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exylions (吃早餐啊)標題 [爆卦] 苗博雅FB時間 Tue Aug 19 02:59:5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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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東與小名的程序正義照妖鏡】
今天傳出以帥氣見長的台籍藝人阿東,以及中國籍(?)藝人小名,因涉嫌使用管制藥品(
吸毒)在中國遭到逮捕的消息。除了家長式或迷妹style的痛心、震驚、遺憾、惋惜、緊
張、真是大笨蛋,以及看熱鬧式的UCCU之外,認同台灣應該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公民,應該
可以再多想一點。
從目前披露的新聞報導,我們至少可以觀察到以下幾點:
1. 阿東在中國被逮捕後,很可能陷入無法通知親屬及律師的情境:
根據阿東經紀公司在消息披露後完全零分的公關回應,以及最新發出的聲明稿,可看出確
實阿東的親屬和經紀人對於阿東遭逮捕完全不知情,合理推測阿東顯然也沒有律師陪同。
我們可以合理相信,以阿東和親屬及經紀公司的關係,應該不是「有機會通知卻不願通知
」,真實情況可能是「根本沒有機會通知家屬」。
2. 中國的刑事法程序完全不是現代法治國家應有的水準:
此次阿東被中國政府逮捕的消息,是由中國社群網路(微博)傳出。首先披露的貼文是網
民宣稱「柯震東吸毒被捕,我爸審了一宿,等著看新聞吧」。由此可知,現代法治國家應
該遵循的「偵查不公開」原則,在中國變成「由不相干人士走漏消息在微博公開」原則。
然而,阿東被捕的消息,由路人在微博爆料給全國聽,但當事人的親屬、經紀人卻完全不
知情(合理推測也完全沒有律師陪同)。現代法治國家應該遵守的人身自由保障、辯護權
、交通權、接見通信權,在中國雖然憲法和刑事訴訟法有寫,但卻好像形同空氣。
被中國政府逮捕後,當事人無法聯繫親屬和律師,卻可以放任無關的路人隨意對外爆料侵
害名譽權,程序正義完全不受保障。換句話說,任何人隨時都有可能「被消失」,在消息
外流之前,即使遭受刑求逼供、酷刑、虐待等待遇,也無人知曉、求助無門。
3. 台灣民眾對於「程序正義」的無感:
其實,在中國「被消失」的事件,早就屢見不鮮,許多中國維權律師、政治異議人士都曾
(合法的)被消失、被拘禁、被虐待。只是台灣人對此類事件敏感度實在很低,直到帥氣
的阿東成為被消失的對象,才引起大眾注意。
然而,從網民留言的風向可知,大眾根本就不重視這次事件中國政府所展現視人權於無物
的作風。大眾在乎的,是「阿東和小名吸毒壞壞」,但是對於更壞、更恐怖的政府濫權,
完全沒有警覺心。比起中國政府的蠻橫,或許台灣人更該警戒的,是台灣人民對於程序正
義近乎無知或認為程序正義不重要的態度。
在政府慣於高舉社會安全大旗遂行社會控制時,如果台灣人民對於程序正義無知或不重視
,那麼,不需要等到中國統一,台灣很有可能早一步自我沈淪為極權國家。
講得更現實一點,就算你認為民主法治不能當飯吃因此不需在意,或許可以想想,你有沒
有親友在中國旅遊、經商、求學?發生在阿東身上的事,會不會有一天也發生在你的親友
身上呢?
4. 台灣司法對於中國法治程度的無知:
被逮捕後無法通知親屬、無法委任律師、由行政機關片面決定拘留,這些在現代法治國家
難以想像的情形,在2014年的中國真實上演。然而,台灣的最高法院,在2012年,是這樣
稱讚中國的法治程度:
「大陸地區已於西元一九七九年七月間,公布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嗣於
西元一九九六年又對上述刑事訴訟法作大幅度修正,其修正內涵兼顧打擊犯罪與保護人權
,並重視實體法之貫徹與程序法之遵守,雖非完美無瑕,但對訴訟之公正性與人權保障方
面已有明顯進步,故該地區之法治環境及刑事訴訟制度,已有可資信賴之水準。」(最高
法院101年台上字900號刑事判決)
而且,最高法院稱讚的,是西元2000年的中國刑事訴訟法。此案例中,最高法院信賴中國
的刑事訴訟水準,大量援引中國的鑑定報告及公安筆錄,將兩位台灣人判處死刑。法務部
於2014年將此二人槍決。
http://goo.gl/rozrMG
兩岸黑箱協議 ─不只影響你的生計,更會影響你的性命 |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文/苗博雅(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法務主任) 這篇文章不談死刑存廢,只談一個黑箱協議、兩個死刑判決、三個台灣人的命運。 2013年4月19日,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處決6名死刑犯。隔幾日,我收到一封信,來自台南看守所的定讞死囚杜明雄、杜明郎兄弟,有段話特別引起我的注意: 本案件於91年7月8日曾由台南地方法院做出無罪判決,實屬冤枉…… 啊,又是一個死刑冤案嗎?我手邊還有數件被告堅決喊冤的定讞死刑案件,每一件都有待詳細調查,又有一件要來掛號了嗎? 說來諷刺,死刑冤案在台灣,並不罕見。台灣司法已經出產過江國慶、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等死刑冤案,現在各社團仍在救援邱和順、鄭性澤、謝志宏等被律師團認為實質無辜 ...
5. 另一個阿東的故事:
台灣部分媒體聳動地報導小名最高可遭判處死刑,吸引了許多網民點擊。但可能很少網民
知道,台灣人徐東順的故事。徐東順被中國政府逮捕並指控於2011年走私K他命,遭中國
人民法院判處死刑,於2014年6月處決。看到帥氣阿東的遭遇,我們幾乎不用想像這個已
經被處決的阿東,他被起訴、審判的過程,是多麼的程序不正義。
但是這個阿東沒有拍電影,大眾也不知道他是否長相俊秀,一個台灣人,就這樣被中國政
府判處死刑並處決,而且被中國政府作為政績宣傳。
http://goo.gl/QQlLcc
http://goo.gl/rnb9sE
6. 神經麻痺的台灣政府:
2012年,台灣與中國簽署投保協議,雙方約定若拘束他方投資人員人身自由,應於24小時
內通知。但在帥氣的阿東案件中,中國政府顯然未遵守協議。而台灣政府呢?毫無反應。
2009年,台灣與中國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其中約定「雙方同意基於人道、
互惠原則,在請求方、受請求方及受刑事裁判確定人(被判刑人)均同意移交之情形下,
接返(移管)受刑事裁判確定人(被判刑人)。」按照此約定,沒拍電影的阿東被判死刑
後,台灣政府其實有權請求中國政府將其引渡回台。
運輸販賣K他命,在台灣是不涉及死刑的犯罪(即使賣幾百噸,依法都不能判處死刑)。
而中國政府刑求逼供、栽贓嫁禍,製造冤錯假案的功力又是世界知名(曾發生不只一件殺
人犯被判死刑並處決後,被害人「亡者歸來」死而復生的案例)。
不論是基於主權,或者保障人民公平審判權的立場,台灣政府皆應提供在中國被逮捕、起
訴的人民協助,尤其是涉及死刑的案例。試想,若阿東是冤枉的卻遭中國政府處決,這是
多麼大的醜聞與悲劇?不過,在兩個阿東的案件裡,我們只看到神經麻痺的台灣政府。我
們很有理由相信,台灣政府甚至連最基本的協助(例如人道探視、幫忙請辯護律師、判決
確定後要求引渡等)都未曾提供給阿東。
當然,如果台灣政府提供阿東協助,將其引渡回台,恐怕又會招致民眾的不滿。在阿東遭
到處決後,台灣的蘋果曾經抄了一則短短的即時新聞,網民的留言都是「殺得好」「別回
台灣浪費糧食」一類的看法。這又會回到第3點,或許我們最該警戒的,是人民對於國家
暴力與程序不正義的無感,甚至支持。
延伸閱讀:
賴中強律師評論: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325787807593857&id=100004879216262
「根據2012年8月9日八次江陳會所商定之『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人身自由與安
全保障共識,中方承諾『雙方將依據各自規定,對另一方投資人及相關人員,自限制人身
自由時起 24 小時內通知。同時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建立的聯
繫機制,及時通報對方指定的業務主管部門,並且應儘量縮短通報的時間』,過去經驗,
中方並未切實落實此一約定。陸委會與海基會官員,應循聯繫管道向中方表達對柯震東人
身自由與安全的關切,而司法互助協議的主管機關法務部國際與兩岸司法互助司更應要求
中方立即回覆通報。
此外,柯震東被捕事件,也是對中國刑事訴訟法有效性的檢驗。2013年1月1日生效的中國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
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這個『人
』,並不區分本國人、外國人、台港澳,柯震東被捕後柯的經紀人與家人遲未獲得中國公
安的通知,不禁讓人對此次修法的有效性產生高度懷疑。」
藝人柯震東經紀人聲明:
http://ent.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entertainment/20140818/454024/
「8月16日星期六晚上......整晚找不到柯震東,傳聞他因吸毒在北京被抓......8月17日
星期日晚上......我十分著急,不知道如何去証實事情的真偽,也完全不明白柯震東在北
京發生什麼事情......今天下午我在北京律師的陪同之下,去了北京東城拘留所,電腦裡
沒有柯震東的任何資料......直到今晚6點半,接到公安機關電話,告知將會以違反《中
華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行政拘留14天,很快就可以讓直系家屬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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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ews: 這位是誰呀?1F 08/19 03:00
→ Mews: 那麼兇幹嘛 問一下也不行 哼3F 08/19 03:00
→ YesHi: 太長 直接end4F 08/19 03:01
→ s860134: 誰管你法治殺小 八卦才是主菜5F 08/19 03:01
噓 ikz: 以他老爸抱中國大腿的事蹟 我想小名是不會太吃虧的8F 08/19 03:06
推 leokoyo: 說太長的頗呵 內文值得深思9F 08/19 03:06
推 soria: 結論是兩岸司法互助簽假的10F 08/19 03:07
→ Atwo: 你哪位?13F 08/19 03:08
推 soria: 真的有人相信中國會遵守協定通知臺灣家屬嗎,好天真15F 08/19 03:09
推 apoka: 法院共產黨開的,法律僅供參考19F 08/19 03:11
推 soria: 跟對面簽一堆有的沒的都跟廢紙一樣20F 08/19 03:13
噓 MaYingDog: 跟共產國家談法治,也真的是蠻好笑的21F 08/19 03:13
推 rupcj: 好文22F 08/19 03:14
推 apoka: 關心一下外國的事情啦,畢竟離很近23F 08/19 03:14
推 psku: 我國跟中國簽訂一些東西 不需要知道有沒有作用喔25F 08/19 03:16
推 soria: 這篇要仔細看,未來去中國才會知道自己的處境27F 08/19 03:16
噓 g6m3kimo: 怎麼一堆FB阿 想屁話不會養帳號上來發喔
我一定要噓爆每個FB廢文28F 08/19 03:17
→ liuedd: 中國主子辦事,哪輪得到奴才國說話?31F 08/19 03:22
噓 CenaC: 誰的fb都可以貼嗎 改張博雅就換箭頭32F 08/19 03:23
推 dkjirh: 要是直接槍斃鄉民大概都高潮了35F 08/19 03:31
推 draving: 好文推。不關心他國事務,哪天他國變我國了都不知道,看看服貿事件……39F 08/19 03:54
推 Blue6: 推41F 08/19 03:56
推 tzback: 這樣馬政府還敢鼓勵年輕人去支那發展... !@$%^&*43F 08/19 04:06
推 keroro39: 推 對方不要人權是他家的事 我還有言論自由的一天就一定要捍衛它了 說到柯的事情 我真的很難去評量。。
程序正義是唯一能要求的了
畢竟中共也不是沒有寫好看的法條存在44F 08/19 04:13
推 cvn65: 簡單講 要是有人放包毒在你房間床上 你欲哭無淚53F 08/19 04:46
推 OoJudyoO: 推 這就是我看到的 恐怖的人治國家54F 08/19 04:51
推 soria: 中國我也去過,想去那邊工作的人看完這篇會有幫助55F 08/19 04:53
推 higher: 某些人水準真的很低下XD57F 08/19 04:58
推 acheilyc: 推 她頭腦真的很理性 觀點透徹60F 08/19 05:09
推 carib: 推63F 08/19 05:38
推 hou777: 推啊..台灣感覺快了65F 08/19 05:45
推 BIGNOSER: 好文 某些亂嗆聲的是不是不識字啊66F 08/19 05:55
推 Kinging: 好文 噓的看過內文嗎?70F 08/19 06:07
推 weidisue: 好文給推 中國本來就沒有人權 噓文的要看一下內文72F 08/19 06:14
推 sarada: 台媒下筆時才懶得想這些 除非輪到記者自己被公安整才會叫74F 08/19 06:17
→ rota: 在台灣也別講什麼法律啦,法律?律檢司誰守法了?都在玩法75F 08/19 06:20
推 OLM: 推
對比吳崢FB 法律系>>>>>政治系76F 08/19 06:24
推 HansLee: 噓的人是腦袋是怎樣?有一天換作是你親友遭強國人欺侮79F 08/19 06:38
推 pftmax: 高調!真嚴重!80F 08/19 06:41
推 chia9432: 畢竟我們還是和中國簽了一些有的沒的81F 08/19 06:46
推 Dyren: 值得深思的好文 噓的人不要在這秀下限 好嗎85F 08/19 07:08
推 joomo73: 推 台灣還有很長段路要走88F 08/19 07:15
推 chenn: 推89F 08/19 07:17
推 kuopi: 推啊中肯92F 08/19 07:23
推 neobakery: 某些虛的 真的很可悲 快去自殺 別出來丟臉了 幹 好文93F 08/19 07:23
推 CCLelouch: 一篇邏輯薄弱的文章居然這麼多人推,有意思XD97F 08/19 07:24
推 tsming: 支那不意外啊100F 08/19 07:27
噓 elfrose: 這誰啊?爆什麼卦?101F 08/19 07:28
推 UbaldJimenez: 同意這邊邏輯薄弱,尤其是另一位阿東那段...
這篇水準差茂生幾萬光年...102F 08/19 07:33
→ xxljay1776: 我有位好友常轉他的文 應該都是學運團體的106F 08/19 07:43
推 xboxer: 這篇哪裡邏輯薄弱????113F 08/19 07:56
推 grahamwu: 愛秀下限根本一點法律101都不懂還好用邏輯說嘴的 不用理真敢把李教授搬出來救援...114F 08/19 07:58
推 erik777: 內容沒錯 不過跟中國談法治跟人權本來就是白搭118F 08/19 08:01
推 ioweia: 這確實是我們沒注意到的121F 08/19 08:13
推 xsummerx: 說得沒錯啊 真的販毒就算了 如果事實上沒販毒呢?123F 08/19 08:15
噓 rabbit3591: 講一長串廢話,對岸是共產國家還談什麼法治,整篇立足點一開始很弱了124F 08/19 08:15
推 yafx4200p: 共產國家不一定無法治~民主國家難道都有照法治走嗎126F 08/19 08:22
推 jokebbs: 他用專業看到了一般人看不到的問題 推!129F 08/19 08:25
推 momochan: 的確是普羅大眾都沒注意到的 執政的更是看到中國就下跪的特殊體質131F 08/19 08:29
推 taisam23: 要去中共的地盤撈錢本來就有風險139F 08/19 08:41
推 potatofat: 推 就有群人舔一舔就自認收到善液還誇人家先進142F 08/19 08:44
推 c06072001: 酸民沒在思考der,說那麼多幹嘛~144F 08/19 08:48
推 MikeB: 推145F 08/19 08:50
推 njrmp: 推 很重要150F 08/19 08:56
→ pplilian: 這文章本質對,可是請不要拿柯來當案例153F 08/19 09:02
推 Dogi: 光柴智屏跟律師查不到資料這點就很可疑了
人都被關了 還查不到 如果是真的 那真的很可怕154F 08/19 09:03
噓 jkiop79315: 抱歉 看到販賣500KG的毒品先噓 證明清白再推回來156F 08/19 09:05
推 imogenemuse: 看完了,一身冷汗,原來在中國被消失已屬常態,沒人165F 08/19 09:12
推 leo1108: 推 由此留言可知板上多少無腦鄉民169F 08/19 09:15
推 xboxer: 給他爆啦!!!幹170F 08/19 09:15
推 covenant: 高調推,希望讓更多人也能有所警覺。172F 08/19 09:17
噓 kk0716: 這篇基本上認同 守法的人講程序正義可接受 犯罪以後再來講程序正義? 犯法的時候 把法律當屁 被抓以後 拿法律當擋箭?絕對支持亂世用重典 如果闖紅燈判死刑 對不闖紅燈的人有影173F 08/19 09:18
推 ven456: 哪天鄉民去大陸玩被栽贓 就會後悔當初沒看過這篇文了XD176F 08/19 09:21
→ kk0716: 響嗎? 吸毒就槍斃 直接讓吸毒犯消失 對不吸毒的人有影響嗎177F 08/19 09:21
推 gll: 反正總會有人以為沒犯罪 這些事永遠不會發生在我身上180F 08/19 09:23
推 catalase: 這就是689所嚮往的,難怪被噓181F 08/19 09:25
推 covenant: 犯法的時候國家就可以不照程序來,神邏輯XD
噓的人難以接受人犯法,又支持國家不照程序來嗎w182F 08/19 09:26
噓 kk0716: 總會有人拿栽贓來說嘴 原來影片內他的尿液陽性是被栽贓的184F 08/19 09:28
推 Malpais: 不管有沒有被栽贓 本來就要照程序來
哪天真的要栽贓人 才不會讓你看出來是不是栽贓咧
闖紅燈判死刑 行為跟罰則不相等 合理個屁185F 08/19 09:29
→ kk0716: 當然 我絕對支持對"確定犯法"罪犯 根本不需要考慮程序問題188F 08/19 09:30
→ kk0716: 尤其是對"確定犯法"的殺人犯 連人權都不需要講了 ^^190F 08/19 09:31
→ Malpais: 你又知道每一次都是確定犯罪了 柯是 不代表每次都是好嘛
對於掌握權力者 本來就應該要用最嚴謹的態度監督191F 08/19 09:31
噓 pj721911: 偵查不公開=不對百姓公開,但對相關人士公開,爛法。194F 08/19 09:33
噓 kk0716: 所以說這篇觀念我認同阿 再確認有無犯罪前 絕對要照程序來但是照程序走確定你犯罪之後 就不需要講程序了 ^^195F 08/19 09:33
噓 pj721911: 台灣都自己先關陳水扁在去找理由了,你說台灣進步?吃屎197F 08/19 09:35
推 hdpig: 推回來198F 08/19 09:35
→ kk0716: 反正鄉民的腦子裡 只有全部照程序走或全部不照程序走 2分而已麻 人人都是鍵盤老百姓 XDDD199F 08/19 09:35
推 rant: 推程序正義203F 08/19 09:43
推 pTTer00: "確定犯法"也是等判決確定之後的事吧204F 08/19 09:44
推 GSHARP: 推,沒人酸她廢死聯盟,真意外205F 08/19 09:46
→ pTTer00: 就算確定犯罪了,也不代表剝奪全部的基本權阿208F 08/19 09:48
推 scarletts: 看吧 中國根本不把台灣看在眼裏 台灣的Bumbler還急著拿服貿與自經去舔共 這不是bumbler什麼才是bumbler209F 08/19 09:49
推 kk0716: 以柯的案例來說 他確定犯罪 但也沒剝奪他全部基本權阿
不是過幾天就可以見直系親屬了嗎??211F 08/19 09:51
推 hukumi: 推 謝謝分享法律知識213F 08/19 09:53
推 freefrog: 東亞國家許多人思辨能力遠不如歐美幼童216F 08/19 09:57
推 cywec: 長知識推217F 08/19 09:59
→ twsphere: 犯法就是事實..扯這樣多!?218F 08/19 10:00
推 pTTer00: 在判決前都不算確定犯罪阿(柯目前也不算)221F 08/19 10:02
→ pTTer00: 這是最基本的無罪推定阿225F 08/19 10:05
→ Kyo5566: 吸毒犯幹嘛保障他盼他死刑 把財產跟馬子分給鄉民 好鋪好227F 08/19 10:09
噓 swgun: 偵查不公開哪裡有適用爆料網友 "賣幾百噸都不該死刑 " 拜託228F 08/19 10:09
推 ispy03532003: 有人神邏輯 犯法的時候無視法律代表必須接受法律制裁這沒有疑問;但是這並不代表在"制裁過程"中法律自身就可以不必依照原則來走 這樣還要法律幹嘛? 直接229F 08/19 10:10
噓 swgun: 別再露下限 還在扯杜氏兄弟案廢死都被戰到不敢講名字了嗎234F 08/19 10:12
→ Kyo5566: 連我80歲的阿公都知道他吸毒 證據非常明確 直接發監執行239F 08/19 10:17
推 Grammy: 大推好文 上面某人滿嘴屁話頗ㄏ241F 08/19 10:23
推 coolcliff01: 這文章對不看完文章就先噓的人來說太艱澀了......242F 08/19 10:26
推 kickmeout: 第一時間想噓..看了內文言之有物..也是我的疑問247F 08/19 10:35
推 urmfo: 推249F 08/19 10:40
推 cs91358: 好文阿 然看都懶就滾吧250F 08/19 10:42
推 Sephiroth: 一堆XX帶風向失敗,文章都不看只想看熱鬧253F 08/19 10:47
推 gfneo: 好文,借勢提醒問題254F 08/19 10:50
推 jeanniewoo: 推!!被關一個禮拜親友都沒通知真的蠻扯的255F 08/19 10:55
→ NewArrival: 有人不知在中國可能被精神病 被逃漏稅 被意圖顛覆政府256F 08/19 10:55
推 after1: 美:你有保持緘默的勸利 中:坦白從寬抗拒從嚴257F 08/19 10:56
推 NewArrival: 哪天換自己在中國被怎樣 再來說反正犯罪了不需人權吧259F 08/19 10:58
推 antx: 推260F 08/19 10:59
推 may88011: 推一下 只想到腦殘粉可惡 沒想到真正可惡的是中共的司法程序 想想柯應該很害怕把261F 08/19 11:00
推 soria: 24小時內就要通知家屬,但中國根本不理你,簽這些是心酸的263F 08/19 11:11
推 Islo: 推265F 08/19 11:17
推 Aliensoul: end.反正是舔共又是罪犯.講什麼正義.出來混本來就要還268F 08/19 11:34
推 cloud0607: 我以為...這就是面對中共時早該知道得不是嘛...
怎麼會期待這種人種合乎甚麼程序正義呢270F 08/19 11:36
推 sggs: 法院共匪開的272F 08/19 11:43
推 j1300000: 程序正義對於每個人,不管有沒有犯法,都是重要的,你要先保障每個人的權益,才有可能保障你自己275F 08/19 11:47
推 mudee: 總覺得柯的認罪自白很假 像是刻意的
偵查階段竟然還有影片流出 根本全民公審277F 08/19 11:51
→ miseru: 如果不是徐航在網路po文,收押多天竟沒人知,連北京police279F 08/19 11:58
推 sadmonkey: 台灣根本沒人在乎程序正義,反正只要有小確幸就好280F 08/19 11:58
→ miseru: 也查不到281F 08/19 11:58
推 wwww7401: 只有柯的被審影片流出來嗎? 房祖名的有嗎?282F 08/19 11:58
→ sadmonkey: 看過去法務部長與總統的發言,就是活在清朝衙門時代阿283F 08/19 12:00
→ miseru: 中國掃毒掃黃好幾個月了,房還敢辦趴~剛好台港一次教育訓284F 08/19 12:00
推 Enfys: 嗯286F 08/19 12:12
推 polarg: 程序正義是天賦人權喔 不遵守即是極權 跟有沒有犯罪無關289F 08/19 12:34
推 vicklin: 區區大麻台灣國民可以放生給中國這樣搞 真的 很好笑
大麻根本不是什麼嚴重的東西 黨說是毒就是毒真的..很奴292F 08/19 12:37
推 evil0108: 在國外犯法,就接受國外的法律。294F 08/19 12:48
推 ms0540017: 程序正義是天賦人權,不然為什麼鄭捷沒有直接就地處決296F 08/19 13:01
→ ms0540017: 什麼他先吸毒活該乾我屁事程序正義,法治觀念有夠差298F 08/19 13:01
推 Taiwanotoko: 是國外沒錯啦,可是有簽約的阿,現在片面毀約啦~~
所以服貿一定會被毀約的~~~301F 08/19 13:09
推 lovejamwu: 推..這是台灣人都沒思考到的部份..303F 08/19 13:25
推 song1234: 嫌人家邏輯差 何不回文打臉阿?308F 08/1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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