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eatsemen (↑↑↓↓←→←→BA)標題 [新聞] 婦闖紅燈趕公車害慘摔 騎士:她就這樣時間 Tue Apr 26 12:29:58 2016
1.媒體來源:
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
婦闖紅燈趕公車害慘摔 騎士:她就這樣走了,很不爽!
3.完整新聞內文:
婦闖紅燈趕公車害慘摔 騎士:她就這樣走了,很不爽!.
東森新聞記者吳財賢、黃子鳳/新北市報導
一名劉姓婦人22日下午行經新北市淡水中山路,走斑馬線闖紅燈,嚇得一名綠燈直行的林
姓騎士為了閃躲,當場慘摔、全身皮肉傷;但她不認為自己有錯,沒說一句道歉就去趕公
車。警方事後通知劉婦到案,卻只能針對闖紅燈先告發,因行人肇逃沒刑責。
根據監視器畫面,明明還是紅燈,斑馬線上卻有行人帶頭違規穿越斑馬線,6人站到路中
;背包包的劉婦也跟著闖紅燈,下一秒突加速往前衝,見到機車又停下來。林男高速經過
,反應不及當場犁田,連人帶車往前滾,手腳多處挫傷。
「那種感覺...已經是沒什麼感覺,腦袋空白了。」林先生接受《東森新聞》訪問,回想
當時情形仍心有餘悸,但最不能接受的是劉婦完全沒道歉,「我快到的時候,她就衝過來
,我那時候趕快緊急煞車,然後就直接摔出去了。想說(婦人)人怎麼不見了,她也沒跟
我說對不起,就這樣走了,覺得很不爽。」
警方事後通知劉婦到案,研判她確實是闖紅燈將依法告發,但當下離去卻沒肇事逃逸刑責
。據了解,肇逃罪有前提,肇事者必須是駕駛肇事有動力的交通工具;且行人路權部分還
有帝王條款,萬一違規穿越馬路被撞,駕駛得挨罰最高3600元。
林男的江姓友人批劉婦惡劣,「害人家慘摔,不留下來關心一下,就為了自己趕公車跑掉
。」林男無奈,不排除提告過失傷害,為自己討回公道。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426/687068.htm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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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lic: 吃午餐囉1F 04/26 12:30
推 IronWolf: 川寶就算不用交通工具也能讓人重傷 太猛了10F 04/26 12:33
推 anynot: 簽名檔有笑有推12F 04/26 12:33
推 sagem29: 斑馬線停下來滑手機表示:13F 04/26 12:33
→ SuperUp: 過路口還不減速看路 改天衝出失控車輛 去跟閻王靠夭綠燈15F 04/26 12:34
推 sid3: 違規導致損傷還是可以提民事賠償17F 04/26 12:34
推 IronWolf: 想到早上慢跑完車子已經開始多了 結果老人還是照闖紅燈19F 04/26 12:36
噓 ian931149: 幹拎糧超智障的法規 行人肇事不能算逃逸21F 04/26 12:37
→ IronWolf: 不論騎車還走路都一堆 是不是真的在搞自殺式攻擊啊22F 04/26 12:37
推 zero09107: 在路上看到三寶就想撞下去 一臉想死23F 04/26 12:38
→ dk1986: 斑馬線 = 無敵星星 什麼燈都要停的(照規定的話)25F 04/26 12:38
推 edison1003: 已涉犯過失傷害罪 請被害人一定要提告 遏止三寶27F 04/26 12:42
噓 za2205: 你本來就該減速通過斑馬線 別把台灣亂象當正常29F 04/26 12:44
推 seysem: 速度感都不會看XDD31F 04/26 12:45
推 suntex: 行人在斑馬線上有帝王條款啊 騎士自己認了吧32F 04/26 12:45
噓 abramtw: 台北應該要禁掉機車34F 04/26 12:47
推 oppaa: 廢物三寶35F 04/26 12:48
推 f051372: 看到減速過斑馬線就很好笑 乾脆下來用牽的好了
我跟你說拉 照影片這婦人看都不看 就算你時速10KM兩個照樣出事36F 04/26 12:48
噓 za2205: 你要用牽的當然是最好啊 就不要每次都靠北什麼國外車子都會讓行人 台灣都不讓39F 04/26 12:49
→ f051372: 綠燈阿大哥 照你這說法整條路都等行人就好了41F 04/26 12:50
→ vyeight: da~bo~you~
靈光鏡返衝42F 04/26 12:50
推 asdasd57: 肇逃沒有那過失傷害? 警察吃案嗎?
還是被害人太笨... 快告阿 附民求償啊!!45F 04/26 12:53
推 za2205: 就算是綠燈也一樣 只要車輛行經有斑馬線的地方 本來就該減速到隨時可以煞停的速度47F 04/26 12:55
推 firetarget: 兩邊都爛 行經路口不減速 沒撞死人算你好運50F 04/26 12:58
→ XZXie: 應注意未注意 吞下去喔 ^_<51F 04/26 12:59
推 treeeasy: 本來過路口就該多注意,綠燈不是就是可以加速衝到底的53F 04/26 13:03
→ treeeasy: 這是保障行人,給有傷害力的機械車合理的限制,55F 04/26 13:04
→ treeeasy: 騎士過路口不多注意本來就錯了57F 04/26 13:05
噓 josh0412: 人家要趕公車不會讓一下女森哦 白目欸58F 04/26 13:05
推 pierreqq: 還好自摔 真的撞到不就好棒棒了 還想提告除非有黨証59F 04/26 13:06
噓 za2205: 此篇有些人的法治觀念和交通觀念讓我不意外為何台灣三寶如此多61F 04/26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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