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lono (lono)
標題 Re: [討論] 行政院通令「大陸人不是我國人」
時間 Thu May 25 21:47:10 2023


第 2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四、歸化者。



國籍法說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就有中華民國國籍

胡錦濤是1942年出生
他出生的時候父母當然是中華民國國民
所以根據現在的中華民國國籍法
他也是中華民國國民

既然他是中華民國國民
那他的小孩根據中華民國國籍法
也一樣是中華民國國民


行政院是沒看法條嗎?


※ 引述《Aidrux (保境安民)》之銘言:
: 如題
: 看似沒什麼的一紙公文
: 實際上影響力蠻大的
: 新聞報導如下
: https://reurl.cc/v7DkAL
: 「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
: 利義務,凡舊函釋與此牴觸者,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
: 起因是之前有一個國賠案例
: 一個中國男子在台灣被路燈電死
: 結果法院援引法務部很久以前的函釋
: 認定「中國人也是ROC的一部分」
: 然後判賠400多萬
: (這實在是很扯的一個判決)
: 總之
: 這份公文一出
: 算是替全台灣決定一個方向
: 「台灣是獨立國家國名是中華民國」
: 然後中國人跟台灣人是不一樣的
: 你們是你們
: 我們是我們
: 你我並非同一個國家
: 也給全國的藍腦軍公教(包括司法人員)一個警告
: 望周知
: 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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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44.123 (臺灣)
※ 作者: lono 2023-05-25 21:47:10
※ 文章代碼(AID): #1aRsRWeS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5022432.A.A1C.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行政院通令「大陸人不是我國人」
05-25 21:47 lono.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1:49:58
DustToDust: 行政院覺得綠糞不會去看吧1F 122.118.149.128 台灣 05/25 21:49
geordie: 所以幹嘛要有兩岸關係條例這個脫褲放屁的法律,直接發給他們中華民國的護照跟身份証不就得了2F 220.142.160.2 台灣 05/25 21:50

法務部的想法是用「戶籍」來區分台灣人和大陸人
在自由地區有戶籍的居民才需要納稅服兵役
中華民國國籍是兩岸華人都有
香港人也一樣有中華民國的國籍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1:55:45
Sinreigensou: 哈哈水啦
所以樓上民進黨要處理法律問題了沒5F 101.12.51.33 台灣 05/25 21:52
chiangdapang: 藍白如果連法學緒論都不懂,就不要直接拿法條出來講7F 39.12.17.84 台灣 05/25 21:54
geordie: 那得先要把兩岸關係條例廢掉才可以啊9F 220.142.160.2 台灣 05/25 21:55
j3307002: 還什麼法學緒論,行政命令不能規範司法行政命令能規範司法就是行政控制司法
行政控制司法就沒有三權分立了
罵五權要三權,結果自己不尊重三權分立這麼不尊重司法乾脆接受統一算了XD10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1:55
tinmar: 如何解釋第二條的意涵 不是你決定的15F 59.115.175.79 台灣 05/25 21:56

「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不然還有什麼解釋?你可以分享一下嗎?

你要說胡錦濤的父母是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穿越到1942年生下胡錦濤?

tinmar: 不然釋憲不用大法官 一般人自己決定就行16F 59.115.175.79 台灣 05/25 21:58
chiangdapang: 藍白講的好像法官一定會反對行政部門的解釋一樣
事實上法院一樣會引用行政函釋17F 39.12.17.84 台灣 05/25 21:59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02:06
chiangdapang: 藍白粉敢說當選改回去,只會被罵死而已20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00
flyclud: 樓上看來是真不懂...
知道為什麼行政命令或規則對法院沒有拘束力嗎?22F 114.39.188.202 台灣 05/25 22:00
ll6a: 樓上上說的是對的,其實現在法院已經不是以前審判獨立,你不聽黨話丟官都是小事25F 122.100.89.33 台灣 05/25 22:03
Aidrux 
Aidrux: 其實公文裡面早就有解說了,全文看完後就27F 223.137.74.242 台灣 05/25 22:03
Aidrux: 會認同行政院了
	
223.137.74.242 05/25 22:03
	


我看完還是不認同耶
公文裡引用的

出入國及移民法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國民:指具有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國籍之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臺灣地
區無戶籍國民

它是寫「本法用詞定義」
而不是寫那些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國籍是來自國籍法的規定

國籍法的定義很清楚
胡錦濤是中華民國國民

Anvec: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1條
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我以為這是基本公民素養29F 124.155.174.232 台灣 05/25 22:03

所以你知道行政院多蝦了嗎?
行政命令無視法律

ll6a: 智燦黨搞死一個小法官可不要太簡單32F 122.100.89.33 台灣 05/25 22:04
chiangdapang: 按照你的解釋現在中華民國國民起碼有6、7千萬人口33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07
ll6a: 你敢不引用監察院就直接尻你進懲戒法院35F 122.100.89.33 台灣 05/25 22:07
flyclud: 法官是終身職啦...怎麼會丟官。36F 114.39.188.202 台灣 05/25 22:07
j3307002: 法官不能被開除啊但她可以讓你升不了官37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07
chiangdapang: 很多法院的判例法官都有引用行政解
藍白粉大概是沒看過吧
憲法不得牴觸柯CF38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08
DustToDust: 很多引用行政解釋不代表可以牴觸憲法你要這樣搞幹脆用行政命令法理台獨算42F 122.118.149.128 台灣 05/25 22:09
chiangdapang: 牴觸憲法哪一條了?44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10
flyclud: 這不是廢話嗎?不拘束法官的意思對某粉來說很難懂?45F 114.39.188.202 台灣 05/25 22:10
DustToDust: 我們是在台灣 不是支那 隨你玩欸47F 122.118.149.128 台灣 05/25 22:11
flyclud: 法官當然可以引用行政機關解釋,也可以不引用啊~48F 114.39.188.202 台灣 05/25 22:11
chiangdapang: 如果這樣牴觸憲法,那我問個問題好了,大陸那邊的人依照憲法是不是有選舉權罷免權考公務員的權利?還有納稅服兵役的義務?50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11
ferb: 樓上,說對了
真有當兵義務54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12
flyclud: 法官是根據法律內容做獨立判斷,不是你行政機關解釋耶。所以法官覺得行政機關對,他可以引用。覺得有問題,他也可以不引用,這叫不拘束。56F 114.39.188.202 台灣 05/25 22:13
chiangdapang: 第 17 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 18 條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第 19 條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第 20 條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60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14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17:52
chiangdapang: 還當兵義務咧,笑死,先看看徵兵前提是什麼好嗎?66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15

大陸地區來臺役男在臺設有戶籍者,役齡期間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https://www.nca.gov.tw/chaspx/Faq_Detail.aspx?web=254&id=12132
在臺初設戶籍男子兵役說明
內政部役政署成立於民國91年3月,掌理有關兵役及替代役行政業務,連絡電話:0800-491022 ...

 

有戶籍的大陸人也要當兵沒錯

ferb: 樓上,去把憲法增修看完
在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看完68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15
chiangdapang: 不然所有的陸客都可以抓起來當兵了或是要求補繳所得稅了               70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16
ferb: 不然會當反串或是不讀書小粉綠72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16
chiangdapang: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位階不是憲法73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16
ferb: 它是怎麼來的?你不會不知道吧?74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17
j3307002: 行政命令本來就不能規範司法75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17
ferb: 你是在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違憲嗎76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17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19:03
ferb: 很好哦,很高興你發現這問題,哈哈77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18
chiangdapang: 小粉紅想靠這些東西在台灣賺賠償金已經確定以後是走不通的78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18
ferb: 你不要跳針80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18
chiangdapang: 位階不是憲法就等於違憲?藍白粉還是去讀讀法學緒論吧
可憐啊81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19
j3307002: 都不能來台了要怎麼賺賠償金呢84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19
Sinreigensou: 徵兵前提就是在台灣有戶籍滿一年85F 101.12.51.33 台灣 05/25 22:19
ferb: 它會繼續跳針,呵呵86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20
j3307002: 法學緒論?我只知道行政命令不能管司法87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0
Sinreigensou: 一直叫人讀法學緒論 其實拿法官判例更準 法官比你我都懂88F 101.12.51.33 台灣 05/25 22:20
j3307002: 要不要接受行政一方的說法是法官自由90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0
ferb: 我才不相信它不知道大陸人在台灣一年會被徵兵咧91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20
j3307002: 行政命令不能要求法官依照它來判決
	
111.250.19.169 05/25 22:20
	
Sinreigensou: 而且這次函釋其實根本沒強制力 法官要用舊判例判也都不違法94F 101.12.51.33 台灣 05/25 22:21
j3307002: 法官判決是依法判決不是依行政命令判決96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1
Sinreigensou: 不過民進黨不會跟你講這點97F 101.12.51.33 台灣 05/25 22:21
j3307002: 你可以去修兩岸人民條例跟憲法啊98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1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22:48
j3307002: 先前民進黨可是說要獨立要公投制憲
台獨黨綱都說要公投建立台灣共和國99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1
chiangdapang: 以後不管是行政機關的解釋,還是法院累積的實質判決(最後會是最高法院民刑事匯總判例),只會對藍白的主張101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22
j3307002: 當然地下電台都說台灣國104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2
chiangdapang: 越來越不利,因為藍白的意識形態只會越來越脫離社會認知而已105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22


直接修國籍法不就好了?和社會認知有什麼關係?
民進黨不修法直接搞個牴觸國籍法的行政命令
綠師的法律系是讀假的?

j3307002: 行政命令無法規範司法
你的說法是完全無視三權分立107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2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25:01
j3307002: 你得說法是行政命令能超越法律與憲法XD109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3
ferb: 不修法,直接幹~維持現狀,你說中共如何會信,為何中共不信任綠共?110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23
j3307002: 真的這麼不喜歡三權分立,那你接受統一xd它的意思是法官要依照行政命令判決XD
原來他認為司法是行政的下轄機構xd112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3
ferb: 綠共老是說維持現狀,但是老是喜歡鑽這種破壞所謂一個中國的地方115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25
j3307002: 如果司法要服從行政,那就沒有三權分立117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5
ll6a: 你選擇不引用得罪黨會送職務法庭118F 122.100.89.33 台灣 05/25 22:25
chiangdapang: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你不能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有沒有違憲?119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25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第 9-1 條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
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
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
;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它可沒寫會喪失「國籍」,它只寫會喪失「戶籍」

j3307002: 其實要破壞一個中國就趕快啊121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5
ferb: 超級會~難道是想請中共再爆氣助選?122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25
z2wen 
z2wen: 亡羊補牢結果越補越大洞,治標不治本123F 39.10.24.168 台灣 05/25 22:26
j3307002: 趕快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憲法笑你不敢124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6
ll6a: 以前國民黨還不敢這樣幹,智燦黨送多少違背菸意志法官去職務法庭尻洗了125F 122.100.89.33 台灣 05/25 22:26
Sinreigensou: 現在就是行政干預司法127F 101.12.51.33 台灣 05/25 22:27
j3307002: 蔡易餘提修國家統一前就縮回去當小丑xd128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7
ferb: 國家統一前~129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27
Sinreigensou: 在野黨一定要出來反制130F 101.12.51.33 台灣 05/25 22:27
j3307002: 蔡易餘說柯是黑暗騎士他是小丑XD131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7
archer67: 法律是用來參考用的132F 49.217.0.4 台灣 05/25 22:28
chiangdapang: 例如你如果跑去在中華民國領土的湖南省設戶籍,會喪失憲法規定的選舉罷免考公職等國民權利133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28
j3307002: 法律是用來參考?才怪你要遵守啦136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28
bill4051326: 不會有人不知道特別法由於普通法吧137F 42.77.238.167 台灣 05/25 22:29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30:21
chiangdapang: 你去自己國土設立戶籍,結果是和叛國罪褫奪公權處罰效果一樣,呵呵138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30
bill4051326: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對於憲法是特別法,怎麼有違憲?140F 42.77.238.167 台灣 05/25 22:30
chiangdapang: 特別法高於普通法,特別法未定之事項才由普通法補充,但是特別法也是法,位階不高於憲法
勞基法的性質相對於民法債編也是屬於特別法,但是民眾黨也沒遵守過勞基法啊,呵呵參考用的啦142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31
sciss1: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由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授權,當然不會違憲148F 114.44.111.21 台灣 05/25 22:34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35:57
sciss1: 所以就說民進黨不是維持現狀而是破壞現狀150F 114.44.111.21 台灣 05/25 22:37
Anvec: 戶籍 不是國籍
要投票 你要有戶籍151F 124.155.174.232 台灣 05/25 22:37
sciss1: 行政院此函釋又多給一條證據153F 114.44.111.21 台灣 05/25 22:37
Anvec: 像這次疫情很多人不能回來 被遷出戶籍154F 124.155.174.232 台灣 05/25 22:38
chiangdapang: 授權只是制定程序是一回事,制定內155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39
Anvec: 也是不能投票的 他們不是因未取得大陸戶籍156F 124.155.174.232 台灣 05/25 22:39
chiangdapang: 容有沒有實質違憲又是另一回事,不然中華民國有一大堆法、律、條例、通則還不是被宣告違憲,以前藍營更扯還發生連自己訂的憲法增修條文被大法官宣告違憲,垃圾至極157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39
Anvec: 你要取得戶籍才能投票 沒有違憲162F 124.155.174.232 台灣 05/25 22:39
chiangdapang: 大法官的權力其實是可以宣告憲法條文本身違憲的,憲律是有可能出現違反憲章的狀況的163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41
ferb: 塔綠斑信徒趕緊宣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在不合時宜好了
它給的理由不就是這樣
問題它就是不修~只是想鑽個連法官都可以不理的函
很多事塔綠斑你真的可以做,現在藍的學乖不會去攔你
但是你們只是打這種假球,還一副你沒錯的說法,被罵甘好耶
當藍白放行時,都是塔綠斑自己縮的166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42
chiangdapang: 你要取得戶籍才能投票,但是考公職呢?176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48
ferb: 嘴炮違憲這,嘴炮台獨,嘴炮修法,嘴炮函釋,誰理你啊178F 218.32.237.202 台灣 05/25 22:49
pipiayin: 聲請釋憲啊180F 111.71.56.157 台灣 05/25 22:49
Sinreigensou: 法律不改 嘴砲最會+1181F 123.192.244.57 台灣 05/25 22:50
chiangdapang: 其實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如果你去大陸設籍後,還不能擔任軍職的182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52
bill4051326: 主要是因為上次中國男子被電,法院依照民國82法務部的函釋作出判決,也採詢陸委會回覆未明文規定,因此重新做出函釋,而有沒有違憲,釋字328就跟你說了,對於領土範圍不予解釋,係屬政治問題,沒有違反邏輯啊184F 42.77.238.167 台灣 05/25 22:52
chiangdapang: 第9-1條第2項190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53
bill4051326: 法院採不採用那是法官個人的事191F 42.77.238.167 台灣 05/25 22:53
chiangdapang: bill先弄清楚特別法的定義192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54
j3307002: 行政命令不能規範司法判決193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55
chiangdapang: 一件案例是法官個人的事,但一堆案例加起來就不是了194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55
j3307002: 法院採不採用那是法官個人的事196F 111.250.19.169 台灣 05/25 22:55
chiangdapang: 行政命令不會推翻現有的司法判決(除非是再審有理由),但是行政命令的改變的確會影響以後的司法判決,尤其是與賠償有關的案件197F 39.12.17.84 台灣 05/25 22:58
bill4051326: 我是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同樣事項中優於憲法,依據中央標準法16條:
同一事項中,如同時可適用兩種以上之法律時,應優先適用者,不是說行政命令高於司法判決201F 42.77.238.167 台灣 05/25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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