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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標題 Fw: [新聞] 台積電橋頭設廠利多 知名建設公司毀約判
時間 Tue Nov  5 08:20:18 2024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dAG9nxV ]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ytkuang (歪踢光)
標題 [新聞] 台積電橋頭設廠利多 知名建設公司毀約判
時間 Tue Nov  5 01:20:45 2024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鮑建信

3.完整新聞標題:
台積電橋頭設廠利多 知名建設公司毀約判賠2822萬


4.完整新聞內文:
高市曾姓女子購買橋頭某預售屋店面,談妥1810萬元並下定金,後因台積電設廠利多消息
,知名建設公司竟以4452萬元轉售他人,被橋頭地院判決賠償2822萬元。

原告曾女指出,某知名建設在橋頭地區推出預售案,由待銷公司負責銷售。2019年7月間
,她以2萬元定金,預定其中店面S1,對方承諾保留第1順位優先購買權利。後經公司林姓
經理向建設董事長的特助爭取後,同意以1810萬元出售,她當場付訂金10萬元。


不料,她欲簽訂正式買賣契約,建設公司竟反悔不認帳,實因當時台積電到橋頭設廠利多
消息所致,甚至在房屋蓋好後,對方以4452萬元轉售他人,導致她損失2822萬元。

被告建設公司則說,兩造就房地買賣價金具體付款方式、契約簽訂日期及有關其他費用之
負擔、貸款、交屋約定、違約等均未有合意,買賣契約無從成立。況且,預訂單上並有註
明「此價位須經公司同意,否則已繳價金無息退還」、「此價位須經公司同意始可售出,
如不同意原金無息退還,均無條件解約」等語,曾女主張不可採。


承辦法官調查,據兩造提證物和證人證詞,認定買賣預約已成立,且未經合法解除仍屬有
效,建設公司即負有簽立買賣本約的義務,卻在未訂立本約前,擅將該房地出售予第3人
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判決賠償2822萬元,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52428
台積電橋頭設廠利多 知名建設公司毀約判賠2822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高市曾姓女子購買橋頭某預售屋店面,談妥1810萬元並下定金,後因台積電設廠利多消息,知名建設公司竟以4452萬元轉售他人,被橋頭地院判決賠償2822萬元。原告曾女指出,某知名建設在橋頭地區推出預售案,由待銷公司負責銷售。2019年7月間,她以2萬元定金,預定其中店面S1,對方承諾保留第1順位優先購買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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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dAG9nxV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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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incibleK: 高雄起飛了!房價比台北市天龍國還貴!1F 49.216.177.150 台灣 11/05 01:21
blackhippo: 判賠後還有賺的意思嗎2F 1.171.182.214 台灣 11/05 01:22
本來就是原告買的  漲價算原告賺的
a94037501: 直接退兩倍訂金不就好了3F 114.37.208.190 台灣 11/05 01:22
退10倍我也不要  價差2000萬耶
※ 編輯: ytkuang (36.236.109.47 臺灣), 11/05/2024 01:24:36
neoa01 
neoa01: 民進黨政績 真會炒呢4F 223.141.167.167 台灣 11/05 01:24
XiaoLuu5566: 賺爛了5F 111.241.148.151 台灣 11/05 01:24
feyrichard: 建案該不會是森遠?6F 223.139.231.23 台灣 11/05 01:25
賓果
※ 編輯: ytkuang (36.236.109.47 臺灣), 11/05/2024 01:26:29
DeepBlue10: 第一次看到建商反悔被判輸7F 114.36.81.107 台灣 11/05 01:27
※ 編輯: ytkuang (36.236.109.47 臺灣), 11/05/2024 01:27:37
dark0224: 讚喔8F 101.12.150.179 台灣 11/05 01:28
dream77125: 党在高雄炒房炒得嘎嘎香啊9F 111.71.15.7 台灣 11/05 01:28
twpost: 賺!10F 1.171.128.176 台灣 11/05 01:30
donotggyy: 哪間公司怎麽不敢寫出來11F 42.75.242.100 台灣 11/05 01:30
Forcast: 標題很會牽拖12F 114.25.146.222 台灣 11/05 01:31
whiteadam: XD13F 114.36.98.233 台灣 11/05 01:33
Forcast: 建設公司繼續拖訴訟程序
經理跟特助爭取14F 114.25.146.222 台灣 11/05 01:34
oasis66666: 這案例很標準的民法教材16F 114.39.27.4 台灣 11/05 01:38
DarkIllusion: 好判決17F 36.238.22.129 台灣 11/05 01:38
owlonoak: 建設公司真的很荒謬 訂金都收了還可以扯沒有合意買賣所以契約不成立
法務素質之低下令人大開眼界18F 111.243.27.57 台灣 11/05 01:43
johnhmj: 哎。。。原來房屋土地都是炒起來的21F 101.12.93.193 台灣 11/05 01:46
sid3: 炒房啊22F 220.129.73.76 台灣 11/05 01:51
qwe78971: 好少 才兩千萬 難怪沒人屌23F 110.28.74.85 台灣 11/05 01:59
kuosos520: 居然有贏24F 180.217.10.87 台灣 11/05 02:00
abiggun: 蛤 才賠價差 這樣建商哪有差25F 49.217.131.208 台灣 11/05 02:09
gary82gary: 傻子,是我就說轉賣3000萬,分下訂者500萬,建商真蠢26F 1.200.3.31 台灣 11/05 02:10
dai26: 哈哈哈哈哈28F 1.173.94.41 台灣 11/05 02:13
Virus5566: 哪間土立土及公司怎不講?29F 49.216.221.142 台灣 11/05 02:20
WeAntiTVBS: 建設公司法務:我們一定上訴到底
然後訂金恕不退還30F 106.1.225.98 台灣 11/05 02:21
Forcast: 不po高雄板喔?32F 114.25.146.222 台灣 11/05 02:24
Gavatzky 
Gavatzky: 我靠 直接漲三倍賣 北漂青鳥趕快回家了33F 111.241.111.219 台灣 11/05 02:37
jen1121: 爽34F 101.12.23.221 台灣 11/05 06:31
winiS: 回屁家,你看到房價而已,你有看到台積電嗎?35F 101.139.151.76 台灣 11/05 06:38
tteeccddyy: 建商還是沒賠錢啊 真爽37F 114.136.10.122 台灣 11/05 06:47
tumv: 應該要逞罰性賠償吧38F 61.224.167.22 台灣 11/05 06:52
venomsoul: 結果這條拿到練房地合一稅都省了39F 111.83.184.47 台灣 11/05 06:59
dreamdds: 只判拿到錢?40F 125.230.237.229 台灣 11/05 07:00
johnny721009: 只判價差,傻子才不違約呢41F 106.64.24.37 台灣 11/05 07:03
clecer: 京成建設42F 42.70.162.217 台灣 11/05 07:14
tayuplay: 京粗建設43F 180.217.149.120 台灣 11/05 07:17
B9702115: 賺爛了44F 27.247.7.228 台灣 11/05 07:21
ballby: 笑死,還有這種操作喔?45F 123.110.58.27 台灣 11/05 07:22
babyMclaren: 不是說賠10萬就好?笑死46F 114.32.68.35 台灣 11/05 07:39
s111228s: 笑死47F 111.71.212.31 台灣 11/05 07:46
A0908: 媽的難怪鬼島一堆人炒房,短短幾年就可以賺到兩千萬48F 101.10.58.36 台灣 11/05 07:56
R3hab 
R3hab: https://i.imgur.com/3g1hczo.png50F 42.70.216.31 台灣 11/05 07:57
missin: 都有判決了,媒體還不敢寫建設公司名稱,真避諱51F 116.89.138.190 台灣 11/05 07:58
syldsk: 所以第四權被人家笑不是沒原因嘻嘻53F 61.231.131.179 台灣 11/05 08:02
whface: 這個判例很少見,以前都是賠買賣總價的10%,沒在賠差額的54F 42.77.155.121 台灣 11/05 08:03
jumber: 建商不就違約就好?!56F 125.229.222.135 台灣 11/05 08:06
ilsr: 這法官不錯,明理57F 223.143.227.125 台灣 11/05 08:09
laechan: 都收訂金十萬了,轉售做法太粗糙58F 111.83.221.78 台灣 11/05 08:09
factotum: 垃圾公司59F 111.71.32.255 台灣 11/05 08:09
Cactusman: 1800轉手變4400 炒房太好賺啦60F 42.70.104.17 台灣 11/05 08:1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MDsucks (117.56.241.91 臺灣), 11/05/2024 08:20:18
Tosca: 可上訴 這個等到定讞建商搞不好都倒了=.=1F 11/05 08:30
DeathStarDS1: 到底高雄漲了多少?有人可以po一下嗎?2F 11/05 08:32
z9y8x71234: 看起來是因為先轉售 後毀約 才被罰 反過來就沒事了3F 11/05 08:33
l98: 這間會倒?4F 11/05 08:40
weicang: 蔡董這間應該不會倒吧XS5F 11/05 08:44
tfct: 為什麼不寫 建設公司 還要人去查判決書6F 11/05 08:45
vision6666: 還沒簽約,建商還會輸了官司。建商律師應該轉職了。7F 11/05 08:46
sspider0829: 京城 大到很難倒 毛毛雨錢而已8F 11/05 08:53
lusifa2007: 厲害 沒正式簽約法官認定契約成立 法官也是人 你這樣搞消費者他自己也會怕9F 11/05 09:01
yyc210: 不會倒啦 南部土地公餒11F 11/05 09:02
lusifa2007: 京城會倒是高雄被轟炸嗎XD12F 11/05 09:02
clamperni: 這建商以為大家都白癡吧13F 11/05 09:05
Tosca: 這個建商應該會拖到定讞在給錢 反正律師費又沒多少14F 11/05 09:06
zzahoward: 再次跟大家強調 只要有合意的證據不一定要合約....15F 11/05 09:10
lusifa2007: 拖到定讞每年5%利息欸 比美債還好16F 11/05 09:10
z5411: 那一棟問題一堆 裡面管委會吵翻天17F 11/05 09:10
zzahoward: 台灣一堆大企業都只丟一張PO過來去match報價 就是合意18F 11/05 09:11
tfct: 拖到定讞再給錢 都不用怕商譽損失嗎?19F 11/05 09:11
zzahoward: 這客戶有證據顯示當初銷售有合意 無合約依然算交易成立假如是京城 這家根本沒在怕好嗎20F 11/05 09:12
askey: 拜託買賣是諾成契約......是要多正式,口頭都可以好嗎
扯什麼法官也是人,民法345條跟歷來判決都是這樣好嗎22F 11/05 09:13
lusifa2007: 歷來都這樣?你貼十個判決出來看看 哪個賠到這種金額24F 11/05 09:16
zzahoward: 況且當初都交付10萬訂金了 也收下了25F 11/05 09:16
bjqs0827: 賠價差等於建商實收只有一開始賣的價格呀26F 11/05 09:16
zzahoward: 建商太爽 直接賣別人讓原告有機會幹價差回來27F 11/05 09:16
ChikanDesu: 也沒有說很賺 等於強制現在賣掉 拿回應有的權益而已炒房好賺那你要在都是野狗的時候去買阿 笑死 你怎麼不說股票沒人要的時候去買暴漲也很好賺28F 11/05 09:19
metam: 五年前買的起1800萬的房子,律師費根本小菜31F 11/05 09:32
jc761128: 收訂就是合意沒錯吧XD 不然收辛酸喔?32F 11/05 09:39
ru04hj4: 爽吧 不用付一堆稅金直接實拿33F 11/05 09:43
iloveforix: 高潭市34F 11/05 09:47
marvinyc: 房產沒賣掉,漲幅已經變現了,逆天35F 11/05 09:53
fatb: 這個案例很常見 所以很多人看到會漲就趕快跑去付訂金
簡單說就是資訊不對稱36F 11/05 10:01
cchh179: 2822萬真的有可能拿到嗎38F 11/05 10:05
beyond780705: 爽39F 11/05 10:21
yesyesyesyes: 還沒簽合約,這樣也可以喔?
有人分不清訂金跟定金
反過來說,以後消費者在合約審閱期內不想買了,建商也可以無償扣下這筆錢,因為交易契約已經成立?推文的人認同嗎?41F 11/05 10:32
ookkkkoo: 建商只是把價差給原買家 根本沒被罰46F 11/05 10:36
JKjohnwick: 哪間公司?47F 11/05 10:47
thinksilver: 不要以為還沒簽約就沒義務
然後審閱期設計本來就是保障買方阿...48F 11/05 10:50
dahlia7357: 訂金都付了還可以毀約,那付訂金衝三小50F 11/05 10:53
jc761128: 審閱期就是消費者的權利阿. .全部混在一起講?
契約是消費者寫的嗎? 建商契約寫好好 還可以無條件毀約也太爽了吧XD51F 11/05 10:57
MTKer5566: 這法官判決有問題吧,紅單上面都會有寫但書此價格不一定成交,下小定只是讓這個價格在內部往上呈,且紅單上面都有寫買方不買沒收定金、賣方不賣以定金金額加倍返還(多賠一倍的意思,不是2倍喔)
這個案子的問題在還沒退定就賣給別人吧
實務上建商沒簽約前不想賣你這戶就是直接把定金賠償金匯款到買方帳戶就算完成退定了
承辦法官調查,據兩造提證物和證人證詞,認定「買賣預約」已成立,且「未經合法解除」仍屬有
效,建設公司即負有簽立買賣本約的義務,卻在未訂立本約前,擅將該房地出售予第3人
喔喔 那就對了啦 建商沒有先退小定 差個幾天而已
否則實務上我們都這樣退客人退了好幾十戶有了
同業也都這樣退,大家都沒出過問題,只有客戶有的會幹幹叫而已
記住,要先退了再轉售54F 11/05 11:15
a340a340: 以前就有過一屋(地)二賣的判例,基本就是賠償不當得利的部分70F 11/05 13:34
c41231717: 主要是馬上轉賣掉可以量化損失
不然建商單純耍機八 卡著你兩年不賣 法官很難對價也沒法判那麼多72F 11/05 16:03
DSB520: 能買森遠應該可以鬥奸商75F 11/05 16:07
chouvincent 
chouvincent: 無聊 賴總統力挺年輕人買房 打貪打黑打詐 改革很讚!76F 11/05 18:56
ahg: 建商還是賺,少賺而已77F 11/0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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