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nonnon (にゃんぱすー)標題 [新聞] 未來傳染花柳病罪將加重刑罰最高5年 但時間 Fri Mar 9 20:05:09 2018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newtalk
2.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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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傳染花柳病罪將加重刑罰最高5年 但不需強制治療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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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傳染花柳病罪將回歸第277條傷害罪
處理,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新修正的草案
也刪除第91條強制治療的規定。
根據刑法現行條文第285條規定,明知自己有花柳病,隱瞞而發生接觸行為導致傳染給別
人者,可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而第91條規定,有上述行為者
,可令其進入相當處所,進行強制治療。
但政院今天通過的刑法修正草案則刪除第285條,未來傳染花柳病,將回歸傷害罪處5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等於大幅提高罰則;但是,也同步刪除第91條強制
治療的規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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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3-08/116666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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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柳病就是性病,然後目前處罰故意傳染愛滋行為的法源是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
或容器等之施打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而供血或以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提供移植或他人
使用,致傳染於人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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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d I ever tell you what the definition of insanity is?
Insanity is doing the exact... same fucking thing... over and over again
expecting... shit to change... That. Is. Cr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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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edXwg4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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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st: 高速公路爆胎也是要罰 但是你可以選擇不修車5F 03/09 20:06
※ 編輯: nonnon (114.36.114.213), 03/09/2018 20:11:35
推 purplebfly: 愛滋甲大概想把愛滋定義成花柳病吧,這樣刑責比較輕11F 03/09 20:10
推 americ: 蔡政府上任以來做對的第一件事
所以愛滋病要被偷渡成花柳病了?????12F 03/09 20:11
→ Hibria: 申裝員要抗議了15F 03/09 20:14
推 ymuit: 花柳病是指所有性病吧...17F 03/09 20:15
推 tadshift2: 愛滋應該歸類在感冒
A流都比愛滋還可怕了,小感冒大家怕蛇麼18F 03/09 20:15
→ hiojvd: 母豬又有一項可以提告了?20F 03/09 20:16
※ 編輯: nonnon (114.36.114.213), 03/09/2018 20:19:39
推 afu4869: 我覺得這樣還比較合理 之前只有蓄意傳染愛滋要懲處 反而顯得大小眼21F 03/09 20:17
→ boringuy: 還好愛滋是小感冒不是花柳病23F 03/09 20:19
→ ymuit: 樓上 可以啦 只要查出性病DNA一樣的話 有機會被判24F 03/09 20:19
→ ymuit: 如果不符合..真的很難...所以不可能有人誣告吧27F 03/09 20:20
→ ymuit: 回說母豬的樓29F 03/09 20:20
噓 hclstarkid: 政府開放斷背山去捐血 第一要抓的就是這個低能政府
賴清德自己說過愛滋主因是男男同性戀31F 03/09 20:36
推 marc47: 誰傳誰查的出來嗎33F 03/09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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