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ketballTW
作者 stanfore (阿中)
標題 [討論] 林秉聖事件的癥結點不在法律
時間 Sat Aug 19 11:15:41 2023


以下都是個人的看法和平討論
癥結點根本不是法律上
(簽約時間,合約有效性,解約賠償金,blablabla)

情理法,法律是最後一條界線
這件事情根本就不應該討論到法律層面
台新運用了一些漏洞,以及多聯盟等灰色地帶
惡意的,我直接斷定他就是惡意,去挖角球員
他不可能不知道林秉聖已經跟攻城獅簽約
以上是情跟理,為什麼現在他們被砲的原因

最後一道防線走向法律,就是曠日費時了
未來如果雙方和解不成在法律上的攻防
結果出來熱度通常也過了

合約是否有效,是否可以在合約未結束之前簽約,中信可不可以執行選擇權,委任契約是
否可以單方面解約,當初的委任契約的解約賠償內容是什麼

這些後續都只能由雙方高深的法務去攻防了
但是法律之前球迷對於事情道德的界線是有尺的

最後我覺得球員還是要有經紀人經紀公司
面對資方,面對制度,很可能處理不好就像今天這樣
他們還是專心打球就好
但是台灣的經紀公司也要足夠健全去幫忙球員談判
私心還是非常喜歡這名球員,每場球都超拼
希望藉由這個事件可以催生對應制度的建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2.19 (臺灣)
※ 作者: stanfore 2023-08-19 11:15:41
※ 文章代碼(AID): #1au3FVbt (basketballTW)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ketballTW/M.1692414943.A.977.html
ban1010: 癥結點是有富爸爸幫插屁股 很爽的1F 08/19 11:16
johnbill: 大聖有雙重人格 大家不要為難他了
可能有2F 08/19 11:17
lfe11: 同意,簽約前正常不會考慮違約問題。又不是被迫簽字的。4F 08/19 11:18
VIC0418: 我就問台灣哪個籃球員一樣碰到這種事情敢這樣搞?6F 08/19 11:18
reason825: 職業運動=商業=法律,球員就是要賺錢,道德?7F 08/19 11:20
jimmy199483: 要賺錢就可以亂簽約?8F 08/19 11:21
reason825: 只要不作奸犯科,合約問題法律解決吧
兩聯盟競爭本來就是戰,怕戰就談合併吧9F 08/19 11:21
dylan0514: 只要能賺錢,所以怎麼搞都可以呀11F 08/19 11:22
reason825: 惡意挖角這次沒有下次還是會看見12F 08/19 11:22
kaikai9527: 你是法官看過所有卷宗釐清事實了哦 可以直接斷定人家惡意13F 08/19 11:23
reason825: 只要法律過得去,真的想怎麼賺都行15F 08/19 11:23
jimmy199483: 台新:明明是善意挖角16F 08/19 11:23
ban1010: 抵制台新17F 08/19 11:24
jimmy199483: 講真的 法律就是道德的底線 搞這齣被人酸真的自己的鍋18F 08/19 11:24
reason825: 運動員呢就是錢先賺到口袋,球迷酸真的其次
更何況P迷本來很大一群就抵制T了,喊抵制台新有差嗎早在P+搞分化手段台籃早撕裂了20F 08/19 11:25
jimmy199483: 又在千錯萬錯都是they的錯 終於知道大聖那篇漏洞百出的文還有人護航是哪些人了23F 08/19 11:27
reason825: 只是以前T都被P壓在地上磨,今年被反咬好幾口會痛25F 08/19 11:28
kaikai9527: 就算簽了字 但只要簽的是委任契約就可隨時終止 損害賠償看多少賠一賠 算下來不虧的話多數人都會有一樣的選擇啦26F 08/19 11:28
omracnata: 又在扯別的 很大一群抵制T?用感覺的嗎29F 08/19 11:28
reason825: 賠多少怎麼算就交給法院吧30F 08/19 11:29
fday: 惡意也可以感覺啊 你想怎麼感覺就怎麼感覺31F 08/19 11:29
reason825: 不用感覺阿XD32F 08/19 11:29
VIC0418: 如果多數人都會一樣選擇,風向不會這樣,而且大多數球員應該也不會這樣直接搞臭自己,人生又不是這幾33F 08/19 11:29
reason825: 等你有資格被錢砸在來那邊假高尚36F 08/19 11:30
kenny142326: 還在損害賠償賠一賠 啊現在就是有人想違約又不想賠37F 08/19 11:30
jimmy199483: 合約簽下去就是獅的球員 再怎麼不想去想被交易不是不行 叫台新來談交易啊 結果他老兄發個IG而已 還有人護航38F 08/19 11:31
VIC0418: 整天說別人假高尚,覺得錢夠用就好、信用重要就是假高尚,笑死41F 08/19 11:31
reason825: 想不想賠是法官決定,走法院就對了43F 08/19 11:31
jumilin927: 人家就要法院見 能怎麼辦44F 08/19 11:32
reason825: 職籃=商業=法律,怕戰就合併45F 08/19 11:33
tnfsh01008: 惡意又不犯法 能凹就凹 大聖你就全吞了吧46F 08/19 11:33
Ke1even: 交給法院判就對了 判多少賠多少 情勒就不必47F 08/19 11:34
kaikai9527: 獅一開始的貼文就帶風向說不是一方就可以中止合約 讓多數人根本不知道法律是規定可隨時終止的 風向當然倒向他們那裡啊48F 08/19 11:34
MingenWu: 委任契約51F 08/19 11:35
reason825: 樓上,所以要走法院,如果可以終止法官自然會判
讓法院幫大家上一課52F 08/19 11:35
MingenWu: 獅記者會說過無意上法院54F 08/19 11:36
keat: 一直法院法院的,那現在每個球員都可以被開搶了,反正都等法院再說55F 08/19 11:36
Lamarsasha: 因為今天是T挖P 所以是惡意,如果今天變成是P挖T,就是棄暗投明57F 08/19 11:36
keat: P有類似挖T的案例嗎?59F 08/19 11:37
gekkou: 現在就某寶抓到這跟浮木 拼命狂打,本來就走司法途徑就好了,該履約的該賠錢的ㄧ切照法律規定來60F 08/19 11:37
WINKAO: 法律問題就要法律解決,找立委放話就是想用喬的62F 08/19 11:37
reason825: 獅隊不用慈悲站得住腳就告,我也不信站得住腳卻不告63F 08/19 11:37
j112233446: 這篇不就在講這不是法律問題而已嗎64F 08/19 11:38
TAWCN: 連P寶沒抵制T都講得出來了 還期待什麼XD65F 08/19 11:38
reason825: 重點是兩個立委出來胡扯一通66F 08/19 11:38
jijuan: 現在癥結點又變不在法律了嗎XD 那之前一直說合約已67F 08/19 11:38
jimmy199483: 所以真的有人覺得球員可以隨時任意終止跟球團的合約?那體壇應該大亂了吧68F 08/19 11:38
jijuan: 經簽了又是怎麼回事XD70F 08/19 11:39
LMGlikeshit: 合約問題本來就是法院判定就好
台新主張獅的合約無效 所以才跟大聖簽約
如果到時上法院判定獅的合約真的不具效力的話
根本就不存在什麼惡意挖角的問題了71F 08/19 11:39
shifa: 上法院就是看法官認定 法官熟不熟職業運動操作就是變數 熟不熟台灣職業運動又是另外一回事 而且兩造球團簽大聖的目的都不是讚法院 問題是現在沒有法院前的協商平台跟機制75F 08/19 11:39
keat: 因為上法院就要花律師費花時間,連法院自己本身針對民事也是先以當事人協調為主79F 08/19 11:39
jimmy199483: 不過如果真的上法院 大聖這段時間可以打球嗎81F 08/19 11:39
lfe11: 球團間應該都有默契,這是台新的問題,不是P or T的關係。82F 08/19 11:40
reason825: LMG說的沒錯,一切都要讓法院解答,所以希望獅要告84F 08/19 11:40
LEOOOO: 現在不就單純討論球員簽約問題,某些人又開始急著PTPT的叫又居心何在了XDD喔對啦這板是ptt,合理的吧85F 08/19 11:40
keat: 之前應該也沒想過會有球員同時簽兩份合約啦87F 08/19 11:40
LMGlikeshit: 如果合約具有效性 那就是兩造再來協調賠償事宜
反正就是上法院就明朗88F 08/19 11:41
omracnata: 有些人心中就只有P或T兩種思考方向而已阿90F 08/19 11:41
keat: 大家都出社會了,一般公司最不希望就是上法院,能協調處理好當然是最好,法院是最後逼不得已才去用的手段==91F 08/19 11:42
jimmy199483: 如果9/1獅硬註冊這名球員 P也許可 那制度上T是不是不允許台新註冊這名球員了?94F 08/19 11:42
gekkou: 球員簽約就法律問題,你想靠道德力量,人家就不屌你,有爭議就上法院96F 08/19 11:44
keat: 那怎麼只有這球員出這問題?98F 08/19 11:44
j112233446: 法律上哪有明定什麼是惡意挖角 走法律就是去判說要怎麼賠錢 不論最終賠多賠少甚至判不賠 都跟是不是惡意挖角沒關係 台新就是故意拿法院來繞讓自己看起來好像站的住腳 卻隻口不提自己的道德瑕疵 以及擾亂球員市場運作99F 08/19 11:45
keat: 反正商業聯盟的球隊不注重自己形象也是奇葩了XD104F 08/19 11:46
gekkou: 社會上這種簽下offer不去報到的也是有,原公司不爽105F 08/19 11:46
reason825: 職業運動=商業=法律,道德?106F 08/19 11:46
gekkou: 就是開吉107F 08/19 11:46
onejeff: 噓reason825的邏輯108F 08/19 11:46
beliveaukc: 法治社會法理情 人治社會情理法109F 08/19 11:47
keat: 825就是另外一種奇葩XD110F 08/19 11:47
reason825: 玩不起會怕就合併,兩聯盟本就競爭狀態,我的邏輯就是這樣111F 08/19 11:48
jimmy199483: 中職童琮輝案例有參考性 當時搶人的一方是敗訴的113F 08/19 11:48
keat: 退一步講台新這一步哪裡符合法114F 08/19 11:48
kaikai9527: 有球團不惜可能要幫忙付違約金的成本也想搶他阿 是有多少球員有這種身價? 而且現在兩聯盟競爭 就是沒有薪資透明與挖角規範 有爭議就是只能靠法院解決啊115F 08/19 11:48
jimmy199483: 這不是玩不玩得起的問題 這例一開 所有球員都可以愛簽幾約就簽幾約了 今天加盟你 明天加盟他118F 08/19 11:49
reason825: 我是不是奇葩不知道,我只是希望你們能把職業運動當真正的商業看待,不是扮家家酒120F 08/19 11:49
keat: 現在重點就是也沒有想付違約金阿XD
是你把簽合約當初扮家家酒吧122F 08/19 11:49
gekkou: 商業聯盟就是花大錢搶人,不同聯盟就沒有約束力,攻城獅不也在球員還有合約時接觸其他聯盟球員,開大約搶人124F 08/19 11:49
beliveaukc: 台灣號稱法治社會 卻天天說情理法127F 08/19 11:50
xvited945: 惡性挖角+不付違約金,這次不好好處理以後就會變成常態128F 08/19 11:50
reason825: 就看經不經的起法律檢驗,如果殺紅了眼自然兩聯盟就會坐下來談130F 08/19 11:50
jimmy199483: 職業運動球員想離隊應該是要求交易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家家酒的態度132F 08/19 11:50
xvited945: 法盲才會扯什麼不同聯盟=沒約束,對民法契約的理解低到不可思議134F 08/19 11:51
gekkou: 所以到底是誰不付違約金,判決出來了?136F 08/19 11:51
reason825: 不認為會變成常態137F 08/19 11:51
keat: 攻城獅有照會中信,還附註合約若中信匹配就合約無效,中信自己也沒意見了138F 08/19 11:51
omracnata: 扮家家酒的不是大聖嗎?140F 08/19 11:51
reason825: 現在是兩聯盟競爭,要合理合規的交易等合併以後再說吧141F 08/19 11:52
xvited945: 和約如果有註明本來就要付違約金,根本不需要判決好嗎143F 08/19 11:52
jimmy199483: 獅的招募過程目前看來沒有問題啊 中信都覺得沒問題145F 08/19 11:52
kaikai9527: 違約金本來就是要法院判要賠償多少 所以人家才要上147F 08/19 11:52
KobeNi: 目前全台最紅的籃球員148F 08/19 11:52
kaikai9527: 法院阿 佔得住腳不用賠就賺要賠就賠也沒差 這樣哪裡是不想付違約金了?149F 08/19 11:52
gekkou: 就說上法院解決了,花錢搶人是要約束什麼,看不懂就乖乖閉嘴151F 08/19 11:52
keat: 兩聯盟競爭就可以無限上綱,825你的邏輯XD153F 08/19 11:52
jumilin927: 職業運動不是家家酒 這確實該跟秉聖講154F 08/19 11:53
xvited945: 今天我跟你買東西就=成立買賣契約,我付錢給你就是符合契約內容,難道要法院判決我才需要給你錢嗎?155F 08/19 11:53
keat: 重點是現在台新也沒有花錢搶人阿,他們公開聲明哪一邊看得出他們想賠錢了XD157F 08/19 11:53
reason825: 沒有無限上崗,但不需要感情用事159F 08/19 11:54
keat: 如果你有台新信用卡,也可以用這個理由不付款,說要上法院判決再說160F 08/19 11:54
jimmy199483: 台新的聲明如果直接說付獅多少錢比較有guts 結果居然是說獅合約無效 笑死無不無效怎麼是你台新說的算162F 08/19 11:54
keat: 誰感情用事了,現在就說台新和林要去找獅談阿,不是萬事都要上法院的好嗎==164F 08/19 11:54
reason825: 走法院就對了啦,獅隊告下去,不然永遠沒結果166F 08/19 11:55
kaikai9527: 你看過合約嗎怎麼知道有註明 就算有台新也可以還是可以上法院爭取可能更有利的選擇啊167F 08/19 11:55
xvited945: 台新信用卡的例子說得很好!以後打機刷卡都不繳卡費,也不付循環利息,要我付上法院三審定讞再說169F 08/19 11:55
keat: 沒結果不就是因為台新和林的作為,怎麼都變成獅的責任了171F 08/19 11:55
gekkou: 你想上法院當然可以不付款,台新有跟大家說他不想上173F 08/19 11:56
reason825: 可以啊不付卡費你試試看哈哈,打官司沒問題,笑你不敢174F 08/19 11:56
gekkou: 法院找立委開記者會嗎176F 08/19 11:56
omracnata: 獅好好地開記者會說明 希望對方出來解決 叫做感情用事?177F 08/19 11:56
LEOOOO: 樓上gekkou,你說的確實是一個爭議點,但現在就是沒有一個統一規範去明訂國內不同聯盟球團在什麼時候才能接觸球員,而且攻城獅簽約過程中基本上都很尊重中信,還明訂了如果中信執行選擇權的話合約自動作廢的條款,整個過程中誠意十足了179F 08/19 11:56
xvited945: 你今天惡性挖角本來就是理虧的一方了,粉絲還在那邊上法院再說不然不付違約金184F 08/19 11:56
keat: 樓上,他們說惡意也要法院判定XD186F 08/19 11:57
jimmy199483: 依獅手上的合約跟對話內容 被這樣對待找立委開記者會合情合理吧187F 08/19 11:57
kaikai9527: 不同聯盟又沒薪資透明跟統一規範 這種合約爭議各說各話就是只能透過司法途徑解決阿 難道用喬的比較好是不是189F 08/19 11:57
gekkou: 獅開記者會沒問題,找立委來介入商業聯盟的糾紛就看不懂了192F 08/19 11:57
j112233446: 要一直說法律至上 挖角相關規範就沒有寫在法律裡
籃協也沒有給相關指引 但如果今天台新的作法合理的話就不會引起爭議讓大家看不慣了啦 規則上沒寫的漏洞就你知道要鑽 別人都是白癡 就你最聰明 我是覺得覺得自己法律上站的住腳就大大方方承認自己的作為與世俗標準球團默契不容 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194F 08/19 11:58
LEOOOO: 現在這個狀況,相比後面明知有約在身還挖角的球團,我覺得攻城獅的問題很小了200F 08/19 11:58
reason825: 我不是粉絲,我比較在意台籃發展,職業運動=商業=法律,法律基礎穩了發展才穩202F 08/19 11:58
keat: 台啤原球員薪資都低於市場行情,也沒這樣胡搞了,不就知道問題在誰身上嗎204F 08/19 11:59
jimmy199483: 新竹在地球團被這樣對待 找新竹立委服務一下怎麼了206F 08/19 11:59
reason825: 你今天就算獅吃虧了,去談規範,去修改未來合約內容,很多都是遇到事情才知道進步的207F 08/19 11:59
gekkou: L大,所以沒有規範台新花大錢搶其他聯盟的人就沒所謂惡性挖角問題,剩下就是合約問題給法院判決209F 08/19 12:00
xvited945: 跟聯盟是否相同根本沒關係,合約是球團跟球員之間的約定,就好像你今天當上星空聯盟的長榮航空機師,已經簽約但還沒走完就像想跳槽天合聯盟的華航,難道你要說因為兩家聯盟不一樣我不用付違約金嗎?211F 08/19 12:00
LEOOOO: 找立委有什麼大問題嗎,那立委剛好在地的還是獅迷,215F 08/19 12:00
keat: 825你很明顯沒看攻城獅記者會吧,他訴求就是希望能有規範,也希望籃協能協助規範這一塊216F 08/19 12:00
LEOOOO: 相挺很合理吧,再者這立委在記者會有胡謅什麼嗎?而且也有找體育署跟籃協阿,只是籃協太忙==
不懂連找誰開記者會都有意見是什麼問題欸XDD218F 08/19 12:00
su06su06: 本板:哪裡惡意,有錢就是大哥爽挖就挖,這樣台籃才會進步221F 08/19 12:00
keat: 如果有錢挖而且付違約金,其實也不會鬧那麼激烈223F 08/19 12:01
reason825: 要付多少違約金就給法院判嘛,我沒支持不付喔,法院判多少就各憑本事224F 08/19 12:01
jeremylouee: 他好像也沒在怕被酸的XD, 就酸到爽了226F 08/19 12:01
gekkou: 這是商業糾紛,找立委是要喬事還是施壓?台新也找人施壓喬事你覺得可以接受?227F 08/19 12:02
reason825: 說施壓籃協被打臉還沒有亂扯229F 08/19 12:02
VIC0418: 他可能也覺得酸的人都是假高尚吧230F 08/19 12:02
LEOOOO: 惡性挖角這個詞,本來就是道德面的定義居多吧,現在的確可能兩份合約都有效,但道德上來講如果台新沒問題的話,現在爭議也不會這麼大啊231F 08/19 12:02
reason825: 也不想想籃協跟那兩個立委同黨的234F 08/19 12:02
su06su06: 事先知道別的球團先簽合約還挖腳都可以叫不惡意,厲害了235F 08/19 12:03
LEOOOO: 我是覺得當地立委相挺出來幫忙開記者會沒什麼大不了的,而且昨天那記者會不管有沒有立委,用意本來就是要施壓給台新球團叫他們出來喬事情不是嗎237F 08/19 12:04
xvited945: 重點其實出在林秉聖本人,簽了約要了背號然後跑去跟別的球隊簽,大家都這樣玩對台籃會造成不小傷害240F 08/19 12:04
keat: 付違約金還要等法院判,就是這點才讓人看不起242F 08/19 12:04
gekkou: 兩聯盟都是商業聯盟吧。還是有誰說自己是道德聯盟,商業聯盟商業糾紛就法律解啊243F 08/19 12:04
xvited945: 你今天如果乾脆點說違約金你付,大家還看得起你們245F 08/19 12:04
reason825: 所以規範起來,但規範只能針對未來不是嗎?246F 08/19 12:04
jimmy199483: 先知道你跟他簽約多少錢 再加價上去叫你毀約 這樣有沒有惡意我是不知道247F 08/19 12:05
reason825: 如果沒規範你不會去搶別人回來喔?249F 08/19 12:05
keat: 獅想要解阿,但另一邊有想解嗎
因為人家沒那麼無恥,還搶回來叻250F 08/19 12:05
xvited945: 搶來搶去根本病態好嗎252F 08/19 12:05
reason825: 搶到兩邊受不了自然就會坐下來談了253F 08/19 12:06
jimmy199483: 825口口聲聲為了台籃好 怎麼發言是希望世界大亂的感覺254F 08/19 12:06
keat: 大部分球員和球團沒那麼無恥好嗎XDD256F 08/19 12:06
kaikai9527: 有球團不惜付違約金也要鑽漏洞搶的球員本來就是特例不可能變常態 既然怕這種事再次發生就要做好薪資透明跟統一規範 看是要合併還是兩邊規則一起訂好阿257F 08/19 12:06
xvited945: 要搶可以,自由球員或合約即將到期的狀態下大家公平競爭,不是去搶已經有約在身的球員260F 08/19 12:06
reason825: 不要怕亂啦,兩聯盟就是競爭狀態啊,商業競爭=戰場,拜託……..262F 08/19 12:07
natsu123: 台灣那麼小還那麼多聯盟 確實蠻世界大亂的264F 08/19 12:07
LEOOOO: 到目前為止也沒規範阿,但前兩年你看有哪個跨聯盟搶人搶成這樣的?做法有夠粗糙,一個隊名都還沒出來、一場球都還沒打到的球隊在開季前就黑掉也真的是頭一次看到265F 08/19 12:07
keat: 攻城獅訴求就是要建立全國性的規範阿,所以才需要立委體育署和籃協269F 08/19 12:07
xvited945: 這是為什麼沒規範?因為根本想不到會有這種事情啊,現在還有人希望儘量發生,口口聲聲說為了台籃好,說的比唱的好聽271F 08/19 12:07
melo09288: 違約金簽高一點就沒事了 簽太少被買斷 活該274F 08/19 12:08
david0742: 球員生涯也沒啥保障且短,會這樣急著看錢在某些層面可以理解275F 08/19 12:08
keat: 簽高一點他們還是沒想要付阿XD277F 08/19 12:08
timchiu1: 樓上到底是活在那個世界阿...還是你看不懂別人說的278F 08/19 12:09
xvited945: 不說違約金多少的問題,現在完全看不到林秉聖或台新有要付的意思280F 08/19 12:09
keat: 看錢就先好好解決,而不是直接判斷自己簽的合約無效吧282F 08/19 12:09
VIC0418: 要錢可以理解啊,是簽了馬上反悔問題吧284F 08/19 12:09
keat: 不是馬上反悔喔,是接到新的報價才反悔285F 08/19 12:09
timchiu1: 簽合約本來就不是拿來給你違約的好嗎....286F 08/19 12:09
VIC0418: 許總都說這種球員不敢要了287F 08/19 12:09
reason825: 那是因為以前P沒被搶這麼慘,今年被搶的很痛所以叫很大聲啊,要嘛就去談不然就明年繼續戰,商業競爭288F 08/19 12:09
david0742: 今天三聯盟這樣早就能預期吧哈哈哈哈,台灣各領域都這樣不是嗎291F 08/19 12:10
kaikai9527: 阿台新的聲明就是認定秉聖是沒約在身的阿 也確實那是可其中一方隨時解除的委任契約293F 08/19 12:10
xvited945: 少用商業競爭帶過去了,惡性挖角就是惡性挖角295F 08/19 12:10
timchiu1: 825之前有雙重合約??還是你又要偷換概念296F 08/19 12:11
xvited945: 你要認為是「商業競爭」至少違約金賠一賠再說297F 08/19 12:11
stanfore: 可是攻城獅説他們的合約是不能單方面解約的,兩邊說法不一樣,一樣回到法律就是上法院去說了298F 08/19 12:11
gekkou: 怎麼會想不到有這種事發生,過去職棒兩聯盟時期,也是有這種合約糾紛啊300F 08/19 12:11
keat: 民法549條第二項看一下302F 08/19 12:11
Geison: 這行為就是惡意挖角,現在台新就是玩規則、文字遊戲想合理化303F 08/19 12:12
MingenWu: 獅說的是林第一篇婉拒文吧305F 08/19 12:12
kaikai9527: 台新跟秉聖就是要上法院爭取可能更好的選擇而已 這樣哪裡是沒要付的意思阿 有判賠就付阿306F 08/19 12:12
reason825: 商業就是這樣,你問郭董最懂,一路惡意併購越來越大308F 08/19 12:12
timchiu1: 之前到底有誰是簽了兩份合約然後怎麼解決的 那個大大可以科普一下嗎...309F 08/19 12:12
MingenWu: 的確不能單方面婉拒 要發函終止合約才算數311F 08/19 12:12
keat: 有願意付應該是要找獅協調看要賠多少,談不攏才上法院312F 08/19 12:12
xvited945: 你要嘛大氣一點,違約金多少我出,我就屌就錢多,而不是挖完以後還要別人告你曠日費時才拿得到314F 08/19 12:12
MingenWu: 所以半夜林發聲明 定調委任契約 然後寄信終止合約316F 08/19 12:13
keat: 就算單方面終止,如果另外一方是有受損害的,還是要付損害賠償責任的317F 08/19 12:13
xvited945: 郭董什麼時候惡性挖角還要別人告才給違約金了?亂舉例一通319F 08/19 12:13
reason825: 要賠多少可以談啊,不過最後也是可以上法院談的321F 08/19 12:14
keat: 民法不要只看一半好嗎XD322F 08/19 12:14
timchiu1: 825越說越離譜...323F 08/19 12:14
keat: 825你說一句台新現在看起來有想談的意思324F 08/19 12:14
reason825: 我是說併購325F 08/19 12:14
xvited945: 825完全活在自己的邏輯裡面326F 08/19 12:14
timchiu1: 台新直接主張工程師合約無效 825理解有很大的問題這裡就不是在說併購 你在那裡併購327F 08/19 12:14
xvited945: 郭董的併購方式該給的也是有給,只能說錢多就說屌,但台新有要給的意思嗎?回答我這個問題329F 08/19 12:15
Relife23: 又在情跟理 對錯就是看法律裁決
不然靠鄉民嘴砲決定就好啦 嘻嘻331F 08/19 12:15
reason825: 台新申明稿並沒有想談,法律用詞很多基本上就是要你來告,講明你的合約是無效的333F 08/19 12:16
timchiu1: 呵呵打個籃球動不動要上法院 好合理335F 08/19 12:16
TAWCN: 法律本來就不重要啊 看看性侵聯盟336F 08/19 12:16
su06su06: 台灣就是一堆這種想分羹惡意競爭還覺得自己有理的337F 08/19 12:16
reason825: 所以你獅就要去告啊338F 08/19 12:16
su06su06: 人339F 08/19 12:16
xvited945: 我就說了,台新大氣一點,違約金多少我付,或是也可以談,我錢多我屌,這樣還比較能接受,重點是台新有要談嗎?340F 08/19 12:16
keat: 笑死,國外也不是什麼爭議都上法院處理的好嗎XD343F 08/19 12:16
xvited945: 還好台新沒有用你當公關欸,你的發言真的是一點加分都沒有只會讓人覺得很瞎而已344F 08/19 12:17
gekkou: 職棒就童琮輝啊。法院解決346F 08/19 12:17
reason825: 職業籃球不是只有打籃球耶,是商業,需要法律當後盾的347F 08/19 12:18
xvited945: 「我就挖了,你們才沒有合約呢」349F 08/19 12:18
keat: 以後賣房子記得多簽幾份越來越高價合約,反正就是等上法院法律處理而已350F 08/19 12:18
ruffryders: 回頭是岸352F 08/19 12:18
timchiu1: 真的很瞎 那你前面在哪裡 違約金怎樣 是不知道台新不想談嗎353F 08/19 12:18
xvited945: 能接受這種說詞的我也是佩服,一點民法契約觀念都沒有355F 08/19 12:18
keat: 商業還有企業形象,企業品牌,名譽,不是只有法律耶大大357F 08/19 12:19
LMGlikeshit: 台新目前不就是主張合約無效嗎
如果到時法院判定有效 才會走到違約金的部分359F 08/19 12:19
xvited945: 現在就是跟你拖啊361F 08/19 12:19
timchiu1: 台新已經不管企業形象了啊 他們像是在乎嗎362F 08/19 12:19
reason825: 我又不是要當公關,因為告訴你們現實很傷人,不是要講給你們爽的363F 08/19 12:19
keat: 台新就是這樣主張才讓人看不起,他也不敢強硬舉證說契約無效XD365F 08/19 12:19
timchiu1: 這種聲明都出來了367F 08/19 12:19
IKnowWhy: 兩邊都打368F 08/19 12:20
xvited945: 現實很傷人這種打高空的話就不要拿出來講了,沒有人會被你說服的369F 08/19 12:20
timchiu1: 825你用你殘破的邏輯告訴我現實很殘酷 我感受不到371F 08/19 12:20
reason825: 所以我再三強調你獅隊一定要去告!373F 08/19 12:20
keat: 以後你簽勞動契約也多找幾間來簽約XD374F 08/19 12:21
xvited945: 以後都這樣玩啊,惡性挖角,然後說一句現實很傷人,笑死這什麼邏輯375F 08/19 12:21
VIC0418: 825講假高尚時就不想理他了,佩服大家377F 08/19 12:21
Trowa179: 你會去抵制在家門口要飯分一杯羹的乞丐?378F 08/19 12:21
timchiu1: 他們會說你違約金低是你的問題 不是我惡意挖角的問379F 08/19 12:21
xvited945: 打完官司下一季搞不好都打完了,根本曠日費時,是不是想拖我不知道,自己想381F 08/19 12:22
keat: 獅就不想花錢去告不行嗎?搞不好塵埃落定時都沒有台新這支球隊了(誤383F 08/19 12:22
timchiu1: 這真的是大財團為所欲為的展現385F 08/19 12:22
reason825: 就是這麼傷人,你們在這裡一直笑我邏輯壞死,就算笑掉你們大牙大聖還是去台新爽打他的球領高薪,這就是現實386F 08/19 12:22
jimmy199483: 不覺得他可以這樣沒事的去台新打球 當作獅合約不存在一樣389F 08/19 12:23
xvited945: 可以啊,違約金付一付,薪水不是很高嗎391F 08/19 12:23
keat: 大聖能不能打球也是要上法院才能知道喔(你的邏輯392F 08/19 12:23
timchiu1: 那你先叫台新違約金付出來393F 08/19 12:23
xvited945: 一下說薪水很高一下又說不付違約金,難怪你的邏輯會一直被笑394F 08/19 12:23
LEOOOO: 不是欸,台新昨天的聲明就是他們「自己認定」獅的約無效,你一個連隊名都還沒出來的新球團出來自己說獅的合約無效,遊戲規則你定的喔?這麼厲害?說獅的合約無效,哪裡看起來是想要談?這做法真的粗糙396F 08/19 12:24
omracnata: 就怕沒有你想得這麼順利 這真的很現實401F 08/19 12:24
reason825: 所以你獅要去告啊,盡一切可能法律行動去破壞大聖跟台新的美夢啊,所以要去競爭啊,商業手段啊402F 08/19 12:24
LMGlikeshit: 看起來可能台新本來想付違約金
但因為惡意挖角洗版後決定先採合約無效的主張
後續若有法院判定無效
那台新就可以主張無約狀態才簽訂並非惡意挖角
但若法院判定有效 那即是坐實惡意挖角行為
以及需要支付賠償404F 08/19 12:25
keat: 看起來本來想付是哪裡看得出來410F 08/19 12:25
xvited945: 你獅個頭,我之前完全是個超級獅黑,我曾經為了酸他們進桶,少在那邊二分法,不挺林秉聖跟台新=獅粉411F 08/19 12:26
keat: 想付就第一時間找獅談了好嗎XD413F 08/19 12:26
LMGlikeshit: 大概就是先主張無效 若法院判定後
最差情況也跟現在直接付違約金一樣414F 08/19 12:26
reason825: LMG說的是台新申明稿已經包含未來法律戰的開始了啊416F 08/19 12:26
xvited945: 一直在那邊跳針商業手段、商業競爭根本沒人屌417F 08/19 12:26
keat: 那就看台新撇除公關票和企業動員後的入場觀眾剩多少了418F 08/19 12:27
jimmy199483: 不論接下來怎麼處理 我都不覺得大聖能夠不花任何代價或是時間 就可以去台新打球420F 08/19 12:27
jamescle23: 法律就是最低底線 還不考慮法律422F 08/19 12:27
LMGlikeshit: 不是前面有人傳台新說違約金多少幫你付
律師幫你請什麼的423F 08/19 12:27
reason825: 這就是商業競爭啊,對手是用這種層級嚴肅看待你獅當然要法律層級回應啊425F 08/19 12:27
timchiu1: 現在很多人根本沒有是非觀念只在哪裡你是誰的粉絲就挺誰427F 08/19 12:27
TAWCN: 性侵聯盟一堆違法的怎麼考慮法律啦429F 08/19 12:27
kaikai9527: 阿台新就是可以上法院爭取可能更有利的選擇 憑啥要要求他們現在就付阿 有爭議本來就是有判賠再付阿430F 08/19 12:27
jimmy199483: 對大聖最差的狀況就是雙方吵個一年半載 這段時間不能幫任何一隊打球 然後最後還要賠獅錢432F 08/19 12:28
xvited945: 你要說商業手段那我也說了,既然如此就大家一起來,要比錢誰誰比得贏金控獲利王富邦?434F 08/19 12:28
timchiu1: 上面就有一個一直跳針性侵想要轉移話題 沒有是非觀念的人436F 08/19 12:28
keat: 一直叫台新上法院的應該是很想害死台新這支球隊XD438F 08/19 12:28
reason825: 就一起來,商業,法律,玩真的才會進步啊439F 08/19 12:29
xvited945: 問題就是富邦有基本的底線,不會跟你這樣亂玩傷害台籃440F 08/19 12:29
TAWCN: 不愧是支持性侵幼女的聖人吱442F 08/19 12:29
reason825: 是非是法院說的算啦443F 08/19 12:29
timchiu1: 中信 富邦 都清楚上法院只會危害自己形象 台新知不知道呢444F 08/19 12:30
lhi0417: 所以台新一直沉默446F 08/19 12:30
timchiu1: 這裡到底和性侵有什麼關聯不了解....
不講道理只會扣帽子 好離譜447F 08/19 12:30
xvited945: 整天扯什麼法院說的算,就是這些人在浪費司法資源449F 08/19 12:30
ewayne: 就說了,台新前幾年觀眾數一定都是慘爆了,到底哪來450F 08/19 12:30
kaikai9527: 你要比錢也要有像大聖這樣 台新評估後覺得砸重本也要搶的球員阿 是能有幾個451F 08/19 12:31
ewayne: 的覺得台新會怕第一年沒觀眾阿...453F 08/19 12:31
omracnata: 某T不用理他啦 素質就那樣454F 08/19 12:31
lhi0417: 現在就是惡意挖角可是呢?好像也拿台新沒辦法455F 08/19 12:31
xvited945: 契約精神就是大家照著合約走,不是否認別人的合約存在不爽我們來打官司456F 08/19 12:31
ewayne: 現在林秉聖就沒有想要跟攻城獅談,不上法院不然攻城458F 08/19 12:33
kaikai9527: 富邦已經聚集了幾乎各位置最好的球員還三連霸了 他們又不是新成立人手不足的球隊需要再搶什麼好球員459F 08/19 12:33
eric03221: 推
留言理由伯真的人如其名  每篇都在帶錢多就好的風向 有夠可憐461F 08/19 12:33
ewayne: 獅是還有什麼手段讓林秉聖坐下來談?464F 08/19 12:33
keat: 富邦控衛不行啊,哪來都最強XD465F 08/19 12:33
xvited945: 富邦很想要穩定的高控衛耶,你是在雲嗎?
周桂羽練了半天還是適合打二三號,高控衛依舊從缺啊,誰說不想搶?466F 08/19 12:34
keat: 就算想搶,也要該球員跟大聖一樣啊469F 08/19 12:35
kaikai9527: 兩聯盟沒有薪資透明跟統一規範 對有效合約各自有不同認定 要怎麼逼人家照合約走 更何況這個合約還是一方可以隨時終止的470F 08/19 12:36
keat: 民法549條第二項看一下好嗎,可以單方面終止不代表不用賠償473F 08/19 12:36
kaikai9527: 阿富邦不是找吳永盛了嗎你是在雲?475F 08/19 12:36
ksk0516: 法理情啦476F 08/19 12:37
xvited945: 可以啊,那就搶林秉聖囉,反正錢多就可以嘛,按照某些人的邏輯477F 08/19 12:37
kaikai9527: 都已經三連霸了人家覺得沒必要搶秉聖不行哦?479F 08/19 12:37
Johseagull: Reason還在商業競爭啊480F 08/19 12:37
xvited945: 吳永盛是用惡性挖角搶來的嗎?而且他夠用嗎481F 08/19 12:38
keat: 吳嚴格來說也不是純控衛,而且他哪裡頂尖了482F 08/19 12:38
kaikai9527: 要賠償阿判賠多少就賠多少 有什麼問題483F 08/19 12:38
LanYinLuen: 有腦袋的正常人都知道合約簽字的重要性 是怎麼樣的484F 08/19 12:38
xvited945: 富邦正在世代交替,誰說不用簽一些新生代的優秀球員呢485F 08/19 12:38
rl55586: 現在就是打官司的話秉聖可以打比賽嗎XD487F 08/19 12:39
timchiu1: 台新這種整天和人家簽約的公司 竟然在教別人怎麼讓合約無效 笑死488F 08/19 12:39
LanYinLuen: 腦袋才會覺得這邊簽完還能騎驢找馬再找別人簽490F 08/19 12:39
Johseagull: 民法廢一廢了 反正有錢愛怎樣就怎樣對吧491F 08/19 12:39
baseball5860: 明明就法理情,情理法是什麼鬼492F 08/19 12:39
Johseagull: 簽字也不代表什麼493F 08/19 12:39
jacket664: 台籃這種水準,球迷基本上都是用熱情跟夢想在看的,要演這種難看反派角色,還是下去比較快494F 08/19 12:40
zxcvbvbnm: 我是建議不用跟那個825吵,就是一個沒有自己邏輯的
昨天一開始說台新沒問題,後來有一點問題,現在496F 08/19 12:40
reason825: 有錢不可能為所欲為,所以你要去告,去法律攻防,最好判大聖要禁賽,想盡一切辦法去破壞,所以你獅一定要去告,今天我強調至少10次499F 08/19 12:41
xvited945: 825邏輯不外乎就是,管你有沒有簽約,一切都是商業競爭,不爽打官司502F 08/19 12:41
zxcvbvbnm: 又開始編為了大方向好,一堆看似大道理的屁話504F 08/19 12:41
kaikai9527: 確實沒薪資透明跟規範他們也可以去搶秉聖阿 但富邦的評估可能就是覺得不需要或是他沒那麼高的價值阿505F 08/19 12:42
keat: 合約本身就是法的一種了507F 08/19 12:42
xvited945: 為了大方向好,這種事情是連發生都不應該要發生的508F 08/19 12:42
reason825: 我喜歡看正面對決,金錢法律都來,玩真的才有希望不然自爽包裝而已509F 08/19 12:42
xvited945: 富邦根本不會做這種傷害企業形象的事情好嗎
你真以為富邦覺得自己已經簽了全台灣最優秀的球員完全不用補強了?阿巴西他們不想要嗎?沒看到許總播報的時候也是很愛他嗎?
人家只是懂的尊重已經存在的合約511F 08/19 12:42
kaikai9527: 職籃發展就還沒成熟 兩個聯盟各自登山你要怎麼避免這種事發生? 要大方向好就做好薪資透明跟規範阿
 看要合併還是怎樣516F 08/19 12:45
xvited945: 其實這根本是「職業「球團的基本素養,全台灣這麼多隻球隊目前也只有台新搞出這樣的事件519F 08/19 12:45
kaikai9527: 阿巴西在中信欸老哥 開的錢會輸富邦是不是521F 08/19 12:46
xvited945: 就跟聯盟沒關係了要說幾次?合約是球團跟球員之間的事情522F 08/19 12:46
vi6: 本來還算喜歡這名球員,現在只覺得他噁心524F 08/19 12:46
xvited945: 難說喔,要看看獲利王是誰啊老弟525F 08/19 12:46
timchiu1: 這本來就是一個無賴要搶人的故事阿..只是無賴有很多粉絲罷了....526F 08/19 12:46
keat: 阿巴西根本不會做這件事,要無恥的球團加上球員才會促成,這機率很低的528F 08/19 12:47
kaikai9527: 就說了秉聖是特例 根本沒幾個球員在現在有制度規範漏洞的情況下 球團會不惜一切成本去搶的530F 08/19 12:47
xvited945: 富邦GM還是老闆親兒子,講白了整個集團未來一大部分都是他的
林秉聖當然是特例,根本沒有其他球員會在簽完約要完背號以後還跑去跟別的球團簽約的532F 08/19 12:47
martell11655: 真的不該惡意搶,明知有約536F 08/19 12:49
VIC0418: 基本上簽約了再這樣搞還真的只有他,跟哪個聯盟真的沒關係,537F 08/19 12:50
z5411: 老實說 合併就沒問題了 大聖要成為台籃合併國父539F 08/19 12:52
ROBIN60216: 富邦都做過單方面解吳岱豪的約了,怎會不做
講的富邦就最棒?
喔還有鄭人維
不都有上法院嗎540F 08/19 12:54
VIC0418: 岱豪告富邦不是富邦贏?544F 08/19 12:56
ROBIN60216: 但鄭人維事富邦輸喔545F 08/19 12:56
xvited945: 富邦解約吳岱豪完全是照合約走,沒毛病啊546F 08/19 12:57
ROBIN60216: 鄭人維呢547F 08/19 12:57
ROBIN60216: 當時還跟黑人對質549F 08/19 12:57
xvited945: 但台新直接說攻城獅與林秉聖的合約不存在,請問依據在哪裡?
白紙黑字不存在,請問是大衛魔術秀嗎550F 08/19 12:57
ROBIN60216: 他的依據在於,他認為中信合約還在,不應該能跟球員簽約,但其實不同聯盟沒規範,中信也只是開放報價,並不知道獅跟林簽約了
但台新獅子兩個約應都算成立,生效日還不同,而且台新還先生效,如果t註冊了p還能註冊嗎?
9/1後就是兩約在身,沒解決應該很有趣553F 08/19 12:59
xvited945: 兩合約都成立,但勢必要與一方解約,現在的爭點就是違約金到底要不要付?559F 08/19 13:03
ROBIN60216: 現在應該是多一筆賠償金,台新不想付吧,如果喬不攏就法院見了561F 08/19 13:07
orange7986: 希望藉由這次生出制度+1563F 08/19 13:08
keat: 對籃協沒什麼信心...564F 08/19 13:09
ROBIN60216: 制度就要訂合約期滿才能簽約,接觸這個老實說沒得565F 08/19 13:10
art19971006: 噓reason 即使您說的東西成立 林被砲的是他處理事情的態度吧 他大可直接承認自己就是違約 但他一開始選擇騙567F 08/19 13:19
festar0099: 我記得富邦解約吳岱豪是告贏,解約鄭人維是告輸?570F 08/19 13:19
soumi520: 台新也是很迷 通常大企業在意形象 他搞那麼難看571F 08/19 13:21
lanchenchen: 來了來了,一堆留言開始合理化球員行為跟貶受害球隊,這邊笑話好多欸572F 08/19 13:26
kbytchen: 蠻想問5月不是跟中信合約還在跑 為何攻城獅能端合約簽約574F 08/19 13:34
nomuse: 其實把林想做你的一位工程師朋友,台新跟攻城師是兩家科技公司,你的朋友跟你分享了這故事。我相信絕大多數人認同你朋友有錯,可是你也能體會他為什麼這樣做576F 08/19 13:34
kbytchen: 當然後續違約是林的事情先不討論 可以這樣玩喔?580F 08/19 13:35
nomuse: 但不曉得為啥,換成籃球員,這個人就可惡至極了581F 08/19 13:35
z5411: 樓上這個舉例不太好 因為科技業簽完跳去別的地方是常有的事情582F 08/19 13:39
AndrewWiggs: 抵制台新,隔天忘記584F 08/19 13:41
sigma0307: 自己簽了 又說不要 以為簽好玩的585F 08/19 13:42
AndrewWiggs: 就是職業素養還不夠麻,球團球員都是,換做是普通工作就完全沒問題,但職籃不能這樣搞ㄚ586F 08/19 13:43
blackhey: 簽球員是影響整個球隊戰力 不能用普通工作員工來比588F 08/19 13:45
super1315566: 林秉聖「未詳閱合約」就簽字,這.........呵呵590F 08/19 13:47
shifa: 這就一般行業的獵人頭 但職業運動這樣玩 法律問題一回事 聯盟內部處罰是另外一回事 「私下招募」對職業運動來說是大忌 罰幾年選秀權或是扣積分都有可591F 08/19 13:50
fir1221: 同意 管你怎麼玩法律 道德層面就先有問題了595F 08/19 13:57
nomuse: 認同樓上幾位說的職業素養不夠,自己看來,就是一位法律觀念不成熟,又急欲求表現的年輕球員所犯的錯。台灣明明職籃也還不成熟不是嗎?但看到一整排推文往死裡罵,是覺得有這麼可惡就對了
沒幫他開脫的意思 錯就是錯,但同樣也覺得輿論反應過激596F 08/19 14:00
keat: 光這個夏天就亂簽兩份合約了603F 08/19 14:09
RoyLuo: 明明知道對方已經有合約在身還硬要簽,這不是惡意是什麼?604F 08/19 14:10
gugan123: 不挺哪邊,純噓情理法三個字606F 08/19 14:11
RoyLuo: 那位Reason大哥真的很幽默607F 08/19 14:11
colawa: 獅不是也是明明知道對方已經有合約在身 求解608F 08/19 14:12
RoyLuo: 你怎麼會認為獅知道林秉聖有nbl合約?明明是林秉聖要求別人幫他解套回來打瓊斯盃,又不是獅主動幫他解
再來中信的合約,獅也是事先報價給中信,至少在輿論上站得住腳609F 08/19 14:20
taffy128s: 威廉614F 08/19 14:31
uyrmb47: 要談情理法 那就別給委任約 笑死人615F 08/19 14:45
keat: 合約本身就是法的一部分了616F 08/19 15:08
menshou: 立委是不是選舉到了出來刷存在感617F 08/19 15:46
kc102687: 攻城獅先端合約怎麼了嗎 也是先知會過
再說中信有球隊選項 不爽大可搞攻城獅
端再大的約都是0618F 08/19 15:54
clarkyoona: 有人以為商業就不用講道德誠信?有聽過商譽?621F 08/19 16:29
s84561: 合乎規定法律當然重要啊~又不是聲量大就有理622F 08/19 16:35
theservant: 以前裕隆客去選秀會會場把人帶走也很好笑623F 08/19 16:49
cacodaemon: 原po說得對欸所以張樹人 張運智有沒有參與其中,獅應該出來說明吧624F 08/19 17:15
kuso40100: 太誇張了吧如果原po說的是真的,那時任T1高層直接挖到隔壁棚,道德問題嚴重吧626F 08/19 17:45
oizumi31: 攻城獅的合約起迄都沒有 是誰來喬的 有沒有誘導簽約 內情應該不單純628F 08/19 18:09
tjkenny: 都已經這麼難看了,場邊一堆事情,Xxxx630F 08/19 1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