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isologie (misologie)
標題 談談民族主義的哲學問題
時間 2014年02月28日 Fri. AM 01:09:12


※ 引述《12godians》之銘言:
: 喔。那就改成[驅除國民黨,恢復台灣]吧
: 一樣是民族主義阿

※ 引述《abcabc》之銘言:
: 同樣是民族主義.為何少數支那族群卻變成台灣的主體?


提到「民族主義(nationalism)」,
許多人總是立即戒慎恐懼地劃清界線,原因是這個概念通常令人不自主地將它與所謂的「種族民族主義(ethnic nationalism)」、甚至乾脆地與「種族主義(racism)」劃上等號。而這個等式一旦建立,好像就不可避免地會導致仇外與種族屠殺之類的恐怖下場。 但今天我想試著借由還原民族主義的哲學面貌,以某種程度滌清它的污名,甚至讓它成為一個關於台獨主張的適當工具。就像服用任何藥品都會引發多重的作用,而我們應充份了解這些作用才能適當地使用。

首先,民族主義本身並不是單純所謂的仇外與偏狹的集合體,它其實有一個光榮的哲學起源,民族主義可以說是伴隨著西方近代啟蒙運動之後散射在各個領域之後的效應。康德曾經定義啟蒙為:「超脫於人們自身所招致的未成年狀態」。
意思就是要求我們改變自身運用理性、權威與意志之間的關係,以能自我負責地用知性判斷,不再無能(即未成年)地接受權威(宗教、政府與統治者)的指導。在政治哲學中,這種啟蒙的態度終將導向一種自治的(autonomouse)個體狀態,而伴隨而來的就是近代民主制度的建立。

然而,自治與民主,這個關於個體與制度的提倡與實踐最後一定會碰到一個問題,那就是邊界是否存在?白話的說就是我們可能將自治與民主無限制地擴延到整個世界嗎?
現實上,邊界始終是存在而且甚至是難以跨越的;而民族國家可以說就是將哲學上的個體實現在現實的土壤上長出的結果:試著想像什麼樣的一群人能夠有效率地分工合作以達到一種自治原則在政治上的實現?
這就是民族主義在現實上的簡單定義:一群因為地域、文化與種族的相對同一或相似的群體,最終透過民主的原則所建立的政府單位:「國家(state)」。
於是,邊界自然就隨著這種具體的自治政府的確立而劃定了;法蘭西第一共和誕生於王權與宗教權威的崩毀,從而透過建立一個世俗的政府,劃定了她自己的治理彊界,在這個彊界之內,集合了地域、文化與種族的相對同一性,並且依循自治與民主的原則進行治理。
這就是從民族主義到民族國家的大致輪廓。

然而民族主義的邊界,或者說其衝突擴張的一面,在於當民族國家在聲張其合法彊界的過程中,必然會面臨地域上相對差異的族群。這些被視為異族的族群持有與其差異的各種種族、文化的條件屬性,那麼這些異族在這些通常擁有強大的政治經濟甚至軍事力量的同一體面前是否註定要被同化呢? 
從哲學的角度而言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如果所謂的民族同一體的起源就是從個體的自治到民主政府的建立,那麼這個要求自治的權利本身並未賦予一種將自身的〔相對同一性〕無限制擴張的權利。進一步地推論,如果這群人有權利以自治個體組成一個政府,另一群人當然也相對地擁有相同的權利做同樣的事。到這裡我們已經從民族主義進入了關於住民自決的原則。但不要忘記的是,從哲學的角度,民族主義邏輯性演釋的結果就是承認異族進行住民自決的權利,而不是如通常想像地那樣只要是民族主義就是無限制的擴張與征服異族。

總結地說,住民自決的原則就我看來就是一種合理的民族主義邊界設置,其要求或預設了差異的族群(無論是基於地域、文化或種族)彼此之間有權利、義務相互承認對方為一個nation-state的合法性,並不得破壞或逾越這個界限。
根據以上這些論點,台灣人當然有權利以民族主義的途徑要求建立自己的nation-state。

先寫這些,晚點在補上其他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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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isologie 時間: 2014-02-28 01: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