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bc6997381 (維維)標題 Re: [新聞] 同學炫女裸照 男大生勇揪性侵時間 Tue Apr 23 00:31:03 2013
各位鄉民晚安:
我想上來澄清一些事情。
不過我想說的是,其實念哪間學校不重要,而且也不是學校造就了他這樣的行為。
其實這整件事情裡面,我認為最誇張而且最應該受到處分的就是那位吳同學。
但是他卻沒有事情。
事情是這樣的,吳同學約了兩個女生去夜店,然後他極力說服這位陳同學,陪他一起去,
他說:你去順便保護這兩個女生阿,我一個人無法兩個都照顧到。
當天因為陳同學就起床去靈骨塔打工,所以感到很疲累,但是基於保護自己學校的女生
,他還是答應了吳同學的邀約。然後兩男兩女就開心的前往夜店了。
在夜店裡面時,吳同學跟陳同學一直灌兩位女同學龍舌蘭,直到她們很醉了,才出
來攔計程車回租屋處。當時,吳同學跟那位女同學並不是男女朋友,而且那位林女同學
(我就稱受害那位為受害者吧,這位林女同學不是受害者,以免大家搞混)
當時有個男朋友,就讀於位於屏東很大一間的科技大學,然後她男朋友在是發的幾天前
才PO了一篇很感性的文章,內容不外乎是他有多愛這位林女同學。
可笑的事那天晚上,吳同學跟著這位林女同學回到他租屋的地方,然後就跟那女生一起睡
,我只知道那天陳同學跟吳同學都沒喝到爛醉,所以有沒有幹什麼大家就自己去猜吧。
結局是好的,後來他們交往了。
可笑得是,你用這種方法從別人手裡搶到女人,那別人跟你女朋友走近一點,你就要
打人?這樣不太對吧,有種你在自己搶回來阿,何況別人只是跟你女朋友走近了點而已。
你也瘦瘦小小的一隻,憑什麼要扁人?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然後陳同學回去之後還假裝很紳士,告訴那位林女同學,妳睡床上,我睡地板。
人心險惡阿,那位受害者雖然醉得沒力氣了,但是她的意識是半清楚的。
陳同學就這樣拖去他的衣服,跟內褲跟絲襪,然後性侵。
陳同學是說:那女生有反抗,但是我真的忍耐太久了,因為我本身禿頭,都交不到女朋友
所以受不了只好直接插了,不知道為什麼,差了兩下就射了,內射,內射!!!!!!!!!!!!
然後受害者在被性侵時,有一直喊很痛,但是陳同學真的受不了了。
後來因為那位受害者她意識是清楚的,所以他就用棉被,遮住了受害者的眼睛,
然後強拍她的下體照特寫以及胸部特寫。
然後隔天他一早就去上課了,奇怪的是,他不常來上課的阿,怎麼那天我九點去
,他已經在教室了,還趴在那睡覺,很奇怪,但我也沒多問。
在後來,他才跟我說這整件事的過程,原來他一早去學校就是為了怕那女生恢復體力
及意識醒來會很尷尬,然後還說:我還做了一件很畜牲的事,我有偷拍她的下體跟胸部。
他馬上拿出他手機給我看,還真的有,這真的很誇張,本身我就蠻痛恨這種色狼,
再加上當時李X瑞事件才剛發生不久,他怎麼會做出這種事!
好笑得是,他還自嘲,他要改名了,就叫陳宗瑞,我當下也陪他笑一笑,心裡卻想媽
得你真的該改名了!
我不知道他拍照的目的是要幹馬,但是他說他馬上就要刪掉了,
我就想說如果女生要報警,也死無對證,所以我就盡我所能得將照片拿到。
我一直希望這女生能自己去報警,然後我再拿出照片,我等了好一段時間阿,可惜,沒有!
事發隔天早上,陳同學有問我到底該不該讓吳同學知道,我當下跟他說不好,不要!
但是他還是跟吳同學說了!
根據陳同學當天晚上跟我說的說法是:我跟吳XX講了,可是他非常畜牲的,第一句話就
問我照片咧?
然後他就拿照片給吳同學看,吳同學看完還跑去問那位受害者有沒有發生什麼事。
媽哩幹,你不是全都知道了?還問個屁?
但是那位受害者還是說:沒有,怎麼可能發生什麼事阿
陳同學很確定的告訴我,那位受害者一定知道她被強暴,因為她後來內射拍照完,絲
襪穿不回去,所以就把絲襪放在旁邊,更何況那受害者是半清醒的!
吳同學跑去跟陳同學說,那位女生沒怎樣耶!導致陳同學後來告訴我:我發現在夜店能
找回我的自信,原來在夜店都是這樣上妹的!
當下我沒答腔,陳同學是我一位很好的朋友,可以說好到每天都一起吃飯一起聊天,
他也只會跟我聊他的禿頭心事,因為他覺得只有我能相信!
我在這之間,一直很猶豫是否該挺身而出,因為國中時,有幾個朋友偷拍幾個老師裙底,
都是我去跟老師講的,沒啥麼好怕的,因為我要講都會先提醒他們!
不要說我爪耙子,我就是痛恨色狼,我自己也不是多好的學生,做過的話是也一大堆,
但是就這種色狼行為我無法接受。
曾幾何時,長大了之後這種事卻不敢講了,可能因為體悟到這就是社會,現實面考量,
讓我憋在心裡很久,後來告訴一位跟我很好的姊姊YUNI,她說她已經把我跟她講的話
記下來了,他明天就要去備案。媽的不行阿,他是我好朋友耶,再讓我考慮一下,
要報警我自己會去報!YUNI只說:我不報警可以,但是請你遠離他。
後來我決定跟受害者講了,起出我是問:妳是不是有去住一位禿頭那?那有發生什麼事嗎?
她說:對阿,我有去住過一位禿頭那,沒有發生什麼事阿,不要亂講,真的沒有阿
後來我就直接說:我都知道了,妳就直接說吧
她還是說:沒有阿,真的沒有阿
我接著說:妳被偷拍了你知道嗎?照片在我這?晚上我會去學校做實驗,我們約晚上談,
如果妳不信任我,妳可以找幾個妳可以信賴的朋友來找我。
後來,這位受害者果然找了幾位朋友一起來我實驗室,然後受害者就一直哭,想必哭
一段時間了,眼睛很紅腫。
我只說:我把照片給妳,至於要不要報警,就是妳自己去做決定。
她說:可不可以報警,但是不讓父母知道?
我說:怎麼可能,要這樣的話乾脆別報警了!這個時候,家人一定是會挺妳的,不可能會在
責備妳,想想看如果妳是父母妳會忍心再責備她嗎?我覺得妳必須先跟妳父母說這件事,
如果妳們決定要報警,那我就會全力幫忙妳們,把我所知道的,毫不隱瞞的講出來。
受害者說:那我要不要告訴吳XX同學,告訴她我被他叫來保護我的那位陳同學強暴了?
我說:就他不能講,因為他早就知道了,但是他是幸災樂禍得看這件事,他也會挺陳
同學的,不可能會幫妳的。
隔天受害者爸媽就趕來我學校,然後也是在猶豫是否要報警。
我只跟她們說:這件事要不要報警真的就是看妳們,不過這種感覺很糟糕,他現在有
這種女人都可以這樣上的想法,在加上他之前在大一時已經有偷拍過別系女生的裙底,
我覺得這只會更嚴重,所以假如不報警,而產生下一個受害者,妳們也多少要負點責任!
(忘了說,陳同學在大一時就偷拍別人的裙底了,還把照片拿給我看,只是我當時看看
罵了聲:靠杯!,這件事就這樣平息了,那位女生當時是系花)
在當天她爸媽還在猶豫時,我就打電話給陳同學,我說:我已經把這件事跟女生講了,
我不知道她會不會報警,可是你這樣的行為就是強暴犯。
他回我:喔,沒差阿,可能就要跑幾趟法院吧!而且我不是強暴犯,因為她沒有說不要。
(幹殺小,沒有說不要就不是強暴犯,那這樣鄉民可以開團去路上拉正妹去廁所做合
法的事了,只要那女生喊得不是不要,就不會有罪,媽的白癡)
後來她們報警了,我也在警局待了一天,從中午到晚上九點多,要等受害者去驗傷,
驗完產生匿名代號我才能做筆錄,就在那坐了一天,有夠無聊。
過幾天,刑事組的去抓人,叫我陪他們去,第一次做刑事的車,還蠻奇怪的。
後來我幫刑事得看哪一棟,而且人在不在。
他們被破門而入帶回警局做筆錄,陳同學跟那位吳同學,吳同學筆錄還講的零零散散,
還一直互相矛盾。(跟我一開始講的一樣吧!)
後來回來之後,吳同學跟學長說,那位劉XX就是爪耙子,還跟我好幾個朋友講,
說我出賣了陳同學,還在臉書PO文:第一次去警局泡這麼久的茶,嚇得差點閃尿。
(我實在不知道吳同學再囂張什麼)
而我朋友也都知道這件事,我都有跟他們說,他們很支持我,很支持我做這樣的事。
本來這是錯的,就該講出來!我還深深記得我的朋友,樊XX說:你不報警,我真
的會徹底瞧不起你!
後來檢察官開庭,我跟吳同學就一起進去做證詞筆錄,吳同學當時還在那邊閃東閃西的,
連檢察官都看不下去,拜託法警在旁邊待命,她隨時要把吳同學轉為做偽證,我在旁邊
聽了也覺得很好笑,他說他什麼都不知道,然後後來又說他知道什麼什麼,他以為
地檢署是幼稚園吧!((可以跟著老師帶動唱YO~~~,媽的白癡
我一直很不希望這件事被報出來,所以我也告訴我那些朋友沒去跟別人亂講,
學校會不名譽,畢竟大家都會把錯怪到學校,開始就有人說,這種學校不意外。
可是記者很強的,竟然被挖出來,然後開始就有很多人再傳了,所以我想要上來澄清
一些事。
希望大家不要以訛傳訛,我跟那位受害者,也只是單純的朋友關係,也沒在一起。
我也曾經後悔過,我爸曾說:事情都不要做絕,別人犯錯要懂得給別人機會。
因為我這樣就毀了一個人,畢竟會產生前科,但是我朋友說那是他
先毀了自己,而他也先毀了別人,這樣別人不就很可憐?
同情心要放在對的地方。
最後,謝謝那些曾經我在後悔時,曾經我很煩惱這件事,而女朋友又跟我提分手的時
候,支持鼓勵過我的那些人。
※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同學炫女裸照 男大生勇揪性侵
: 自由時報-2013年04月22日 上午07:18
: 散布凌辱過程 他看不過
: 〔自由時報記者/綜合報導〕某國立大學陳姓學生涉在租處性侵酒醉不省人事的女同學後
: 偷拍裸照,還四處散佈淫照炫耀,劉姓同學基於義憤告知被害人,提供照片檔當證物,甚
: 至勇於出庭作證,讓陳生接受法律制裁,檢察官在起訴書稱讚劉生見義勇為。
: 檢方起訴書指出,陳姓被告、被害人、吳某和吳的女友等4人,均為該所國立大學學生。
: 去年10月10日晚上10點多,吳男和女友邀請互不認識的陳嫌和被害人前往夜店飲酒,隔天
: 凌晨2點多結束後,4人共乘計程車離去,先駛至吳的女友住處,吳和女友2人下車。
: 陳嫌隨後帶著爛醉如泥的被害人抵達學校附近陳嫌租處,安排她躺在床上,趁被害人飲用
: 5、6杯龍舌蘭及其他調酒已意識不清,竟褪去被害人衣物,用手機偷拍對方裸照,接著強
: 制性侵得逞。
: 助女同學報警 出庭作證
: 陳嫌事後得意洋洋向劉姓、王姓和吳姓3名同學講述性侵被害人的淫亂過程,還拿出裸照
: 給他們看。
: 劉姓同學實在看不過去,於是伸張正義,取得偷拍的照片檔提供給被害人,同時協助她報
: 警,以及出庭作證指控陳嫌犯行。
: 警方依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罪移送法辦,承辦檢察官開庭調查,傳喚劉姓、王姓和吳姓
: 等3名同學作證,3人均指稱確有此事,陳嫌也承認犯行,檢方將陳嫌提起公訴,移請法院
: 審理。
: 3.新聞連結:
: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30422/20130422406777.html
: 4.備註:
: 這年頭
: 連犯罪都蠢成這樣....
: 還炫耀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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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7.205.222
→ neo5277:總之就是社會跟班上少一個競爭對手1F 04/23 00:31
推 aishiteiru:原來是127大學!!!!!!!!!!!!!!!!!!!!!!!!!!!!!!!!!!!!!!2F 04/23 00:32
→ SPFH120:請問神人,127是哪間?3F 04/23 00:33
→ aishiteiru:南部大學!!!!!!!!!!!!!!!!!!!!!!!!!!!!!!!!!!!!!!!!!!!6F 04/23 00:34
推 ls4860:===========以下開放備份============8F 04/23 00:35
→ abc6997381:我不知道能不能公布姓名,但是陳同學已經休學,在準備11F 04/23 00:36
推 sanhowu:好吧 文筆不太好還是給推12F 04/23 00:36
推 bazi4200:我覺得這篇需要備份 看一遍看不懂16F 04/23 00:37
推 tinytod:你做的是對的!!!!19F 04/23 00:38
推 swijo:GJ26F 04/23 00:38
噓 SPFH120:你同學如果是黑道,,,,那你就要去聽海哭的聲音了.27F 04/23 00:38
→ jarry1007:你做的是對的 支持你 加油 不要被惡勢力打敗了!!!!!!!!28F 04/23 00:39
推 ithiban:說真的,他、她不分。打上了姓氏卻分不清人物。有懶人包嗎29F 04/23 00:39
噓 EdmundLi: 表達能力很差 還有我不知道你是不爽吳同學什麼30F 04/23 00:39
→ EdmundLi: 照你說的 他不就是約了女生去夜店 女生也同意跟他回家34F 04/23 00:40
→ jarry1007:身邊好幾個女性朋友都是被惡男灌酒撿屍體35F 04/23 00:40
推 SongPing:推原po做得對。不過,這篇文章不知道是否合宜。36F 04/23 00:40
噓 Ilat:看完一遍再看一遍 我還是不懂 你這是在寫日記?37F 04/23 00:40
抱歉因為明天要期中考,然後又是第一次發文,沒注意到選字,然後又不知道怎麼修改
不過剛有鄉民教我修改文章,應該已經修改完了,文筆的話,這沒辦法改了,本身文筆
就不太好,請見諒。
→ jarry1007:被硬上為了面子問題才交往最後被當肉便器38F 04/23 00:40
推 jonahlin:你做的對 不過你妳他她分清楚 這樣很妨礙閱讀39F 04/23 00:40
推 ko007x:推你!!!!! 你做的對 對就是對 不要猶豫!40F 04/23 00:40
推 uk4p:人間正道是滄桑.....推原PO42F 04/23 00:40
→ EdmundLi: 最後交往了 這樣倒楣的是那個女生的男朋友 關你什麼事43F 04/23 00:40
推 kiaee:這很明顯是在說女生不敢報警不敢承認被性侵阿45F 04/23 00:41
→ Ilat:你要不要考慮請個比較專業的律師或檢察官來記錄一下再PO上來46F 04/23 00:41
→ advance760:雖然你這樣做沒錯 但是打文章麻煩選一下字好嗎48F 04/23 00:41
→ EdmundLi: 有男友還跟男生上夜店就算了 一起睡是哪招?50F 04/23 00:41
→ jarry1007:那又關你EdmundLi什麼事? 人家見義勇為不行嗎?52F 04/23 00:41
推 inshadow:粗解:當天四人,吳男跟另一女不是男女朋友,但有__情53F 04/23 00:42
→ EdmundLi: 前面罵了吳同學半天 我還以為他也是共犯 文章結構很怪54F 04/23 00:42
推 ko007x:難得傑瑞指名道姓的罵人 我對你另眼相看了56F 04/23 00:42
推 victoryss:推你 我相信你!!! 你是對的!!!57F 04/23 00:42
→ pigboss:www.nuk.edu.tw?58F 04/23 00:42
→ Ilat:這寫的跟國中生在無名或臉書上寫的自嗨文沒兩樣.....60F 04/23 00:42
推 ls4860:為啥我這邊顯示ip是義守大學....不是國立的嘛63F 04/23 00:42
→ inshadow:陳男強暴受害者兩下然後內射,告知吳男64F 04/23 00:42
→ ko007x:WilliamWill 完全是強暴犯同路人阿 可喜可賀 可喜可賀66F 04/23 00:43
→ jarry1007:會硬撿屍體的人絕對不止做一次兩次 姑息會有更多人受害69F 04/23 00:43
→ jonahlin:這也解答了吳男跟另一位女同學的反應不太合常理70F 04/23 00:43
→ forever23:原來要受害者羞於報警讓加害者逍遙法外才是對的?71F 04/23 00:44
→ ko007x:傑瑞 這次我挺你72F 04/23 00:44
→ forever23:受害者自己沒做好防範不等於加害者就是對的74F 04/23 00:44
推 yoshro:推一下 報警是對的 但是最好還是由女方決定75F 04/23 00:44
→ jarry1007:我就是有好幾個朋友受害 因為面子不報警 男的又去撿別人77F 04/23 00:45
推 WLR:你做了好事,祝你未來都能平安喜樂,人生順遂78F 04/23 00:45
→ forever23:原PO不用內疚什麼的 對錯是自己原則的問題80F 04/23 00:45
推 wl843907:幫你推回來啦 噓的一堆是哪招81F 04/23 00:45
→ abc6997381:在我看來,吳同學根本就是共犯阿,難道不是嗎?82F 04/23 00:45
推 sugizo0:確實是性侵他人啊...84F 04/23 00:46
→ kavengany:女方決定 ... 女方通常不會報警 變成姑息養奸86F 04/23 00:46
推 ko007x:推回! 做對的事要鼓勵 還被噓 台灣真是太恐怖了87F 04/23 00:46
推 WizZ:幹的好 強姦犯人人得而誅之88F 04/23 00:46
→ littlemiss:是錯字太多還是推文太假才讓我覺得這篇文章是假消息90F 04/23 00:46
噓 qetwry:或許你做的事情是對的, 但我看了過程有不舒服的感覺91F 04/23 00:46
推 cccb:表達能力92F 04/23 00:46
→ lilian555:WilliamWill有事嗎 真是憤世嫉俗 根本呵呵98F 04/23 00:47
→ abc6997381:第一次PO文,文筆不好請諒解,明天還要其中考99F 04/23 00:47
→ forever23:很多女生遇到做種事通常會選擇不報警倒是真的100F 04/23 00:47
→ jarry1007:如果事情發生在WilliamWill身上 我看你還笑得出來嗎? 呵101F 04/23 00:47
推 bazi4200:看不出吳男錯在哪 頂多能說吳男創造了陳男強暴的機會102F 04/23 00:48
→ ko007x:合意? 請問喝醉了雙方意思怎麼表示一致? 哪裡合意你跟我說?104F 04/23 00:48
→ lilian555:很想推原PO的勇氣~做得好~可惜他她真的用得很亂107F 04/23 00:48
→ WizZ:跟我早上猜的一樣 果然姓吳的有問題108F 04/23 00:48
→ junkos:你錯字有點多109F 04/23 00:48
→ jarry1007:喝醉了那叫趁機性交 也是能判個一年半載的110F 04/23 00:48
→ ko007x:WilliamWill 你想法極端到很恐怖 你知道嗎?111F 04/23 00:48
推 tinytod:還喝喝哩? 某人是被派來護航的嘛?112F 04/23 00:48
噓 WilliamWill:你們仔細看這篇文章,仔細想想女生為什麼走到如此田地116F 04/23 00:49
推 SPFH120:如果女生"真的"是不願意,我建議他去報警讓男生接受法律制117F 04/23 00:49
→ docomo520: 大學無處女 今天如果是有錢人,結局就不同了118F 04/23 00:49
→ Microscft:看你的文章很累 一下子他一下子她 你認識的人都會變性119F 04/23 00:49
推 SS327: 文章太長 跪求懶人包120F 04/23 00:49
→ SPFH120:裁,但如果自願....就傳圖片給我,謝謝.121F 04/23 00:49
→ jarry1007:WilliamWill趕快po文發表你的"高見"呀?124F 04/23 00:49
→ abc6997381:抱歉本身文筆不太好,加上又是急急忙忙趕出得一篇文章126F 04/23 00:49
→ littlemiss:懶人包就是 兩男兩女去夜店 一男被告 一男交到女朋友130F 04/23 00:50
→ ko007x:其實我不認為WilliamWill有另外想法不好 但有點....極端= =134F 04/23 00:50
推 inshadow:女生真可憐,這種想自己解決不讓父母知道的心態我懂135F 04/23 00:50
→ SS327:============ 文章太長 跪求懶人包=======================136F 04/23 00:50
推 pttpepe:是有點心得文 抓不是很到重點 但是你是GJ 是件好事138F 04/23 00:50
噓 gta3:你們學校國文課不是必修?139F 04/23 00:50
推 forever23:WW就認為去夜店就是想被插 就這樣吧 對吧 WW?!140F 04/23 00:50
→ EdmundLi: 很明顯陳同學=犯罪 吳有沒有犯罪 這要看女生阿141F 04/23 00:51
→ lilian555:到底是為什麼都要一直講成是女生的問題142F 04/23 00:51
推 Kamelie:語文邏輯實在是....143F 04/23 00:51
→ Microscft:等你把那些代名詞修好再講一聲我再來看144F 04/23 00:51
推 liu02112:也許用個A女B男之類比較好懂 雖然我是不至於看不懂啦....145F 04/23 00:51
→ lilian555:這樣你跟那些說女生會被強X是因為衣服穿太少的人有差別?147F 04/23 00:51
→ Microscft:看不到一半就end了 直在亂得可以149F 04/23 00:51
推 kkessherry:整天只會說puma有多少的難怪就是.....(嘆氣)150F 04/23 00:51
→ EdmundLi: 你的文章不修 一堆人根本沒看懂文章151F 04/23 00:51
→ inshadow:如果不是原po的鼓勵支持,這女生很有可能就默默吞下來,慘153F 04/23 00:51
→ docomo520: 大學女生要人去喝酒,其心可議,表示自已...154F 04/23 00:52
噓 AaronSWAT:看不懂.........................156F 04/23 00:52
→ EdmundLi: 那個william根本把兩個女生當成同一個女生了吧159F 04/23 00:52
噓 linyi520:『他、她』可以分得清楚一些嗎?160F 04/23 00:52
→ Microscft:至少不要同一個人一下子他一下子又她162F 04/23 00:52
推 yoshro:要不是傳開了 女方有其顧慮 至於是不是合意那又是另一回事165F 04/23 00:53
→ littlemiss:話說 陳同學早上去靈骨塔打工很累嗎XDDD166F 04/23 00:53
推 a524528:夜店也不是要去被強暴的,人家是要釣他想釣的167F 04/23 00:53
→ jonahlin:跟認識的去夜店是有什麼問題?隨然說強暴也會發生在熟人168F 04/23 00:53
→ lilian555:文章再仔細看一遍再來說好不好? 受害者有男友?170F 04/23 00:53
→ docomo520:正常 大學 的女生 會喝成這樣 玩咖吧!171F 04/23 00:53
噓 DASHOCK:看不懂 到底有幾個女生阿172F 04/23 00:53
推 fireda:被害人跟著陳同學回去睡 多少有意識到會發生關係吧173F 04/23 00:53
→ lilian555:你是看成另一位跟吳同學在一起的林女同學吧175F 04/23 00:53
噓 angellll:誰跟誰一夜情變成男女朋友?176F 04/23 00:53
→ docomo520:正常 大學 的女生 會喝成這樣 玩咖吧!177F 04/23 00:53
→ jarry1007:看來沒人敢和WilliamWill上夜店了 會發生什麼事大家知道179F 04/23 00:53
推 liu02112:不過推你的道德勇氣 不然也許以後會有更多受害人....180F 04/23 00:54
→ jonahlin:不要把自己狹隘的生活圈套在所有人身上OK?182F 04/23 00:54
→ Microscft:原po你心平氣和把文章再檢查一遍 太激動錯誤一堆184F 04/23 00:54
→ docomo520:正常 大學 的女生 會喝成這樣 玩咖吧!186F 04/23 00:54
噓 WilliamWill:喔喔,謝謝推文指教,我只是把你們沒看到的地方點出來187F 04/23 00:54
推 duolon:PAPAPAPAPAPAPAPAPAPAPAPA188F 04/23 00:54
推 ko007x:有幾個酸民邏輯有點怪 我當你朋友 結果反被你捅 是我的錯?189F 04/23 00:54
推 DavidEaston:沒喝過或沒經驗的女生也會 不要以為會喝醉的都是玩咖190F 04/23 00:54
噓 fakm:寫的真亂 兩男兩女 1對變情侶 另1對男拍照片被外流 之後被告192F 04/23 00:55
→ jonahlin:還有爛醉時的記憶是一段一段的193F 04/23 00:55
推 yoshro:難得八卦版不仇夜店咖 跟 女生回男生家睡194F 04/23 00:55
推 windspir:那個男生可能毀了自己 但是那女生以後立足點是被你毀的195F 04/23 00:55
→ fireda:陳同學做錯的事就是拍裸照還給別人看 這不是被害人允許的196F 04/23 00:55
→ jarry1007:就是有熟人在場 女生才更容易被灌酒撿屍體197F 04/23 00:55
→ docomo520:正常 大學 的女生 會喝成這樣 玩咖吧!199F 04/23 00:55
→ fakm:居然可以寫成這樣落落長201F 04/23 00:56
→ Microscft:看人 我就算喝到爛醉也意識很清楚 不會失憶202F 04/23 00:56
→ bar1005:過去就讓他過了吧 不然等等又有鄉民人肉照片=_=204F 04/23 00:56
推 urdie:推 報警是做了正確的事 他毀了別人 沒道理要別人給他機會207F 04/23 00:56
→ docomo520: 女生應該是玩咖,只是剛好是禿子, 不爽被..208F 04/23 00:56
→ jonahlin:jarry1007:就是有熟人在場<==沒錯,單獨的話會更小心212F 04/23 00:57
→ lilian555:d某是來護航的唷 一直同樣那句 煩不煩啊213F 04/23 00:57
推 yoshro:如果沒傳開 沒有同儕壓力 搞不好禿頭男也會變情侶(誤214F 04/23 00:57
推 forever23:陳同學自己都跟原PO承認他強暴她 還在那玩咖玩咖的215F 04/23 00:58
→ Microscft:d那些推文已經可以檢舉了 可以桶個兩週吧216F 04/23 00:58
推 jennysep:其實過程有點看不太懂~ 但是我知道原po見義勇為 推一個!220F 04/23 00:58
→ docomo520: 大學只要有錢那一個不是.............221F 04/23 00:58
推 sfalco:推你 玩咖就應該被強暴嗎222F 04/23 00:58
推 jayouch:我看完了 支持你!! 你是對的!!!223F 04/23 00:58
→ jarry1007:被灌酒撿屍體的黑數很大不要以為不會發生在自已朋友身上224F 04/23 00:59
推 guluroach:原PO正義哥! 推那句不報警就看不起你226F 04/23 00:59
推 Mieke:支持你 我不認為你毀了一個強暴犯 他先毀了那個女生227F 04/23 00:59
→ Mieke:更因此對異性產生錯誤聯想231F 04/23 00:59
噓 kess:純噓"這樣會毀了一個人"媽的B這根費死啥不同 純推原PO行為233F 04/23 00:59
→ docomo520: 報警 二次傷害,永遠的痛.......235F 04/23 01:00
→ Microscft:推dragonsoul 不譴責犯罪卻在靠北受害者的人真的很機掰237F 04/23 01:00
推 lilian555:再推原PO!! 吳某根本也有問題! 幸災樂禍239F 04/23 01:00
推 nagisaK:推 但是不太好閱讀....242F 04/23 01:00
推 forever23:整天在那邊去夜店撿屍體反正都是玩咖244F 04/23 01:00
推 inshadow:傻傻,熟人灌酒才更沒防備阿245F 04/23 01:00
推 dream2:不過你的人稱非常錯亂......247F 04/23 01:00
→ jarry1007:不報警會害到更多女性 姑息才最要不得!!248F 04/23 01:00
推 JJBEAR:還是說 你做的好!!!你作了該做的事!249F 04/23 01:01
推 Leika:這演哪齣呀255F 04/23 01:02
推 theword:那個...... 翻譯官256F 04/23 01:02
推 eddy1221:仗義 推~ 但這種鳥新聞真傷被害人..257F 04/23 01:02
推 SS327:100259F 04/23 01:02
推 trustn01:推原PO見義勇為 但是錯字太多 還不如直接看新聞就好264F 04/23 01:03
推 MXIC:推!268F 04/23 01:04
噓 jctron:紅明顯 可以用A男B男C女D當代號嗎?= = 看一半很容易弄錯269F 04/23 01:04
噓 oxkay:文章人稱主語很有問題,看不懂270F 04/23 01:04
推 js0431:雖然看大不懂不過給推 文章有點亂271F 04/23 01:04
噓 eternia0920:你的國文是出了什麼問題 連人稱主語都可以講的七零八274F 04/23 01:05
推 forever23:像這種會留裸照的大概也是A片看多想要知後拿來威脅人用275F 04/23 01:05
推 demonics:大推原PO,多少人遇到這種事情只會躲得遠遠276F 04/23 01:05
→ kess:看了某D才發現上PTT沒有智商限制277F 04/23 01:05
噓 s85204:拜託你把每個人的你我他標清楚好不好 部首錯這麼多279F 04/23 01:05
推 yspen:??281F 04/23 01:06
推 fanecerce:你文章的他她實在是太多了 讓人看的不是很清楚282F 04/23 01:07
推 approach:推原PO 他本來和強暴者是好朋友的283F 04/23 01:07
推 u1234:推284F 04/23 01:07
推 saiburry:你文筆可以去修個學分之類的290F 04/23 01:08
推 fu6iou:看不起你 噓 WilliamWill:呵,女生去夜店不就司馬昭了。291F 04/23 01:08
推 hugr85:扯啥笅文筆 八卦酸宅 真的事搞不清楚狀況293F 04/23 01:09
推 yanazhai:前面有點看不懂 不過後面知道你去做對的事就可以了294F 04/23 01:09
推 gv390:推~~295F 04/23 01:09
→ lilian555:某D是精神分裂還是人格錯亂啊 前後立場很不符耶296F 04/23 01:10
推 bazi4200:這種事情並沒救到受害者 只是有發揮正義制裁加害者298F 04/23 01:10
推 chu630:你選一下字好不好....他 她不分 都搞不清楚誰是誰了302F 04/23 01:10
→ Microscft:也有可能有救到啦 如果那人想用照片威脅再抽插兩次內射303F 04/23 01:11
推 docomo520: 評事要公正, 兩邊都要評到, 沒有因怎麼有果呢?304F 04/23 01:11
推 forever23:有救到受害者吧 我就不信那死禿食髓知餵之後不會拿照片305F 04/23 01:11
→ fishouse:我拜託你國文課認真上好嗎 他她它牠祂 你到底在講啥306F 04/23 01:11
推 mncr:支持 但提醒你保護自身安全307F 04/23 01:11
→ forever23:威脅受害者繼續讓他上 反正死禿交不到女友 一定這樣幹的309F 04/23 01:11
推 togod:你文筆可以去修一下...她他很亂啊310F 04/23 01:11
推 steven211:女生 傻傻的 = = 算了 開心就好麻 哈...312F 04/23 01:12
→ chuegou:看不慣抓耙子...不過你這樣做很好!!!313F 04/23 01:12
推 fv:你是對的!!!314F 04/23 01:12
→ togod:不過這也不算文筆 算國中小國文吧315F 04/23 01:12
→ docomo520: 要麼看 雙方都有錯! 不能只聽單方316F 04/23 01:12
推 approach:拍照片就是想再犯了吧 原PO是對的317F 04/23 01:13
→ poppipe:受害者本身姓林 男友很愛她就變吳女 好混亂的小說喔= ="319F 04/23 01:13
推 jarr:錯字很多耶 改一下吧320F 04/23 01:13
→ steven211:抓耙子 靠 你不做壞事 怕人家抓什麼 你是對的321F 04/23 01:13
→ forever23:原PO雙方都有聽阿= = 而且死禿自己都說了 交不到女友323F 04/23 01:13
→ Microscft:去夜店喝酒是犯什麼法? 神經病 誰去檢舉一下那個d好嗎325F 04/23 01:14
→ Microscft:他那些推文可以桶兩週 我不想為了他浪費時間327F 04/23 01:14
噓 LGHa:有掛是有掛啦....但是可不可以表達好一點 你我他她它牠328F 04/23 01:14
※ 編輯: abc6997381 來自: 140.205.222 (04/23 01:26)
→ poppipe:這篇真得很難懂 能完全搞懂原PO說啥的鄉民我真得很佩服329F 04/23 01:14
推 docomo520: 原po 加油 社會就是要多一點這種人333F 04/23 01:15
→ Raist:如果原PO真的想澄清什麼的話 最好能有條有理 比較能達到你的335F 04/23 01:15
噓 AFROGUNSO:你的代名詞男女都不分的看得很難過知道嗎?336F 04/23 01:16
→ Raist:目的...雖然我知道很多好人就是很憨慢 口才不好...337F 04/23 01:16
推 togod:你一次就懂不代表他文字敘述能力沒問題 前面亂成一團341F 04/23 01:16
→ lance8537:有人可以翻譯嗎?看到中間就看不懂了 這筆指考國還難==342F 04/23 01:16
推 godrong95:很有種 但還是要說文筆很差 看得很吃力...343F 04/23 01:16
推 chu630:但做好事推!344F 04/23 01:16
→ Microscft:憨慢是笨的意思 你想講的應該是憨厚345F 04/23 01:16
推 tsioge:錯字,你我他與關係可以稍微改一下嗎?看的有點難過346F 04/23 01:16
→ Raist:又吳女同學 又林女同學 又受害者也姓林(所以誰也姓林? 加害347F 04/23 01:17
推 OoJudyoO:加油 你做的是對的 但他和她可不可以改正 很難懂349F 04/23 01:17
推 nightstory:zzz 是怎樣 現在po文要先請中文系教授審稿嗎? 根本呵呵350F 04/23 01:17
推 cashko:支持,社會需要你這種人351F 04/23 01:17
推 cery:加油~至少不會在有下一個受害者352F 04/23 01:17
推 QQmouse:很認真的看完了 謝謝你很勇敢的站出來做了對的事353F 04/23 01:17
→ forever23:原PO之後可能會被死禿吳同學那邊的人排擠吧354F 04/23 01:17
→ Raist:者一個姓吳一個姓陳 原PO姓劉 所以到底有幾個姓林的?) 那些355F 04/23 01:17
→ JohnsonYen:求翻譯!!!!!!!!!!!!!!!!!!!!!!356F 04/23 01:18
→ cashko:可以公佈加害者姓名嗎XD357F 04/23 01:18
推 kuanyingli:有卦給推 看一次懂但很吃力 多看些文學書吧358F 04/23 01:18
推 ken0062:你的他跟她不知道是在講誰啦 又不選一下字= =359F 04/23 01:18
噓 cspspssxbox:文比還能看得懂啦~重點是你我她他它怎能亂成這樣,同360F 04/23 01:18
→ Raist:Microscft:憨慢是笨的意思 <-- 是喔 @@ 我印象中好像是陳金362F 04/23 01:18
→ nightstory:當事人上來八卦爆掛才是八卦精神 編輯交給鍵盤酸酸們吧363F 04/23 01:18
→ tsioge:不過你是對的,別想太多,這不是能包蔽的事364F 04/23 01:18
推 kisia:我給你個推 你做了對的事情365F 04/23 01:18
噓 xil:你表達能力有問題欸 看不懂 end+1366F 04/23 01:18
→ poppipe:看得懂可以解釋一開始林女 後來男友發文就改性吳的點嗎?367F 04/23 01:19
→ Raist:鋒還是誰拍的廣告 裡面用閩南語說「雖然我講話很憨慢 但是很370F 04/23 01:19
→ Raist:實在」之類的 就一直這樣記了 >"<374F 04/23 01:19
→ approach:P板友 他應該是打錯 兩個女的應該都姓林375F 04/23 01:20
推 Repugnant:推你 不過我想問吳同學下場 法官有判他嗎377F 04/23 01:20
→ Raist:不過不影響身為好人的事實啦 哈哈 憨慢憨厚都可以是好人~378F 04/23 01:20
推 forever23:死禿就是陳 吳就幸災樂禍 我把他們當同一邊379F 04/23 01:20
→ Microscft:憨慢講自己是在自謙 講別人完全只有罵人的意思383F 04/23 01:21
推 genius07:你真的很了不起呢!一般女生真的都不願意承認 只能在心底384F 04/23 01:21
→ jonahlin:講話很憨慢=講話很笨 但說一個人憨慢就是說他很笨386F 04/23 01:21
→ forever23:吳能判啥 他就事後知情然後幸災樂禍 能判啥= =388F 04/23 01:21
推 jerry8507: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甚麼自以為正義? 推原PO389F 04/23 01:22
推 webbkiller:你是對的,只是他她它這部分麻煩標示清楚...看的挺累390F 04/23 01:22
→ genius07:默默消化這份痛楚 只能裝沒事 為的就怕家人知道391F 04/23 01:22
→ Raist:喔 瞭解 謝謝M大跟J大指正 那我改一下 是說原PO"講話"很憨慢393F 04/23 01:22
推 lance8537:看在abc的正義份上 給推 希望正義能得到伸張394F 04/23 01:22
→ jerry8507:性侵會對一個女生造成很大的傷害 又何況偷拍裸照395F 04/23 01:22
→ genius07:我想你是受害者的貴人 他會感激你一輩子的!396F 04/23 01:23
噓 chx64:你國立大學文筆怎麼跟國中生差不多?397F 04/23 01:23
推 YU3310:聽~~~~~~~~~~海哭的聲音~~~~399F 04/23 01:23
→ lovel180:台灣缺乏仗義執言的聲音,不管你是個甚麼樣的人,就事論400F 04/23 01:23
→ Microscft:... 我的解釋你沒看懂 = =
憨慢可以講自己 講別人就只有責備的意思401F 04/23 01:24
推 tony77998:他她不分 表達不清 很容易誤會....403F 04/23 01:24
推 poppipe:雖然看不懂有點痛苦 不過文筆跟正義是兩碼子事 感謝分享404F 04/23 01:24
噓 brent43:文筆爛死了 可不可以用演的405F 04/23 01:24
推 cow9999:看兩遍才懂... 一下姓林一下姓吳407F 04/23 01:24
→ lovel180:事就必須給你正面的支持與肯定,希望你能繼續維持本心。408F 04/23 01:24
→ chx64:老實說這種內容還叫八卦? 不就跟記者報出來的差不多?409F 04/23 01:25
推 jonahlin:臨睡前一推 我覺得你做的事讓這個社會又更美好了一點410F 04/23 01:25
推 jeff12280:今天如果是交換生 洋人 大概就沒這問題發生了412F 04/23 01:25
噓 YesGG:寫什麼東西@@413F 04/23 01:26
→ chx64:我看今天隨便一個人來照記者劇本毫小幾句也有人推爆吧415F 04/23 01:26
推 hyscout:看不懂就不要來噓文丟人現眼好嗎416F 04/23 01:27
推 nonv:文筆有待加強,推正義419F 04/23 01:27
→ Katarn:雖然看得懂,但她他再修一下吧 = =.....420F 04/23 01:28
→ bjackson:可以用ABCD來表達誰是誰嗎....424F 04/23 01:29
推 zhewei:幹你媽的......我欣賞你的勇氣427F 04/23 01:30
推 springday3:別理那些噓的 這社會就是需要你這種正義的人 大推430F 04/23 01:31
噓 syuemei:是在講三小 國文這麼爛 果然是野雞學店 刪文算了431F 04/23 01:31
推 hyscout:127很多所學校共用432F 04/23 01:32
推 QDR18:幹你媽的垃圾 挺你一個433F 04/23 01:32
推 abian:「內容不外乎是他有多愛這位吳女同學。」→ 是林女同學吧434F 04/23 01:32
推 PR58:做對的事 推436F 04/23 01:32
推 god2:好啦,我硬著頭皮看懂了,不要為難原PO437F 04/23 01:32
推 k5a:你做的是正確的,但是你表達能力與文筆真的需要加強一些438F 04/23 01:33
→ god2:講誇張點,現在是國文0分都能上大學的時代了441F 04/23 01:33
推 FranKang:文筆要再加強,不過心地很好,給推445F 04/23 01:34
噓 wingly:找人代寫好嗎 看到一半就看不下去446F 04/23 01:34
→ beypola:看的很辛苦 不過看在你做好事給箭頭 錯字太多了吧448F 04/23 01:34
→ raymondlai:語文能力超爛 看你這文章需要點想像力 哈哈哈449F 04/23 01:35
推 sxz:推!! 陳XX如果這次沒被告 也許下次會作更差勁的事451F 04/23 01:35
→ season002:禿頭吳沒有其他前科嗎? 性侵前科可不是小事,這麼淡定?454F 04/23 01:36
沒,吳同學沒事,陳同學好像被起訴,然後陳同學休學了,現在準備轉學考,我們學校
則是記他一支小過,各位鄉民我今天補習回來已經十點半了,吃個飯都十一點了,
才開始整理情緒要PO文,也是我上PTT以來首PO,文筆不好我會多看點文學書,
他她它牠已經改過了,一開始沒注意到,抱歉抱歉
※ 編輯: abc6997381 來自: 140.127.205.222 (04/23 01:40)
噓 IN5656:說真的 我看不懂你在打什麼 他 她 換來換去的456F 04/23 01:37
推 Cervelo1995:基本上你的行為要給推, 但是你的文筆真的讓我重看了好458F 04/23 01:38
推 raymondlai:主揪/幸災樂禍=吳男 禿頭/兩下/交無女友魯蛇=陳男461F 04/23 01:38
推 soga102606:用A男B女C男D女之類的來代替會比較好懂= =466F 04/23 01:40
噓 a11131031:我還在想說是我閱讀能力有問題嗎~看到一半看不下去XDD467F 04/23 01:40
→ str8g:看不懂...468F 04/23 01:40
推 bowwo:不推不行 真的很有勇氣469F 04/23 01:41
推 sdisgood:你是不是不太會用PTT? 所以文章打成這樣還在編輯中...472F 04/23 01:41
→ sdisgood:而且你用學網 大家看IP都知道你哪間大學的阿...476F 04/23 01:42
→ bismarcp:哪個好心人士可以整理一下人物關係表嗎?478F 04/23 01:43
→ alpha008:看你的文章好痛苦 錯字又一堆 念在你有良心就不噓了479F 04/23 01:43
→ sdisgood:靠 真的是第一篇文章... 總之推你的作對的事情 不過還是480F 04/23 01:44
推 JJFROMCIA:你做的對 作對的事本來就不簡單 但你做的沒錯 支持你!!481F 04/23 01:44
推 abian:吃翻譯蒟蒻才看得懂這篇..482F 04/23 01:44
→ sdisgood:希望你自己要小心一點 年紀越大會越了解這個社會的險惡483F 04/23 01:45
→ JJFROMCIA:你這篇文章我完全看的懂 辛苦了 轉學考加油!!484F 04/23 01:45
→ abian:--
吳同學、陳同學、林女同學、林女受害者四人去夜店,女生醉。吳和林女同學似乎?後來成男女朋友,陳把林害者給?又拍照。番外篇 林女原本的男友深愛林女,原PO替他原男友不值。
原PO的樊朋友認為一定要報警,要挺身而出,給了原PO力量。485F 04/23 01:45
推 yc11:清流!推490F 04/23 01:45
推 RS04a:必推 好人會有好報491F 04/23 01:45
→ abian:原PO約了林受害者,最後林受害者報警。陳同學現已休學。
--492F 04/23 01:46
→ JJFROMCIA:這個社會會變的險惡就是越來越多人不敢堅持對的事494F 04/23 01:46
→ god2:JJFROMCIA大的推文很有後勁,我噴茶了496F 04/23 01:47
推 season002:XDDD 看了樓上說的再去看 真的噴茶 XD499F 04/23 01:48
推 mmzznnxxbbcc:再番外篇 吳利用這次去夜店和林女成為男女朋友 可是之後有人走得和林女近一點 他就要去打人家500F 04/23 01:48
推 jack5228:雖然看不懂 打那多字辛苦了502F 04/23 01:49
推 lwsun:XX大學...503F 04/23 01:50
推 mickey0223w:我看懂了 感謝JJFROMCIA 原PO是陳同學 現在再考轉學考幫助人還再努力讀書 辛苦了 轉學考請加油504F 04/23 01:50
推 abian:JJFROMCIA... 「轉學考加油!!」 你再重看一次吧 xdddd507F 04/23 01:52
推 for103you:推一個 雖然看得有點吃力 但還ok 推你的勇氣 社會需要多一點像你這樣的人508F 04/23 01:52
推 abian:原PO有勇氣挺身而出!510F 04/23 01:53
推 IORIZORO:是高師還是高大 好像都是127的513F 04/23 01:55
→ xunhuiwu:我看1個段落後就直接跳推文了 = ="514F 04/23 01:56
推 wsx26997785:原PO不惜友情也要為國除害,這種秉持正義及勇我很欽佩516F 04/23 01:57
推 e030149116:推 現在的社會真相跟抓耙子真的會猶豫選哪個 你很勇敢517F 04/23 01:57
→ GalLe5566:原PO欸!!! 幫我們看一下我們翻譯的有沒有錯520F 04/23 01:58
推 dlevel:看完了,推一個,看到不少鄉民為了挺朋友可以曲解強暴的定義,怪到受害者身上,就覺得他媽是不是跟狗性交受孕,生出這種垃圾。521F 04/23 01:58
推 mimiz:推。你做得很好,也推支持你的友人。你們是正義的一方(勳章)524F 04/23 01:59
※ 編輯: abc6997381 來自: 140.127.205.222 (04/23 02:00)
推 JJFROMCIA:X的 看完本篇沒有翻後面推爆的文章 就只想跟原PO加油搞錯了抱歉 期中考加油!! 但事件來龍去脈是看懂了啦525F 04/23 02:00
→ xunhuiwu:能看完者,真的是有八卦魂 ..528F 04/23 02:01
→ YAHO0:推你的挺身而出 但噓你的文章 我看不懂529F 04/23 02:01
→ JJFROMCIA:mickey0223w大 抱歉 我讓你也誤會了 原PO是要期中考530F 04/23 02:01
推 DeaGoo:原PO你是對的531F 04/23 02:01
推 viela:語句通順 但邏輯不清 跟文筆無關 表達力要再加強534F 04/23 02:02
推 wsx26997785:期望原PO未來考上警察或檢調單位繼續為國除害保護良民535F 04/23 02:02
→ viela:還有「這樣會毀了一個人」這一句 有廢死的味道537F 04/23 02:02
推 mimiz:看不懂的話可以先看一下新聞連結,會比較好理解538F 04/23 02:03
推 JJFROMCIA:TO 原PO 樊朋友的全名建議修掉 我剛看文是看到全名539F 04/23 02:04
推 gunfighter:越看越火大 那個姓吳的真的很想給他@#$@!%~!@%540F 04/23 02:05
→ dlevel:受害者在迷迷糊糊的情況下大了肚子難道不會被毀掉生活嗎?541F 04/23 02:05
推 wmaple01:正直推,強姦/撿屍的都很該死…542F 04/23 02:06
→ goshfju:END 所以你是下面那篇文的E男嗎?543F 04/23 02:06
※ 編輯: abc6997381 來自: 140.127.205.222 (04/23 02:07)
→ dlevel:有些人是不是沒喝過酒啊,不知道喝到爛醉的情況?544F 04/23 02:07
推 JJFROMCIA:原PO你要期中考就先專心準備考試吧 加油545F 04/23 02:07
推 Jakub:某些人邏輯就是 誰叫你要去跟人喝酒=所以強暴根本是自找的546F 04/23 02:09
推 pojohn:做的很好啊 ..547F 04/23 02:09
→ Jakub:所以強暴雖然有錯 不過受害者自己要好好檢討..(??)548F 04/23 02:09
→ dlevel:每次去唱歌我都是沒喝酒那位,要載人回家所以我很清楚,有550F 04/23 02:11
推 pingpi:不知道是不是有修過的關係還看得懂554F 04/23 02:11
推 lc301:所以真的是遠雄造鎮那間以直轄市名字的國立大學嗎?555F 04/23 02:11
→ dlevel:人你幫他清理穢物,稍微沖洗第二天完全沒記憶 XD556F 04/23 02:11
※ 編輯: abc6997381 來自: 140.127.205.222 (04/23 02:13)
推 goshfju:你是對的 , 不過文章看不太懂 , 勇敢 , 給推558F 04/23 02:12
→ dlevel:所以受害者不知道自己被強暴(過程又短)是很有可能的。559F 04/23 02:13
→ lc301:127 恩 三峽那間560F 04/23 02:13
噓 emily81625:原PO是對的 喝酒也沒關係 但為啥要隨邊跟人家回家?562F 04/23 02:13
推 goshfju:酒別喝太兇, 特別是愛亂灌人酒的人, 那種人就少跟他來往你不喝酒, 對方就翻臉的那種, 基本上就是不能來往的朋友有些沒用的人總愛用應酬當藉口, 其實只是自己想喝而已 ㄏ564F 04/23 02:14
推 iMANIA:推 你做的是對的!567F 04/23 02:17
推 JJFROMCIA:推 andante6851:話說...有看文章都抱著改作文心態的八571F 04/23 02:18
推 wsx26997785:我還是覺的原PO應該把該名女生被害過程簡略帶過就好572F 04/23 02:18
推 fairy20115:你是對的! 無形中保護了更多女孩子免於受害 謝謝你!573F 04/23 02:18
→ JJFROMCIA:2-00了原PO還在修文 該推他去念明天的期中考還是修文574F 04/23 02:19
→ wsx26997785:把過程也寫上去給網友看,感覺會對受害者帶來三度傷害575F 04/23 02:19
推 gooalter:推 支持你 敢站出來的不多了578F 04/23 02:21
推 ko2042002:推 雖然夜店是男女勾搭的地方 但在夜店用這種手段 吃相真的是很..更別說來個幾次碰到有朋友的 八成就是被圍事580F 04/23 02:22
推 godpubear:很想聽原PO從小到大掀人底的事蹟 XD 應該很精采582F 04/23 02:22
→ ko2042002:"請"出去 拜託夜店找妹也有格調一點 原PO你是對的584F 04/23 02:24
推 ve3005:真八卦給推585F 04/23 02:27
推 kaiao:推 姓吳的那個搶人女友又故意問被害人有無發生事情來看好戲真的很賤 所以他最後到底有沒有犯偽證罪?587F 04/23 02:29
推 tmsz:這種垃圾人就是要這樣揪出來啦 有尬子 讚589F 04/23 02:29
推 goshfju:推.. 沒有原PO ... 受害者可能就這樣白白被糟蹋了590F 04/23 02:30
噓 longman999:幹的好 be a man do the right thing593F 04/23 02:32
噓 d8109333:他?她? 到剛剛 才全懂...595F 04/23 02:36
推 vsvs5566:正義很好 不過有時侯要付出相當代價 現實就是這樣596F 04/23 02:36
噓 jordonmi:插了兩下就射... 恩...599F 04/23 02:37
→ god2:to wsx26997785,所以原PO是故意用文筆很差的方式書寫
用心良苦啊600F 04/23 02:37
推 jordonmi:還是要推你啦 不然那女的就白白被中出了604F 04/23 02:39
→ goshfju:代價就是少了兩個損友吧 很划得來606F 04/23 02:41
推 vsvs5566:如果事後結束 原PO被挾怨報復什麼的... 只能說原PO加油607F 04/23 02:43
※ 編輯: abc6997381 來自: 140.127.205.222 (04/23 02:49)
→ aarzbrv:事發後,有些網友看不懂的原因,是因為這位先生得先與內心611F 04/23 02:51
推 ionle:吳同學才是罪該萬死的那個612F 04/23 02:51
※ 編輯: abc6997381 來自: 140.127.205.222 (04/23 02:57)
→ aarzbrv:交戰:到底該如何取捨加害人友誼與被害人保護?若捨棄了613F 04/23 02:53
推 Raist:吳同學到底哪裡罪該萬死了? 人是他強姦的??? 少理盲濫情了614F 04/23 02:53
→ aarzbrv:與加害人友誼後,對其他人與自己的傷害停損點在哪?老實說看完後還真覺得沉重......615F 04/23 02:53
推 ionle:你不用同情陳同學 做錯事要付代價 接下來看你怎麼把吳同學617F 04/23 02:55
→ ionle:鬥臭619F 04/23 02:55
推 omega000:我覺得你要先保護自己 這種說人家抓耙子的很機車620F 04/23 02:56
推 childlike12:酸文筆的應該要先去練練中文閱讀能力,明明很淺顯= =621F 04/23 02:56
→ omega000:明明是自己行為不正派 說別人報馬仔還會抹黑你
而且這種都是一丘之貉 會聯合其他人對付你622F 04/23 02:57
噓 saniblue:我覺得你在這邊打這些也沒好到哪裡去,女生不上網嗎?
有需要昭告天下你有多正義?你不能閉上嘴幫完人就算了
這種事很適合大聲嚷嚷?624F 04/23 02:58
→ omega000:C女那邊你也小心一點吧 你爆了她的料
通常這種也好不到哪去 心眼也很小627F 04/23 02:59
推 viela:你不用愧疚 做那種下流事的人去死都剛好 唯一要擔心的是你的人身安全 小心被報復之類的630F 04/23 03:01
推 cacasi:推 對的事就是要做 今天你不弄死他們,明天就換他們弄死你632F 04/23 03:02
推 bckkt:事情過去這麼久了,有沒有吳男跟他新交的女朋友八卦可分享吳男知情不報 雜碎一個633F 04/23 03:03
※ 編輯: abc6997381 來自: 140.127.205.222 (04/23 03:07)
推 jitsuyo:這個社會就是需要像你這樣的人,不給推就說不說去!!!635F 04/23 03:11
推 vi000246:你做的是正確的事 如果縱容強暴犯 會有更多人受害638F 04/23 03:18
推 white75724:推你把真相說出來 但是不得不說 你文筆真的蠻差的...639F 04/23 03:24
推 Jaies:幹的好641F 04/23 03:30
推 minax:推正義642F 04/23 03:31
推 newfaith:140.127是多校共用...鄉民別亂栽贓643F 04/23 03:35
推 RoSim:推你的正義感和勇氣! 酸文筆的人很無聊644F 04/23 03:36
推 timk7:推你645F 04/23 03:38
推 b2209187:台灣就是需要更多你這樣的年輕人648F 04/23 03:39
噓 Rikako4650:亂修我推文是怎樣?
140.127.36~80 xxxxxxx大學
140.127.134. *[m654F 04/23 03:50
→ Rikako4650:140.127.135. 04/23 03:52
→ Rikako4650:140.127.198~203
又要修了嗎?657F 04/23 03:52
推 shyKR:推你的正義感659F 04/23 03:53
推 Dusha:推!661F 04/23 03:56
※ 編輯: abc6997381 來自: 140.127.205.222 (04/23 04:03)
推 opfish:小心~手榴彈 看淡一點 長路漫漫 別再說些什麼 乖乖讀書665F 04/23 04:15
推 qobox:同校的只能推了..669F 04/23 04:34
推 abckk:給支持671F 04/23 04:51
推 Bluebear:正義推!!! 你做好事會有好報!!677F 04/23 05:51
推 Rosefinch:你沒做錯事,也給了選擇的權利,對方自找的,推你一個680F 04/23 06:40
推 ohmypigg:推那句 同情心要放在對的地方 原po做得好!!681F 04/23 06:41
推 ricepaddy:情和義,現在很少人講義了,不是私義,是公義。683F 04/23 06:58
推 Fictus:你很勇敢,感謝社會有你這種人的存在685F 04/23 07:05
※ hatako: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4/23 07:13
推 dspswen:若是我好朋友我或許沒你這種勇氣 由衷地敬佩你 !695F 04/23 07:36
推 asd25:推696F 04/23 07:43
推 m81620:推原po,一堆跳針亂噓697F 04/23 07:49
推 iam0718:推 同情心不適這樣用的 他毀了別人一生阿 幹的好698F 04/23 07:50
推 urreed:推你的正義感700F 04/23 07:55
推 vickyshan:推推!你的作法是對的,不需要有任何疑慮,好man阿!704F 04/23 08:08
推 EX37:不要為那種人的報應產生罪惡感,你是對的,小弟非常感佩你!705F 04/23 08:09
推 Yuma38:因為英勇的行為 文筆部分算了 還是值得一推708F 04/23 08:15
噓 DJY:她要是讀118會發生這種事嗎709F 04/23 08:16
推 gotohikaru:爪耙子都是"敢做不敢當的肏俗啦"在講的 沒做還怕人講喔710F 04/23 08:18
推 yipyng:推道德的勇氣712F 04/23 08:23
推 dosex:GJ啊 性侵這種事情本該就讓他有前科~713F 04/23 08:24
推 jojopeterr:你很勇敢,也做的很對。強暴犯沒什麼好憐憫的714F 04/23 08:24
推 Blue6:勇者!!!!!!!!!!!!!!!!715F 04/23 08:31
→ Blue6:你做得是對的!!!717F 04/23 08:32
推 tenderman:~推~ 你的決定是正確的 加油~ 支持你~~ 正義是對的718F 04/23 08:37
推 evin:推你的正義行為721F 04/23 08:43
推 hauhau:推 GOOD JOB723F 04/23 08:47
推 JCS15:水啦724F 04/23 08:49
推 gea:為啥會有前科,因為他犯了錯,而且他這樣以後也是淪為性侵犯725F 04/23 08:52
推 dkjolihi:他說不定發現你持有裸照 然後嚇到 轉法變了說被強暴727F 04/23 08:54
推 kytem:你是對的 ! 沒甚麼好說的 ! 這才是義當所為728F 04/23 08:54
→ dkjolihi:其實那女的已經知道會這樣了 說不定也是裝醉????729F 04/23 08:54
推 Farmar:你的勇敢不止於除惡,更在於忍痛糾正好友...難為你了733F 04/23 09:00
推 ILATTE:支持對的事 不需要愧疚 縱容可能會有更多人受害734F 04/23 09:05
推 g1409:真男人 就推你這種人 性侵犯就讓他進去爆菊吧735F 04/23 09:09
推 abucat:謝謝勇者!736F 04/23 09:11
推 shokuo:大推你的勇氣740F 04/23 09:17
噓 Envylo:噓williamwill司你他媽馬昭743F 04/23 09:24
推 Aquatics:給推. 爛人一定要被懲罰.746F 04/23 09:30
推 Liumi:推你的勇氣!747F 04/23 09:33
推 pigging:你做的事是正確的!!! :)748F 04/23 09:34
推 feywen:說合意的人是變態是不是?! 我推原po,幹得好749F 04/23 09:35
推 kkbkk:推~~ 什麼叫司馬昭之心?根本蠢到爆
去夜店就默許的邏輯是什麼,腦殘鄉民說來聽聽阿750F 04/23 09:35
推 CACALALA:你超棒QQ你做的是對的事情!
你的學校會以你為榮的QQ752F 04/23 09:39
推 abola921:老實說,跟那種人做朋友也沒啥好,趁機會斷交,把系花757F 04/23 09:54
→ LearnRPG:這篇是不是有修過文 看一次就懂了啊 想看前面推文說看不懂的版本啊 XD758F 04/23 09:54
推 TaTa5566:插兩下內射 還滿好笑的阿XD763F 04/23 09:59
推 togod:醒來看到原PO把很多地方修正 再推!764F 04/23 10:00
推 stuppi:有人說吳同學沒事!?可以說沒事啊 好久以前的電影《控訴》766F 04/23 10:04
→ stuppi:就是很有名的例子 不管有沒有在現場 謝謝國小老師就給我們看這部,卻也告訴我們不是怕被告才不報案,而是該做就要報鄉民最愛說什麼依法跟邏輯的咩 那報案了交給法律決定就好啊另外推原PO 出社會不用想討好全部人沒關係 那種人就是不用去理他的 沒有必要打好關係 這很現實768F 04/23 10:05
推 leito:有夠精采773F 04/23 10:07
推 rita00164:推正義不能亡!!!!!我度濫那種偷拍色狼去死吧!!!!!!774F 04/23 10:08
推 izna:>他還自嘲,他要改名了,就叫陳宗瑞,我當下也陪他笑一笑
原po是陳男第一個告知的人,反應卻是陪笑...陳才會再找吳分享被害不想事情被人知道,告訴吳沒事,導致陳更以為女方真的沒事感覺事情是一錯再錯,被害被告知照片已被其他男同學瀏覽的當下肯定也是2次傷害 原po如果在知情當初即痛罵陳(如果2人交情深)777F 04/23 10:14
→ izna:讓他知錯也許更好...不過正義之士確實不好當 祝福原po783F 04/23 10:18
推 shikiDS:沒有人能在當下做最正確的決定...但原PO還是做了...給推!784F 04/23 10:23
推 delmardidi:推你! 但以後發生這種事情你還是要多多培養自己的後盾正義的人很少了,就是擔心你會出事情786F 04/23 10:25
噓 winsonpz:自以為正義~不知道害了多少人788F 04/23 10:31
推 tonyselina:又一個禿頭變態,邱毅、宗瑞的師弟(愛豬肉不表示一下嗎790F 04/23 10:32
推 dragoni:推你
噓的大概作過什麼虧心事怕被挖吧792F 04/23 10:34
推 JCC:你很勇敢795F 04/23 10:38
推 phaq:正義孤獨797F 04/23 10:40
推 ECZEMA:大推 這真的需要道德勇氣 你很棒798F 04/23 10:42
推 kuiyy:大推 你做的事是對的!799F 04/23 10:43
推 rossikao:文中的同學太多.你不如用A.B.C.D......看的我超亂的801F 04/23 10:44
推 dacapo:不會啦 法律也會給人一次機會的。他態度良好的話可以緩刑802F 04/23 10:45
推 revive25:正義感給推 如果是我我就不會管QQ804F 04/23 10:46
→ dacapo:緩刑完就沒紀錄了。除非他以後犯罪才能調出他緩刑紀錄
工作 求學 良民證什麼的應該都沒問題805F 04/23 10:46
推 bowenwin:吳男出來面對!!!!!!!!!!!!!!!807F 04/23 10:46
推 jonsauwi:說實在我看不太懂你前面1/3在講啥,但推你做對的事808F 04/23 10:48
→ dacapo:推你 免得你朋友以後鑄下大錯809F 04/23 10:48
→ www2967:日後可能要小心一點 現在你幫人 可是日後.....
這個案件我想和解賠錢 不然"頂多" 3年就可以出來了
到時後謀人要報復 沒人可以阻止...現在法律 瘋子最大...810F 04/23 10:49
推 yianhsu:你很勇敢,這種勇氣不能少!!814F 04/23 10:53
→ dacapo:我覺得裡面最LOW的就吳男了 不過他也沒啥好報復的吧815F 04/23 10:53
→ mosakia:受害女生以為有人"保護"就去了,結果不知道根本是吳男要追816F 04/23 10:54
→ dacapo:陳男的話...不知道他怎麼想的 希望能改過向善摟817F 04/23 10:54
推 t1478963:推你有勇氣做這麼了不起的事,希望你將來有執法的權力818F 04/23 10:54
→ mosakia:受害者以為上夜店有同學保護,結果被同學強暴....821F 04/23 10:56
推 hhh770509:噓的人自己理解能力太差就不要說出來讓人笑了822F 04/23 10:58
推 ismiumiu:推原PO 勇敢、正義!!!!!823F 04/23 10:59
→ mosakia:加上她又怕父母責罵還有會被張揚出去的壓力當然會隱忍不說824F 04/23 10:59
→ dacapo:台灣養女兒都搞得像溫室裡花朵...搞得被欺負也不敢說826F 04/23 11:01
推 vAndaLs:拜託某w智障別再廢了827F 04/23 11:02
→ mosakia:很多受害者在強大壓力下都會選擇隱忍,甚至強迫自己遺忘828F 04/23 11:03
→ mosakia:才不是不說就代表沒事或是能接受830F 04/23 11:05
推 mosakia:原Po的做法是對的,希望能一直秉持這樣的心持續做正確的事832F 04/23 11:07
推 jhsu889:原PO是對的,不要整天在那邊叫人家要小心被報復。社會要有更多人有正義感。才能夠建立一個完整、和諧的社會。
不懂那些噓的人的心態836F 04/23 11:17
推 jajoy:看到一半我還以為你要拿照片威脅839F 04/23 11:20
推 bauppy:推原PO~840F 04/23 11:21
推 shinman11:我以為晚上說是要....實驗室...XD
然後那個吳男沒犯法沒錯阿 只是人品就....842F 04/23 11:22
推 motics:推! You Did a Right Thing :)844F 04/23 11:24
推 haurr:推原PO~國家棟樑傑出青年847F 04/23 11:31
推 mit22:你是對的!!正義就是要貫徹到底849F 04/23 11:34
推 loewe:不用愧疚,這是應該做的事情851F 04/23 11:45
推 r781013:這才是真男人 一句話 鄉民罩你853F 04/23 11:46
推 widec:加油,法院認證的見義勇為!854F 04/23 11:47
推 davidkao:屁孩還把撿屍當作正確的事喔 爛咖男會做的事 道德低落855F 04/23 11:48
推 smalldra:這國家有望了 社會欠缺你這種人太久了856F 04/23 11:49
→ widec:新聞爆出來也好 讓不懂事的女生別以為上夜店有熟人就安全了857F 04/23 11:50
推 Sprout:推勇氣 你救了很多人!!謝謝你858F 04/23 11:54
推 machijoy:真男人 推一個 媽的那些敗類860F 04/23 12:14
推 leito:就是缺你這種正義人士啦861F 04/23 12:16
推 gmoz:真男人863F 04/23 12:39
推 fang666: 支持你的行為,請不要理會那些噓你的奇怪聲音864F 04/23 12:42
推 coldring:揪團來去把吳同學的女友 還想打人咧 中二?865F 04/23 12:46
→ coldring:不過原PO做的是對的 真男人867F 04/23 12:47
推 granx:敘事能力要再加強...不過樓主心地善良給個讚870F 04/23 12:50
推 scpckimo:文章很長,但是我有看完!!推你一個真男人!!871F 04/23 12:54
推 skypiea:推~重點是陳某和吳某那種想法將來會有更多女生受害!!872F 04/23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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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00:31 abc6997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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