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com2 ()標題 [新聞] 工作未滿1年要罰6個月薪水 網友批「太扯時間 Wed Sep 20 12:28:13 2017
#地方特考還在報名中喔!
#考上就可以把假請好請滿,薪水一毛不少,回來職位還在。
工作未滿1年要罰6個月薪水 網友批「太扯了」
蘋果
網友在ptt上po文說,最近取得1間傳產公司入職同意,但公司要求需簽同意書與保證書,
其中在同意書規定,未待滿1年,要罰6個月薪水,而保證書的保證人不得為三等親內,且
保證人不受民法第756之2項規定,也就是說罰款是無上限,這樣的保證書內容是否有點苛
刻且違法?網友直呼,太扯了,簽這種賣身契是把人當奴隸吧。
網友說,要保證人的傳產很多,要錢的還真的沒聽過;亦有網友進一步指出,這麼過分的
合約,還考慮?你敢跟你朋友或親戚提?另一網友更直言說,非三等親內敢幫你作保,大
概是腦子壞了。
有多位網友問,可以知道哪家公司那麼奇葩的規定嗎?若在快滿6個月蝕你撐不住了,豈
不是要把薪水都退光光,這半年都幫他作白工?這種爛公司可以直接公布了。
也有網友建議,copy下來,然後去檢舉。(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inance/20170919/1206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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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zebra01: 快滿六個月"時" 蘋果真的很會1F 09/20 12:28
※ 編輯: com2 (49.218.8.84), 09/20/2017 12:29:54
推 miksim: 簽了也沒效力阿...4F 09/20 12:29
推 Robben: 笑死 公司比民法大喔6F 09/20 12:30
推 yellow5: 違反公序良俗,無效10F 09/20 12:32
推 minejel: 明明這種的最好 因為等於跟沒有簽同意書是一樣效力12F 09/20 12:33
推 claudeliu: 聯強也玩這招 只是月數沒那麼多 而且是用捐給福委名義15F 09/20 12:36
推 k1400: 這麼爛的公司你怎麼不講出來讓大家笑一笑18F 09/20 12:40
→ superjim …
推 superjim: dpp執政 資方保證 一點也不意外21F 09/20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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