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gh34163 (這。)標題 [新聞] 遏止違法加班 北市建議:加重罰則至9到4時間 Wed Jun 29 19:06:36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遏止違法加班 北市建議:加重罰則至9到45萬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年06月29日18:25
勞動部今正式公告廢止內政部時期「7天例假可挪移」相關函釋,並宣告8月起生效;北市
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對勞動部回應本局的效率表示肯定,此作法才能確保勞工權益。但
她認為,自己提出的其他建議,包括現行《勞基法》針對超時加班的罰則只有2到30萬元
,建議應提高到9至45萬元,但勞動部僅回應會納到第二階段再推動,對此她感到相當可
惜。
賴香伶表示,《勞基法》第36條原本就規定「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立法原旨就是希望勞工工作6天就能休息,但在1986年函釋卻允許例假調移,才導致
勞工會出現連續上班12日無法休息,企業也未違規的情形,這次廢止函釋。賴香伶強調只
是正本清源,希望中央未來不要再用解釋令來逾越法令的本意。未來台北市勞檢執法時,
也會告知雇主不得再以此種方式排班,危害勞工權益。
對於《勞基法》的週休二日修法案,賴香伶也表示,今日她有參加行政院審查《勞基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議,她認為要落實週休二日,需「立法強制、以價制量、加重裁罰」
,必須增加雇主於週休二日的加班成本,方能遏止加班遭濫用。
賴香伶表示,從勞動檢查實務來看,現有《勞基法》對超時加班的罰則僅2萬至30萬元,
她認為實在太低,無法有效遏止違法超時加班亂象,因此建議提高罰則為9萬至45萬元,
可惜勞動部對此建議,僅回應要等到第二階段再推動,並未納入本次修法。
此外,過去因實施雙週84工時,使每週出現2或4小時的零碎工時,允許工作日增加工時至
10小時,衍生《勞基法》第30條第二項與第三項的兩週、八週彈性工時條文,在單週40工
時、週休二日實施後,北市勞動局也主張兩項條文已無存在必要,應一併刪除。
對於行政院提出的勞基法「休息日」規範,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也主張,對於例假、休息日
,雇主應以「書面」排定個別勞工「例假日」或「休息日」,應經勞工同意方能確保勞雇
雙方權益。對於上述建議,中央都未納入此次修法條文,她對這樣的結果表示「殊為可惜
」。(陳思豪/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0629/897128
5.備註:
重罰9萬,哈哈哈
臺北市政府也要配合民進黨打假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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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h34163 (114.36.191.83), 06/29/2016 19:07:30
→ cpc21478: 第二階段? 那要等到啥時候? 明年會期?6F 06/29 19:07
噓 iqeqicq: 加重罰則到9~45%公司資本額還差不多9F 06/29 19:07
推 james732: 重罰45萬 zzzzzzzzz10F 06/29 19:07
→ LOVEMS: 相對DPP,我寧願期待柯P12F 06/29 19:07
推 zerosky: 加重是好事 不過 這不夠重14F 06/29 19:08
噓 Jeter: 郭:我先存500萬在你這 扣光在來找我15F 06/29 19:08
推 orze04: "才"提高到9至45萬元到都不肯 廢物勞動部18F 06/29 19:08
→ avi5566: 底線百萬啦 罰個位數能幹嘛19F 06/29 19:08
→ logojuju55: NO 重點在於行為數的認定 如果是賴應該會認定是數行為20F 06/29 19:08
→ abram: 在比誰固的到勞工的票了22F 06/29 19:08
推 x6urvery: 加重是好事 這有什麼好黑的 WWW24F 06/29 19:09
推 lslayer: 有這個想法是好事 但那個罰金不能來個無上限? 至少也要千萬那些奸商才會怕吧26F 06/29 19:09
→ bndan: = = 至少這個執法點 執法頻率高到 可是靠2萬2萬堆到新高...28F 06/29 19:09
→ CenaC …
→ CenaC: 開個公司 沒有50萬可以罰也太少了吧29F 06/29 19:09
推 kducky: 一步一步來好嗎 不然照三餐媒體修理31F 06/29 19:10
噓 lamda: 9萬是一種拜託老闆賞光施捨的概念32F 06/29 19:10
→ bndan: 2~30 => 9~45 都不答應了 更不用說 100以上的...33F 06/29 19:10
→ x6urvery: 噓的人還不快打電話灌爆立委34F 06/29 19:10
→ maikxz: 狠一點停工好惹35F 06/29 19:10
推 cimic: 還是沒屁用 去年3000件違規算9萬=2.9億 45萬14.5億 資方只要a一天假 90億 a7天假630億37F 06/29 19:11
推 LOVEMS: 台北最近勞檢率搭配45萬應該ok啦 反正北市府應該也缺錢,如果能加到每天檢那就更好了39F 06/29 19:11
→ cimic: 完全不成比例43F 06/29 19:12
推 ck901372: 這些官員腦袋壞了 判拘役5天就沒有老闆會犯49F 06/29 19:15
推 x6urvery: 笑死了 提議提高要是也可以黑 這也沒什麼好說了50F 06/29 19:16
→ ArgusX: 各位觀眾~~ 重罰九萬!!51F 06/29 19:16
推 bob120400: 一堆人看不懂耶 光是9萬勞動部都不願意了 台北市黑個屁
難道有其他人提議罰更高?53F 06/29 19:16
推 angell543: 配合台北市勞動局的效率,那也是很傷的56F 06/29 19:17
推 soxin: 一個員工超時罰九萬,一罪一罰我支持58F 06/29 19:18
推 joety1103: 台北市黑個屁 dpp立法院不給 你要檢三小60F 06/29 19:19
2~30萬變9~45萬,這種加重是能多有效果?
推 zetarv: 至少加重罰則的概念是對的63F 06/29 19:21
推 shauhon: 45萬美金再來說好嗎zzzzzz65F 06/29 19:21
→ kensun: 勒令停業比較好66F 06/29 19:22
※ 編輯: gh34163 (114.36.191.83), 06/29/2016 19:23:22
噓 zzro: 其實地方政府自己實作上 每個員工分開算就能夠嚇阻企業了67F 06/29 19:22
推 skyeyskald: 不管中央怎麼亂搞 地方政府勞檢本來就是應該的 民進68F 06/29 19:23
→ tim012345: 可能需要一個員工一個罰則~這個罰才會怕..69F 06/29 19:23
推 tetsu327: 你知道鴻X在新北只罰2萬嗎?71F 06/29 19:24
→ armay: 說個笑話72F 06/29 19:25
推 resudi: 推 抓到一個罰9萬78F 06/29 19:31
→ riker729: 一日一人算一次 乘以次數才有用81F 06/29 19:34
推 umano: 推 x6urvery82F 06/29 19:34
推 barker: 按照公司規模罰才會痛85F 06/29 19:36
推 ieoAAAA: 白癡勞動部,不能一起改嗎? 改數字是有多困難86F 06/29 19:36
→ Nuekami: 稅後淨利50%充公 一次給他倒87F 06/29 19:40
推 washltz: 勞動部連這樣都不敢修 垃圾到不行90F 06/29 19:45
→ mido: 其實不用多 一例一罰該員工薪資 或是營業額5% 這樣才有用91F 06/29 19:49
→ crazywiwi: 如果一例一罰,可累計,無上限,就能接受92F 06/29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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