但這次挑戰人性極限後應該會修
當年是哪個智障過這條的?
38F 12/07 12:43
推
madaniel
: 審查可以要求的,上面貼那個以前台南賴清德限放兩穿鞭炮
就是要求,有沒有擔當的問題罷了
當天有檢舉就不是三小既往問題,那些智障大學法學緒論都
在睡的?
40F 12/07 12:44
推
creay222
: 噪音就可以罰了
44F 12/07 12:47
推
suntw
: 真的很柯學,柯氏六法全書
45F 12/07 12:48
推
madaniel
: 上面還有把市府公告當法條護航的,台北市府公告的執行細
則是台北市府自己能改的好嗎?
46F 12/07 12:50
推
glissando
: 阿北草包 阿北可愛
48F 12/07 12:51
→
madaniel
: 自己貼之前有沒有看到那大大的“本府認定”? 4%們到底
有沒有上過大學啦幹= =
49F 12/07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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