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oreaStar
作者 see1994 (星星)
標題 [閒聊] 關於板規引戰、挑釁的界線
時間 Tue Dec 19 00:05:05 2023


其實對引戰、挑釁這條板規一直很困惑

看到#1bVynkhs (KoreaStar)第三則更加深我的困惑
[公告] 1217 處分 - KoreaStar板 - Disp BBS
yoche2000 一、公開檢舉違規處分 1. #1bRANls9 為NewJeans心痛,閔熙珍報復2023 MAMA?! - KoreaStar板 - Disp BBS XOD NewJeans 去年淪為陪襯,閔熙


該則文章是探討星船的經營策略,這則推文被認定違反板規

是因為提到無關藝人。但提到經營策略要舉例子,會提到具體藝人覺得算正常吧

好奇不提例子要怎麼彰顯經營策略的好壞,可以指責他的例子舉例不當

直接判違反板規,覺得很難表達真正的意見,感覺只能推灑花文

或是搬運韓網文章順著韓國網友風向表達負面意見?


總之,何謂引戰、挑釁?讓粉絲多的藝人不高興,逆風就是引戰、挑釁嗎


PS:以下為版主在底下的推文
yoche2000: 我會建議如果要講公司策略問題那 就
   講"好比XX公司對C團的操作"這是不用 涉及團體的作法

很好奇明明知道講的是哪團,用暗喻的話比較好嗎
而且為什麼不會構成引戰、挑釁,或者是負面影射
畢竟可以推測出來講的是哪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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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226.229 (臺灣)
※ 作者: see1994 2023-12-19 00:05:05
※ 文章代碼(AID): #1bW6sp0z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02915507.A.03D.html
yoche2000: 引戰一直以來都是很模糊的判定標準,在過去板主組長也是如此。現在所依循的標準就是一拉一踩(人)、帶貶抑提其無關藝人,當然其他人身攻擊的就不用說了。該1F 71.69.146.223 美國 12/19 00:20
Cchild: KR_Suggest ==5F 123.193.77.138 台灣 12/19 00:22
bonbon315: 避免板面失控的萬用條款6F 101.9.196.180 台灣 12/19 00:22
yoche2000: 個案提及團體走下坡就是上面提及的內容之一。我會建議如果要講公司策略問題那就講"好比XX公司對C團的操作"這是不用涉及團體的作法。當然若是大家覺得這個標準有需要改變,都歡迎做討論。7F 71.69.146.223 美國 12/19 00:23
snowflake999: 一定要舉出實例,才能表達公司不該短視嗎XD 每團的配置 公司資源 面臨的市場情況都不一樣,既然無法複製,舉的例子就不一定適切,如果要討論經營策略,就針對觀察到的情況做表達就好 (把未來榨乾容易走下坡)12F 223.140.26.26 台灣 12/19 00:26
see1994: "好比XX公司對C團的操作"那不變成負面
影射了嗎
已開放個人資源為例  不也有開放跟太晚個人資源的比較  更容易展現開放個人資源的重要性
那女藝人負面新聞 提到男藝人性別正確
可復出   不也提到無關藝人  以這標準
來看  為何不算引戰、挑釁18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00:27
roshe8780: 你可以檢舉啊 板主認為引戰就會處分26F 101.9.113.173 台灣 12/19 00:40
snowflake999: 性別正確是在講韓國人雙標,對於藝人又沒拉踩,出同樣爭議的一樣爛27F 223.140.26.26 台灣 12/19 00:45
Gardenia0603: 看到第三則還真的有一樣的想法29F 36.227.197.198 台灣 12/19 00:46
felisun: 因為黑黑就愛用這種方式惡意影射攻擊他團,藉此貼上標籤抹黑,例如「A比XXX還划水」,那XXX的粉絲又要一番攻防,拿出划沒划的證據,實際上討論只需著重於A划水即可,尤其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舉例,討論極易模糊焦點。30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00:48
see1994: 但我認為綜合版提到無關藝人本來就正常那為何要去檢舉呢36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00:49
gotohikaru: 原PO的意思不該管 還叫他去檢舉幹嘛XD38F 175.182.132.119 台灣 12/19 00:50
felisun: 因為他的舉例不但與事實不符,也沒有舉例的必要39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00:54
roshe8780: 他覺得性別正確是引戰那就去檢舉啊 討論當事人就好硬要扯別人幹嘛? 互相撒花就算了 在那邊捧一踩一就是比較41F 101.9.113.173 台灣 12/19 00:56
felisun: 何況沒有不能提無關藝人啊,不構成引戰也沒人會檢舉吧44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00:57
gotohikaru: 就是比較 所以呢?46F 175.182.132.119 台灣 12/19 00:58
see1994: 所以為什麼不能比較  以前在別家藝人
負面新聞  提到某家人性美有名的公司
的管理  還提到社訓  我真的第一次聽到娛樂公司的社訊  這必也是踩一捧一47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00:58
snowflake999: 比較就容易戰起來啦xDD 若板眾覺得這樣太嚴,經過討論/投票放寬也不是不行,那引戰的標準就要修改了51F 223.140.26.26 台灣 12/19 01:01
see1994: *這不也是踩一捧一   我是不認為引戰54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01:01
felisun: 你覺得這樣提是引戰就檢舉啊55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01:02
see1994: 老話一句  公眾討論區提到這些本來就正常56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01:02
felisun: 不覺得是引戰挑釁那不就沒事了?57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01:02
see1994: 所以說囉  我就覺得第三則推文被桶
會不會太嚴苛58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01:03
k721102: 講白了就是別提,當初就是就是這模糊地帶60F 61.230.78.130 台灣 12/19 01:04
gotohikaru: 這樣搞出來的飯圈風氣 大家也是嫌啊XD61F 175.182.132.119 台灣 12/19 01:04
k721102: 沒人想當版主62F 61.230.78.130 台灣 12/19 01:04
snowflake999: 原PO現在的點在於他覺得不算引戰的但被桶了XD63F 223.140.26.26 台灣 12/19 01:05
gotohikaru: 原PO的意思就是在板規層面不該覺得
一直說他不覺得就好啦真的很有趣XD65F 175.182.132.119 台灣 12/19 01:05
roshe8780: 不是啊 執著公司社訓幹嘛 其他公司的公司粉會吃醋還是生氣嗎 現階段比較跟踩一捧一就是踩板規當然被桶啊 不然呢?67F 101.9.113.173 台灣 12/19 01:06
see1994: 會提到社訓是那時候是用來彰顯這家公司70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01:08
snowflake999: 不然原PO覺得怎樣算引戰,目前這個標準有時也很難判定了,總要有個標準讓板主好做事,板眾留意發言吧XDD71F 223.140.26.26 台灣 12/19 01:08
see1994: 是多麼注重人性美  反觀別家的管理
這就很明的踩一捧一了吧
以前韓星板壯大時期版風就很寬松
踩一捧一根本就沒事  搞到現在推文有點74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01:08
roshe8780: 反觀別家的管理是有提到哪個韓星嗎? 這裡是韓星板不是韓國公司板欸78F 101.9.113.173 台灣 12/19 01:11
see1994: 無所適從  很怕宜小心就引戰挑釁
有阿 提到他家藝人是多麼的謙遜有禮80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01:11
felisun: 我不認為嚴苛,因為他的負面舉例非事實也沒必要。即使正面的XXX美照文章,有人提OOO腿也很長都會被說提無關藝人幹嘛了...搶風頭嗎?82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01:13
snowflake999: 呃,原PO你以為以前那樣在爭議文底下推崇人性美,真的沒人有意見嗎XD86F 223.140.26.26 台灣 12/19 01:15
see1994: SM家的合約新聞  出現某家公司的藝人
的正面推文  那篇文不也好好討論了
有誰說是採一捧一   這就是公眾版存在88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01:16
felisun: 版規重點在“引戰”“挑釁”,就沒有禁止提無關藝人啊,不懂你是在爭提及其他藝人的權利,還是只是不滿判決?91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01:18
falllin: 推snow大,就是因為界線模糊所以總要有個標準才能讓板主才能好做事,然後另外批評公司管理也不是批評藝人本身,請問哪裡踩一捧一違反版規?除非說:A公司旗下藝人都比B公司旗下藝人差,這樣才算是踩一捧一引戰啊94F 114.136.221.86 台灣 12/19 01:18
see1994: 的意義  可以提到別家藝人公司100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01:18
roshe8780: 你都說是"正面"推文了 跟踩一捧一推文拿來比?101F 101.9.113.173 台灣 12/19 01:19
see1994: SM合約是負面新聞  你推正面的別家藝人不就是踩一捧一嗎103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01:19
snowflake999: 嗯...就沒有SM粉去檢舉吧?或許是可以成立的105F 223.140.26.26 台灣 12/19 01:21
felisun: 本就可以提及其他藝人啊,公眾版的意義存在,不構成引戰就行,到底想爭什麼?107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01:21
see1994: 如果認為踩一捧一就是引戰挑釁”  負面109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01:21
roshe8780: 所以上面不就說了 你可以去檢舉啊 沒人檢舉就沒事啊110F 101.9.113.173 台灣 12/19 01:22
see1994: 新聞推別家的正面新聞  不也是引戰挑釁112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01:22
felisun: 那就檢舉啊113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01:22
see1994: 所以又loop  我就不認為有問題  為什麼一直叫我去檢舉@@114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01:23
felisun: 上面說不也是引戰挑釁?下一句又說覺得沒問題,沒問題就不構成引戰啦,鬼擋牆116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01:25
snowflake999: 就只是沒有人因為SM被踩去檢舉而已,有人檢舉的話說不定也是會被桶118F 223.140.26.26 台灣 12/19 01:26
see1994: 因為有推文認為踩一捧一就是引戰挑釁
就不覺得是引戰、挑釁阿
*我就不覺得是引戰、挑釁阿120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01:27
roshe8780: ... 現行板規就是這樣 所以踩了就桶懂嗎 你可以提出申請修改板規 但是現況下該桶就是得桶 不是你覺得你不覺得的問題。123F 101.9.113.173 台灣 12/19 01:28
see1994: 是那則推文我才知道踩一捧一也是引戰挑釁127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01:30
snowflake999: 我剛也請教原PO了,如果覺得踩一捧一不算,那怎麼樣才算引戰挑釁XD128F 223.140.26.26 台灣 12/19 01:30
see1994: 的一種  我深感困惑引戰、挑釁的界線130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01:30
Gardenia0603: 原po的意思是這條應該儘量放寬,所以他當然認為這些都不構成引戰,自然不會去檢舉,可這些例子卻理應符合其他人認定的引戰卻未處理而有失衡平。只能說檢舉是主動申告,板主沒心力每篇文都去審查131F 36.227.197.198 台灣 12/19 01:33
snowflake999: 原PO覺得有人檢舉才會有懲處還不夠寬鬆嗎,目前也沒有只准撒花,針對文中主角表達歌難聽、造型醜、表現差都是可以的,甚至還能用噓的欸137F 223.140.26.26 台灣 12/19 01:38
bonbon315: 引戰的界線很難訂定清楚 雖然我不認為那條需要桶 但基本上引戰就算給板主主觀認定了 也是方便板主管板
就像上面說的 講一個人表現差 算不算引戰挑釁? 在某些人眼中可能是 因為這就沒有明確的標準141F 101.9.196.180 台灣 12/19 01:45
snowflake999: 主要也是被桶的那篇是在講IVE,如果今天討論主題是各公司的經營方針,那條還會不會被桶好像就有點難講XD147F 223.140.26.26 台灣 12/19 02:04
ak7757: 很簡單,沒有實際能夠證明因果的東西,就不要隨便拿來講,拿推測的東西出來講就是會引戰,而且拿別團出來比較就是引戰,覺不覺得不是你自己判斷就好,舉例假設來說如果有人拿你外觀事業人生做文章來跟別人比較,然後還擅自在那推論可能是父母教育有問題,你聽了會爽嗎?
人家搞不好也不覺得你會不爽150F 114.43.143.83 台灣 12/19 02:22
sammyymmas: 從來不看懲處公告
但單看第三則的內容真的還好
尺度比想像中嚴格 版主難為158F 223.140.26.216 台灣 12/19 02:29
ak7757: 版規訂立就是因為曾經發生過,為了避免才會訂下161F 114.43.143.83 台灣 12/19 02:37
tiffany0510: 說真的第三則的程度如果都能被桶這板一個月能桶幾十人吧,前面推文提到的什麼人性美那些推文有多引戰就不說了,動不動在別團回歸文推不相關團體的是不是也都該算引戰163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02:38
ak7757: 原po現在最容易引起爭議的點,就是他覺得"比較"不是引戰168F 114.43.143.83 台灣 12/19 02:40
tiffany0510: 第三則這種程度的比較都能夠被桶的話,實力粉十個有九個都能桶170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02:51
snowflake999: 就板主的判決那條比較並不成立,之所以會被桶是因為提及無關團體,所以還是要看文章的主題XD172F 223.140.26.26 台灣 12/19 03:00
tiffany0510: 所以我才提出在別團回歸文推不相關團體的是不是也全部都該比照辦理,只能說第三條不改判的話,能檢舉的實在太多了,包括什麼負面新聞都要抓一堆浮木救援的是不是也全部都該進桶175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03:07
felisun: 其他你覺得有爭議亦可檢舉,第三則也並非僅提及不相關團體,而是舉的例子本身就有爭議,非客觀事實當然引戰,跟浮木救援不同,支持版主判決180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03:16
tiffany0510: 這篇文討論的是這一條板規該不該從寬處理,而不是叫別人有意見就去檢舉,因為對這一條有意見的人就是覺得該從寬處理所以幹嘛要去檢舉。還有下坡路都不算客觀事實的話,想必諸如實力碾壓同代的非客觀推文也通通構成同樣的違法板規,同類型的更是不勝枚舉,如果這種程度全部都要禁那乾脆禁止閒聊文跟討論文好了,反正什麼都不是客觀事實,追星本身就是主觀的184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03:23
felisun: 所以是不是會引起下坡路是否屬實的爭辯?與原文IVE公司規劃方向有何因果必須提及?當然符合提及不相關團體引戰,即使不舉這個例子一樣可以討論不是嗎?
追星是主觀的喜愛藝人,不代表所有事情都是主觀,成績排名也是客觀對比出來的,實力亦是,不必無限上綱。194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03:30
tiffany0510: 那每一個提及不都是非必要提及嗎?畢竟要說的話一定都有很多例子或是不舉例也可以說明,但問題明明出在被水桶的這一則推文很明顯立意根本不是要引戰,並且明顯執法過當,根據以上推文,可能的被水桶原因主要是兩個,1.提及不相關團體 2.對團體進行比較,所以我上面也舉了很多例子了,請問這些是否都算違規,不要說什麼覺得違規就去檢舉因為我就是覺得這條該放寬:) 下坡路不就是討論成績?你覺得音源銷量巡演哪個重要不就是一種主觀,那實力不也一樣,唱歌跳舞表現力等等哪個是實力就是一種主觀認定,不是無限上綱201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03:40
felisun: 是啊,所以該用音源還是巡演銷量來認定下坡路不就有爭議?引戰起爭執下坡定義更會模糊原主題焦點,文章討論的是IVE公司,為維護討論品質判決很合理。
還有原推文不是比較,是想舉前例。如若某吸毒案舉某藝人被判刑幾年,引用判決是否引戰還可討論該不該放寬,連事實都模糊的非必要提及也不處理只會讓板上烏煙瘴氣,讓黑黑反串更好發揮而已。天天XXX還不是假唱、OOO更糟 等等吵不完。
他實力的比較與此舉例不同,你覺得該放寬就尊重。216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04:41
tiffany0510: 順手A了一下
https://i.imgur.com/gfpwcPr.jpg
像你這則推文,就算你無意引戰,但你是不是也同時符合提及無關團體+踩一捧一?所以按照這個標準的話你是不是可以因為這則推文被桶30天,然後沒有執法過當?228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07:44
m4tl6: 這是ptt的帝王條款,版主要不要獨裁就用這條在玩,八卦就是被柯粉玩成現在的鬼樣的235F 39.14.42.48 台灣 12/19 07:54
ak7757: 八卦版老早就是鬼樣了啦,不用在這偷渡啦237F 114.43.143.83 台灣 12/19 08:08
gotohikaru: 當初這裡被板主+親衛隊搞爛也是因為這條 實際上許多大看板都發生過無數次238F 175.182.132.119 台灣 12/19 08:10
ak7757: 覺得不妥就去檢舉,不用在那糾結240F 114.43.143.83 台灣 12/19 08:19
felisun: @tiffany0510 BM跟BP同風格是我主觀感受沒錯,BP這句符合提及無關團體,但無拉踩。提及JYP新團是回答前幾樓推文「JYP及YG困在以前的成功中」也符合提及無關團體,但以前面說的邏輯這並非模糊有爭議的引戰舉例,新團有新風格是客觀事實241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08:22
tiffany0510: 回f大,引用板主解釋第三則違規的說法「負面比較不成立,因為推文中兩者都是"走下坡",然而在文章提及無關團體構成對粉絲引戰。」所以表示主要原因出在「提及無關團體」至於是否構成對粉絲引戰這個並沒有絕對標準,認定YG新女團了無新意並且拉上其他女團稱其有新嘗試,這是很標準的踩一捧一句型,這裡先說明我沒有覺得你這則推文該被檢舉,我只是舉例說明我為什麼覺得這個判決執法過當248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08:37
felisun: 板主的解釋是:「一拉一踩,帶貶抑的提及無關藝人」判定引戰,哪裡說的「推文中兩者都是"走下坡"?」所以主要原因是"帶貶意”,不是你說的主要原因在提及無關團體吧。
至於我的推文,都說成績不佳了明顯並無捧意。何況個人認為重點在“非事實有爭議”帶貶意的舉例,所以並無執法過當。至於標準的踩一捧一句式:OOO比XXX的Melon成績更好當然是TOP,如果是基於事實,我沒意見。259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08:58
pkkcyc: 這條板規從寬從嚴一直都是板主心證,以前大家覺得要從寬,乾脆沒板主,要戰就戰,後來大部分人受不了,又選出了板主,就慢慢從嚴。等哪天太多人覺得太嚴,板主下台,就又會從寬了,就這樣一直循環270F 110.28.114.187 台灣 12/19 09:06
rereterry: 頗現實的一點,應該很少有相關從業人員在版上XD,那一般人就只能很單純的從人氣收入等概括的認定哪個策略更有效,進而就變成必然只能從比較來出發,現在這個條款就是要馬撒花,要馬直接罵板上留言或者韓國人,講白點,有人氣就是有金身,沒人氣就可以無負擔的不停在偶像標題上討論負面話題,反正罵粉絲不會被桶XD,還可以爽爽站上風嘴對方粉絲不理性,最終就是殺死討論空間,用以前podcast 聽過的一個例子來講好了,以前可以互嘴跟講自己喜歡大奶貧乳等等帶有標籤性質的嘴炮,不會有負擔,然後大家可以討論出公認或最大公約的美女,但現在大家都在當紳士都怕被罵,結果反倒比以前糟糕的嘴炮,擁有更少的討論空間,或者根本被抑制討論275F 220.135.222.131 台灣 12/19 09:23
chnet3214: 沒耶 我覺得現在有版主反而很棒
之前動不動就開始酸阿 挑釁阿
現在反而好非常多
看來有版主還是棒的 之前無版主戰成
什麼樣子 = =
最主要是 那幾個故意引戰的id已經死了好幾個了 看了就是爽...292F 61.220.191.26 台灣 12/19 09:45
snowflake999: http://i.imgur.com/DgsfUYN.jpg
兩者都是走下坡在檢舉區的判決裡
以上面那個例子就是YG家的沒新嘗試,JYP家的有,以現在來說覺得算XD有人檢舉的話說不定會過~ 只是新團沒粉絲而已
啊更正一下,有粉絲只是沒有檢舉
你無意捧但那句是在誇讚JYP勇於嘗試啊,不像YG了無新意
客觀事實就能提嗎?以目前的標準提及無關團體且有比較情事就可算引戰「JYP及YG困在以前的成功中」,這個雖提到JYP但是兩個一起鞭,沒有藉誰來捧誰的問題299F 114.136.1.139 台灣 12/19 09:52
Cchild: 為什麼不到KR_Suggest討論==313F 223.136.60.51 台灣 12/19 10:10
snowflake999: 那裡是組務區耶,是建議韓國小組長的,現在有板主了討論板規執法標準還要到組務嗎?314F 114.136.1.139 台灣 12/19 10:21
lunasol0504: ak大說得蠻有道理的,可惜引戰這種東西,在這裡還是雙標多...317F 125.227.117.137 台灣 12/19 10:25
chnet3214: 是阿 之前是小組長要管 才去那裡討論現在有板主 當然在這討論阿...319F 61.220.191.26 台灣 12/19 10:27
Cchild: 喔==321F 220.130.168.116 台灣 12/19 10:31
nnw224: 沒有吧,在YG新團的文章突然提起JYP被以前的成功困住,那條其實也滿危險的吧,把JYP換成團體名說不定就會有人檢舉進桶了322F 219.70.153.206 台灣 12/19 10:39
snowflake999: 也是,再看了下標準,只要是提及無關團體,無須有比較情事就能成立325F 114.136.1.139 台灣 12/19 11:09
tiffany0510: 而且要說的話f大的踩一捧一,是捧JYP創新來踩YG新女團走BP老路,就算你說創新是客觀事實好了,踩的不就是你的主觀認定嗎?那跟被水桶30天的你說不是客觀事實的下坡路差別是什麼?327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11:22
snowflake999: 從另個角度講,JYP新團也是在突然被提及,還被說成績不佳...兩方都有不愉快的理由,就容易起紛爭,所以處分公告也有人的心得就是不要提別人332F 114.136.1.139 台灣 12/19 11:31
tiffany0510: 那這個角度看就更符合水桶30天了,提及無關團體並且帶有貶義XD336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11:33
snowflake999: 不過t大覺得該放寬,是指上述討論的這些都不算引戰嗎?包括前文提到的實力碾壓同代這種
引戰與否的標準可以討論調整,但昨天的判決應該是很難回溯重判,因為就以現行標準來說那有符合338F 114.136.1.139 台灣 12/19 11:51
sammyymmas: 為了避免引戰 為了管理起來方便
壓縮了正常討論的空間
不能拿其他團體比較討論真的蠻嚴格344F 36.227.235.154 台灣 12/19 12:16
yoche2000: 補充一下 suggest 是組務建議板 各板務應該是不叫不適當的347F 71.69.146.223 美國 12/19 12:21
tiffany0510: 我覺得實力碾壓同代比這個下坡路值得30天桶XD 但平常看到這種也不覺得有到需要檢舉或需要被桶的程度349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13:12
ga023630: 插個題外話 表現力確實是主觀 跳舞的卡點 唱歌的氣息 音準 通道 這些絕對不是主觀意識的東西 是有客觀標準存在352F 12.215.39.18 美國 12/19 13:33
bonbon315: 基本上沒人能達到100%所以只能靠比較得出誰較好誰較差 但也有人認為及格以上就不能說表現差 而及格的標準是主觀認定355F 101.9.196.180 台灣 12/19 13:38
b2233a44: 評斷實力這種東西一點都不客觀,就像大家的標準60分完全不一樣還要加上個人喜好,粉絲拿表現好的片段來反駁,黑粉拿失誤片段來黑根本吵不完。
還是每次發文開頭直接說我的標準是XX歌手,乾脆直接給個比例尺?359F 61.230.76.46 台灣 12/19 13:40
bonbon315: 所以說飯圈要不吵架就是不要管別人家的事 但怎麼可能呢XD就算現在沒有什麼合作舞台了 有獎項有排名大家就會一直比下去365F 101.9.196.180 台灣 12/19 13:44
swsw99: 客觀勒XD 當大家都沒在看看推文是不是,這陣子板上會這樣難道不就是之前一直以來有人藉著「客觀」兩個字到處批評別團不是嗎369F 27.242.135.98 台灣 12/19 13:44
annabellehsu: 很愛在他團文章吹實力公認最好的,以後看到一律檢舉好了372F 36.231.168.172 台灣 12/19 13:45
snowflake999: 客觀就可以比的話那可不只實力囉~所以回過頭請教覺得該放寬的板友,引戰的標準該怎麼訂?武斷性詞彙的使用嗎?完勝、屌打、碾壓這些...?但這些詞句是否武斷也都是主觀374F 223.136.18.184 台灣 12/19 13:45
annabellehsu: 還說四代實力最好是誰大家心中有數,好毛骨悚然,沒人跟你心中一樣379F 36.231.168.172 台灣 12/19 13:46
bonbon315: 音準那些確實客觀啊 但實力的構成太多因素了 誰在乎 大家只要聽得過去看得下去就可以了381F 101.9.196.180 台灣 12/19 13:46
b2233a44: 反而走下坡這種論點只要能拿出過往數據成績佐證,真的只跟自己比有明顯下降,這樣還算刻意黑嗎?
今天在討論單一團體跟藝人的文章,不管是吹捧還是嘲諷,留言刻意提到XX都比她正或是她比XX好太多了,這種擺明引戰早就超過一踩一捧的標準。
但如果今天文章直接提及多家公司經營團體或藝人方針、缺點時,文章下面是否可以把內文提到的公司藝人做比較呢?384F 61.230.76.46 台灣 12/19 13:47
greensh: 怎麼又在吵實力XDD 有些人真的死性不改394F 114.136.173.88 台灣 12/19 13:47
tiffany0510: 我前面提到的是唱歌跳舞表現力甚至顏值語言表達飯撒到底哪個是實力,評斷一個愛豆實力的標準又是什麼?絕大部分愛豆跟歌手比唱歌跟舞者比跳舞都毫無勝算,所以難道唱跳以外的能力就都不用努力不是實力嗎?身為愛豆能被大眾喜歡不就是一種實力嗎?395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13:49
b2233a44: 最好笑的就是大家對於 偶像 實力 顏值這些東西都沒有一套標準 100個人就有100個答案,講是講討論實質上就是吵自己的標準,說真的被提及的藝人也是無辜,今天他能得到大部分人的喜愛,就開始有人要求他必須完美不然不值得站在頂點402F 61.230.76.46 台灣 12/19 13:52
swsw99: 說客觀的過去推文還真看不出來哪裡客觀408F 27.242.135.98 台灣 12/19 13:54
b2233a44: 在這要談真的客觀 還不如談尊重409F 61.230.76.46 台灣 12/19 13:56
bonbon315: 不客觀 所以基本上提到其他藝人 就可以套用引戰了410F 101.9.196.180 台灣 12/19 14:07
hihiLIFE: 有人談尊重也是很好笑412F 111.184.211.72 台灣 12/19 14:12
b2233a44: 真的尊重是跟人談的 跟畜X不用413F 61.230.76.46 台灣 12/19 14:14
hihiLIFE: 你說的也沒錯414F 111.184.211.72 台灣 12/19 14:15
b2233a44: 那你算哪一種?415F 61.230.76.46 台灣 12/19 14:16
hihiLIFE: 跟你同一種呀416F 111.184.211.72 台灣 12/19 14:17
b2233a44: 恩 能打出中文字的肯定是人啊417F 61.230.76.46 台灣 12/19 14:18
snowflake999: 所謂客觀其實是自己的標準+1 有主觀喜好存在就很難客觀啦,套句張藝說的,身在Kpop圈,有誰是局外人呢XDD418F 223.136.18.184 台灣 12/19 14:22
rereterry: 前面講錯了,100個人一定有101種講法XD,因為我們人是會雙標的~白海豚轉彎可以大家的固有技能啊!421F 220.135.222.131 台灣 12/19 15:00
snowflake999: 不過剛又去看板規條文,寫的其實是情緒字眼、不客觀人身攻擊、地圖砲,踩一捧一或提及他團,應該是依循過往實際判決案例,而有的標準424F 223.136.18.184 台灣 12/19 15:17
crisp0617: 嘴實力嘴下坡這種會主觀各說各話的通通當引戰,要就直接點名音源退步這種客觀事實就好,鼓勵撒花代替比較嘲諷428F 101.12.42.181 台灣 12/19 15:19
nnw224: 條文全文是「不客觀之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引戰」,拉踩提別團應是被算在不客觀之挑釁引戰的範疇,至於到底算不算可討論就字面上的解釋其實還需要有情緒字眼,但就回歸到你剛也有提到的,什麼是情緒/武斷431F 219.70.153.206 台灣 12/19 15:34
felisun: 支持板主的執法,但反對判決兩者皆“走下坡”的說法,如何界定?比音源巡演銷量還是綜合?若跟自己比那音源銷量不如上次、1位拿少了、巡演賣不完,是否推文BP、IVE、Aespa等走下坡都不算引戰?可想而知真這麼說還不戰翻了,走下坡定義本身就無標準具爭議當然符合「不客觀引戰」。個人認為“實力”一樣意思,但或許說歌舞實力碾壓就行?436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16:26
snowflake999: 就這麼愛碾壓XD 歌舞實力碾壓就行嗎?那先前有篇說銷量是他團2倍,這種算不算引戰?這其實也是客觀事實吧445F 223.136.57.122 台灣 12/19 16:39
tiffany0510: 事實上你推文那幾團走下坡只會有人反駁你未必有人檢舉你= = 要把走下坡這種上升到板規來管還桶30天本來就讓人很無言,那你推文的成績不佳跟無新意更主觀更引戰,哦對就算說歌舞實力還真沒有哪團的「客觀實力」有到碾壓,畢竟這麼愛碾壓你起碼唱跳rap三項都要>>>>>其他團吧448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18:21
lunasol0504: 主觀認定的那種,還暗諷別團,真的是換個團體名稱直接風向不同XD456F 101.9.32.184 台灣 12/19 18:53
crisp0617: 支持t大提到的所有例子都視為引戰,現在各個立場都不乏偷酸找架吵的人= =458F 101.12.42.181 台灣 12/19 18:59
taengdoris: 針對提別團就是引戰根本荒謬  拿別團作比喻也不是在謾罵也不是在比較更沒有什麼情緒字眼  只能說先引戰的總是愛亂噴不懂尊重的酸民  很遺憾這種情況似乎不會改善  久了只會覺得也沒有什麼討論的必要了460F 180.217.215.39 台灣 12/19 18:59
snowflake999: 上面那條會被桶是因為提及別團,不論走下坡屬實與否都會成立;若是在相關討論提出自己的緣由,主張該團走下坡,這算不算違規就還有得討論然後現在想討論的是引戰標準,提別團拉踩到底能不能直接進桶,就像上面討論到的,在爭議文感慨人性美的重要,說自身銷量是他團的2倍,這些既沒有情緒字眼也屬客觀事實,若照現行板規字面解釋,其實都不算違規現在有部分板友覺得這條應從寬認定,讓發言更自由,若有取得新的共識當然可以,那就照新標準來,要不不曉得板主還能撐多久XDD466F 114.136.19.47 台灣 12/19 19:05
see1994: 應該說我認為那條推文被桶反而是覺得
板規變嚴格 而不是認為要從寬認定
因為拉採別團的行為在這版並不少見
而且我認為那則推文也沒拉踏的ˋ意思
只是單純舉例子說明而已480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0:13
※ 編輯: see1994 (36.236.226.229 臺灣), 12/19/2023 20:23:14
greensh: 照上面邏輯 有人認為走下坡非客觀事實(也是那篇檢舉成立的要件之一) 但板主在判決中直接寫兩者都是走下坡 那這樣板主要被檢舉引戰嗎= = 只能說要這樣搞真的玩不完 最後還是又走回把板主鬥走的老路485F 114.136.173.88 台灣 12/19 21:20
felisun: 版規本就寫明「不客觀及情緒性字眼」以此為底線判定很合理,目的是讓討論品質提高,禁止情緒謾罵、偏頗評論、保障事實陳述。提及別團就算引戰當然太過嚴格,拉踩的認定更困難,難道連OOO銷量為XXX的2倍為事實都不能說嗎?這就太荒謬了。所以重點本就應該放在客觀主觀上,而不該是討論能不能提別團、拉不拉踩的問題上吧。490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1:51
nnw224: 如果提及別團就算引戰太嚴格,那你支持板主判決的理由就不成立了,因為板主就是因為在IVE的文章提他團視為對粉絲引戰才桶的多數討論會歪樓,最後吵成一團多半也是有人先提到不相關團體引起的499F 219.70.153.206 台灣 12/19 21:56
tiffany0510: 我已經都截圖告訴你你自己的發言也完全符合不客觀+提及別團+引戰了你還要繼續loop嗎?504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22:01
nnw224: 到底有沒有走下坡不是板主判決重點,因為在那則推文兩團都是走下坡,沒有拉踩問題507F 219.70.153.206 台灣 12/19 22:02
yoche2000: 判決講的是因為他說兩團都是走下坡 所以沒有所謂一拉一踩的問題 都是參照被檢舉人的脈絡 和我的主觀認定無關509F 71.69.146.223 美國 12/19 22:04
felisun: @tiffany0510 不客觀引戰本就受版規管制,不用模糊焦點扭曲成什麼“走下坡”上昇版規= =“成績不佳”“有新意”亦是客觀事實,不用在這針對我,討論的是判例512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2:05
see1994: 不是  實力論就很客觀嗎?517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2:06
tiffany0510: 哇,走下坡不是客觀事實,但是成績不佳是客觀事實,你的客觀事實的定義本身就好主觀518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22:06
see1994: 藝人是否處在巔峰期其實看銷量、音源
可以很容易觀察出來
尤其是音源 更容易看出韓國發展趨勢521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2:07
tiffany0510: 還有你一直跳針是不是客觀事實,但是原處分就是以「提及不相關團體構成引戰」為由進行的處分524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22:08
yoche2000: 我一直覺得沒有所謂的主觀客觀 客觀也是依照多數人認同的主觀訂定的 追星這種都是感性的行為就更是如此 就算是「客觀」的數據如何解讀也是有因人而異527F 71.69.146.223 美國 12/19 22:09
see1994: 看音源與蓋洛普的比較  一致性算蠻高的531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2:09
nnw224: 走下坡不就成績沒有過去好嗎?那為何成績不佳是客觀,走下坡就變不客觀532F 219.70.153.206 台灣 12/19 22:09
see1994: 所以版主的點就是認為不能在推文底下
提到無關藝人嗎534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2:10
greensh: 板主你那個解釋當然跟你主觀認定無關XD 我只是舉例上面的主/客觀論有很大模糊空間以及雙標立場的暴力呈現536F 114.136.173.88 台灣 12/19 22:11
felisun: @tiffany0510 回你很累一直Loop,走下坡標準誰訂?你嗎?看音源巡演銷量還是一位?定義都沒有當然主觀。
成績不佳我缺少前綴,音源、銷量、一位數,配哪個都可。539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2:12
yoche2000: 恩所以我覺得比較可以討論的是 什麼是合理的主觀評論的標準 而這個標準要能放諸四海->所有藝人544F 71.69.146.223 美國 12/19 22:13
felisun: @see1994 不客觀啊,前面不是說了547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2:13
see1994: 其實要符合每個仁的標準本來就很難
標準變嚴 反而裁量空間更小
@felisun  你也覺得不客觀  那為什麼
你覺得提到實力可以  是否上坡階段就不可548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2:14
felisun: 所以前面不就說了,支持版主判決,但不認同理由。552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2:16
see1994: 所以這就是我PO這篇文的理由  究竟
引戰、挑釁的界線在哪
你也說你不認可理由了554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2:17
felisun: @see1994 前面有討論過,實力標準跟下坡同樣模糊,實力該包含什麼?唱跳rap顏質身高?既然定義模糊實力好不好就很難客觀。557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2:18
tiffany0510: 不認可理由但支持判決大概是我今年聽到最沒邏輯的發言之一
你乾脆說不需要理由反正我就是想看他被桶561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22:18
see1994: 我不懂不認可理由 為什麼會支持判決565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2:19
nnw224: 訴諸情感的支持,這樣不行欸
之所以會被桶跟走不走下坡的發言完全沒有566F 219.70.153.206 台灣 12/19 22:20
greensh: 下坡不模糊吧 很多數據都可以作為立論佐證 只是是否能說服人是另一回事568F 114.136.173.88 台灣 12/19 22:22
nnw224: 關係,如果今天是你因為在別篇討論提別團被桶,是不是要去組務申訴啊570F 219.70.153.206 台灣 12/19 22:22
felisun: 那請問aespa、IVE、BP說她們下坡路你們認同嗎?是否為客觀評價572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2:26
see1994: 從數據上她們還是巔峰期  蓋洛普不就看574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2:27
felisun: 數據上銷量、音源他們都不如之前575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2:27
see1994: 得出來了  還有依那篇推文被桶的表準
得出來了  還有依那篇推文被桶的標準
你提到無關藝人  是會被桶的喔
依照這個標準   f大您覺得合理嗎576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2:28
felisun: 版規5-1:「...進行不客觀之人身攻擊..」板主你說沒有所謂的主觀客觀,如果客觀主觀不存在,這條版規為何這樣寫?580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2:29
nnw224: 現在是在討論判決標準,跟板眾認不認為這幾團是否已經走上下坡路沒有關係欸...583F 219.70.153.206 台灣 12/19 22:30
tiffany0510: 我認不認同不重要欸,你要是說這幾團下坡路我可能會反駁你也可能懶得理你,但不會覺得你應該因為這樣被桶585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22:30
crisp0617: 我覺得不管是拿下坡還是實力這種用詞還是流於主觀,應該避免使用(或判定引戰),要就直接指名音源銷量這種可以量化的數據來說就好588F 123.192.207.33 台灣 12/19 22:31
felisun: @see1994 你可否看下前面?又重複有人說跳針,前面有說我的想法,提及無關團體就桶我覺得太嚴格。關鍵應放在是否屬實592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2:32
see1994: 因為你說版主支持版主這次判決  那依
這次判決標準  你是會被桶的  所以才問你合不合理
*因為你說支持版主這次判決595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2:33
felisun: @nnw224 回覆前面版友說下坡路不模糊..599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2:35
greensh: 啊我不就說了你提得出佐證就可以講啊 只是是否能說服人(讓人認同)是另一回事600F 114.136.173.88 台灣 12/19 22:37
felisun: @tiffany0510 我也覺得你認不認同不重要602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2:37
Gardenia0603: 快被t大563樓留言笑死XD
一個不成熟的看法,如果認為引戰這條是帝王條款那適用上應該要盡量的限縮,或許可以讓被檢舉人向板主說明是基於何種程度的客觀資料發言(當然這會加重板主負擔),若處分公告後仍有不少板友反對適時更改就好603F 36.227.197.198 台灣 12/19 22:39
nnw224: 那回到引戰界線的討論,說A團下坡路就是引戰嗎?因為不客觀?那說B團歌難聽算不算好聽不好聽也很主觀啊,B粉絲看到這種言論覺得很不爽在引戰,就檢舉進桶,這樣可以?610F 219.70.153.206 台灣 12/19 22:40
Gardenia0603: 板規那客觀本來就容易淪為假客觀,覺得觀察的重點不應再聚焦於此614F 36.227.197.198 台灣 12/19 22:43
nnw224: 那就回到進桶理由,目前板主的判決依據,提及別團視同引戰,有部分人覺得太嚴616F 219.70.153.206 台灣 12/19 22:45
tiffany0510: 我覺得成績不好也很主觀啊XD 就算特別強調音源銷量成績好了,怎樣是成績好?是PAK才叫成績好還是日榜一還是in了就算?銷量是一百萬還是兩百萬還是三百萬?所以針對這點我同意板主說的在主觀跟客觀的認定上放寬618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22:45
nnw224: 還有那個銷量2倍的確定可以?XD 沒事拉個團來說我的銷量是他的兩倍~ 這好像就是眾人痛恨的拉踩大字報,但這是客觀事實哦?624F 219.70.153.206 台灣 12/19 22:54
felisun: 樓上T大主張放寬,成績不佳她認定是主觀都能說了,客觀事實的銷量2倍當然沒問題627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3:00
DesignXD: 粉絲少的或公司搞事被臭就不是引戰了629F 114.33.156.1 台灣 12/19 23:00
see1994: f大抱歉 真的很好奇  如果您因為在這篇提到ive aespa被桶 理由是提到無關藝人您覺得這個判決合理嗎630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3:04
nnw224: 哇那這跟我目前以為的引戰標準差滿多的,確實值得界定清楚~ 以後這些數字被拿來比來比去是可以被接受的話,版面應該很精彩633F 219.70.153.206 台灣 12/19 23:05
tiffany0510: @felisun 回你很累一直Loop,成績不好標準誰訂的?你嗎?636F 112.78.67.236 台灣 12/19 23:06
nnw224: A團賣100萬哪算多,B團這次賣200萬~638F 219.70.153.206 台灣 12/19 23:06
see1994: 我是不覺得韓星版引戰的人會那麼多啦
過去發言超容易被查的639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3:07
nnw224: 哪裡引戰,陳述客觀事實而已,B是A的兩倍~641F 219.70.153.206 台灣 12/19 23:09
see1994: 而且還會查過去發言檢查粉籍
先說我是不介意提數據做佐證642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3:09
felisun: @see1994 這篇是討論版規與準則,板主有說不會桶644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3:11
see1994: 以前不就常聽到白皮書做登頂標準的證明646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3:11
crisp0617: 我覺得現在高調酸/找架吵的就那幾個常見的,但他們就一直走在版規邊緣,搞得很多文底下最後就變成大型吵架現場,希望收緊是希望避免這種狀況一直出現,而非想限縮大家討論的空間647F 123.192.207.33 台灣 12/19 23:16
see1994: 好吧  那只能說在別篇提到無關藝人被桶的可能性是有的
而依照那篇推文  觸犯板規的可能性很大如果知道常引戰是哪幾個 為什麼就不能
無視呢   例如有位置知名的SM黑  大家
就很有默契的無視掉  或是提醒注意
為什麼要為了極少數人  犧牲大部人的討論自由652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3:16
felisun: @tiffany0510 喜歡吵架找別人如何?跟妳講話很累。成績好不好有數據佐證,已經是相對客觀,跟“銷量好” ”演唱會大賣” 等類似,而“實力”跟“下坡路”是連標準都具有爭議,定義上就模糊。660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3:21
see1994: 畢竟板規是不可能面面俱到的665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3:21
felisun: @see1994 韓星版微博化越來越嚴重,不作適當限制只會烏煙瘴氣。666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3:24
see1994: 好奇微博化是甚麼   現在不就是一堆的美照文而已668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3:26
nnw224: 表達下坡路歌難聽不行,因為主觀,比較一堆數字可以,因為這些屬客觀事實,確定這種限制法就比較不會烏煙瘴氣嗎670F 219.70.153.206 台灣 12/19 23:29
Gardenia0603: 可這篇文不就在討論此一限制造成一些不合理的結果嗎673F 36.227.197.198 台灣 12/19 23:32
nnw224: 然後又覺得提別團=引戰太嚴XD 該怎麼限制還真不容易呀,辛苦板主了675F 219.70.153.206 台灣 12/19 23:32
see1994: 印象中無版主時期也幾乎沒看過用數據
踩人的
無版主時期的亂象印象是幾乎整版都是某人發的文  不然就連噓  其他印象中覺得還好677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3:34
crisp0617: 單純對文中團體的評論可以吧,不說踩一捧一這種明顯違規,盡量還是不要拉他團做比較吧681F 123.192.207.33 台灣 12/19 23:36
see1994: 但那則推文也沒捧一踩一的意思欸
根本沒踩踏任何團684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3:37
greensh: 板規並沒有禁止吵架 只要不違規/違法的前提下 公眾板本來就有較自由的討論尺度
 為了不吵架而縮限發言空間這是因噎廢食686F 114.136.173.88 台灣 12/19 23:39
crisp0617: 我不是說專指s大提的這個例子,而是希望版規的走向,你的例子當然沒有踩一捧一的問題690F 123.192.207.33 台灣 12/19 23:40
see1994: 真的  為了不吵架而限縮發言空間因噎廢食但他只是舉別團做例子  也沒採捧
就這樣被水 不覺得太嚴了吧
*被水桶693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3:40
greensh: 何況所謂吵架與否 也要有不同立場才吵得起來 難道單一風向群嘲霸凌(?)就會是比較好的板風嗎697F 114.136.173.88 台灣 12/19 23:42
crisp0617: 群嘲的也不少吧,兩邊立場聲量差很多的也不少見700F 123.192.207.33 台灣 12/19 23:44
nnw224: 目前板規除了很難界定的主客觀,還要有情緒字眼才算違規,最近幾次處分有到情緒字眼的印象中只有某鐵粉哈哈XD
所以若標準重新界定,發言空間大滿多的702F 219.70.153.206 台灣 12/19 23:45
felisun: @nnw224 思考了一下你的舉例,歌難聽、造型美 是否能屬個人主觀看法?每個人都有說意見的權利,不使用情緒性字眼即可。而偷獎、買榜、下坡、實力差等屬給團體貼標籤的“負面”評論,如版規4-7及5-1中皆有對“負面”另外條列,發言應有明確定義及客觀事實。僅說個不嚴謹的想法而已。706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3:47
nnw224: 啊咧,你覺得歌難聽造型醜這些,對於一個團來說不算負面標籤嗎?714F 219.70.153.206 台灣 12/19 23:49
greensh: c大 所以你說的吵架並不是重點啊 版主跟板規的作用是保障發言空間 而不是讓板友不會吵架716F 114.136.173.88 台灣 12/19 23:50
felisun: 放寬不桶提及無關團體,但對負面評論做嚴格些的認定(畢竟負面評論才會引戰)
「版規5-1:亦包含不客觀負面評論之地圖砲(此項判定標準,不須有情緒字眼)」把“之”該成“及”。
意見而已719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3:51
crisp0617: 我是希望對於引戰的規範收緊,一般人的言論根本不會踩到的話就不會有限縮的疑慮了725F 123.192.207.33 台灣 12/19 23:52
felisun: @nnw224 歌難聽可以說是個人意見也可說是標籤,但總不能限制主觀感受XD728F 122.116.66.105 台灣 12/19 23:58
see1994: 重點就引戰的標準  那則推文根本也沒
踩捧  被水桶的原因是提及無關藝人
這算引戰嗎730F 36.236.226.229 台灣 12/19 23:59
greensh: 所以這篇文在討論什麼是「一般人」的標準啊…733F 114.136.173.88 台灣 12/20 00:00
nnw224: 其實你上面提到的幾項"負面",我覺得只有買榜和偷獎這種涉及不公義的才該加以限制不能亂貼標籤,造型美醜、歌曲評價、實力和成績好壞,都屬主觀看法
只是因為你認為造型跟歌曲可有主觀評價,實力跟成績屬負面標籤,才想說依據是什麼畢竟現在是在討論執法標準,總要有所本,板主面對置底板眾的檢舉,很難為啊~735F 219.70.153.206 台灣 12/20 00:01
see1994: 其實覺得歌不好聽  造型醜為什麼不能說例如去一家餐廳吃飯 評論環境 食物不是很正常的事743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0:16
nnw224: 現在在A文章說A造型醜是可以的啊,但如果你在A文章說"這很美啊,B的造型才醜吧",那就準備進桶囉
在A文提B視同對B粉引戰,本文主角就是依此標準這樣進桶的746F 219.70.153.206 台灣 12/20 00:19
see1994: 我應該會看整篇推文是否有提及的必要XD至少那篇推文我是會覺得提例子無所謂751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0:21
nnw224: 那上面那個也是造型醜的例子啊753F 219.70.153.206 台灣 12/20 00:22
see1994: 所以覺得要看整篇推文內容來判斷
例如說提歌曲不好聽   推文提到同作曲家的作品 來比較  我覺得OK754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0:23
Gardenia0603: 原po你這個說法會推演一個極端的結果,對於被提及的該團粉絲舉例幾近都是沒必要、有所謂,還不如像N大說的,至少一些事由列舉出來讓判準明確化,不然只會淪為各說各話757F 36.227.197.198 台灣 12/20 00:26
see1994: 如前面有演技不好的男藝人   難道提名
演技不好的不相關男藝人算引戰、挑釁嗎那篇大家還不是討論的很和平
演技不也是很自由心證的東西762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0:27
nnw224: 可能也只是演員沒死忠粉沒人檢舉而已吧XD如果把主題換成A團車禍被討論歌唱實力,提B團上次也車禍很慘說不定就會被桶766F 219.70.153.206 台灣 12/20 00:36
see1994: 所以說粉絲自己也要調整心態吧
為什麼有些粉絲可以接受  有些不行
然後為了極少數的這些人要限制大多數人的發言769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0:37
Gardenia0603: 演員跟偶像要相提並論有困難,確實有共通性但演員通常只有演技比較可以評價,而偶像除了實力外銷量等等的都可能成為討論的因素773F 36.227.197.198 台灣 12/20 00:40
felisun: 寄望於粉絲太理想化了777F 122.116.66.105 台灣 12/20 00:40
sammyymmas: 說實話版主本來就很辛苦
等人檢舉再處理也是無奈之舉
造成粉絲越多的明星/團更有優勢
但是就本篇討論的案例而言
即使被檢舉上去 被桶真的蠻嚴778F 36.227.235.154 台灣 12/20 00:40
see1994: 所以尺度就要因為這些粉絲變嚴嗎783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0:42
felisun: 是因為某些人以黑為樂趣而嚴784F 122.116.66.105 台灣 12/20 00:43
see1994: 黑黑尺度再怎麼嚴  還是能找到出路的
或許沒有黑黑的時候  就是變成灑花板的785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0:44
nnw224: 我上面的AB美醜還涉及拉踩XD,應該調整為"A這什麼鬼造型,B上次回歸也是這樣醜",然後就被桶了787F 219.70.153.206 台灣 12/20 00:45
see1994: 時候  然後這中間很多人已不再發言了790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0:45
sammyymmas: 所以說版主的尺度變成很重要
我知道把控尺度且滿足所有人不可能
但如果檢舉的內容沾到版規即成立
討論最後只能變成你好我好大家好791F 36.227.235.154 台灣 12/20 00:45
felisun: 或許沒有管理的時候,就變成韓星黑特版了,很多人看了不舒服就不再來了795F 122.116.66.105 台灣 12/20 00:47
see1994: 無版主時期的韓星版可是很熱鬧的喔
可以回看那時候的推文數797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0:47
felisun: 多亂啊那時候799F 122.116.66.105 台灣 12/20 00:48
see1994: 雖然現在PTT人數使用者下降也有關係800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0:49
felisun: 就是大家受不了了才有版主的801F 122.116.66.105 台灣 12/20 00:49
see1994: 不覺得韓星版變冷清許多了嗎  內容偏向美照文802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0:49
Gardenia0603: 我只認為 如果這篇文的目的是為了使判準明確化,那方向應該是朝一相對客觀,並嘗試將事由列舉去討論(像n大的舉例,而不是反而再訴諸一個主觀的判斷,被檢舉的那則不少人就是認為沒提及必要,但原po你認為無所謂,再朝端視前後文有無提及必要這方向討論永遠沒有共識804F 36.227.197.198 台灣 12/20 00:50
felisun: @nnw224 A文章說B更美會被桶嗎?812F 122.116.66.105 台灣 12/20 00:51
hohohho: 感覺現在大家都轉往社群討論了 可以即時跟同團粉絲討論喜歡的團813F 101.12.53.65 台灣 12/20 00:51
see1994: 但也很多人認為沒桶的必要  甚至還有
不支持理由  但支持判決的說法815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0:51
Gardenia0603: 我也認為沒有桶的必要啊,我意思是這種說法無助於板主判斷,他到底該採誰的標準?817F 36.227.197.198 台灣 12/20 00:54
see1994: 那我也有舉例演技  如果說演員粉絲少820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0:55
nnw224: 在A文說B更美不只提別團還涉及拉踩,如果有A粉檢舉應該桶得成吧821F 219.70.153.206 台灣 12/20 00:55
felisun: @see1994 那是因為我認為更適用“不客觀引戰”的條例...823F 122.116.66.105 台灣 12/20 00:55
see1994: 大多數是路人  路人沒粉黑意識  路人覺得是OK的行為  放到偶像不OK 那有問題
的到底是誰
版主就認為非關主客觀問題阿825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0:55
felisun: 所以說那是我個人態度..829F 122.116.66.105 台灣 12/20 00:58
see1994: 我真的覺得為了極端粉絲  限縮言論很怪830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0:58
nnw224: 在A文說B也很美~ 可能都會有A粉不開心了,要誇B很美可以自己開一篇XD831F 219.70.153.206 台灣 12/20 00:59
see1994: 如同抱怨為了極端粉絲  導致男女合作舞台833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0:59
tiffany0510: 支持判決=支持整個案件的理由到懲處,理由都不成立了一直說支持判決到底834F 112.78.67.236 台灣 12/20 00:59
felisun: 沒那麼多為黑而黑的人,大家都想沒限制836F 122.116.66.105 台灣 12/20 00:59
tiffany0510: 是在說什麼837F 112.78.67.236 台灣 12/20 00:59
see1994: 甚少    那到底該不該為了這些極端粉絲而放棄男女合作舞台838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1:00
felisun: @tiffany0510 這麼晚了還來定義什麼才叫支持? 真的很愛吵840F 122.116.66.105 台灣 12/20 01:01
nnw224: 就現實情況是放棄了合作舞台沒錯啊XD 而且確定那些極端真的是少數嗎842F 219.70.153.206 台灣 12/20 01:04
Gardenia0603: 你看我上面說的,我也同意這二者本質上其實類似,但你不可否認當偶象多了一個互動、專輯消費的過程,難免會更有依賴感,這些心態未必只有極端的粉絲才會有
先釐清,我同樣認為不該管太嚴,覺得你做法有困難的地方只在於這終究是一個價值判斷,反而公定列舉出「買榜」之類的較無爭議的事由是一個較明確的方向
f大提到的那些事由,我認為也可以討論,這樣才能避免引戰這條太廣泛844F 36.227.197.198 台灣 12/20 01:10
see1994: 但很多人哀嘆因為這些極端粉絲  導致無男女合作舞台可看 阿
男女團會受限於這些極端粉絲 因為他們
是消費者  放在板規上面  這些極端粉絲代表甚麼  為什麼要受制於他們  路人終究比這些極端粉絲多856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1:13
nnw224: 哦~ 這難講喔,而且板規執法標準不是取決極端粉絲的多寡吧,而是多數板眾期望怎麼判,直接辦個投票看是要維持還是要放寬(可有幾個選項)就知道了862F 219.70.153.206 台灣 12/20 01:19
Gardenia0603: 簡單來說 你希望那條文變具文嘛866F 36.227.197.198 台灣 12/20 01:20
see1994: 那個我覺得現在是變嚴欸867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1:20
felisun: 如果放寬提及不相干團體還限制拉踩,那跟沒放寬其實一樣。A文章說B更美、A團就實力差啊不如B團、這也日本紅嗎還沒B團買的多....怎麼看怎麼引戰XD868F 122.116.66.105 台灣 12/20 01:21
see1994: 覺得變嚴的原因是無踩踏  只是舉例872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1:21
nnw224: 現在變嚴,所以覺得該放寬不是嗎?覺得是變嚴還是變寬都好,就是標準訂下來就對了873F 219.70.153.206 台灣 12/20 01:21
see1994: 那說實力強有甚麼用  不如其他團紅
不也算踩踏嗎875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1:22
tiffany0510: 我是覺得合作舞台跟現在討論的不太能類比啦,因為要不要有這個合作舞台是完全取決於觀眾喜好的,有男女合作舞台也不是電視台的義務,沒有也不是給觀眾的懲罰XD 這篇文針對板主給出的判決進行討論是否過於嚴格,板主給出的理由是提及不相關團體構成引戰而非主觀客觀,也有在推文提到客觀也只是多數人的主觀,所以問題出在提及不相關團體「構成引戰」,本篇看起來大部分推文都不認為第三則有達到需要被列為構成引戰的程度,關於這部分可能還是要請板主解釋什麼是構成引戰877F 112.78.67.236 台灣 12/20 01:23
see1994: 實力論點可是很常在本版看到喔890F 36.236.226.229 台灣 12/20 01:24
nnw224: 我是覺得認同第三則該桶的只是沒發言而已XD 光憑體感不準,直接辦投票最清楚891F 219.70.153.206 台灣 12/20 01:27
felisun: 不就是因為提及別團=引戰 想放寬才在這討論的嗎?XD893F 122.116.66.105 台灣 12/20 01:31
snowflake999: 除了地圖砲,板規5-1、5-2怎麼樣算成立 A.提及別團 B.情緒字眼 C.明確抹黑 看討論下來目前能整理出來的只是BC如果沒有就不算引戰的話,不知為啥感覺會滿刺激的...
啊還有一個是D. 踩一捧一,要提到別團同時又不拉踩就是了XD895F 114.136.57.84 台灣 12/20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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