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Romances
作者 Ruslan (露莎蘭)
標題 [閒聊] 某出版社作者抄襲事件
時間 Wed Jun  8 12:19:08 2011



先前有某作者被爆抄襲典心的書,
在此前也有板友提過另一位作者的書和漫畫 火鳳燎原 有不少異曲同工之處,
所以出版社跳出來講話了。
內文不便轉載,大家自己看囉。

http://homerpublishing.com.tw/lets_talk_article.php?id=1707&t=1&cid=2


出版社也是難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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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Ruslan          來自: 118.170.215.38       (06/08 12:19)
norains:單O晴比朱倩還早出金商...出版社現在才作出說明?1F 06/08 12:33
Ruslan:因為最近單o晴又被爆了 我補網址2F 06/08 12:41
http://homerpublishing.com.tw/lets_talk_article.php?t=2&cid=4&id=1697 這篇..

norains:↑對不起我笑了XDDD這篇明褒暗婊也太...3F 06/08 12:47
peichuan:文章連結裏,後面出版社的回覆有點誇張耶4F 06/08 12:48
norains:是說繼金商之後,其實有讀者把之後的戰奴等作品對照5F 06/08 12:48
peichuan:知道出版社無法看遍所有的書,讀者都幫忙告知了還不處6F 06/08 12:49
norains:已經有一段時間了,要不是有人上出版社反應(其實之前已經有反應過,但只看到作者在部落格PO一篇道歉文)7F 06/08 12:50
peichuan:理,都有目標書了,核對內容很難嗎
非得等事情鬧大了才來裝委屈9F 06/08 12:51
norains:以及告知東立,我想出版社就一直被蒙在鼓裡吧...11F 06/08 12:54
Ruslan:http://lovepet0101.pixnet.net/blog/ 這裡一堆12F 06/08 12:58
Coffee的部落格 :: 痞客邦 PIXNET ::
巧合 雷同 似曾相似(識) 取材 致敬 還是... 你可以不相信 但證據會說明 反抄襲人人有責 請保護原作權利 Coffee的另一blog--> 有圖對照 ...
 
WOHAHA533: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13F 06/08 12:58
※ 編輯: Ruslan          來自: 118.170.215.38       (06/08 13:04)
applegirl:個人覺得這件事情只能說出版社太相信人性,而有人的人性不值得被信任而已
在看完幾篇對照文之後,覺得單煒晴這位作者真是可怕14F 06/08 13:16
WOHAHA533:"應該"說出版社"只能"相信人性 因為要處理這種事很麻煩的...17F 06/08 13:20
applegirl:如果沒花一百二十萬分的心力去比對,真的很難看出她是如此抄襲與改寫的,畢竟在文字上全被拆解開來了
就以水家系列和典心的作品做對比,也僅能說結構上相似,文字上卻找不到七字以上完全相同的句子
上了法院這位作者大可說就是寫了很像的故事而已啊
再文字上完全沒辦法找她錯處,這一點讓我覺得很誇張但說這位作者厲害,卻也疑似蠢到教人嘆為觀止的地步有那文筆去替火鳳的畫面翻說成文字,為什麼不寫自己的文章呢?
單的抄襲和改寫不像茱倩那種整段抄,想賴也賴不掉
她用的手法誇張到我很想替她拍拍手,卻也同時不恥
我個人是不覺得出版社裝委屈,而是在處理過程中他們確實很委屈,搞了半天,也沒拿到錢回來填坑
可也總不能人家說抄,說像哪本又哪本,他們就要風聲鶴唳的去處理,畢竟在創作上有時候真的會有相像之處道理大概就像如果有人在路上隨便說誰做了賊,難道就都先帶回警局去處理再說嗎?這種事要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應該誰都會覺得很嘔很冤吧!19F 06/08 13:20
ianna:http://weiwenyau.pixnet.net/blog 原來是去年的事37F 06/08 13:45
applegirl:一本相像是巧合,兩本相像是不巧,但了第三本以上~~就嘆口氣吧!想這天底下怎麼就是會有這種人呢?38F 06/08 13:45
peichuan:我說的處理是指去「比對」這件事啦:),讀者給的線索已經很詳細了,兩相比對應該就不難了吧(?)
會覺得出版社有問題,其實也是因為我之前有針對類似40F 06/08 13:46
applegirl:可是我覺得單這位作者用的手法不好比對耶!
火鳳我也看過幾集,只是因為很細碎,結果追不下去43F 06/08 13:48
peichuan:的狀況發MAIL給出版社(非禾馬),結果完全沒下文.....45F 06/08 13:49
applegirl:就像文章裡說的,她把七集的精華融成一段,不是很迷的人,基本上看不出來的,是她笨到去抄畫面,只能說她沒料到有人會迷火鳳迷到可以全部對出來46F 06/08 13:49
charlie1127:其實apple大可以回一篇文
茱倩(丘琳)之前在舊東家(飛象)就有傳出她蠻不佳的
對於她到新東家(禾馬)會出這種包也不意外,她的人品啊,連舊同事(倪淨)都很不齒不屑她
老實說會抄襲的還是會再抄,只是差別在於有沒有被抓到,沒被抓沒告知出版社她還是繼續抄,像溫芯就抄過韓劇PASTA,早期的蘇浣兒抄金庸與三國志,這都只是沒被抓出來告知出版社罷了49F 06/08 13:51
greatest1006:有傳出抄襲醜聞的都會被我列為拒絕往來戶57F 06/08 16:54
lylazhuer:感覺出版社是傾向相信作者,照這樣看來構不上抄襲,字句比例方面,不過作者有竊取別人創作骨架不可取!58F 06/08 16:56
KENONGroup:抄火鳳那個不是很久以前就爆了嗎?出版社反應也太慢了而且禾馬還一直讓作者繼續出版其他書....
pasta那個真的..........建議看韓劇就好...60F 06/08 17:02
ikoyumi:比對的好厲害....連對話都抄得一模一樣63F 06/08 17:20
teppei1:我這幾天開始看麗人難這系列 還認為很好看欸!想說又找到一個可以追的作者了 沒想到...冏64F 06/08 18:05
applegirl:以改寫而言,我必須說單煒晴是個天才XDDDD
但如果要用一個創作的角度來看她,她真的不配!
會覺得她用自以為聰明的手法,弄髒了創作的空間
比較來說,我覺得茱倩抄得很笨,單煒晴抄得很髒66F 06/08 18:25
airily2:原來茱倩=丘琳!!70F 06/08 19:37
fungila:明知作者有問題,還不停幫她出書,選擇「相信她」?還讓作者把一整個系列出完,最近不是又有新書了71F 06/08 19:50
applegirl:我想所謂的"相信"應該是指一開始,據後來回應是早就跟東立有接觸了,如果認定是抄襲,就要全面回收了73F 06/08 19:54
fungila:所以禾馬「相信」金商菊籬不是抄的?那本是抄得最笨最誇張的一本,台詞照抄,連街名都一樣
因為被人揭發,後面幾本就抄得很狡猾,抄畫面之類
出版社是不是認為反正這種抄法被抓也告不成
只能說我真的不懂禾馬一邊承認作者有問題一邊相信她繼續幫她把這個同人系列出完,到底是什麼心態?_?75F 06/08 19:55
applegirl:我想是一開始作者的態度說服了出版社與許多人
在單那篇道歉文出來之後,在版上也有很多網友不也覺得是情有可原,而且因為態度很好,所以值得再給機會81F 06/08 20:11
fungila:情有可原?!?!?!那篇道歉文通篇詭辯,甚至不承84F 06/08 20:12
applegirl:而且她很堅持自己不是抄,而是不小心致敬了一下85F 06/08 20:12
fungila:認自己是抄的,什麼太喜歡了不自覺參考等等毫無誠意86F 06/08 20:13
applegirl:是後來四本被人家一對照出來,事情才會鬧到今天這樣f大可以去看看前面的討論文,只能說雖是詭辯,但辯得87F 06/08 20:13
fungila:至少我看到那篇道歉文更覺齒冷,有本事抄沒本事認89F 06/08 20:14
applegirl:很有誠意~~
對那篇道歉文我是沒有什麼感想,只能說她可以說服許多網友給她機會,出版社當時也被她說服了,選擇相信90F 06/08 20:14
fungila:而且道歉文還鎖文,好像我道歉了沒我的事了
你們不要也不可以發表意見,因為我已經回覆了93F 06/08 20:15
applegirl:如果在當初就適可而止,相信今天她不會被躂伐至此95F 06/08 20:15
fungila: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抄襲的人就是會再抄,頂多抄得聰明點,被抓也告不了妳,單XX就是最佳典範96F 06/08 20:17
applegirl:只能說一本可以是巧合,兩本可以是不巧,三本以上就~98F 06/08 20:18
fungila:另外我不覺得有任何抄襲是情有可原的99F 06/08 20:18
charlie1127:抄襲是可恥的,沒有所謂的什麼情有可原,單煒晴那個道歉文再對比之後無疑再再得顯示她很沒誠意又很糟糕身為創造者卻去抄襲、偷竊他人作品,禾馬大概也是見事情鬧大了才發出聲明文,但禾馬的聲明文有一篇口氣超差的,況且單煒晴事件很早就爆了,現在才出來說明感覺禾馬一開始沒什麼心想處理,至於單煒晴的最早筆名據說還想偷她老師的名字,結果她老師有出過書所以她才不能用,之後把老師的名字更改一下就變成她現在的筆名了,連筆名都要偷竊,這人的人品蠻爛的100F 06/08 20:39
boubakiki:能不能請問charlie大單煒晴的老師是誰阿?109F 06/08 21:34
charlie1127:單的老師叫單煒明,她把人家的名字改了最後一字
關於她的筆名 http://ppt.cc/__Qd110F 06/08 22:02
關於筆名 - 單人床上的白日夢 - PChome 個人新聞台
想解釋一下,筆名的由來。 (因為我不想等書出了,才被大學同學興師問罪) 忘了是哪一門課,總之大一的時候,有一個老師叫作單煒明 第一次看到這個名字,就覺得老師的姓也太酷了吧! 畢竟對於一個從小到大,沒碰過什麼奇怪姓氏的單懶人來說 老師的姓實 ...
 
greatest1006:乾脆發動一人一信去出版社抗議,不要再為這種抄襲的作者背書,還給什麼機會呀?!112F 06/08 22:27
charlie1127:剛去馬大爺家回了那篇文,看禾馬派人出來發文,之後的回應真是越看越氣,的確他們在處理的過程與細節是不用告知讀者的,但在聲明文裡好歹口氣也好一點吧
這種連筆名都要盜的人根本就不用再給她什麼機會,直接告她或封殺她,真是創作界的敗類114F 06/08 22:30
greatest1006:莫非要讀者們發動拒租和拒買,出版社才願意正視嗎??119F 06/08 22:38
ppok:第一本《金商菊籬》爆出來我就連租都不想租了 更遑論買XD120F 06/08 22:54
applegirl:我個人是覺得聲明文算有誠意,倒是有些讀者太嗆
那個說要學著去抄的人感覺像是在傷口上撒鹽
出版社也沒說不正視,只說細節不好交代,所以現在大家現在生氣的重點究竟是在哪裡呢?
如果大家要這樣逐字逐句去挑毛病,也真的難怪出版社社常常乾脆就都不要發聲明,因為怎麼說都錯啊
說實話,因為我有支持的作者,所以會很氣那個人說的什麼抄一抄就可以出書了,一下子踩到一堆努力寫書的的作家啊~~就一個單作者就像打翻一船努力的作家嗎?上面錯字,不是就像,是"就想"~~歹勢
再講一句更實在的好了,如果禾馬就只知道要收像單這樣的作者的書,那咱們喜愛的那些名家們從何而來?
雖然我在某件事情上把禾馬罵得很慘,但這件事情我必須說公道話,不要讓真的肯發聲明,肯正視處理的出版社到最後感到心寒,因為多的是被控抄襲根本連理也沒理的出版社,禾馬今天的態度已經算是很認真了122F 06/08 23:28
ikoyumi:其實也沒那麼偉大....都已經被其他出版社盯上了
總是無論如何得處理
不處理大概對方連出版社一起告吧138F 06/09 00:15
city520:http://tinyurl.com/3oechkk 單oo這本抄得太誇張了..141F 06/09 00:15
單煒晴《水家風華》和典心《睡睡平安》巧合處比對 @ Coffee的部落格 :: 痞客邦 PIXNET :: Coffee感想: 這是我第一次看典心的書,一切完全是以純粹閱讀的方式看了典心《睡睡平安》和單煒晴《水家風華》兩本書,但為何單煒晴《水家風華》會讓我感覺和《睡睡平安》這麼像呢??這絕非寫來寫去都一樣這 ...
 
ikoyumi:只不過單的事件會從一本延續變成四本都有問題
這也不能完全推卸責任了 畢竟早有讀者警告過
如果出版社願意在被警告時多花心思和作者溝通
甚至去看火鳳的漫畫  後面三本怎麼還會出?
也或者後面幾本只是顯示出 讀者在警告出版社時
出版社根本連漫畫原書都沒看過 就選擇片面信任作者導致後三本審稿時 依舊沒有警覺有問題142F 06/09 00:16
pptyo:我覺得有人太激動了~~  在禾馬網站的留言明顯偏激149F 06/09 00:41
fungila:認同ikoyumi,覺得禾馬根本沒有用心,抱著僥倖心態現在做出一派受害者的姿態,讓我無法真心同情
作者說什麼就信什麼,而且還是有前科的作者,這樣還能說自己重視原創性、有好好把關嗎150F 06/09 00:41
pptyo:樓上~~  請問你說的前科是?
而且每家出版社的管理方式不同 只能說禾馬給作者的空間太大~  讓某些作者不懂節制
法律再嚴的國家 都還是會有人犯罪~
不能因為這樣就說人家沒有努力啊!
怎麼突然覺得~  "相信人性" 竟然變成不好的事情?154F 06/09 00:44
fungila:前科就是她親口承認自己第一本借鑑別人的作品
這樣還能輕易相信她的保證,出版社實在善良160F 06/09 00:47
pptyo:難道有人報案連審判都不用 直接把嫌犯抓去槍斃嗎?162F 06/09 00:48
fungila:並非不能相信她,而是好歹去查證一下吧?
既然第一本爆出抄火鳳,去找火鳳來看一看很難嗎?
如果確實有去查證,為什麼毫無發現後面三本有問題?163F 06/09 00:48
pptyo:有另一個重點在於~  單的對外口徑不一~ 講法不同
我看了留言版 又看了COFFEE網誌 還有信 單的講法都不一樣~  怎麼知道她告訴出版社的幼是什麼版本?166F 06/09 00:49
fungila:事實就是讀者比出版社認真,出版社輕信片面之詞,有沒有實際去查證,很難說169F 06/09 00:51
pptyo:其實以我自己來說~~~  我沒看過火鳳~ 這次的事件171F 06/09 00:51
fungila:出版社總有看到她那篇道歉文吧?172F 06/09 00:51
pptyo:在去年爆發的時候我有注意到 那時依照單的說法173F 06/09 00:52
fungila:道歉文已經承認她受火鳳「影響」深遠,禾馬既然自稱174F 06/09 00:52
pptyo:我也會以為市場誤會~ 他不是抄襲~175F 06/09 00:52
fungila:這麼在乎抄襲,後面為什麼輕易出版沒有查出來?176F 06/09 00:52
pptyo:要不是後來對照表態清楚~  老實說` 看了火鳳
我也不會感覺到他到底有沒有抄啊!177F 06/09 00:53
fungila:(驚訝)怎麼誤會的?她根本就親口承認她在寫同人文我看過火鳳,她的很多明顯的設定讓我不舒服
例如主角沒有痛覺,這難道很常見嗎?179F 06/09 00:53
pptyo:不是說出版社沒有錯~ 只是有時候我會覺得讀者真神
我看小說那麼多年~  從來不記劇情的 = =182F 06/09 00:55
fungila:我相信只要有去翻火鳳,都可以看到單XX書裡的影子
如果出版社是以查證的心情去看,我不相信看不出來耶184F 06/09 00:55
pptyo:同人文的說法是"信" 但官方說法並沒有同人文啊!!186F 06/09 00:56
fungila:妳是在假設出版社沒有看過她的道歉文?我認為不可能都有人把道歉文貼在禾馬論壇了,他們怎麼可能沒看過187F 06/09 00:56
pptyo:道歉文裡並沒有講到同人文 只說"影響"更表示不會再犯了!!!
這才是為什麼禾馬之後會繼續出版的原因吧?
我們不是當事人也只能猜測189F 06/09 00:58
fungila:「我想要看司馬懿和山無棱的故事,所以用了相似的背193F 06/09 01:00
pptyo:我覺得單 做錯了又老實才是主因吧!!194F 06/09 01:00
fungila:景去設定」,這定義跟同人文有什麼不同?195F 06/09 01:00
pptyo:                  不
很多小說都寫情婦  都寫總裁 都寫失明....
抄襲真的很難定義吧!!196F 06/09 01:00
fungila:單XX是錯的,但出版社也不全然無辜,這就是我的看法199F 06/09 01:02
pptyo:我上過相關法律課~  這樣對抄襲的定義真的很不明確事實上同人文並不算抄襲~  頂多只是讓人觀感不好而已道德&法律是 很清楚的兩條線~~  你只能說他沒道德200F 06/09 01:02
fungila:拿總裁情婦這種設定來比喻,我真是啼笑皆非……
她不只是拿相似的背景,而是連台詞都完全照抄203F 06/09 01:03
pptyo:卻不能定他罪啊~~  當然我也不覺得他的做法是對的~205F 06/09 01:04
fungila:願意相信出版社沒什麼不好,只是我個人對出版社的處206F 06/09 01:05
pptyo:別激動~  我會這樣說是因為我沒有看過火鳳 ~207F 06/09 01:05
fungila:理方法持疑,也不全盤接受他們的說詞208F 06/09 01:05
pptyo:只是想說~ 如果按照單最初的說法 我也會認為他沒有抄209F 06/09 01:06
fungila:那麼前面怎麼又說看了火鳳也不會看出有沒有抄||||||很多明顯的設定,是一目了然的耶
對不起我話太多造成洗版了,只是個人看法不同,我也謝謝p版友的分享,讓我看到另外一種想法210F 06/09 01:06
pptyo:如果對歷史不了解的人~  會不會以為那是歷史背景?
我一開始就以為是歷史  = =
我也知道你生氣啊~ 我想你應該很喜歡火鳳吧?
只是覺得~ 這文章有點奇怪~ 重點不是應該在作者當然~我沒說這次出版社沒錯喔!我只是說... "重點" anyway~ 要期末考了~ 等判決出來有下一波公告再說吧~214F 06/09 01:07
hereisalice:p板友,我想,作者就是抱著這種僥倖心理...
「應該不是每個讀者都看過」「看到了也以為是歷史」f板友對這種心態生氣,應該跟喜不喜歡火鳳沒太大關係而作者在12月底發表聲明,說以後不會這麼做
那麼在這個時間點,是否已經完成4月出版的帝女舜容?基本上這一點只有作者和出版社知道(或者寶傑也知道?)所以作者所指的「以後」是什麼時候,其實很難確定
出版社也有各種考量,說不定就是叫她停止這個系列
因此我覺得會令人生氣除了出版社後來的失控發言
就是作者那種「我不知道我拿別人的設定來創作,會讓讀者這麼不高興~真抱歉啊我以後不會這樣了」的心態我覺得寫了幾十本的作者拿這種「不知道」來當藉口
會讓人覺得她到底是真的不經思考還是看不起讀者?220F 06/09 02:25
sos747:單煒晴就是以前松果屋的韋晴啊!想不到她現在會涉嫌抄襲這麼多本書!233F 06/09 06:54
bala543:我也曾在單第一次發聲明稿時聲援過她,現在想來好傷心,誰讓我對勇於認錯的人容易心軟。
出版社方面的處理可以理解,因為單的手法在法律上要判定是抄有難度。如果出版社在法官判定前先自主認為她是抄襲且做出動作,事後若法院判無罪,出版社會被反告。所以出版社至多就只能冷凍處理等待審判結果。我對出版社的作法,唯一的不滿就是沒先冷處理,今天還有一本要上架。235F 06/09 07:23
ikoyumi:單煒晴是韋晴?! 哇 有八卦到@@243F 06/09 07:35
fungila:發生抄襲事件,讀者不會責備出版社,出版社絕對是受害者,但禾馬把話說得太漂亮,在諸般前提之下,看來他們最多做到的是自認倒楣,讀者也不是不會體諒,如此義正辭嚴、信誓旦旦,反而讓人難以苟同
至於抄襲的作者,是的,無論是不是喜歡受害的作品,我都無法原諒這種有辱創作的惡行
說來諷刺,單XX今天還要出新書,光憑這點,我就很難對禾馬的慷慨陳詞給予由衷掌聲244F 06/09 10:26
amy93:有夠誇張這個作者 根本是抱著僥倖的心態
不知道漫畫的人說不定還會覺得她筆下的男主角只要吃就不會死是很特別的設定252F 06/09 11:07
winnymoney:出版社不用負擔媒體"守門"的責任嗎? 名下的作家書寫出來就一定要出嗎? 如此受害者的姿態真令人無法苟同255F 06/09 11:18
ikoyumi:我覺得像茱倩事件 我會覺得禾馬情有可原
畢竟編輯不可能看過所有的作品
可是這次在第一本已經有人警告禾馬了
之後卻又連出三本 我就無法同情了...257F 06/09 11:25
manmanhuang:覺得和馬是在裝無辜+1 第一本的時候 還可以和馬是無辜的 但讀者在第一本抄襲的時候 都已經去信去給出版社 讓出版社知道了 出版社還讓她繼續出第二本第三本第四本 通通都是有問題的書 這樣出版社再擺出一副無辜受害者的嘴臉 那就跟抄襲者一樣無恥了 不是要出版社在法院判定前就將作者當抄襲者告 而是 要不要出版決定權在你出版社的手裡 有問題的書 有問題的作者 做一下查證的工作 先別讓她過稿 很難嗎?讀者都已經告訴你她抄的是哪本漫畫 在出版前 花個時間 比對一下 很難嗎?261F 06/09 14:21
SinosaiAgi: 補的那個連結好好笑喔  真酸XD271F 06/09 17:07
cacawu:小袖子的反應人很切心~出包了不道歉還酸回應的人= =編輯當的這麼的不圓滑~禾馬請的人材真是強硬
完全不知道什麼叫連帶責任嗎?把別人同樣是出版社的同理心放在底下踩~真是家優秀出版社培育出的優秀編輯272F 06/09 17:27
applegirl:總覺得這一串話有點失控了,我想,現在應該有人就是要出版社出來說一句以後絕不錄用單的作品,沒聽到這句話之前是不會甘休似的,不要忘記在法律定罪之前
就算真殺了人都是無罪的,雖然在金商出時,出版社就被告知可能有致敬,但是後面這串討論以我來說是帝女這本出來之後,才整個被爆出來的,我想出版社不是在賭運氣不會被發現,而是到這時才驚覺自己被騙了
最後仍覺得那個人十分萬分億分該被酸~~XDDDD
以我個人而言,不喜歡捉了個理字好像就啥話都可以說276F 06/09 18:05
fungila:我想部分人的重點是放在為什麼會輕易相信輕易被騙
之前就已經有讀者提出疑慮,出版社接二連三出完系列是否一點求證都沒做過,單純相信作者片面之詞?
如今又聲稱非常慎重處理此事,是不是略嫌自打嘴巴
畢竟讀者連疑似被抄的著作都提供了,求證一下不為過吧又假如真有去查證,為什麼這麼明顯的設定都沒看出來所以才會說讀者比出版社認真,出版社的信誓旦旦是不是有點誇浮呢
每個人都可以對事情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不需要去假設對方的目的性,我沒有想要禾馬幹什麼,只是對他們的聲明不表苟同,我想這點想法並不為過吧
當然我也尊重a版友的想法,只是個人觀感不同,不用去分對錯,希望沒有讓妳覺得冒犯285F 06/09 18:28
pptyo:小袖子沒有酸別人吧!他很認真的回答"當作者並不容易"而且處理這種事情本來就要慎重啊!
憑什麼你要求出版社不再出單的作品 他就要聽你的!
最後~  我想提醒大家一點~ 該作者才是罪魁禍首
曾有一堂法律課老師跟我們說:"現在的價值觀很奇怪,總是在撻伐向中指蕭這類的人物,而殺人的新聞卻常常被忽視~  是怎麼了?  殺人的新聞已經不新鮮了,所以希望他被退學台大就一定要把他退學嗎?
事情都有正反兩面  原諒與不原諒 決定權都不在我們看不慣就不要看單的書啊!沒有人阻止你唾棄他啊~ 但出版社怎麼處理似乎輪不到我們來興師問罪
"或許 他就真的想給人家一次機會啊~" 我個人也是
屬於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的個性~  這件事情沒那麼嚴重實在沒必要被這樣討論啊!!! A大說得很好~ 就說真的殺人~  不也該等到判決出來才能論罪嗎?
不好意思~ 推文錯字一堆 = =
另外補充一點~我不是單的書迷~我也不認同抄襲的行為298F 06/09 18:48
shameonyou:我尊重樓上的看法,但是我覺得例子舉得有點怪...
從來沒有人忽視殺人新聞啊!不然廢死和反廢死是?315F 06/09 19:04
IamTruth:例子奇怪+1 殺人犯要譴責,中指蕭難道不用譴責?317F 06/09 19:05
shameonyou:大家不是覺得禾馬不對,而是覺得他們做事不夠嚴謹吧318F 06/09 19:05
IamTruth:錯誤不分大小,錯就是錯,對就是對,作者有錯,但禾馬始終沒有即使處理,難道就是對?我可以理解出版社有出版社自己的利益考量,這很正常,但禾馬既然做了這樣的選擇,現在又發文一副自己好像處理得當,多用心認真的樣子,我對這一點很不苟同319F 06/09 19:05
shameonyou:打個比方,倘若禾馬是生產果汁的,今天有人向他爆料324F 06/09 19:07
IamTruth:更正,即使→即時325F 06/09 19:08
shameonyou:原料有問題,他做得不是先暫緩生產販售,而是去問原料廠商,你的東西有問題嗎?廠商說沒有他就相信沒有然後繼續販售,最後發現果汁果然有問題,你能說生產者完全無辜嗎?話題轉回來,禾馬本來就該更嚴謹一點而不是以完全的受害者自居吧,這是態度問題326F 06/09 19:08
IamTruth:推樓上,就是以受害人自居這一點教人無言331F 06/09 19:11
pptyo:我的例子是老師說的~  大意是~ 犯錯有分嚴重不嚴重沒到底小錯的人要比大錯的人受到更多的譴責
不好意思舉例不好~332F 06/09 19:11
IamTruth:硬要離題的話,每個人價值觀不同,大錯小錯又是誰可以來判斷?也許有人就覺得出版社延遲處理包庇抄襲作者,讓之逍遙法外,敗壞創作風氣,比抄襲者更嚴重
總歸這是個人價值觀問題,有人譴責作者,有人罵出版社,有人兩個都批,個人認知不同而已335F 06/09 19:13
manmanhuang:譴責殺人跟譴責中指蕭 並不衝突吧 譴責抄襲者跟譴責讓抄襲作品一出再出三出四出的出版社 也不衝突吧
這種事 不是出版社一句因為相信作者 所以bala bala就可以推卸責任的 讀者都已經把抄襲的消息告訴你出版社了 連抄的是哪本書也都指名了 你出版社都不用把書找來比對一下 親自做查證的工作嗎?就憑作者的片面之詞你出版社就連比對都不用比對 查證都不用查證了?這種做事態度又愧自己的業務 有愧讀者吧340F 06/09 19:55
Smaragdos:這位作者的筆名 我只想到單飛雪 洛煒 樓雨晴  @@348F 06/09 20:20
ikoyumi:推shameonyou大的舉例
而且pptyo大 沒有人說小錯的人要比大錯受到更多譴責你這句話不也暗指了出版社是錯的
現在大家是覺得出版社以受害者自居很詭異吧349F 06/09 20:28
charlie1127:S大,單煒晴的筆名她自己有講過原先是要用她大學老師的名字,只是她老師有出書才使得她不能用她老師的名才把老師的名字更改了第三個字
至於現在讀者的不滿是在於出版社的發言與作法,早在第一本出來時就有人去信給出版社說書內容很有問題
也附了被"參考"的書,倘若當時禾馬能多用點心去查證一下也不至於讓後面那些有問題的書再出來,而禾馬現在的作法跟單煒晴的作法也沒什麼不同,賭得都是讀者並不會知道單煒晴抄了多少又或者根本不會知道單有抄353F 06/09 20:36
manmanhuang:出版社應查證 能查證 卻不查證 事情鬧大了 才擺出一副無辜受害人的嘴臉 很口惡心362F 06/09 20:39
charlie1127:花點時間去查證不難吧,可現在禾馬以一付委屈的受害者姿態實在很難令讀者心服,錯了就是錯了,不管是大錯還是小錯,有錯道歉了這不難吧,況且單煒晴在道歉文後還信誓旦旦的說不會再犯,但結果還不是繼續抄襲禾馬方面的回應也很糟糕,口氣那麼死硬364F 06/09 20:40
tentei:我覺得禾馬小袖子回文很糟,硬是把留言者的意見曲解成別的意思,然後傲慢踏伐。實在讓人寒心這麼大的出369F 06/09 21:56
peichuan:那個留言很像腦羞成怒,我覺得他不回應會比較好= =371F 06/09 21:57
tentei:社居然會有這種行為!該留言者的確是說,原來改編他人心血就可出書,那她也去改編別人的來投就好,反正出版社也不把關,隨便就出書了!但小袖子卻斷章取義,讓讓人覺得根本沒誠意處理問題,只會打嘴炮!
發動一人一信去跟初版社抗議!!!
            出版社372F 06/09 21:57
smilelamb:出第一本算禾馬倒楣 但之後三本我覺得是禾馬活該...就已經有讀者警告過了 不查證就出書...我覺得損失是自找的....378F 06/09 23:05
charlie1127:當一本很有問題時就該暫緩一下出書去查證,禾馬居然連查證都不查還讓她再出完系列,現在事件鬧大了才在聲明,而聲明的口氣超嗆的,一本算倒楣,但後續還讓她出就不是倒楣了,而是禾馬自己也有問題,禾馬的作法跟單煒晴也沒什麼不同,所以禾馬這次把自己塑造成委屈的受害者讓我很啼笑皆非,已經有讀者給證據了還不去查,現在會鬧成這樣也是禾馬自己活該381F 06/09 23:08
rsleg:單今天還有出新書(遠目)坦白說我很壞心的想出版社是認為也不會有很多人知道抄襲...那就繼續出...
或是有人也不CARE...能出還是能賺錢吧@@a388F 06/09 23:50
greatest1006:那我們就繼續很壞心的散播她"疑似"抄襲的這件事吧~391F 06/09 23:52
charlie1127:那我可以再壞心一點嗎,這篇要改標題明確指出抄襲者再推爆它
單煒晴(我決定要一直PO她全名)抄襲成這樣禾馬還讓她出書那禾馬被鞭也是禾馬自找的,風頭下要先避風才是不避還搧風,讓火越燒越大把自己燒成重度燙傷,真是燙死活該,完全不想也不會同情禾馬392F 06/09 23:55
junelady:是說喔,就算作者抄襲又怎樣?也許,頂多就一部份有398F 06/10 01:28
princessinu:樓上我覺得這些都不關我們的事~ 你可以不高興~
但沒有必要講話這麼尖銳~~ 比起態度~399F 06/10 01:28
junelady:在使用網路、有在看漫畫、消息比較靈通的讀者之間互401F 06/10 01:29
princessinu:你反而比較差......  當然~  也不關我的事~ 402F 06/10 01:30
junelady:相有在交流而已,那些大多數消息沒有這麼靈通的讀者403F 06/10 01:30
princessinu:只是這裡是言小版~ 不是你的個版~
啊 ==  不好意思 ~ 我說的事C大404F 06/10 01:30
junelady:也許根本不會在乎或知道這些,這大概也就是出版社可406F 06/10 01:31
princessinu:怎麼做都有它的原因~  實在沒必要聽你個人的放肆批評407F 06/10 01:31
junelady:以這麼放心的裝糊塗的原因吧408F 06/10 01:32
princessinu:這樣說可能冒犯的!  可是我覺得你的言論已經越來越偏激了~  是否該緩緩呢?409F 06/10 01:32
xingjun:甄嬛傳原來也是抄襲的作品,我還那麼喜歡= =
看來我看的書還是不夠多=__=411F 06/10 10:52
mirageQ:p大一邊說不關我的事 卻又寫了一堆  妳說這裡不是c大的個板 難道這裡是您的個板?  我反而比較能體會c大的感受 那種出於對言小的熱愛發出的批評  愛之深 責之切413F 06/10 14:26
WOHAHA533:推樓上 C大是激動了點 但這跟個版有什麼關係?
怎麼會不干我們的事呢? 我們讀者花錢買書租書 身為消費者 有權利追求商品的"品質"吧! "商家"的處理態度當然討論啊~
   ^可以417F 06/10 15:50
manmanhuang:抄襲就抄襲 還有原因喔?
說C大偏激  那說版友放肆批評的人......422F 06/10 15:54
amy93:不覺得c大激動+1 而且我還覺得他說的挺中肯的
倒是p大說別人放肆批評,這才充滿了自己的主觀意識吧424F 06/10 16:34
peichuan:若出版社一開始就處理好,就不會有這些「放肆批評」了426F 06/10 17:05
cashko:抄襲是不對的,不過有些劇情相似卻也很難說是不是抄襲,滿想知道法律上對於抄襲是如何定義的
如果今天引用一句名言,例如這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愛你,但是卻沒標明這句話來源,那是算不算抄襲的一種呢?427F 06/10 17:08
peichuan:我覺得不算耶,除非作者說那句是他創作出來的432F 06/10 17:12
ikoyumi:C大的問題讓我想起 在台灣求學時對這個沒有要求433F 06/10 17:24
tentei:看完比對之後,單煒晴若敢說只是劇情相似,就太扯了434F 06/10 17:25
ikoyumi:後來我到美國唸書 有被教授糾正過@@435F 06/10 17:25
tentei:希望她還知道"恥"字怎麼寫!!!436F 06/10 17:25
ikoyumi:所有的引言都必須註明作者437F 06/10 17:25
manmanhuang:同ikoyumi大 在台灣念書時 學校對這方面根本從未要求注重過 以前大學寫報告 都嘛是這本剪剪 那本貼貼 都沒有自己的見解 也不用交待來源 老師也沒說話 到了國外念書後 才知道國外對這方面要求的嚴謹438F 06/10 19:34
cashko:雖然那話很有名,但是萬一有人不知道那話是別人說的,書裡或小說用這麼一句台詞,當然會引起不知情的讀者誤會是作者創作的啊,就好像這次單的事件直接用了火鳳台詞對吧,如果是沒看過火鳳的,裡所當然會以為這台詞是單自己創作的,即使單不說這句是自己創作的也會誤會吧,因為畢竟是在看單的小說啊,還是說因為這句比較有名都被多數人知道是別人講的,反而不會認為是抄襲?442F 06/10 20:03
shameonyou:不過中國自古就不太注重著作權,看看江西詩派...
尊重智慧財產權應該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450F 06/10 20:08
smother:不過印象中著作權好像是有期限的..而且剛孤狗一下
著作權法91條的規定 關於重製他人著作感覺還罰蠻重的只不過裡面有但書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感覺上面這幾個字解釋空間好模糊阿 囧452F 06/10 20:14
applegirl:合理使用應該是指引用的部份,不是改寫,單這次的後續應該是已經走法律程序了,所以出版社大概也不會再多說些什麼了,以單抄畫面這一點來看,重製的成份很高,如果只是從裡面取角色出來寫成自己的故事,說不定可能會沒事,因為名字改了,只是背景相似,要判罪可能比較難,只能說幾本書要回收的話,成本真的很高457F 06/10 21:55
OTZorzon:會倒嗎?那我喜歡的作者要去哪?463F 06/10 22:21
charlie1127:禾馬不會倒的,O大,請放心
至於princessinu大,我尊重您的發言,而對於抄襲這件事的見法也許是您跟我的看法各有不同
每個月真真切切的花錢去租書買書,今天被爆抄襲了怎會不關讀者的事呢?我本人很唾棄抄襲,因為唸得是設計所以老師一直很耳提面命的告訴我們抄襲的不對,千萬不要為了抄襲而毀了自己,況且抄襲真的就是不好,哪有什麼原因去為抄襲這錯事做開脫呢,現下這樣我都不知要怎樣去支持禾馬了,拿我一片支持的真心來傷害我以後都不知要看什麼書才是,真的能看的作者好像也沒多少了,唉~~~無奈啊464F 06/10 23:27
cashko:我也覺得花錢買了也花時間看了,結果竟然是抄襲,怎會不關讀者的事情,何況這本來就是不對的
不過筆名部份可能還好,假如如果有人取林志玲這筆名出言小,我應該不會覺得是抄襲XD
當然如果能避免不要撞名是比較好啦475F 06/10 23:42
applegirl:哈哈哈~~好看的書當然繼續看下去,這又不是一鍋粥
請問一下因為單抄襲,所以綠痕和凌淑芬的書就突然變得很難看了?480F 06/10 23:48
charlie1127:現在重點在於東立會怎麼看待這件事,還有禾馬的作法483F 06/10 23:49
applegirl:當然更不用說最近夯到不行的黑潔明,因為一個單作者突然她們的書也不用再看下去了?484F 06/10 23:50
charlie1127:從有問題的第一本書到後續還讓她出書,這作法比較有486F 06/10 23:50
applegirl:總覺得如果要用連坐法來看來看待這件事,這道理好像可以說得通啊~~
但說到底,是關這些作者啥事?487F 06/10 23:50
cashko:這不是連坐問題吧,是觀感問題,當然不是每個讀者都490F 06/10 23:51
charlie1127:問題,所以禾馬對此也不能說他都沒有錯,把責任都推491F 06/10 23:51
applegirl:該看該買該租的,以後當然仍是還看還買還租492F 06/10 23:51
cashko:會有這樣的觀感,但的確部份讀者會出現這種感覺493F 06/10 23:52
charlie1127:到作者方身上494F 06/10 23:52
cashko:還有到底什麼是致敬啊,我覺得致敬好像變成抄襲者把抄襲合理化榮耀化的說詞了
而且說致敬的都是被抓包後才解釋說我是致敬XD495F 06/11 07:11
greatest1006:連坐法是不該連到其他作者上,可是出版社要做好把關吧??就算做不好把關,都已經爆出抄襲了,還繼續為這種人出書,這豈不是鼓勵大家,盡管抄呀~反正出版社會幫你cover,你還可以繼續出書唷^.<
禾馬出版社在此事處理上的態度讓人很寒心
難道為了賺錢營利或是幹嘛,就能不在乎道德嗎??
這樣對認真創作的人來說,公平嗎??那這樣以後大家抄來抄去就好啦~反正被爆也沒差,還是可以繼續賺498F 06/11 13:15
trywill:要談法律的,那個連帶責任先學好嗎?出版社想開脫,好笑編輯不用負責嗎?這是責任是內部關係需求,今天真要告是可以從作者一路到編輯加出版社一起全告的OK?
對方單告作者是好心,不是叫應該,小袖子身為編輯不是說我不知道一句話就以帶過的,這是一種工作上的責任506F 06/11 13:43
cashko:我覺得出版社沒有嚴格管制抄襲才是抹滅其他作者的辛苦,而不是讀者的質疑可以抹滅的511F 06/11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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