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em0606 (Kem)標題 [新聞] 詐嫌「無案」當場釋放 張揆:沒辦法時間 Sun Apr 17 10:33:27 2016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3.完整新聞內文:
台灣民眾在海外涉嫌詐欺,遣返回台卻「無案」可辦、當場釋放,行政院長張善政昨晚無
奈表示,「這沒辦法,本來就知道這樣的結果」。他表示會要求法務部與外交部,透過管
道盡速取得證據及資料,進行偵辦。
曾任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律師薛維平、張紹斌均表示,如果外交部、法務部等單位只
將人從國外帶回台灣就地解散,卻沒有積極偵查作為,未來國人在境外犯罪,台灣想再將
人帶回受審,其他國家都可能以「台灣帶人回去最後都放走」為由拒絕交人,間接影響國
際對台灣的觀感。
張紹斌指出,要將在境外犯罪的國人帶回台灣偵審,駐外人員事前就要先向當地政府、司
法單位取得相關人是否逾期停留、犯罪事實等所有行政及刑事資料,由駐外人員翻譯完成
蓋章,與涉案人一併帶回,這些蓋過章的文件都會被認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資料。
不辦恐影響政府公信力
他認為,大陸應該有被害人及犯罪事實等資料給馬國政府,才能將涉案人帶回大陸偵辦,
我駐外人員應分頭向大陸和馬國取得資料,否則人帶回來卻沒有積極處理,會影響司法單
位、政府公信力。
政院幕僚說,張揆十五日即獲悉馬來西亞受中共壓力,可能將我台籍詐欺犯遣送大陸,因
此,緊急要求外交部無論如何要搶時間,促馬國將台籍詐欺犯送到台灣。
擔心馬來西亞不再交人
行政院高層表示,由於台籍詐欺犯在送抵台灣後,一如行政院、法務部所料,檢察單位「
無案」可辦,只能釋放;但還有兩批台籍人犯在押,馬國可能不願再將台籍人犯遣送台灣
,這是行政院目前最擔心的。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8SZVvB
詐嫌「無案」當場釋放 張揆:沒辦法 - Yahoo奇摩新聞
閱讀Yahoo奇摩新聞上的「詐嫌「無案」當場釋放 張揆:沒辦法」。 台灣民眾在海外涉嫌詐欺,遣返回台卻「無案」可辦、當場釋放,行政院長張善政昨晚無奈表示,「這沒辦法,本來就知道這樣的結果」。他表示會要求法務部與外交部 ... ...
5.備註:
沒辦法?
--
【羅志祥展現高超絕技:空幹30秒】
https://youtu.be/HkDcN_6pGKI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147.84
※ 文章代碼(AID): #1N4lNyNa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860412.A.5E4.html
噓 rhox: 民進黨執政不力1F 04/17 10:33
推 Alphaz: 讚啊~最有法律素養的人表示開心5F 04/17 10:35
推 ionchips: 最後點出來了啊 馬中國不給證據只給人 然後下次就有理由不放人囉8F 04/17 10:35
→ Alphaz: 最好把順便把ISIS的人搶來台灣保護10F 04/17 10:35
→ peiring: 修法修法修法修法修法修法修法修法修法修法修法修法修法12F 04/17 10:36
→ Alphaz: 不是某立委把別國法律一夜看完 怎麼會沒想到回台就放人14F 04/17 10:36
→ mjibuser: 沒辦法?那堅持把人帶回來幹嘛!16F 04/17 10:36
→ Alphaz: 結果還怪法務部 笑死人 不先把台灣法律看完喔 丟臉17F 04/17 10:37
→ logojuju55: 沒有偉大的頂大教授點頭,台灣法律是可以生出幾根毛?20F 04/17 10:37
→ JACC: 養這些狗屎立委都是白養的 喝花酒除罪化就開臨時會過很快21F 04/17 10:37
→ peiring: 把三年那一條修掉就好了22F 04/17 10:37
→ logojuju55: 這一次選出來的鄉民最愛菁英立委,清晰乾淨 修法了?23F 04/17 10:38
推 keny: 法律不足就趕緊修法 立法院是都沒人了嗎?25F 04/17 10:38
推 ionchips: 法務部本來就不該擋啊 在肯亞無罪被遣返 本來就不27F 04/17 10:38
推 athlan831: 等收集完證據後 人被中國帶走→罵更慘28F 04/17 10:38
→ ionchips: 關法務的事那法務是在主張什麼送中國?29F 04/17 10:38
推 kuominj: 幹嘛不等證據都齊了,再跟嫌犯一起帶回來30F 04/17 10:38
→ logojuju55: 很快這些人就會跑掉,然後再詐騙一次,然後再被抓一次32F 04/17 10:39
→ athlan831: 最好現在風頭上敢送中國 是頭還洗不夠嗎?34F 04/17 10:40
噓 lazycat5: 那宣稱中華民國主權獨那犯反分裂法,也是要送給中國?35F 04/17 10:40
→ taimu: 很明顯 中共包庇罪犯 不提供證據37F 04/17 10:41
噓 RWAllenL: 不知道法務部不快跟中馬要證據偵辦 趕著發廢文是啥心態38F 04/17 10:41
推 Pietro: 立這法的是八年完全執政的某車輪黨啊41F 04/17 10:42
推 logojuju55: 趕快喔 去叫頂尖司法官去肯亞蒐集證據啊 咦?42F 04/17 10:42
推 plice: 吱吱表示欣慰43F 04/17 10:42
→ foolfighter: "張紹斌指出,要將在境外犯罪的國人帶回台灣偵審,駐外人員事前就要先向當地政府、司法單位取得相關人是否逾期停留、犯罪事實等所有行政及刑事資料"44F 04/17 10:43
→ Pietro: 證據在中國那邊啊幹47F 04/17 10:43
→ Pietro: 是不先收集完 還是阿共扣證據不給50F 04/17 10:44
→ YMSH205: 就真的沒資料阿...51F 04/17 10:44
→ Pietro: 都要立委去 那養法務外交陸委會幹嘛52F 04/17 10:45
推 Alphaz: 把詐欺犯搶回台灣放人就是爽啦 立委讚讚讚53F 04/17 10:45
推 Pietro: 放人的是立委嗎? 他們是立法權 不是司法權耶
對方沒證據那有資格抓人 然後有證據 卻只給人不給證據
根本是故意能坑人啊54F 04/17 10:47
噓 bigmango: 沒辦法,因為你老大跟對面的老老大說好了57F 04/17 10:49
→ Pietro: 不給證據害人放人 還在那邊嗆 根本故意58F 04/17 10:50
→ Ruid: 騙中國狗沒差呀,反正他們沒有案子移送過是他們的事59F 04/17 10:50
→ Pietro: 然後一堆智者和看到放人就高潮 還配合演出 臺灣60F 04/17 10:51
推 q3824k: 這代表台灣是成熟的法治國家,而非人治61F 04/17 10:51
→ Pietro: 人就該送大陸人的戲碼
更正 就該送大陸審62F 04/17 10:52
→ nixon: 拿到證據之後呢?簽不起訴處分書64F 04/17 10:52
推 Pietro: 證據不足起訴才會不起訴啦66F 04/17 10:58
推 pkyosx: 至少說了實話67F 04/17 11:03
→ Gamelop: 沒辦法留置24小時嗎...當初要去接,相關的資料沒附上71F 04/17 11:22
噓 h41615: 快把屎羅換掉 操72F 04/17 11:23
→ Gamelop: 為啥要急著接回來?73F 04/17 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