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ex作者 orz44444 (人形生物應該信輪迴,不應該信上帝...)標題 [新聞] 性侵犯信教想悔改 竟迷戀人妻教友還硬上!她全程閉眼:求主讓我活著離開時間 Sat Jun 4 08:55:59 2022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604/ZAVFGHTC6FACTN6JXOMAY36V4Q/
屏東一名林姓男子有性侵和強盜前科,出獄後想改過向善,參與教會活動,善良人妻經常
噓寒問暖,林男忍不住愛上對方,認識不到10天就告白,人妻斷然拒絕。不料隔天兩人在
林男住處聊天時,林竟撲倒人妻,稱:「我今天一定要得到妳。」並說自己有前科,人妻
害怕激怒他,被性侵時只能閉眼禱告,求主讓她活著離開。事後人妻提告,屏東地院依強
制性交罪判林男5年徒刑。
判決指出,林男在2007年間陸續犯下強制性交罪、強盜罪,應執行12年2月確定,在獄中
開始信教的他,2017年假釋出獄,便陸續參與教會活動。
2020年7月,他在屏東參加教會活動時認識一名已婚女教友,因人妻溫暖善良,兩人相識
不到10天,林男就對她告白。人妻拒絕他,表示對他沒有其他意思,且自己是有婚姻的人
,希望他不要亂想,還可以當朋友。
隔天8月1日晚間,人妻到林男住處聊天,要離開時林男要求做愛,但人妻拒絕,「你如果
真要這樣,我以後就不來見你了。」但林男慾火攻心,不顧人妻反對,把她推倒在床鋪,
人妻起身,又被推倒,林男說:「我今天一定要得到妳。」他邊脫人妻褲子邊對人妻說:
「妳知道我是更生人嗎?我有搶奪前科。」人妻害怕不已,不敢抗拒他,被他性侵時閉上
眼睛禱告,求主讓她活著離開。
林男發洩後就讓人妻回家,兒子見母親哭泣便詢問發生何事,人妻哭著對兒子說被林男欺
負,兒子馬上帶母親報警驗傷,隨後上門找林男,林男一開門就吃了一記拳頭,人妻兒子
大罵林男禽獸,質問他為何要性侵母親,林男當下回稱「不好意思」。
林男隨後被移送法辦,他否認強制性交。他說告白人妻後,人妻隔天來找他,說夢到兩人
做愛,他就開玩笑問夢中做愛的過程和感覺好不好,人妻回答:「我覺得這是神在給我們
兩個人的考驗。」林男表示他聽到人妻這樣說法,認為這是一種性暗示,也有了勃起反應
,因此才會與她發生性行為,過程中人妻都沒有反抗。
人妻兒子則出庭作證,表示母親被性侵後一直哭,稱遭到林男性侵。法官認為,女子有無
遭受性侵害一事關乎個人名節,倘非確有其事,不至於虛構而自毀清譽。且隔天人妻還哭
著傳聲音訊息質問林男:「我這麼真心幫助你,你為何要這樣對待我?」後來還割腕輕生
未遂。
法官根據兩人證詞及人妻事後反應,認定案發前雙方並無任何情感基礎及曖昧情愫,不採
信林男說法,審酌他並未與人妻達成和解,又構成累犯,依強制性交罪判他5年徒刑。林
男在一審判決後已上訴二審,目前由高雄高分院審理中。(郭芷余/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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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慾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人形生物(修羅,8+9)~~
PS:同樣是人的肉身,靈魂是高靈(ex:神靈,人靈,高等級的鬼..)才是人!!
靈魂是低靈(ex:低等級的鬼,動物靈..)其實是人形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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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rz44444 (36.232.156.85 臺灣), 06/04/2022 08:57:00
噓 billeason: 假釋中,應該加重其刑+未完成刑期,怎會才五年多3F 06/04 10:41
→ lucislave: 2007年服刑2017年假釋 餘下刑期不超過三年
到2020年七月 若假釋無撤銷 則未執行刑應視為已執行則有可能2020七月時已超過原訂刑滿出獄時間4F 06/04 10:46
→ lucislave: 那是加害人的說詞 被害人沒有這樣講吧9F 06/04 11:33
推 diogofseixas: 所以是單親的人妻(整篇沒出現過先生的角色)自己去男人家裡,整個故事很怪異
最近判決出現真多不會自毀清譽的論述,只能說在台灣當女生還是具有天生優勢,除非對方有影音紀錄才能推翻心證
不過事實應該是人妻說的是真的吧,只是單純說如果今天是男生說自己如果沒有對方答應就不會做,因為男生也要維護自己的清譽,如果會有法官鳥這種事,台灣司法就進步了,至少不是有男女分別的狀況,只能說當女人真的具有天生優勢,除了一般生活優勢,連在法律上也是如此10F 06/04 11:35
推 wudd: 感覺人妻早晚爬上去 這男的太猴急了21F 06/04 11:55
推 rul543: 沒人覺得奇怪嗎?明知道他有意思,還去他家?22F 06/04 11:58
→ lucislave: 女的可能喪偶啊 喪偶不等於離婚
加上男的之前也沒自爆有前科 沒說是更生人
女的是教徒 可能覺得還得慢慢來 哪知道男的性子急23F 06/04 12:02
推 dio0204: 噁男是不是早餐店老闆娘說聲帥哥就勃起了?26F 06/04 12:07
推 taot917: 同意假釋的人都不需要附保證書捏27F 06/04 12:42
→ MKAngelheart: 兒子帶媽媽去驗傷還可以揮拳 至少也是青少年
感覺媽媽應該有喜歡對方 但是還沒到這個階段
給我等等 性侵累犯才五年??台灣司法你他媽..28F 06/04 12:45
推 heavenbeyond: 男:我愛妳,我不在乎妳是人妻。
女:不,我不能接受,我是個安分的人妻,不能給你騎。
男:那妳要來我家純聊天嗎?
女:我要!33F 06/04 13:19
推 d147258: 性侵前科出獄再犯只判五年,這法官也太仁慈39F 06/04 13:23
推 windclound: 好多檢討被害人的沙豬推文,忽略教會徒普遍視人為善的層面41F 06/04 13:40
推 Toptoro: 被對方告白後再單身去對方家聊天 笑死45F 06/04 14:57
推 aa01081008tw: 知道遇到淫魔了還跑去男方家? 有時真的不要做會讓對方有機可趁的事...49F 06/04 16:29
推 chiro1982: 為什麼判這麼輕 看看推文就知道了。51F 06/04 17:24
噓 QQbrownie: 這種垃圾一輩子都不會改,關到死即可53F 06/04 18:05
→ dorozo779: 所以只要告白的都是淫魔? 這到底是要人怎麼分辨? 加害人本來就不可教化怪到想幫助教友沒事去別人家?
是沒參加過教會或認識樂於助人的朋友?54F 06/04 18:19
推 b777300: 事實証明,這種主動性侵犯就是垃圾人渣62F 06/04 20:55
推 diogofseixas: 怎麼樣也不應該去人家家裡,而且早就已經事先就知道有問題的狀況,這真的太詭異了63F 06/04 21:21
噓 jimador529: 詭異的經過,而且為什麼是兒子出面,丈夫不見了?65F 06/04 22:00
推 saygogo: 強姦犯的再犯率很高 基本上不要跟他們有交集68F 06/05 00:35
推 diogofseixas: 無論如何不要跟性侵犯有任何交集,何況還願意去有告白求歡拒絕過的別人家中,還是要知道保護自己的69F 06/05 01:15
→ hihisc: 直接去買春不是更快,撲倒師姊是哪招72F 06/05 02:14
→ njunju: 女的可能單身或類單身 可能也對人失去戒心
但不代表她有意和那人性行為73F 06/05 02:47
→ summermio: 有些推文真的是很爛,抱著什麼惡意啊!76F 06/05 07:26
→ newpants: 這種新聞還有人可以批判受害者真的可怕77F 06/05 07:37
推 zz3000: 認識10天人妻就到住處聊天,好奇怎麼做到的?82F 06/0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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