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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cdog74 (夜九)
標題 [新聞] 臥軌抗議未影響公安 關廠工人不起訴
時間 Wed Mar 11 13:14:57 2015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臥軌抗議未影響公安 關廠工人不起訴

3.完整新聞內文:

18年前多家大廠惡意關廠、積欠勞工資遣費,勞委會當年以貸款名義代償,卻在2012年向
勞工提告追款,引發勞團激烈抗爭,2013年2月5日這群關廠工人到勞委會抗議無效後,轉
台北火車站臥軌表達訴求,事後有12名情節嚴重的工人被警方依涉犯公共危險及妨害公
務及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嫌送法辦,但台北地檢署認定臥軌工人的行為並未影公安,
不構成犯罪,僅追究帶頭學生盧其宏、郭冠均拉扯警員的行為,認定觸犯妨害公務罪,今
予緩起訴,條件是義務勞務各60小時、80小時。

聯福製衣、東菱電子等大廠18年前倒閉,惡意積欠資遣費和退休金,當年勞委會以貸款名
義代償給13家工廠共1千1百多名勞工,直到2012年仍有5百多人未償還代償的2億多元,勞
委會提告追款,引發勞工抗爭。2013年2月5日,300多名關廠工人到勞委會抗議,勞委會
雖然決議依勞工年齡和經濟能力,補貼原貸款金額3到9成,300多人不滿蛋洗勞委會後轉
戰台北車站抗爭。


當一群人到台北火車站後,中正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負責在現場警戒,此時派出所副所
長在現場指揮調度,舉牌警告,並將帶頭的毛振飛架離,此時工人情緒激動跳下鐵道臥軌
表達訴求,聲援群眾運動的學生盧其宏、郭冠均,則一邊拉著執勤警員,一邊示意抗議工
人臥軌。


當時台鐵統計這起勞工抗爭造成40班車誤點,影響1萬600旅客權益,警方逮捕其中8人移
送法辦,經檢察官訊問後,將毛振飛限制住居。事後北檢勘驗警方蒐證錄影帶,並調閱相
關資料,認為當時現場警方執行勤務的指揮官並非副分局長,依法舉牌無效,至於臥軌行
為,並未造成擁塞,與《刑法》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的構成要件不合,被函送法辦
的工人均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311/572110/
臥軌抗議未影響公安 關廠工人不起訴 | 即時新聞 | 20150311 | 蘋果日報
18年前多家大廠惡意關廠、積欠勞工資遣費,勞委會當年以貸款名義代償,卻在2012年向勞工提告追款,引發勞團激烈抗爭,2013年2月5日這群關廠工人到勞委會抗議無效後,轉往台北火車站臥軌表達訴求,事後有 ...

 



5.備註:

幫大家複習一下當時椎心刺痛的情況

http://youtu.be/L8neWVm3_Kg
2013.02.05_關廠工人台鐵第3月台臥軌抗議~乘客快爆走了! - YouTube 2013.02.05_關廠工人台鐵第3月台臥軌抗議~乘客快爆走了! 我沒有任何立場~只是忠實紀錄而已!

 

那群在旁邊叫囂的人彷彿事不關己

彷彿只要如往常一樣,世界就會自動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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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覺得生命輕得可以,一切都可有可無,

現在卻突然覺得生命有了重量,越來越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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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9.27.12
※ 文章代碼(AID): #1K_yza8g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6050916.A.22A.html
※ 編輯: ccdog74 (140.119.27.12), 03/11/2015 13:16:03
jyekid: 法官英明 幸好沒罪1F 03/11 13:15
shinbird: 法官英明~!!2F 03/11 13:16
abcdeffg: 9.2%會怒嗆  什麼事情都要臥軌  那我也要去臥軌3F 03/11 13:16
HermesKing: yoooooooooooo4F 03/11 13:16
abcdeffg: 我不是隨便說的  我有個9.2%親戚真的對我說過這種話5F 03/11 13:17
GenesisXD: 9.2嘴臉就是這樣6F 03/11 13:17
chien955401: 可是不起訴是檢查官的事…7F 03/11 13:17
SuperUp: 9.2:輾過去8F 03/11 13:17
lazo: 火車都停下來等他們了...9F 03/11 13:17
qooqoogb: 英明英明10F 03/11 13:17
mvpdirk712: 9.2:民進黨開的!!!!!11F 03/11 13:17
sxoao:12F 03/11 13:17
JBGPOIU: 法官英明13F 03/11 13:18
是"不起訴"喔~應該是檢察官英明啦><
※ 編輯: ccdog74 (140.119.27.12), 03/11/2015 13:20:37
jyekid: 真的唷 9.2快去臥軌 講講啦 一堆人連路邊要簽名支持的
都懶得花一分鐘看了 還臥軌捏 爽爽過的人不會去做這種事情14F 03/11 13:20
petercoin: 是地檢署不起訴 根本還沒到法院吧16F 03/11 13:20
grahamwu: 會講垃圾話的9.2% 我當牠們是屎 管牠是長輩17F 03/11 13:21
ebod221: 其實這並不關法官的事,檢察官英明18F 03/11 13:21
screwer5566: 乘客:開車!開車!壓過去!通通壓過去!19F 03/11 13:21

lingsk: 1)舉牌者不對 2)舉證不符 3)用錯法條20F 03/11 13:21
感謝幫忙畫重點XD

screwer5566: 乘客:他們這樣是耽誤大家搭車的時間,誰要賠償?
乘客:萬一有人趕著搭火車見不到親人最後一面怎麼辦乘客:一個人耽誤一個小時,全部加起來有多少小時?21F 03/11 13:22
JerTsai: 9.2找得到這麼多人跟他一起臥軌嗎24F 03/11 13:23
johochula: 這貸款不追是不是變全民分攤??
不起訴的話 以後臥軌抗議會不會變流行?25F 03/11 13:24
不知道j大有什麼委屈?歡迎揪團臥軌 呵呵

Osuma: 當時現場警方執行勤務的指揮官並非副分局長?  所以是誰?27F 03/11 13:28
好問題!!但我查一下最多是看到"警察"舉牌而已~不清楚到底是誰~

gg889g8: 不錯28F 03/11 13:30
Hudba5566: 感動29F 03/11 13:30
likeselina: TO樓上J大,要追也是跟資方追,欠錢的是資方欠勞工,30F 03/11 13:32

愧對勞工卻教「勞工關係」?潘世偉被政大生批「沒資格」
幫補一個新聞啦~氣死人!!http://goo.gl/91yoZ6
愧對勞工卻教「勞工關係」?潘世偉被政大生批「沒資格」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前勞動部長潘世偉去年7月因爆出不倫戀後請辭下台,重返學校教書,在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開設「勞資協商專題研究」課程,卻被政大學生張貼海報抗議,質疑他任內推動延後勞保給付、降低給付金額及再度起訴關廠工人一案等爭議,質問他「是否對得起自己勞動部長的位子?」,並要愧對勞工的潘世偉勿回頭玷汙了學術殿堂。潘世偉則回應,學生的抗議行為不值得鼓勵,也讓人不以為然,他強調,這樣的抗議已經影響了該堂課學生的權益。 ...

 
潘世偉在擔任勞動部長期間,重啟對關廠工人的訴訟,甚至編列了2000萬預算打官司,關
廠工人為此曾在勞委會門口進行絕食193小時,卻不見潘世偉任何關注

※ 編輯: ccdog74 (140.119.27.12), 03/11/2015 13:37:20
ian90911:31F 03/11 13:34
likeselina: 勞工局只是先代償,當初會寫成貸款只是為了政府撥錢上32F 03/11 13:34
magi80328: 有人拼死爭取勞工權益 有人在乎的是沒有重罰33F 03/11 13:34
likeselina: 方便,且希望事情盡早落幕,也承諾不會跟勞工要錢,誰34F 03/11 13:35
Alanovel: 是檢察官不是法官,台灣的法學教育不能等35F 03/11 13:35
likeselina: 知道嗣後又起訴追償,勞工業已向勞工局陳情抗議過,求助無門方出此下策。36F 03/11 13:35
Conniiiie:38F 03/11 13:36

Alanovel: 另外檢事選的見解是具體危險犯,所以不起訴,若下次承辦檢事選了抽象危險犯,那就會起訴了。39F 03/11 13:37
感謝A大解釋!!

whitefox: 政治判決41F 03/11 13:39
maniaque: 說真的,撇開勞工訴求,這檢察官這樣子做不起訴42F 03/11 13:39
ss76091248: 大推43F 03/11 13:39
maniaque: 只能說過度矯情,今天是因為公權力介入以及台鐵被迫停開44F 03/11 13:40
Lumia625: 政府只能先代墊啊 要賠當然也是無良企業 輪不到納稅人45F 03/11 13:40
maniaque: 怎能從因警方介入沒有發生公共安全,所以臥軌不違法???46F 03/11 13:41
Lumia625: 如果勞工問題政府能夠正視 鬼才想去臥軌47F 03/11 13:41
maniaque: 那哪天拿個土製炸彈,還沒引爆前就被警方查獲,炸彈沒有詐所以沒有違反公共危險罪???48F 03/11 13:41
如果當初政府有好好解決這件事,會有人想出來臥軌嗎?
只要想過這個問題,這個類比根本就沒有意義

Lumia625: 說臥軌會變風潮的真的是神邏輯 反正扯自己人後腿最會50F 03/11 13:42
※ 編輯: ccdog74 (140.119.27.12), 03/11/2015 13:46:10
maniaque: 說真的,要嘛就是用犯行屬實,承諾有錯,權衡其訴求......與其所受不公待遇,情堪可憫,給予"緩起訴" 處分
或者是 "請求法官予以輕判"
直接不起訴??? 那以後大家律師都拿這個不起訴來當作51F 03/11 13:42
capsspac: 推這次的檢察官 很正確的見解~55F 03/11 13:44
maniaque: 擋箭牌,看那檢察官怎樣跟檢察長交代這樣子寫不起訴書.56F 03/11 13:44
SHIU0315: 大推!!!!!!!!!57F 03/11 13:45
LOVEMS: 警方送的是妨害公務跟違反集遊法 不是公共危險罪58F 03/11 13:46
maniaque: 檢察官可以變更法條,不是警方送啥就是辦啥.
說真的,緩起訴是檢察官可以用的好工具是事實.59F 03/11 13:46
octopus4406: 水61F 03/11 13:48
rosemary251: 推!62F 03/11 13:49
inbongos5566: 爽63F 03/11 13:53
johochula: 不起訴書案號來一下阿64F 03/11 13:54
bogy1188: !65F 03/11 13:55
huguenot: 讚啦!66F 03/11 13:55
Moratti: 推67F 03/11 13:56
KevinLow: 讚讚讚!以前嗆他們真的錯了68F 03/11 13:56
nomorepipe: 推推69F 03/11 14:02
ccl007: 平常只會該 國外薪資好高福利好好 對拉 歐美資方最耐斯了一定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70F 03/11 14:08
patato2: 檢查官GJ72F 03/11 14:14
amadda: 檢察官英明73F 03/11 14:19
OoJudyoO: 謝謝檢察官
那個旁邊叫囂的 真的是很差74F 03/11 14:27
laughingfish: 很好76F 03/11 14:42
icecat: 水!77F 03/11 14:54
waitu0526: 這......就是  理盲而濫情?78F 03/1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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