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tn313100@yahoo.com.tw
姓 名:蔡奇政
聯絡地址:雲林縣北港後溝里灣內33號
聯絡電話:0985854672
信件編號:20141000381
發信對象:陳情或意見反映
標 題:我想請問一下馬總統
內 容:
名:蔡奇* 住址:雲林縣北港鎮後溝里10鄰灣內33號 我想請問一下馬總統:我跟我前妻離婚了7個月他卻生了一個小孩,我是戶政事務所通知我才知道的,為什麼我卻不能告她通姦,台灣法律是這樣的嗎??我前妻生了四個小孩卻有三個爸爸,我感覺是被騙婚的,台灣的人民真的沒背景都是沒人權的嗎?台灣通姦罪就是判那二.三個月而已嗎?這樣嗎?難怪台灣人都在離婚通姦,法院是不是要修法,我前妻偽照文書,通姦,騙婚,我去法院申告,法院的人卻沒人能幫我,這就是台灣人民的人權嗎??台灣就是這樣爛下去嗎??愛通姦愛離婚就離婚嗎??
回覆時間 2014/1/2 上午 11:43:00
回覆內容
謝謝來信。您所陳事項,建議您就相關法律疑義,請教雲林縣政府為民服務中心聘請的義務律師,或向雲林律師公會附設之平民法律扶助辦事處,請求法律諮詢服務,瞭解如何確保權益之道(雲林縣虎尾鎮明正路38號 電話05-6326840)。祝褔您
順心如意
有用嗎??
我去問過了
就是沒人裡我
妳們政府單位
就是對人民沒背景
就不受裡
台灣現在冤情很多了妳們不知道嗎??
連監察官都說少一事不要多一事
在沒錄音還跟書記官談情說笑
妳們政府單位的人
都怕辦事的嗎??
妳們政府都是請一些吃飽不用做事的嗎??
發信日期:103-1-3
驗證日期:1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