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oreaStar作者 bboy0223 ()標題 [新聞] YG前代表梁鉉錫涉恐嚇案二審獲刑6個月時間 Thu Nov 9 08:02:4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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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b.yna.co.kr/gate/big5/cn.yna.co.kr/view/ACK20231108006100881
https://www.kpopn.com/2023/11/08/news-yang-hyun-suk-second-instance-res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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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全文:
YG Ent. 總製作人梁鉉錫因在2019年涉嫌性招待、賭博、包庇旗下藝人 B.I 吸毒,及恐
嚇旗下女練習韓瑞希等醜聞而被檢方搜查,12月一審被判無罪後,9月再度站上法庭,而
這次二審被檢方求刑3年,8日結果終於出爐,梁鉉錫被判刑6個月,緩刑1年。
據韓媒報導,8日首爾高等法院公開了因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等相關法律而被起訴的梁
鉉錫的二審判決,審判部決定取消一審的無罪判定,將他判刑6個月,緩刑1年,而另一位
YG Ent. 經紀人出身的金某則是被判4個月,緩刑1年,審判部表示因為沒有具體傷害的
證據,因此很難被認為是引起恐懼感的程度,加上被害者的陳述也不自然。
然而,對於強迫面談罪,梁鉉錫身為 YG Ent. 代表,將對方叫來辦公室斥責,會造成心
理上的負擔等壓迫感,無法被看為是在行使(代表)權力,因此審判部判為有罪。而梁鉉錫
與韓瑞希的戰爭也在持續4年多後,終於告一段落。
Kpopn 的 Tien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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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60.203.1 (韓國)
※ 作者: bboy0223 2023-11-09 08: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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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boy0223 (112.160.203.1 韓國), 11/09/2023 08:04:10
→ cpcpao: 堂堂正正YG1F 39.9.97.238 台灣 11/09 08:09
推 sphinx1031: 跟吃豬腳麵線一樣了啦2F 220.137.128.25 台灣 11/09 08:10
推 sunsirr: 6個月….?好少3F 36.225.83.155 台灣 11/09 08:18
推 jacky1997: 緩刑一年?結論還是不用關ㄏㄏ4F 27.53.122.230 台灣 11/09 08:47
推 leewo: 2019拖到2023什麼事都沒有5F 124.217.189.97 香港 11/09 08:47
推 atsai: 緩刑等於免坐牢欸6F 36.228.20.73 台灣 11/09 08:53
推 YongLimHL: 這一年沒再搞事他就safe了…7F 49.216.221.145 台灣 11/09 08:55
推 zego41: 喬成六個月還緩刑 有關係就沒關係8F 1.161.105.212 台灣 11/09 08:59
→ alans: 看樣子屬於心證部分 應該會上訴吧10F 114.136.75.15 台灣 11/09 09:05
推 chinlinw: 被代表叫進辦公室斥責無法看成是行使代表權力……法官要不要看看自己在講什麼….所以要怎樣才算是行使代表權力?11F 1.200.35.126 台灣 11/09 09:25
→ yooha10904: 剛剛也在想是新聞有錯還是..?叫來辦公室斥責無法被看為行使代表權力嗎…?14F 223.137.92.176 台灣 11/09 09:35
推 yzkeroro: 意思是叫到辦公室來罵已經超過代表職權了所以判有罪吧17F 104.32.162.52 美國 11/09 09:41
推 LesBleus: 翻譯問題吧,文意是他把人叫進辦公室罵,造成人家壓力,「不能視為是身為代表的權力(權限)範圍」,所以判處有罪。===== 爭論應該被視為他合理行使代表權力的,是希望他被判無罪的嗎?沒看懂你們在說什麼XD
話說在韓國,主管把人叫進來罵會被判有罪喔?XD 還是韓當時不是他「員工」?19F 223.140.125.254 台灣 11/09 09:43
推 nnw224: 「強迫面談罪」指的是恐嚇嗎,罪名有點妙27F 219.70.153.206 台灣 11/09 09:45
推 lamirk: 強迫面談罪……可能要看罵什麼吧28F 101.12.89.156 台灣 11/09 09:50
推 yoshro: 那就是沒事啦29F 1.165.146.190 台灣 11/09 09:51
推 sean47: 緩刑一年就是不用關的意思吧30F 1.200.47.45 台灣 11/09 09:53
推 ul6na: 怎麼才六個月
啊還緩刑 那就等於沒有了吧31F 114.136.167.152 台灣 11/09 10:13
推 zhtsai: 緩刑,韓國法官比起台灣法官也是不遑多讓33F 36.236.101.184 台灣 11/09 10:30
→ kilo7: 6個月...真EZ34F 1.200.19.5 台灣 11/09 10:58
推 Demons: 不用扯台灣法官好嗎www 韓國誇張多了35F 111.240.20.121 台灣 11/09 11:01
推 yujuismylove: 監獄從來就不是關犯法的人,是關沒辦法的人36F 42.75.118.114 台灣 11/09 11:22
推 pigergod: 好好笑連這也有反觀仔38F 116.89.134.46 台灣 11/09 11:30
推 yua123: 其實那一波掃蕩,YG也是付出代價蠻多,要再像以前那麼輝煌幾乎很難了39F 118.231.144.67 台灣 11/09 11:43
→ lilaqu: 也判太輕@@41F 24.0.218.236 美國 11/09 11:50
→ arx3721: 緩刑? 這比台灣司法還要狂吧 台灣是刑期短好假釋,他們直接緩刑42F 42.76.183.215 台灣 11/09 11:51
→ WGG5566: 忙著不務正業也還好吧44F 101.9.174.207 台灣 11/09 12:10
→ beejoe: 台灣刑期短也會緩刑。沒進去怎假釋...
先了解自己國家法律再嘴別國吧...45F 140.110.200.35 台灣 11/09 12:40
→ Iamtitlehgm: 強迫面談罪應該是指梁辯解是用B.I的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替B.I以“對等”的方式約談,法官認為根本是叫來罵。
替現在職員對前職員行使公司代表權力能約會議事,面談室和餐廳啊,叫到自己的辦公室被認為算恐嚇蠻剛好47F 223.137.120.87 台灣 11/09 12:43
→ feny1002: (YTer說的?)當時韓網消息就有說韓沒當過YG練習生(就只是跟YG人熟54F 1.173.29.200 台灣 11/09 13:06
推 wildyworld: 怎麼感覺適應找一個罪名給他... 韓不是員工 那被叫去是她自願過去的吧?然後罪名成立還緩刑 是安撫大眾用的嗎第一行錯字
^是硬57F 61.224.59.17 台灣 11/09 14:30
推 felisun: 引用的Kpopn寫的強迫面談罪是哪來的..
韓聯社寫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的報復恐嚇罪...法院方面表示,梁鉉錫利用其是公司實際代表的地位,要求旗下藝人韓瑞希推翻涉及毒品犯罪的口供...62F 122.116.66.105 台灣 11/09 14:38
→ feny1002: 要求(韓瑞希)推翻旗下藝人(B)涉及毒品67F 1.173.29.200 台灣 11/09 15:39
推 bluenova: 堂堂正正梁鉉錫68F 111.71.214.132 台灣 11/09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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