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Talk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標題 Re: Fw: [新聞] 性侵案大逆轉 劈腿2男藝人 美女新星誣時間 Wed Apr 26 09:05:42 2017
※ 引述《sazzxxc (sac)》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_zpc1L ]
: 作者: losel ()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性侵案大逆轉 劈腿2男藝人 美女新星誣
: 時間: Wed Apr 26 07:33:54 2017
: 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完整新聞標題:性侵案大逆轉 劈腿2男藝人 美女新星誣告罪起訴
: 完整新聞內文:
: 2017年04月26日06:10
: 去年7月,一位匿名女藝人泣訴指控在拍攝三立本土劇《戲說台灣》時,遭知名藝人馬幼
: 興藉討論演戲、吃泡麵為由性侵得逞,還被奪走初夜,震撼演藝圈。彰化檢方追查後,發
: 現女藝人事發後不僅還和馬以老爺、夫人互稱,聚餐時還和馬嘴對嘴餵食,認定女藝人唐
: 少萱是為了避免劈腿一事曝光,才栽贓誣陷馬幼興,將女藝人依誣告等三罪起訴,還要求
: 法院從重量刑。
: 這名女藝人據本刊調查是二十六歲的唐少萱,她向媒體講述遭蹂躪,過程中數度痛哭、泣
: 不成聲。她指控,去年七月六日拍戲結束後,馬幼興約她聊演戲,分享經驗,邀她回到馬
: 的宿舍,她迫於馬是演藝圈前輩只好赴約,沒想到卻被馬幼興性侵,還奪走處女,讓她覺
: 得自己「很髒、很想死」。
: 唐少萱本名劉少萱,出道沒幾年,父母離異後改從母姓,加入三立藝能中心(簡稱三立藝
: 能,是三立旗下的藝人培訓班)後,曾在《親家》《思慕的人》《甘味人生》等戲劇中演
: 出,也拍過廣告,並擔任演唱會主持人或綜藝節目助理。身高一百六十二公分,唐少萱面
: 目姣好,身材玲瓏有致,是頗受注目的新一代本土女星。
: 馬幼興當時則向檢警矢口否認,強調整件事根本就是男歡女愛的親密行為,七月六日晚間
: ,兩人吃完泡麵後,唐說要幫他按摩,因為手勁不夠,使不上力,他要求唐踩背按摩。沒
: 想到,唐踩沒幾下,竟說自己剛好生理期,擔心經血會滴在他身上,他聽了很不舒服,就
: 請唐下來。後來唐女坐在他前面,將他的右手繞過唐右手腋下,說要幫他剪手部受傷的死
: 皮,兩人越坐越近,唐女還說:「耳邊聽到你的呼吸,讓我感覺很想要…。」兩人因此自
: 然地發生關係。
: 全案因各說各話,案情也陷入膠著,檢察官劉欣雅清查兩人拍戲的互動情形,從馬、唐兩
: 人的Line對話內容,並傳訊多名劇組成員作證後,釐清全案真相其實是馬幼興遭誣陷性侵
: 。此外,檢方查出陪唐少萱向警方報案的同劇演員陳帝源後,發現全案根本就是唐少萱劈
: 腿馬幼興和陳帝源後,因為擔心劈腿一事曝光,才栽贓馬幼興性侵。
: 唐明知自己不是處女,還對媒體控訴馬奪走她第一次,事後辯稱「當下我的月經來就是形同
: 處女一樣」「只要不是跟自己喜歡的人發生關係都是第一次」。檢察官將唐起訴,並請求法
: 院從重量刑。彰化地院下月初將開庭,唐如被判有罪確定,將面臨最重七年刑責。
: 藝人馬幼興「感謝司法還我清白,也感謝律師協助他釐清案情,並讓真相大白。」外傳
: 演藝圈有多位大哥勸馬撤告,不要再追究唐。馬告訴本刊:「男人要的就是名聲,我絕對
: 為名聲戰鬥到底!」唐少萱昨則表示:「不好意思,不接受採訪」。(撰文:專案組)
: 完整新聞連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xtmag/20170426/1105396/
: 心得:
: 「擔心劈腿曝光,栽贓性侵」
: 「當下我的月經來就是形同處女一樣」,
: 「只要不是跟自己喜歡的人發生關係都是第一次」。
: 重新定義所謂的第一次
: 我覺得男的很可憐,甚至比備胎還不如
: 而且外傳演藝圈有多位大哥勸馬撤告,不要再追究唐
: 今天如果對調,可能周圍的人就要變風向了
: 根本是被劈腿了還要當性侵犯的風險
: 不管男生還是女生都要好好保護自己
認真問
現在在告女方誣告,假設如果誣告罪真的成立
那會不會對今後的性侵案造成很大的影響?
因為開了一個先例,導致將來要告性侵的會害怕被反抓誣告
有第一個判例擺在那里,影響應該很大吧!
有沒有法律達人來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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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Fw: [新聞] 性侵案大逆轉 劈腿2男藝人 美女新星誣
04-26 09:05 ccyaztfe.
→ JustSad: 誣告跟罪證不足不起訴不同,沒有案例才會是判例。2F 04/26 09:08
推 raysun011081: 當女生真的好辛苦 做任何事都只有被檢討的分 沒想到連法律都這麼父權3F 04/26 09:10
推 zien0223: 如果不用證據就能告贏 那也不會只影響性侵案而是整個司法體系都有病了5F 04/26 09:11
→ moshenisshit: 樓上你知道性侵證據蒐集的困難嗎?
我認為應當保護女性,他們出來說被性侵需要很大勇氣7F 04/26 09:13
→ sodas500i: 女性被性侵一定都是真的,被控誣告定是因為法官性別盲!9F 04/26 09:16
→ Meerz: 哪有很難?手機都能錄音錄影了。保險套總有吧?就算無套,督進去的地方也能採集到相關物證。10F 04/26 09:17
噓 sodas500i: 樓上性別盲,如果對方用柏拉圖式精神強暴性交怎麼採集12F 04/26 09:18
推 susuqi: 最喜歡看網內互打了 拉板凳13F 04/26 09:19
→ JustSad: 性侵的保存證據確實有難處,但本案不是,好嗎!==14F 04/26 09:19
推 werttrew: 我覺得以後只要女生告了就算,不用法官了18F 04/26 09:20
→ JustSad: 重點是當事人被性侵後還跟被告談笑風生未報警19F 04/26 09:21
→ Meerz: 哈哈哈,那我正在用柏拉圖式的、精神上的意念在性侵各位,趕快告我XD20F 04/26 09:21
推 BITMajo: 柏拉圖式,是下降頭嗎22F 04/26 09:21
→ JustSad: 不要自己一直腦補「一定是」性侵,證據咧?????23F 04/26 09:21
噓 Taiwanbiru: 如果真的搞到這樣,也只能怪女生自己愛亂告吧,然後同溫層愛護航愛亂教。自食惡果。這幾年因為女生亂告太多,誣告定罪律也越來越高。25F 04/26 09:22
推 corif: 害我差點一口茶噴出來...XDD28F 04/26 09:22
→ JustSad: 無罪推定不懂嗎==?29F 04/26 09:22
→ ccyaztfe: 我有點好奇某人是認真的還是在反串啊。。。30F 04/26 09:22
推 sodas500i: 說不定人家一被版規14就突然得到斯德哥摩爾症32F 04/26 09:23
→ Meerz: just說得好33F 04/26 09:23
推 susuqi: 爆米花好吃 反串大師你都不認識啊35F 04/26 09:23
→ corif: 記得之前有人主張,第二天和對方談笑風生吃早餐,也可能是36F 04/26 09:23
→ corif: 是因為嚇傻了,不代表事情沒有發生之類?38F 04/26 09:23
→ sodas500i: 沒錯!談笑風生只是怕被殺死的權宜之計40F 04/26 09:24
→ Meerz: 真的是很爛的漫畫41F 04/26 09:24
→ BITMajo: 某人是不是反串不重要喇,反正世界上確實有這種人44F 04/26 09:24
→ gn00399745: 你說的是網路上一篇文章吧 給強暴犯做早餐的那篇45F 04/26 09:25
→ corif: 真的,大人快鍘了他XD46F 04/26 09:25
推 susuqi: 哈哈哈哈 鍵盤法官47F 04/26 09:25
→ Meerz: 是有這種人沒錯啦,但應該不會是目前這事件的女主角。48F 04/26 09:25
→ moshenisshit: 你又怎麼知道時間女主角不是?你人在現場嗎?
c大說的漫畫就是我貼的50F 04/26 09:25
→ Meerz: 多讀書好嗎?這問題你去問女主角啊跑來問我哈哈什麼心態52F 04/26 09:27
推 BITMajo: 甚麼事都要在現場才能知道,那也不必讀書了53F 04/26 09:28
→ JustSad: 人不在現場就不知道?你又怎知道是性侵?觀落陰嗎?54F 04/26 09:28
→ Meerz: 你怎麼證明女主角就是這種人?請舉證。55F 04/26 09:28
→ Meerz: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懂嗎?57F 04/26 09:29
推 susuqi: 你們也太跟反串認真了吧58F 04/26 09:29
→ BITMajo: 是喔
好大的勇氣,不就好棒棒59F 04/26 09:29
→ Meerz: 喔,她先前不就訴諸新聞了嗎?不就跑去告了嗎?她說出來了啊!真的很有勇氣。然後呢?反被檢察官起訴,這代表什麼?61F 04/26 09:30
推 Meerz: 喔,論點被戳破,又在怪大環境了。65F 04/26 09:32
推 BITMajo: 確實努力不夠啊,拿勇氣出來講?加油點吧66F 04/26 09:32
推 sodas500i: 老實說susuqi蠻無聊的,到處說人反串
認真討論還要被當反串到底是心裡有什麼疾病67F 04/26 09:33
推 futsukayoi: 同意女生出來說自己被性侵需要很大勇氣 但是她是說謊吧? 有人就是能臉不紅氣不喘的撒謊 哪需要勇氣XD69F 04/26 09:34
推 susuqi: 沒事兒沒事兒 你們繼續吵 不要停72F 04/26 09:34
推 BITMajo: 在現場的人能看到很大的勇氣嗎?73F 04/26 09:35
→ zien0223: 為什麼一群人可以和反串吵得不亦樂乎74F 04/26 09:36
推 Meerz: 連檢察官都看不下去,這種人你說她真的被性侵到啟動自我保護機制,我是不太相信。75F 04/26 09:36
推 BITMajo: 不過是腦補出來的勇氣,然後覺得全世界都欠他一個鼓勵77F 04/26 09:39
→ chungrew: 本案的檢察官好像是女生喔.......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誣告罪的構成要件很嚴格78F 04/26 09:39
推 Meerz: wow 連女性檢察官自己都看不下去,某m真的跑去讀書了嗎?80F 04/26 09:40
→ chungrew: 本案很可能是檢察官認定唐小姐捏造並虛構事實,所以起訴以一般情況來看 會搞到檢察官對當事人這麼反感
也是相當不尋常81F 04/26 09:40
推 Meerz: 不管啦!要保護女性受害者~~~(破音)84F 04/26 09:44
推 rapnose: 《嫌豬手事件簿》。85F 04/26 09:44
→ Meerz: 你們說的反串...到底誰是反串啊?我真的看不懂88F 04/26 09:45
推 mono5566: XD 你們繼續...可惜太早沒雞排攤90F 04/26 09:50
推 Meerz: 嗯,真的可以讀完書再來跟我討論,我都很ok的。XD91F 04/26 09:53
推 kyodaisuki: 柏拉圖式......什麼鬼啦?明明就叫意淫!92F 04/26 09:58
→ Meerz: 意淫有罪嗎?93F 04/26 10:01
推 Meerz: 會叫你去讀書,讀完再回來跟他討論是嗎?XD95F 04/26 10:04
推 BITMajo: 讀書讀到你B嘴的意思97F 04/26 10:05
推 Meerz: 到底誰反串?講不出來的話,可以不要推嗎?98F 04/26 10:07
推 lamboyoyo: 戴別人綠帽子還要誣告性侵,這種事真的要有很大的勇氣才做的出來呢~100F 04/26 10:29
噓 lioujg: 說被性侵需要很大勇氣,但在大家面前說謊需要更大的勇氣102F 04/26 10:29
→ ppccfvy: 撒這種經不起檢驗的謊也需要很大的勇氣啊^.<103F 04/26 10:29
→ Meerz: 哈哈真的超級有勇氣104F 04/26 10:32
→ BITMajo: 說謊是為了保衛宇宙106F 04/26 10:38
推 RealWill: 誣告罪也是有成立要件,又不是告輸了敗訴就算誣告107F 04/26 10:42
噓 yayaputin: 女生可能當下不敢反抗於是裝出兩情相悅的樣子發生性行為?那以後發生之前都要簽張同意書吧 連證據都沒有就一口咬定是被性侵 某M真好笑欸108F 04/26 10:48
→ s9414h: 這麼早就在吃自助餐啊.....111F 04/26 10:49
推 fantasySpark: RealWill大倒果為因啊,
是因為誣告所以敗訴,
而非因為敗訴所以誣告。
(就唐與馬這件司法案件而言)112F 04/26 10:50
推 Peter521: 幹男生出來喊性侵需要更大的勇氣吧,那以後男生喊直接定罪就好啦,證據顯示男歡女愛就都說是保護自己的反應就好啦,蒸蚌116F 04/26 11:06
→ litlin: 沒人在現場,隔天反應又被說是自我保護,所以說你的論點是只要女生說是性侵就是性侵囉?119F 04/26 11:24
推 kelly2005: 原po認真問,我就來認真回答一下,基本上罪證不足不起訴和成立誣告罪的主要差別在於:在後者誣告人明知他人沒有犯罪,卻以誣陷於人的故意去提告。所以要成罪一定要證明誣告人有誣告的故意。在性侵案中,不起訴代表沒有證據非合意性交,雖然我們都知道無罪推定,但法官可能是認為「是合意還是非合意不確定」也可能是認為「他們是合意性交」,基本上,反告誣告一定要法官認為他們是合意性交,而且能夠舉證證明誣告人有誣告的故意,不是這麼容易成罪的。121F 04/26 11:26
推 ChenDao: 自己的腦補不是腦補 別人的腦補都是腦補130F 04/26 11:28
→ kelly2005: 不過話說回來,一般人不知道誣告罪很難成罪下,假設有極端案例成立誣告罪,並經過媒體大肆宣揚。我想是會影響到被性侵但是證據保全困難或舉證困難案例(如夫妻間情侶間性侵),受害人提告的勇氣131F 04/26 11:30
噓 shana8312: 所以要為了推定未來可能的影響 犧牲現在被誣告的人的權益?135F 04/26 11:47
噓 lolicum: 母豬母豬夜裡哭哭
這種這麼婊的還有人護航
笑死
劈腿就劈腿 說什麼被性侵137F 04/26 11:56
推 fantasySpark: 這件誣告罪(構陷罪)幾乎百分之百會成立。
因為誣告的唐有誣告所欲達成的意圖與主動犯意。
重點在於:
性侵並非[認定行為惡意與否]的領域,
而是[主動行為事實真相]的領域,
就這種還原事實求取真相的領域而言,
絲毫沒有灰色地帶與模糊空間。
性侵罪就跟偽證罪一樣,
判決之依據並非認定行為之惡意與否,
而在於行為事實之真偽與否,
法官沒有另行認定解讀的灰色地帶模糊空間。141F 04/26 11:57
推 kuromu: 真心那摸想的已經跑走惹 但真實存在那樣想法的人
然後某些人可以想想A和B有過節,A宣稱自己是唯一幫B說
好話的人,但B其實有其他人做內應。何為真實與謊言呢?152F 04/26 13:10
推 Buge: 推講解155F 04/26 13:31
推 winter2683: 思想如ID一樣 腦袋裝屎還打在ID裡 有需要這麼誠實嗎?156F 04/26 13:38
推 kk0716: 女生被性侵說出來要很大勇氣 前提是真的被性侵好嗎??
男道法官要看在你鼓起很大勇氣的份上 就判對方性侵喔....158F 04/26 15:49
→ ccyaztfe: 所以你們的意思就是,只要確實能夠『證明是合意性交』,那麼誣告就會成立?160F 04/26 17:12
推 fantasySpark: 不然咧?
B蓄意控告A謀殺,
結果被證明A沒有謀殺而是被B蓄意構陷入獄,
這就是誣告罪。(性侵亦同)
否則人人都可以用司法陷害別人而無罪了。162F 04/26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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