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標題 Re: [求助] 請益夫妻理財問題時間 Fri Oct 22 00:45:02 2021
: 上面問題沒有標準答案。
為什麼沒有標準答案?
在台灣婚姻除非特別約定 就是法定財產制
這就是標準答案
是一堆人,不知道為什麼要結婚?
然後
喜歡在夫妻法定財產制之下(沒有進行有效的法律宣告)
有特別約定,那些約定可能是無效的
只不過小氣魂上身 就這樣約定了
只要沒去法院宣告
夫妻婚後取得的財產 就是各得1/2 (贈與繼承例外)
法律這樣定了,還在你賺10萬 我賺5萬
這樣家用有幾萬? 真是算心酸的
不然去宣告啊 真的要去不如離婚算了
沒看到 有人也提出財產制了
推文說沒給原PO建議
其實
根據財產制 應該這樣分配
賺的錢 全部合起來 (所得共有)
去支付家庭支出與投資存款
然後兩人有相同金額的零用金
一開始被薪資不同,所迷惑就是錯誤的
就站在婚後財產共有的基礎上就好了
生小孩育嬰沒薪水,也是這樣處理
根本不存在要用之前存款的選項
別忘了 法定財產制
婚後財產共有 婚前財產是分別的
※ 編輯: kevinjl (1.165.110.212 臺灣), 10/22/2021 00:58:50
※ 編輯: kevinjl (1.165.110.212 臺灣), 10/22/2021 01:00:06
推 marktak: 台灣沒法律 哈哈 耶黑1F 10/22 06:23
推 TBBT: 那個叫登記啦!宣告是法官才能行使的權力,輔助宣告、死亡宣告,不一樣的意義。2F 10/22 07:20
推 swing0610: 推~我家就是這樣,婚前老公也是只想拿 "夠用" 的錢出來當家用,一起看過民法他就同意大水庫了.
既然離婚時都要均分,婚姻存續中還分那麼清楚做啥?難道是抱著離婚前要趕快脫產的想法嗎?
但必須說實行起來是有難度的,每對夫妻多少會有調整這種細節很難用 "標準答案" 去規範
像我家是兩人投資理念不同,最後說好虧自負,盈回存投資虧損也要大水庫大概早就吵到離婚了
彼此的銀行、股票帳戶也是互有帳密的(互負報告義務)其實也只有剛結婚時新鮮會去看,之後就懶得看了
信任本來就是靠累積的4F 10/22 08:03
推 chair209: 婚後財產共用,真的是A開心的16F 10/22 08:41
→ skytowerlll: 不然因為主張共有, 就去動對方的錢
他們是談分配又不是談離婚
*不能17F 10/22 08:41
推 chair209: 婚後賺的錢就有一部分是對方的了,動的是自己的錢XD20F 10/22 08:43
→ skytowerlll: 到離婚清算才真的是對方的拉, 不然離婚前轉移財產怎麼算?
或換個方式說, 你的但你不能任意取用.21F 10/22 08:45
推 chair209: 離婚前五年如果惡意脫產,民法有規定追加計算
咬著不能取用,結果最後搞到離婚有比較好嗎24F 10/22 08:53
推 xulu0: 各分一半也要離婚才能分一半,婚姻關係存續中法律可沒管要怎麼分26F 10/22 09:21
→ bndan: 也不用多"惡意"脫產 只要多增列開銷讓財產消失就好這種東西你在公司行號這樣做很容易被查死 但是在離婚官司應該有不少"彈性"
不少新聞都有這種類似的做法出現..只能說 婚姻本身28F 10/22 09:25
推 jfw616: 你搞錯了,財產各得1/2是指離婚才有用..
不離婚沒1/2的制度32F 10/22 09:27
→ bndan: 就是成立組織 跟人合夥會遇到的事 婚姻只會更多更緊34F 10/22 09:28
→ jfw616: 如果依照你的說法,等於太太去銀行說法律1/2
太太就能直接從銀行領走老公一半的定存..
這些都亂套了
如果要1/2...那就去離婚..35F 10/22 09:28
→ bndan: 密 這種"實際"的事情 不適合用浪漫主義來面對 該去39F 10/22 09:29
→ jfw616: 不過我贊同你,所以我說了,把錢花光就對了
反正1/2...花光了還怕什麼40F 10/22 09:29
→ bndan: 辦財政分離就應該要去辦而非自以為大氣接受"預設值"還有這雖然有點離題 大多數人將$$的權利留在自己手上 通常不是累積增加資產 而是要掌花費的選擇權或是保持"穩定"之類等的安全感罷了..這些$$通常最後都會在各種花費中散去 成不了資產的...
財"政"=財"產" 打錯字 = =42F 10/22 09:30
推 jfw616: 對了..既然是法律
這些都是要法院判定
前提是先找律師提告
不然法律也沒辦法保障你
就像家暴都是法律可以保護你的
但是你不提告,法律也沒辦法保護你
總不可能你不說法律自動幫你伸張正義吧
所以別再說什麼夫妻財產制了
所以我蠻好奇,原po結婚了嗎?錢有跟老婆大家拿出來一人一半嗎
或者是把錢全給老婆
如果沒有你說心酸的嗎48F 10/22 09:51
推 rahim: 笑死,那你去銀行說要領另一半的1/2存款,看銀行讓不讓你領
婚後財產共有只是名義上共有,不到離婚那天你要怎麼共有?
而且要脫產實在太容易了。海外券商隨便開一下錢匯出去國外投資就好60F 10/22 10:53
→ jfw616: 這說明,原po守法..例如開車110時速,不小心111
大概會去舉報自己超速...66F 10/22 11:00
推 rahim: 然後以後辦信用卡、房貸信貸之類的銀行應該也要拉配偶所得資料一起來看才對,反正財產共有收入共有對吧,你還不出錢就叫配偶還68F 10/22 11:02
→ JackTheRippe: 這什麼詭異的法律理解
照你這種說法 那原原PO老公現在去銀行把老婆存款拿71F 10/22 11:08
推 rahim: 財產共有制最大的問題是,你如果遇到一個擺爛亂花錢亂投資的配偶就一輩子完了,等於你結婚時簽了一張空白支票,隨便人家怎麼花你賺的錢你都不能怎樣73F 10/22 11:09
→ rahim: 以後大家還努力賺錢幹嘛?努力花另一半賺的錢就好77F 10/22 11:10
→ JackTheRippe: 抱怨耶 人家說會妳幼稚
各位媳婦們看好了 以後記得主動把存款丟一半出來 不然會被說幼稚 不丟出來不如去宣告離婚78F 10/22 11:10
推 rahim: 要共有財產制請先叫銀行把所有已婚的人的帳戶都關掉,強迫已婚人士只能開共同帳戶,夫妻任一人都能隨時動用裡面的錢81F 10/22 11:15
→ jfw616: 丟一半說法錯誤...因為夫妻財產制,拿了一半花掉
你還可以繼續拿另一半的一半再花掉
因為還是夫妻,所以可以永無止境的拿一半...
共同賬戶也沒意義,因為現金沒在銀行
手上有1萬,另一半沒錢,所以可以拿走他5千
花光了還可以繼續拿2500
除非大家一起花光,不然就算只有1塊錢,也是一人一半84F 10/22 11:19
推 rahim: 所以就是鼓勵大家花錢,認真賺錢的是傻子91F 10/22 11:22
→ jfw616: 所以我確實就是把月薪10幾萬全拿出來花掉
這樣老婆要跟我拿錢就沒錢了...
但老婆賬戶的錢有一半是我的...雖然我花不到XD92F 10/22 11:22
推 rahim: 這樣以後變藏錢大作戰。看你是要藏現金、加密貨幣、還是海外帳戶95F 10/22 11:24
推 nanaling: 就是這樣沒錯。 不管收入是5n+n , 還是變成n+0,
都是一樣啦
會因為這樣就瘋狂把錢花光? 又不是白癡, 花光也是一起餓死。 真的是這種白癡拜託不要跟他/她結婚97F 10/22 11:31
推 jfw616: 不,你應該不要跟計較你錢的另一半結婚..
而不是會把錢花光的另一半結婚..
讓你選你會選哪一個?
大部分人都會選把錢花光的,而不是計較的另一半101F 10/22 11:39
推 stopdog: 上面的討論串突然想到這不就是共產國家類似的狀況XD 只是小單位的共產105F 10/22 11:41
推 rahim: 沒結婚前你哪知道另一半的花錢習慣?再說結婚前只能花自己賺的錢,結婚後能合法花別人賺的錢,爽度差很多107F 10/22 11:43
推 nanaling: 呃 不知道花錢習慣敢結婚喔?110F 10/22 12:05
推 jfw616: 婚前大方的很多不是嗎?但是婚後自然不一樣了111F 10/22 12:10
推 rahim: 我要是有別人的錢能花,我也花錢不手軟113F 10/22 15:29
推 weiweicat: 和一個會把錢花光毫無理財觀念的人結婚只能說活該114F 10/22 19:11
推 ritarita6233: 法定財產制的法律是規定[婚後財產的差額]一人一半,不是[婚後財產]一人一半
法定財產制的婚後財產,也不是共有115F 10/22 21:23
推 budda: 所以當初婚後我不爭買房的登記所有權人,因傷感情又沒有實質意義,老公出大部分錢,用他的名字,又顧到他的心理,我的權益也沒受損,一舉數得,何樂而不為?!118F 10/22 22:43
→ sazabijiang: 這篇觀念錯誤,1/2是離婚的時候才有。配偶過世的話還要跟其他繼承人一起分
而且1/2是指差額的一半,不是老公的一半122F 10/22 23:12
終究是
對婚姻的認知不同
是離婚時 法律才會介入分財產
不是財產要等離婚的時候 才一人一半
法律就是視為共同財產 所以夫妻間不用課贈與稅
※ 編輯: kevinjl (1.165.110.212 臺灣), 10/22/2021 23:53:21
→ sazabijiang: 還是觀念錯誤。夫妻間贈與不用贈與稅,意思是給予夫妻共有財產的「選項」而非「義務」。你可以試試看偷拿配偶的存摺印章去提款出來,會不會無罪。
如果是共有論,自己取用自己的財產,顯然是無罪吧否則財產自動共有,那負債要不要自動共有?
老公在外面賭博欠債,可以拿老婆去抵嗎
還是說老公的財產一半是我的,負債是他自己的事?125F 10/23 00:34
共有就是,要處置必須經過共有方同意
共有的錢,未經共有方同意動用,當然是違法行為
不懂甚麼是婚姻 也不懂甚麼是共有 人權與物權也不懂
※ 編輯: kevinjl (1.165.110.212 臺灣), 10/23/2021 00:59:43
→ novagirl: 不是吧? 現在是法定財產制,婚姻期間取得的財務都是屬於個人的,財產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沒有一半的
離婚也不是全部拿來分一半,還要看取得的方式
婚後兩個人一起增加的收入跟負債,都要拿來分配
無償取得(贈與繼承)才可以不被分配
但有聽過配偶過世後,先行使剩餘財產分配,才分配遺產聯合財產制已經是舊制了啦~132F 10/23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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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請益夫妻理財問題
10-22 00:45 kevinj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