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tupidClown作者 cindy89267 (cindy)標題 [大哭] 設計師日常時間 Mon Aug 6 22:58:34 2018
強者我朋友在跟客戶討論完前後修改了十次以上
就在剛剛崩潰了
https://i.imgur.com/c4WHvj2.jpg
他說他要趕著去準備光束的素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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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awun: XD大笑不止1F 08/06 23:15
推 k62300: 買一隻手電筒送他就好了6F 08/07 00:21
推 ARCHY: 有笑有推8F 08/07 00:40
推 miemies: 原來客戶要的是一道光XD11F 08/07 01:18
推 jellydepp: 如果歪打正著結束這回合也不壞啦XD13F 08/07 01:31
推 karenlo: 客人的品味永遠是個謎~17F 08/07 01:58
推 tellthe: XDDDDD就是這道光啦19F 08/07 04:25
→ Csir: XDDDDDDD20F 08/07 07:22
推 haleytll: 用手機拍螢幕是有考量的,總不可能直接截螢幕的截圖給對方吧,又還沒設計完成,錢也還沒給(腦補)21F 08/07 07:41
→ lucky1lk: 你是你朋友吧? 原PO不會截圖?25F 08/07 07:55
推 YOHOYA: 哈哈哈哈哈簡潔有笑點26F 08/07 08:39
推 yuntong: 曾經有朋友的客戶,拿著手機翻拍的圖去註冊商標…還申請到了。27F 08/07 08:39
推 HKDW: 認真說有人真的會哪未完成的作品
拿30F 08/07 08:52
推 ebiya: 給他那道光吧32F 08/07 09:14
推 chiuxx: 實在太鬧了XD35F 08/07 10:20
推 pilione: 翻拍當商標那個太扯了吧37F 08/07 10:25
推 doom3: 設計師都用居尼爾斯跟客戶討論喔...38F 08/07 10:26
推 fsderid: 喔呃XDDDDDDDD39F 08/07 10:33
→ sasdj2418: 雖然同意21樓,但看到圖就會讓我想放這張44F 08/07 11:08
噓 CTUST: Genius46F 08/07 11:20
推 hina09: 如果習慣用app版line的話用手機拍照傳比較快啊XD52F 08/07 13:14
推 Davil0130: 傳未完成的文件我也是用手機拍,而且要有點歪
不然林北辛苦弄的文件直接被幹走,做白工誰受得了55F 08/07 15:47
推 ksco: 3秒加上去57F 08/07 16:13
推 chrisyo: 是客戶不會截圖吧……58F 08/07 16:27
推 sciss1: 樓樓樓上 光束是設計師的,所以是設計師截圖的61F 08/07 19:20
噓 sh052065: 紅明顯,轉存低解析也比手機翻拍好吧63F 08/07 19:53
推 tmyu: 笑死66F 08/07 21:43
推 jfw616: 其實這樣拍銀幕沒錯吧?
溝通比較快
如果截圖還要存到手機
我懶得截圖傳送的時候就是用手機拍重點67F 08/07 22:18
推 katori: 應該傳檔案吧?翻拍反而覺得不專業
一般都先提供jpg檔,沒問題了才提供ai檔啊!75F 08/07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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