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ome-sale作者 divewhale (失落的豔夏)標題 [請益] 人活著與人死後賣房會有差別嗎?時間 Tue Aug 9 17:33:12 2022
請問我媽名下有一間房
她住在安養機構十幾年了,癌症化療後生活無法自理+輕微失智症
請問如果想要把那間房賣掉
我能幫我媽媽賣嗎?
我手上有房屋所有權狀、土地所有權狀、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
那間房在南部,我人在北部,會找房仲幫忙賣
如果有文件需要我媽簽名,我是否能代簽呢?
我朋友說要賣房趁媽媽還活著趕快賣,
不然等人過世才賣會很麻煩,是真的嗎?
因為我想說如果我媽過世,那間房會繼承給我或是我妹,
到時候變成自己的名字不是更方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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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po889: 你都說她失智了 媽媽的印鑑證明生得出來嗎? 你妹妹不會告你嗎?你妹妹同意現在賣嗎?賣的錢是給媽媽用嗎?1F 08/09 17:36
印鑑證明要辦是有點麻煩,辦不成功只能去法院申請監護宣告,但過程冗長麻煩,
我跟我妹都不想走這方法。所以想說是否可以等媽媽過世變成我或我妹的名字再賣?
我跟我妹兩人討論後都同意要賣掉,因為那間房屋齡40幾年+漏水,
每次漏水樓下鄰居都會打來要我們回去處理,南北奔波很累,
賣掉應該是一勞永逸的方法,另一個方法是等都更,但是在都更前漏水都要回去處理,
我跟我妹都不想弄這些鳥事
08/09 17:40
我媽媽應該不記得這間房了,是我跟我妹一起討論過後的結果
推 oldbalanc: 按照常理在你媽去世後,那間房是你跟你妹一人一半,現在想自己處理對你妹不公平4F 08/09 17:49
如果能一人一半更好(我反而怕只有長女能繼承),我妹是怕麻煩事的人,
有事情她都裝不知道,最後都是我處理,我自己什麼都不懂沒人幫我我壓力也很大
08/09 17:51
這間房應該賣不了多少錢
→ IBIZA: 過戶要印鑑證明或本人簽名8F 08/09 17:55
推 tswen: 不行9F 08/09 17:56
→ IBIZA: 更正, 應該是本人到場10F 08/09 17:56
→ labell: 桃園Kmter 客運長期貪污跟罷工黨掏空台鐵11F 08/09 17:57
推 Anyotw: 失智已經監護了..你印鑑生不出來吧12F 08/09 17:59
推 missher: 不是你或是你妹,而是你跟妳妹,過世兩年內贈與也都屬於遺產,所以無論如何分房子或分錢都是你跟妳妹,至於什麼時候賣,家庭有共識都沒差,沒共識什麼時候賣都要撕破臉13F 08/09 17:59
※ 編輯: divewhale (111.184.27.29 臺灣), 08/09/2022 18:13:15
推 seedhorse: 先帶媽媽去戶政事務所請印鑑證明2份,用途:不限定用途,你在寫一張授權書授權給你幫媽媽簽約賣屋交屋18F 08/09 18:21
推 realmd: 先賣是繼承現金,後賣是繼承建物,課遺產稅時會少現金很多不過如果繼承的遺產在免稅額內就沒差了20F 08/09 18:22
推 F1239810: 我覺得不行! 我不懂法律,只是常識覺得,人還在你應該就是不能動她的東西,無論她有沒有失智。22F 08/09 18:26
推 miauah: 樓上可以去了解一下禁治產24F 08/09 18:32
→ realmd: 遺產規劃真的不用避諱談,不先準備就是要抖內給政府25F 08/09 18:34
推 naohcl: 現金課稅比較多吧 買房避稅吧26F 08/09 18:45
→ jojoson: 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以後如果姐妹不合,光是提領媽媽帳戶存款就可能被告偽造文書,何況是委託仲介賣房,有爭議的文書一堆27F 08/09 18:56
→ h49072002: 有興趣可以看我的回文 我處理過幾次這樣的委託買賣
不要沒處理好又惹得自己一身腥30F 08/09 18:58
推 daipon: 差別在前者會被罵肖想遺產,後者是被罵忘本(你媽的房子怎麼可以賣呢)32F 08/09 19:07
推 chigo520: 你怎麼覺得自己辦會比用別人名子辦難?35F 08/09 20:17
噓 eeewwweeewww: 肖想遺產錯在哪? 你們在做誰不是整天想爸媽的房子一堆假掰仔
結果原po問題沒半個人回答 整天問東答溪36F 08/09 21:18
推 ru8cl6iou: 不要覺得聲請監護宣告麻煩,該聲請就還是聲請吧!39F 08/09 22:13
推 ice1015: 如果人過世,繼承房子就是看有幾個繼承人,然後共同持有。當然要賣的話也要持有人都出來簽名蓋章。
麻不麻煩就看你跟你妹覺得怎樣?40F 08/09 22:35
推 k0939770752: 繼承後再賣還可以免土地增值稅
繼承也是被繼承人取得時間為準媽媽105年以前取得你們也是免房地合一稅怎麼看都繼承好 除非你不想分妳妹43F 08/09 22:36
→ ice1015: 我現在也有這個問題,所以我跟我妹商量好後,先辦了輔助宣告,以防他的資產被妄動,畢竟人在安養院,並不在我們的視線內,同時也是我為了給我跟我妹之間互相的一個交代。
一切公開透明。
房子繼承的稅務我是沒研究,但我比較頃向先把房子賣掉,用他的資產來支付他自己的安養費用。
就不用我出一點我妹出一點,以後要分反而更難算。
通通都由他自己的錢付,有剩就是我跟我妹分。
我只是擔任一個輔助人&資產管理人&記帳的。46F 08/09 22:39
推 Freighter: 是的,樓上早辦早好是正確的,否則在有問題的狀態
下沒做宣告,法
律上視為具完全行為能力者,簽署的文件有法律效力
。等到真的被賣
掉,你才主張他當時能力不足,會困難舉證。57F 08/09 22:44
推 ice1015: 也不會很冗長啦,大概兩三個月,去法院三次差不多了。
遞狀一次、首次開庭法官詢問然後派醫師去一次、最後一次就鑑定出來後開庭聽法官裁定結果。
但前提在於你媽只是輕微失智能說話且還有思考能力,只是判定輔助宣告的話。62F 08/10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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