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deyouyi (讓愛昇華)標題 [新聞] 進摩鐵啪啪啪自己脫褲 女稱性侵遭檢方時間 Fri Sep 15 13:39:47 2017
ETNEWS
進摩鐵啪啪啪自己脫褲 女稱性侵遭檢方打臉變「誣告」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26歲的楊姓女子2015年10月透過微信認識林男,兩人相約到虎頭山公園看夜景
,接著再去摩鐵啪啪啪,事後她卻反告性侵。林男向檢警供稱,是楊女自己把衣褲脫掉,
「過程中我有問她舒不舒服,她還回答『嗯』。」
楊女聲稱,2015年10月初她透過微信認識林男,兩人於同年月9日相約到虎頭山公園看夜
景,並在晚間11時許前往汽車旅館,沒想到卻在房內遭強行脫衣性侵,「他洗完澡只用浴
巾包住下半身,接著叫我到床上坐著,他壓住我的左手,我怕他會動手打我才乖乖配合。
」
對此,林男辯稱,當時在虎頭山公園兩人就抱著躺在一起,楊女擔心有人會看到才改到汽
車旅館,期間還有去便利商店買飲料,「她就坐在副駕駛座玩手機,也有人跟她講電話。
」進入汽車旅館房間後他就先去洗澡,一出來還看到女方在吃泡麵,「等到她吃完,我們
就滾到床上了。她穿著黑色T恤和短的緊身牛仔褲,一開始她先自己脫,後來我也有幫忙
,過程中我還問舒不舒服,她回答『嗯』。」
兩人在汽車旅館大戰一回,林男還開車載楊女回家,沒想到下午就被一名自稱是女方哥哥
的男子打電話飆罵,「說我性侵她、要負責,而且也已經驗完傷並報警,到時法院見什麼
的。」他到警局做完筆錄還有用微信傳訊息給對方,「妳真的對我做這些事情」、「很離
譜」。檢方調查後認為林男並未性侵,於是反過來檢舉楊女誣告。
楊女出庭時仍堅稱,林男就是性侵,她沒有誣告。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楊女與林男認識數
日就相約單獨出遊,在虎頭山公園親熱時沒有嚴正拒絕,到汽車旅館前也有機會求救,但
她都沒有作為,加上沒有其他證據證明遭性侵,可見她在庭上的說詞是卸責之詞,不足採
信,最後依誣告罪判刑4個月,且不能易科罰金。
http://bit.ly/2yaHJWW
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59.91.97
※ 文章代碼(AID): #1PksUcoR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5453990.A.C9B.html
推 CHANYII: 行房記錄器真的要自備 台男真他媽夠可憐的12F 09/15 13:43
→ hogu134: 幹 南森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18F 09/15 13:45
推 egain: 慶祝酒駕出獄的方式就是馬上酒駕 低能兒嗎19F 09/15 13:45
→ GPX2020: 複雜的防衛雞翅啟動失敗22F 09/15 13:49
→ Merkle: 這樣誣告才四個月喔 民事不用賠嗎23F 09/15 13:50
→ egain: 我推錯篇文25F 09/15 13:54
推 rock666: 這門生意愈來愈難作嘍~26F 09/15 13:56
→ k44754 …
推 k44754: 樓上 這檢察官一定是男的28F 09/15 13:59
推 oncemore: 有判決書可以查 但跟新聞大同小異 除了多了line的
對話 還有工商那間摩鐵30F 09/15 14:01
→ Dudley: ㄏ 這種新聞再多 女權悶還是惦惦不講話 誰叫他們沆瀣一氣?33F 09/15 14:05
推 hate56: 仙人跳不成反被關 ㄏㄏ34F 09/15 14:05
推 aqsss: 男孩子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35F 09/15 14:05
推 lee71xc07: 推法官判不能易科 送進去關才知道誣陷人的嚴重性36F 09/15 14:06
推 oncemore: 本案誣告最重可處七年 不符合易科罰金的條件37F 09/15 1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