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ilitary作者 awhat (La Mer)標題 Re: [分享]台籍志願兵退出始末(非本)時間 Sat May 27 11:25:15 2023
其實板上應該有看過不識廬山推特主之前被報導過對國軍的一些建議
比較有印象的一次新聞是他對漢光演習的戰傷救援做評論
新聞我忘記標題了 一時沒找到
大致上是這個內容
https://chaoyisun.pixnet.net/blog/post/70142634
台灣有幾個參加法國外籍兵團的都在彼此的FB上會互通有無
有興趣了解他們生活的,推薦追一位叫天武的
在外籍兵團做到比較高階士官,也比較有建設性的內容
看他們的FB看了好幾年,我是蠻相信陳晞的啦
雖然偶爾會出現一些男上加男的開玩笑梗 但基本上是個正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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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57.17 (臺灣)
※ 作者: awhat 2023-05-27 11:25:15
※ 文章代碼(AID): #1aSNWTOP (Milit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685157917.A.619.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分享]台籍志願兵退出始末(非本)
05-27 11:25 awhat.
修改一下好了XDD 免得讓他被誤會
※ 編輯: awhat (36.226.157.17 臺灣), 05/27/2023 11:31:34
推 edison: 我不想明白 +13F 05/27 11:31
推 jetalpha: 我今天網路用得有點多了(誤)5F 05/27 11:33
→ sam09: 這麼臭的外籍兵團(ry7F 05/27 12:11
推 Silwez: 入伍編號1145149F 05/27 12:41
推 g3sg1: 陳晞大很好講話啊 你願意有禮貌的提問他都會願意回應12F 05/27 12:48
推 glad850: 四叉貓會感興趣的資訊嗎?17F 05/27 13:50
→ gametv: 這邊的臭是個深度梗,不是在攻擊法外21F 05/27 14:25
推 jimmy8019: 「臭」是一個哏,搜尋野獸先輩可以找到迷因解釋。24F 05/27 14:42
推 YenSama: 氣氛瞬間有點臭臭的味道(欸25F 05/27 14:42
→ a71085: 知道法國外籍兵團還是從那個意外死掉的小吳開始26F 05/27 14:45
推 RX00: 真正是遇到潘仔耶27F 05/27 15:03
推 D2Diyus: HOMO特有的無所不在28F 05/27 15:37
推 TuTuLuTuTuLu: 就是玩男男梗而已啦。他們幾個法外都滿有禮貌的,遇到潘真的是衰31F 05/27 16:05
→ jobli: 新聞抄了
鏡新聞
汙衊曾聖光是間諜!台籍烏克蘭志願軍驚爆「企圖炸死隊友」 網傻眼:喪心病狂33F 05/27 16:09
推 jetzake: 114514 191981037F 05/27 16:30
推 bny: Σ(゚Д゚) 男上加男39F 05/27 17:03
推 c4658860: 國軍高層無視,然後女性不用當兵不用受軍事訓練,戰爭來槍都不會能幹嘛?41F 05/27 17:16
→ spirit119: 「甫退出烏克蘭國際兵團的台灣志願兵陳晞在臉書發文,披露潘修褉(本名潘立偉)」44F 05/27 17:58
→ PTTHappy: 這些不明訊息裡唯一可供查證的 就是烏國檢方起訴書46F 05/27 18:46
→ chromela: 最好是要有兩造的說法互相驗證才比較有公信力49F 05/27 18:51
推 h80733: 搞不好潘姓只是想在前線清除中國人跟 台灣統派也不一定?50F 05/27 20:13
→ sas1942: 感覺這系列文章,會吸引更多想自殺的帳號過來呢.......52F 05/27 20:22
推 dos01: 奇怪 這篇也沒爆 為什麼釣的到?54F 05/27 20:23
推 sas1942: 不好意思,dos大,可能只是我想太多了55F 05/27 21:10
推 BW556: 真。八卦文58F 05/28 03:25
推 aicassia: 怎麼還有人為潘說話?踢爆他的誇大不實言論就是統派?然後他就可以用設圈套的方式殺人?你是真心認為嘴上說抗中保台的人就不會有錯,他有錯一定都是對岸的認知作戰?然後一開戰就可以吊對方路燈?
抗中保台會被玩爛就是有太多只會用口號來標記異己且只論立場不論是非對錯的人啦!59F 05/28 06:42
推 shaojun: 原文被鎖文了,所以來這邊澄清:推文有人說中華民國刑法追訴是屬人主義是錯誤的,是屬地主義為原則,屬人主義為輔助。也就是任何國籍之人在我國土犯罪,都可以追訴犯行;但本國人在外國領土犯案,則必須犯刑法最輕本刑3年以上才能被追訴。例如你在國外被同
行台灣人打了一拳(輕傷害),你回國是無法告對方傷害罪的。
但殺人罪和殺人未遂由於是最輕本刑10年以上,符合最輕3年以上之條件,所以潘先生回國後是可以再被我國檢察官起訴的。65F 05/28 09:04
推 mmmimi11tw: 當然可以
所以陳金城在公海殺人,只有跟巴拿馬總統有交情沒有用
新加坡還是可以起訴他,也就是說他還得跟新加坡有交情才可以75F 05/28 09:11
推 shaojun: 我講更清楚好了,如果中華民國刑法是屬人主義的話,那麼你各位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賭場賭博,回國可是會被科處罰金的喔!80F 05/28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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