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ome-sale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標題 Re: [新聞] 房屋稅上百萬 重稅時代來臨時間 Mon Feb 2 18:54:16 2015
曾有板友問到 不明白為何小弟要求帥過頭道歉
小弟在此作個說明
※ 引述《landagent (帥過頭)》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房屋稅上百萬 重稅時代來臨
: 時間: Tue Jan 13 16:40:17 2015
:
: 大家安啦,重稅有兩大條件
: 一,住台北市,因為,房屋稅法提高,立法院通過之後只有台北市通過施行
: 細則,那是地方稅,地方不作為,財政部管不到,地方不想加稅,稅收
: 不夠,找中央要補助比較快,台北市是因為副市長張金鍔超級認真才過
縱觀中華民國現行法規 只有「房屋稅條例」
而沒有「房屋稅法」這部法律
很難想像自詡為專業投資客的帥過頭 會犯這種錯誤
當然 這頂多算是小錯誤
不過 台北市從來沒有通過所謂房屋稅「施行細則」這種法規
而是「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
所以 帥過頭說「只有台北市通過施行細則」
根本是大錯特錯
台北市從來就沒有通過房屋稅法施行細則這種法規
台北市從來就沒有通過房屋稅法施行細則這種法規
台北市從來就沒有通過房屋稅法施行細則這種法規(很重要,所以要說三遍)
「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原來的名稱
叫做「台北市房屋稅徵收細則」(亦非施行細則)
於91年4月25日由台北市政府以(91)府法三字第091102037400號令
更名為「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
其中影響最大的第4條是在103年11月3日修正的
由台北市政府以(103)府法綜字第10333647300號令公布
其內容如下:
「本市房屋稅依房屋現值,按下列稅率課徵之:
一 住家用房屋:
(一)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為百分之一點二。
(二)持有本市非自住之其他供住家用房屋在二戶以下者,每戶均為百分
之二點四;持有三戶以上者,每戶均為百分之三點六。
(三)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者,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一律按百分之一點五
計課。
二 非住家用房屋: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
百分之三。供人民團體及其他性質可認定為非供營業用者,百分之二
。
三 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或
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
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房屋之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為停車場或防空避難室,未經核准變更使用,
而改變為其他用途者,住家用按其現值百分之三點六課徵;非住家非營業
用按其現值百分之二點五課徵;營業用、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
所使用,按其現值百分之五課徵。
房屋空置不為使用者,應按其現值依據使用執照所載用途或都市計畫分區
使用範圍認定,分別以非自住之其他住家用房屋或非住家用房屋稅率課徵
。」
基於此一修正 台北市的房屋稅因此有所增加
: 二,新建物才會有新的房屋評定現值,新的超級高,舊的像是帝寶不會動
:
: 總結是台北市新建物房屋稅,若持有四間以上,漲了五倍
: 居住正義萬歲,
: 我是支持居住正義,反正我沒買台北市
: 若是舊建物一大堆的人,房屋稅也從1.2%-2%昇到1.5%-3.6%
: 台北市的大包租公稅金要繳更多了,房租會不會漲,再看看吧
:
: 其他縣市大家等著看吧
:
: 帥過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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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林背真 ◢ ▏ ┌─┐
: ▌▁ ▁▏跟我這樣買 ▋- -▏ 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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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abfat: 房租漲造成租屋者受不了,怒而背下房貸! 房仲業要開趴了 01/13 16:44
: 推 phcebus: 大家等著看吧 ! 01/13 16:47
: 推 manlike: 哈哈,會怕就好。XD 01/13 16:52
: 推 ckai1983: 原來張金鍔真的有在做事... 01/13 16:55
: → ckai1983: 資金上漲 投報率又更高了 房價又要怒噴了 01/13 16:56
: 推 cka: 推張金鶚.. 01/13 16:56
: → ckai1983: 租金上漲 01/13 16:56
: → abfat: 稅金怒漲2%,房租小漲10% 房價微昇20% 居住正義來了 01/13 16:59
: 推 epenpal: 01/13 17:17
: 推 aotonis: 真的是帥過頭嗎 ~還是 鄉民依樣暱稱阿 01/13 17:27
: 推 fytnship: 真的 大家等著看吧!! 01/13 17:37
: → ckai1983: 請問一下我在台中南區某大廈看到一個郵筒寫 01/13 17:44
: → ckai1983: 帥過頭有限公司 是帥大嗎? 01/13 17:44
: → landagent: 台中那個是我的租賃公司, 01/13 18:06
: → kage01: 租金上漲也有極限吧 薪水又不漲 又要蓋社會住宅 01/13 18:23
: 推 scarf: 新房子稅率超級高 那誰還要都更 大家繼續住舊房... 01/13 18:48
: 推 Homeparty: 政府收割摟 01/13 18:52
: 推 kage01: 一間不受影響吧 01/13 18:53
: → stockAI: 帥大末慌! 賣不掉 降價賣 繼續賣 01/13 19:15
: 推 wefun: 帥大少少幾行 比記者幾百行清楚十倍 01/13 20:18
: 噓 q135q135: 台北市通過施行細則??不懂法律就不用出來丟人現眼啦XD 01/13 20:44
: 樓上,錯了要道歉,自已找一找新聞吧
帥過頭曾表示 新聞只有日期是正確的
但在談論法律規範時 連最基本的搜尋、查證工夫都不做
反倒是拿新聞來當作論理的依據
自己自曝其短也就算了 反而嗆小弟「錯了要道歉」
真是令小弟感到太有趣了
: ※ 編輯: landagent (220.134.89.69), 01/13/2015 21:25:26
: 噓 q135q135: 老兄 "錯了要道歉"這句話我就送回給你吧 你找得到台北 01/13 21:27
: → q135q135: 市通過"房屋稅施行細則"的「法規」嗎??「新聞」只有日期 01/13 21:29
: → q135q135: 是對的 這不是你說的嗎??那幹嘛要我找新聞出來看呢XD 01/13 21:30
: 噓 q135q135: 被打臉就縮起來了喔 太有趣了 這算是死不認錯的投客嗎 01/13 23:52
: 推 et3003: 單然是勇敢的投資客,加價賣阿 01/18 19:54
: 推 king883139: q135q135 可以試著孤一下先嗎...聽說去年就已經過了.. 01/18 22:51
: → king883139: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00100 01/18 22:51
: → king883139: 3168-260410 01/18 22:51
: → king883139: http://www.tcc.gov.tw/iFrame.aspx?n=A25A31DE8D66F1 01/18 22:55
: → king883139: C6 01/18 22:55
: → king883139: btw 正式名稱是 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 01/18 22:58
king大 我當然知道正式名稱是「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
所以它並非「施行細則」 不是嗎??
不曉得您要小弟孤什麼呢??
「錯了要道歉」
「錯了要道歉」
「錯了要道歉」(這是帥過頭說過的話,很重要,所以要說三遍)
小弟無意追殺帥過頭 po這篇只是把前因後果交待一下
順便希望帥過頭能說到做到 認錯道歉(小弟不期不待)
對於小弟自己過激的言論 造成板友不快之處
小弟在此向各位說聲抱歉
帥過頭自稱係黑心投資客 又自稱跟著他投資絕對不會賠
如果有賺錢 他分三成
如果賠錢 由他負責賠
以此種說法向其他人集資購買不動產
然而 在網路上認錯道歉 只不過是動動手指的事情而已
連這種小事都做不到了
若將來房市真的反轉向下
名下無房的帥過頭真的會願意拿錢出來賠給這些人嗎??
恐怕是不具期待可能性吧
搞不好到時候會說"沒賣就不算賠"之類的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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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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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房屋稅上百萬 重稅時代來臨
02-02 18:54 q135q135.
→ KCWW1981: 炒神:林北聽你在把撲,林北說一就一
炒神:林北加價賣沒有賣不掉的2F 02/02 19:01
k大您好 只是想交待一下前因後果而已
只是寫著寫著 就不小心寫了一大堆了
→ KCWW1981: 你在PO這篇的時候,炒神會跟你說他已經賺了1個億5F 02/02 19:06
推 Homeparty: 炒房的妳要聽到他說跌或賠之類的話,別想太多
如果他講了,就不是專業的7F 02/02 19:09
→ GOGOPIG0126: 他好歹還算有實務 而你根本就是抓文字錯誤.........9F 02/02 19:13
看來本板部分板友不太要求法律的精確性
因此帥過頭沒有弄錯 根本不需要道歉 對嗎??
若是如此 那看來錯的似乎是小弟吧 竟敢挑戰帥過頭 哈XD
※ 編輯: q135q135 (210.69.124.43), 02/02/2015 19:18:55
→ KCWW1981: 炒炒們都是知法玩法的,法律是三小?10F 02/02 19:21
推 YO8BO10: 習慣就好投客怎麼會說錯(跌),他還要騙你們進去接咧11F 02/02 19:22
→ kuma660224: 我們應該討論是稅本身,不是很在乎名稱。
就像奢侈稅其實正式也不叫奢侈稅,懶得去記
雖然不喜歡帥過頭,要人道歉是太嚴重了點12F 02/02 19:23
噓 casanovako: 把特種貨物稅及勞務稅條例叫成奢侈稅的通通出來道歉15F 02/02 19:26
→ KCWW1981: 怎麼可以要炒房界的大神道歉ㄋㄟ~16F 02/02 19:27
→ HwaSIn …
噓 HwaSIn: 好棒棒哦 抓語病的ㄟ17F 02/02 19:33
→ kage01: 大多數人不是學法律的 沒有空去查中央法規標準法這一套
網上就打打嘴炮 覺得你太過認真了18F 02/02 19:35
→ cicatrix: 真的很無聊 賠錢他要是龜起來你打臉打到他頭掉了 也沒人有意見他都說他學歷差 還在文字上跟他要道歉蠻無聊的21F 02/02 20:54
以上各位大大的看法 小弟皆表認同
不過 好像是帥過頭先要小弟道歉的耶 還是小弟有搞錯什麼??
※ 編輯: q135q135 (210.69.124.43), 02/02/2015 21:04:48
推 snostaw130: 小弟認同您
堅持對的事
希望另一位大哥有空時也可以分享一下為何吃皮賽23F 02/02 21:11
推 jay90482213: 推~法、律、條例、通則這些是很嚴謹的,帥大可能
口誤或是對於這些法規名稱認識不清自有一番公評
只是跟帥大這種專業投資客你就輸了,畢竟他的徒子徒孫不在少數,都是靠帥大養家活口26F 02/02 21:26
→ darthv: 蛤? 帥大的員工有在PTT?30F 02/02 21:37
→ relativism: 人家講的內容對 日期和法條名稱錯 有什麼好說嘴的31F 02/02 21:39
不好意思 由於小弟打工的職業對於法規之名稱、內容及施行日期的要求比較高
所以對這部分就會稍微認真一點
我知道在PTT上面 認真就輸了
不過 認真的人被認識不夠清楚的人嗆說要道歉
這種情形還真的滿特別的
難不成在房板 打工仔認真有錯 投資客亂嗆有理
噓 cpz: 對他剛好而已 只會PO新聞和賣弄一點法律的34F 02/02 22:10
在房板PO和法律相關的事情 要被cpz說是在賣弄
什麼都沒po 要被playhome說對房板毫無建樹
唉 做人真難啊
※ 編輯: q135q135 (118.232.179.75), 02/02/2015 22:31:47
→ abfat: 哈哈 出水桶了還要硬凹喔
祝您再浸一次囉!36F 02/02 22:45
噓 Neymar: 別把房版弄的和八卦版一樣38F 02/02 23:01
噓 Asasin: 其實我不太懂你這麼強調"名稱"的正確性幹嘛? 要嘛就他的內容找出錯誤要求道歉修正才有義意吧...吃飽太閒嗎
不然你這篇文章光第一句話就有錯別字,你希望別人這樣雞蛋裡挑你骨頭嗎39F 02/03 11:08
→ q135q135: 小弟要說的都已在上面 大大無法理解 小弟也無能為力大大就當小弟雞蛋裡挑骨頭吧43F 02/03 12:34
推 shonbn: 其實很好啊 早點寫這篇就好了 還可以M起來置底
整天在推文幹譙又不講清楚 只是自己把焦點模糊
你說認真的就輸了 但你推文頂認真的 = =45F 02/03 13:04
推 ceca: 我都講奢侈稅...對不起,我道歉..!!48F 02/03 15:03
→ cicatrix: 你也寫錯別字 這裡不就變成道歉大會49F 02/03 17:51
感謝樓上幾位大大的指正 已將錯別字改正
若有沒注意到的錯別字 也請各位大大告知
小弟無意將房板弄的和八卦板一樣
對於自己不適當的言辭 引起各位板友不快之處
小弟在此再次向各位板友道歉
至於有板友批評小弟過於認真、雞蛋裡挑骨頭、吃飽太閒 小弟虛心接受
若因此使板友感到不舒服 小弟再次道歉
※ 編輯: q135q135 (210.69.124.43), 02/03/2015 18: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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