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tupidClown
作者 fu750 (fu瑄)
標題 [無言] FB的回憶功能..
時間 Mon May 16 23:36:59 2016



今天一早起床,照慣例看看手機
嗯,FB跳出三年前的發文.

2013.5.09機車忘了拔鑰匙被偷走

三年前的今天,找到機車
但是當晚車禍....

然後本來只是覺得雖雖的略過
但是.....忙了一整天
下班時候,去牽機車!!!!

打開車廂,拿了安全帽的帽繩...




Gan..... 我的安全帽咧???
於是  FB要我今天寫下
安全帽被幹走的一天....

附上照片為證:
http://i.imgur.com/oq6EyWA.jpg

後面猶豫了30秒要不要報警
可是我又沒安全帽回家.
就去報了警,
打110時候,怕被說安全帽也要報案.
就先問了:
請問我安全帽被偷了,可以報警嗎....


後來和人很好的警員調好久的監視器
發現是學生用打火機燒斷偷走的..
 !!!!!

後面我帶著斷繩去買安全帽
告訴老闆娘:
我剛剛安全帽被偷走了,請問有打折嗎
老闆娘幫我打了8折...

分享我的新安全帽
http://i.imgur.com/xA3C4lc.jpg
 

其實對於看到是學生偷的..
有點猶豫要不要撤銷..
這樣會有前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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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41.66
※ 文章代碼(AID): #1NEUaUeO (StupidCl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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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u750 (39.10.141.66), 05/16/2016 23:44:35
reneegz: 有時間拿打火機燒安全帽的繩子,沒時間買安全帽,不要放了他!1F 05/16 23:44
我去買安全帽時候,老闆娘也是一直說不要報警....小東西而已,害我覺得自己好像很壞
marchcharlie: 這不能放3F 05/16 23:44
lobsterrind: 不能姑息呀!而且你超慘的…4F 05/16 23:49
對啊.還好今天是領薪日,,,,立馬失血.
※ 編輯: fu750 (39.10.141.66), 05/16/2016 23:52:33
porterlevis: 為什麼要姑息 找出來給他個前科當教訓5F 05/16 23:56
目前還是會交給警方處理,畢竟這也是公訴罪..?
tnssh211448: 絕對別撤6F 05/16 23:58
會這樣問,是因為警察說找到之後再通知我看要怎麼處理...可是我還沒有遇過抓到之後的後續....
fall7213: 我會報警7F 05/16 23:59
lovekangin: 這我一定告8F 05/17 00:24
這要告什麼呢..?我是沒遇過這情況,所以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sunlight0530: 小心遇到媽寶出來哭夭9F 05/17 00:26
我挺的住的,畢竟我也算是受害人?
caolu: 新的安全帽很漂亮10F 05/17 00:35
謝謝,我也很喜歡~~
kiniok: 不要放過他,之前有這樣偷安全帽造成火災的新聞11F 05/17 00:44
!!!!真是太誇張了,而且我看到他動作很快,完全沒有研究.感覺就是快狠準....
wilson0329: 偷竊不是公訴罪嗎12F 05/17 00:47
我記得是,不過之前機車被偷,後面雖然找到了,不然小偷至今仍然沒下文.
cchsever: 年輕時不教,等出大事才來嗎13F 05/17 00:57
我只是心軟,怕因為這些事而導致說...越走越偏的感覺...
francmiss: 不能姑息+1,俗語:細漢偷挽匏,大漢偷牽牛。14F 05/17 01:07
yin0416: kiniok 說的是真的,當時燒了好幾台車,不能姑息!15F 05/17 01:11
好的!!!而且這次還是三個人,兩個人在旁邊等,他是偷給朋友帶的,也是很笨...
eowynknight: 快告吧 誤以惡小而為之
16F 05/17 01:19
aikoDisk: 因為很難告的成18F 05/17 01:22
???什麼意思呢?
fkmt
m: 別撤,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05/17 01:22
好的!!!我去搜尋關於安全帽被偷之後的處理方式;)
※ 編輯: fu750 (39.10.141.66), 05/17/2016 01:41:20
ulala: 別撤,拜託別再養出偷我腳踏車的渾蛋惹QAQ                  05/17 01:52
拍拍,我之前也被偷過腳踏車還有上鎖.
回家還是被揍一頓,隔天爸爸帶著一摸一樣的腳踏車回到現場,我們等了一個下午...沒有人來,可能是緣分???
剛剛努力去翻,都沒有看到大家分享安全帽被偷之後的訴訟...
※ 編輯: fu750 (39.10.141.66), 05/17/2016 02:14:04
CP64: 別撤 既然他是用這樣的手段 就要讓他面對後果19F 05/17 02:34
winnielin28: 不要姑息,不小心意外就變成縱火20F 05/17 02:36
soy5566: 想到國中被小一歲的偷腳踏車 在訓導處想開噴  結果被主任擋下來還沒報警   想到就氣21F 05/17 02:47
息怒息怒,
ex369: 姑息這種人,以後他們害到更多人23F 05/17 03:06
snow201652: 只是個安全帽,不告                          不行24F 05/17 03:14
jjvh: 說不定未來就是竊國了ㄏㄏ25F 05/17 03:20
ans11234: 公訴罪無法撤銷。26F 05/17 03:21
KNVSEOC: 好粉啊~~27F 05/17 03:21
好看~~
reginapien: 只是安全帽 到時候判決會酌量懲罰 所以不用心軟!重點是讓對方得到教訓 不要繼續劣化28F 05/17 03:23
HukataNami: 好想噓姑息心態...你覺得這樣很仁慈卻養成他們不必負責任的心態30F 05/17 03:53

謝謝大家,我懂你們的憤怒點了.
我會在和律師朋友討論後續是否有民事上的問題,,,但還是會去找到小偷.將他交給法律制裁唷..
Basara5566: 緊急用的話可以先跟警察借安全帽喔32F 05/17 04:42
我不知道這個功能,就走去買帽子了.
khfcgmbk: 如果你說覺得後續的程序很麻煩可以不告,但如果你是怕他有前科會怎樣什麼的我建議你告,不能姑息養奸33F 05/17 05:39
請問告是民事訴訟嗎..?
Oswyn: 竊盜不是公訴嗎?警察杯杯都陪你看帶子了怎麼沒主動偵辦
他還想不想當警察呀35F 05/17 05:46
我之前機車被偷,連看都沒有.跟我說監視器壞了....哭了7天找到,當天車禍在哭3天...
Oswyn: 除非小屁孩是原PO失散已久的三等親,不然是無法撤回的
照理來看原PO有可能在十多年前在外有了孩子而不自知嗎.....37F 05/17 05:52
我才22阿....大家不要憤怒了,我知錯了
Surffie: 放了他你被偷也是剛好而已39F 05/17 06:33
breakryu: 姑息足以養奸40F 05/17 06:51
息怒,我還是會依法律來走的
Nic0427: 推。。vjr41F 05/17 07:49
這台機車真的是多災多難.
lazyshine: 就怕學生食髓知味,越來越超過QQ42F 05/17 07:51
s2751138: 放了他你就等著被偷第二頂或第三頂43F 05/17 08:01
noonee: 你不告他才是害了他
偷小東西不知道這是不對的事 以後就會幹大票的44F 05/17 08:08
n84u04: 所以說 公訴罪是什麼 我家兩本六法都沒寫啊46F 05/17 08:15
QQhero: 千萬別姑息47F 05/17 08:19
tnl0716: 小時候偷安全帽 長大搶銀行48F 05/17 08:22
Tsatcat: 註明非告訴乃論罪者即為公訴罪49F 05/17 08:31
iwanttosleep: 告他 我的安全帽之前也被偷過(怒...50F 05/17 08:34
didilala: 我想知道後續!!!51F 05/17 08:35
hcdee90: 噓姑息養奸心態52F 05/17 08:41
fly74: 絕對不放過   還要說:你看看你53F 05/17 08:56
andyboy0428: 你不怕連你的車子都燒掉嗎?54F 05/17 08:58
thepolarstar: n大 公訴罪就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是指國家機關(檢察官)知悉該項犯罪後,即便無人提出告訴他也可以依法將加害人起訴。他是對於罪名的分類,不是一條罪名55F 05/17 09:01
chiao218: 推姑息足以養奸58F 05/17 09:05
sylviashue: 帽繩留著下一頂還可以八折(?)59F 05/17 09:08
chang0206: 所以安全帽是放在車廂裡?60F 05/17 09:17
其實安全帽是扣住,放在坐墊上.
因為下大雨雨衣怕被偷放車廂裡,安全帽才用扣的鎖著
devilhades: 竊盜是公訴,你報了就不能撤銷咯61F 05/17 09:31
TwinkyLee: 安全推62F 05/17 09:31
K951753: 小時偷帽子 長大馬英九63F 05/17 09:42
devillikeyou: "學生"是一種身份,但不是用來____的藉口。64F 05/17 09:44
FlashGet: 你現在報警是幫他,不然以後他變成馬囧對社會更糟65F 05/17 09:49
kikisnail: 噓樓上的一堆公訴罪66F 05/17 09:49
shadeel: 小時偷帽子 長大馬英九 XD    不過馬英九好像是偷拍照67F 05/17 09:53
s87278: 盡量避免下一人受害吧68F 05/17 09:53
syldsk: 反正檢察官根據案情,應該是會緩起訴,又不是偷到後殺人啊如果他現在正在緩起訴期間就死好活該
刑法61更載明可免除其刑
不要把告人跟被告想那麼可怕69F 05/17 09:57
yinichang: 拍拍73F 05/17 10:23
ahQ: 抓到就會起訴了,偷竊是公訴罪,沒有你告不告的問題
姑息養奸啊,想清楚74F 05/17 10:39
kh40530: 絕對要報警76F 05/17 10:51
oochein: 要報警啊!!!!!77F 05/17 11:11
saxm: 只有非告訴乃論跟公訴  沒有公訴罪這名詞
兩個是分開來用的  沒有合再一起的啦
雖然這已經濫用到了的一看就懂地步了 只是還是要正名78F 05/17 11:25
jess80820: 不知道小偷會不會逛笨版? 看到這篇一定很剉81F 05/17 11:28
附上背影照片,可能更害怕
saxm: 這年頭網路發言太簡單  錯誤的說法只要裝的很懂也可以到處傳82F 05/17 11:28
ruru3322: 有錢買菸抽 沒錢買安全帽83F 05/17 11:37
真的!!!兩台車就改的蝦趴蝦趴...
ayenliou: 一串吊出公訴罪....84F 05/17 11:46
tommy880809: 美國二戰採取姑息主義 然後就被偷襲珍珠港了 別姑息85F 05/17 12:16

大家息怒,我會去抓小偷的.
警察請我一起看,如果有疑似的車輛
在通知車牌,會去找的
※ 編輯: fu750 (39.10.204.11), 05/17/2016 12:27:41
rockfu: 莫因善小而不為 莫以惡小而為之87F 05/17 12:22
chasel99: 要也是小時候偷帽,長大陳水扁 被判決確定的明明是垃圾扁88F 05/17 12:41
NkaMbaSv: 有點錯..所以帽子被偷是三年前?89F 05/17 12:43
三年前是機車喔,這次是帽子
當然中間還有無數次抹布..
chocoislove: 我連在洗衣店的棉被都會被偷90F 05/17 12:44
讓我想起,姐姐說中壢的小偷都會偷人家宵夜跟飲料(吃過也偷),有一天她買了一杯很難喝的
飲料,又懶得帶去丟.於是他就丟在車上,逛完夜市回來時候,飲料已經被偷走了
※ 編輯: fu750 (115.43.58.21), 05/17/2016 12:54:32
CTUST: 三人聚眾應該有加重其刑1/3~1/2,抽煙也非啥好東西91F 05/17 12:54
abwaa: 用打火機燒真的是滿有耐心的 路人也沒起疑!!92F 05/17 13:12
那時候還是很多學生下課時段,剛好他燒時候附近很少人.
aero3019: 紅的明顯 請提告 謝謝93F 05/17 13:39
請問大家都提告是指民事訴訟嗎?
syldsk: 還不錯,不是喝完留在車上,附註很難喝(誤94F 05/17 13:51
哈哈哈.太難喝被退貨
ken52037g: 一定要提告 人善被人欺95F 05/17 14:46
找不到別人分享的經歷...
hoo760129: 等到火勢蔓延你的整台車都燒起來就....96F 05/17 15:04
Dewin: 對不起  我看到排氣管…97F 05/17 15:16
排氣管怎麼了...?我沒翹管.
ootanipretty: 不能放哪,他們在拿打火機出來燒安全帽帶時就要想過後果啊!98F 05/17 15:25
happy8155: 告阿 管他成不成 有告有機會100F 05/17 15:35
xixi1994: 一定告 小時候偷安全帽 長大偷______101F 05/17 15:39
want753: 是非告訴乃論啦…公訴是檢察官告,自訴是自己告。102F 05/17 15:44
推,感謝解答!!!!
Vicky163099: 補推,推你要去提告!學生身份根本不是重點103F 05/17 15:55
lucky8025: 一頂150而已......是缺成這樣哦?104F 05/17 16:02
說的這個,犯案的學生戴了一個非常顯眼的桃紅安全帽(*男生),所以在看監視器時候,非常好認.所以我後面也買了桃紅安全帽,希望下次被偷走時候,更好辨識
ghed: 公訴照規定不能撤告的,不過如果是第一次被抓到,也許檢查官會職權不起訴或法官會判緩刑,除非將來再犯,才會進去關。等於是記個警告之類的,不過以後警察會特別注意他們吧!
啊,原波如果表示原諒他們,判刑時好像會從輕?105F 05/17 16:03
我目前已經去 Law求解了...
wctoymr: 告死他109F 05/17 16:19
※ 編輯: fu750 (39.10.88.200), 05/17/2016 16:29:28
wilma0320: 告訴乃論跟非告訴乃論  如果原po要賠償 記得筆錄時要提刑事附帶民事110F 05/17 16:29
s8510785107: 噓消極心態,這種人就是看準別人怕麻煩才為非作歹112F 05/17 16:33
wilma0320: 最近才剛開完偵差庭(抓到偷我手機的混蛋)
然後調解會又被小偷放鴿子(哭)113F 05/17 16:35
bert2567: 燒安全帽帶....我看還要附加公共危險115F 05/17 16:37
tsloveph: 不要姑息…做錯事就是要承擔責任116F 05/17 17:12
x1986048: 下次打給我,我帶妳回家再去報警117F 05/17 17:13
perdidos: 嗚嗚  有相同經驗只能怒推了118F 05/17 17:32
sm799979: 也許他真的很愛妳?(無限腦補119F 05/17 18:13
dannyace: 這沒什麼好原諒的 最討厭聽到他們年紀小別留下汙點這種垃圾話 沒給教訓只會得寸進尺120F 05/17 18:37
samilover: 實在不認同看到學生就撤銷 他的人生不會因為你的一念而有所改變 沒有受到教訓反而也不會心存感激122F 05/17 18:59
dorachen69: 偷竊不是公訴罪嗎?124F 05/17 19:31
goodmary: 拜託不要撤銷 現在當學生都會這樣了 以後出社會呢?125F 05/17 19:53
SecLeoVir: 撤銷什麼 姑息養奸嗎126F 05/17 19:59
masquer2: 重點是你5/16這天也太衰了吧!明年記得待在家裡別出門XDD127F 05/17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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