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cherman (penguin)標題 Re: [新聞] 講師平頭像剛出獄? 員警攔查挨告時間 Tue Jul 9 15:44:58 2013
警察任意臨檢是違憲的…有很大的機會這位講師是能告贏的!
一、依釋字五三五號解釋,你有權要求警察:
(1)出示證件;
(2)說明自己為什麼被臨檢;
(3)作成書面的處分書。
二、依釋字五三五號解釋,如果警察有以下的行為,你有權拒絕配合臨檢:
(1)沒有說明你那裏可疑,也沒有說明你已經違法或即將違法,卻對你實施臨檢;
(2)沒有設置臨檢站,或者臨檢站沒有設置明顯的告示牌;
(3)不是為了查明你的身分,卻要你配合前往警局;
(4)臨檢的手段超出合理的程度,甚至造成財物損失;
(5)要求搜身、搜皮包、搜行李廂。
釋字第535號大法官解釋文,警察不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
查、盤查。
所以基本上檢察官不起訴也只是讓人落個官官相護的口實而已
從文中看來,他既沒有喝酒,也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警察沒
有理由臨檢他…
那些支持任意臨檢的鄉民的民主法治素養真是有待加強。
※ 引述《RedCarRet (天長地久)》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台視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講師平頭像剛出獄? 員警攔查挨告 剃平頭暗處行走 警起疑下車攔查 盤查拒提供證
: 件 警未脅迫不起訴
: 2013/7/9 奚安鴻 報導
: 只因為平頭外型,讓警方感到可疑,下車攔查!某大學法律系的楊姓講師,因為剃了平頭
: ,很像剛假釋出獄,深夜又走在暗巷裡,當場被警方攔查,不過他自認沒有犯罪嫌疑,警
: 方卻不讓他離開,氣得提出妨害自由告訴;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警方並沒有採取逮捕上銬
: 或是以脅迫手段限制行動,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 大學講師凌晨吃完冰遇到警方盤查要證件,理由竟然是因為他裡個平頭外表看起來可疑,
: 讓這名楊姓講師覺得權益受到侵害。
: 當時這名大學老師身穿灰色帽T手拿包包一身輕便,法律背景的他,開口就問警方以哪一
: 條法律攔檢他,要不然乾脆上銬好了,更疑似因為警方有肢體碰觸他,因此遭到提告妨害
: 自由。
: 但警方事後澄清,由於事發地點出入複雜,所以才會加強巡邏,一切依法行政。
: 但這名法律系講師指出,目前法律如果沒有犯罪事實或侵害他人,警方不應強制盤查,只
: 是夜晚外出吃個冰卻鬧進警局,儘管事後檢方調查不起訴員警,但這名大學講師已經決定
: ,提起再議。
: 3.新聞連結:
: http://www.ttv.com.tw/102/07/1020709/10207094925301I.htm
: 4.備註:
--
→ DJY:八仙湯裡面有八仙嗎07/15 00:39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69.4
推 haha98:那網咖那種臨檢呢3F 07/09 15:46
→ ATSEVEN:連檢察官都不起訴了,要告贏空氣喔5F 07/09 15:46
噓 Lion7788:看起來很像通緝犯 行為鬼祟-------這樣可以嗎?6F 07/09 15:46
→ taiwanlaws:警察職權行使法就是因應釋字535號立法的 現在都是依據7F 07/09 15:47
→ ljxc …
→ ljxc:看起來很像Kobe8F 07/09 15:47
噓 ewings:不懂裝懂.............14F 07/09 15:57
推 lc301:可以提再議阿 如果再議被駁回 可以向法院提交付審判18F 07/09 16:07
→ eachau:看他願不願意提自訴 大學講師 程序應該不是問題 要不要而已20F 07/09 16:08
噓 HLPT:不懂裝懂 還在釋字535 警職法就是因應535的21F 07/09 16:28
噓 greenwood:警職法第4條 穿制服就可以行使職權
警職法 合理懷疑 就可以攔查 合理懷疑根據警察經驗22F 07/09 16:28
噓 ts01075701:還在釋字535 警職法先去看過好嗎 不懂裝懂24F 07/09 16:51
噓 alwayscat:還設臨檢站勒!盤查和臨檢的定義都分不清,要談素質?25F 07/09 17:32
→ likesea:告贏又怎麼啦,有空不會多去吃大x喔............26F 07/09 17:52
噓 Plants:你才不懂 就算違反臨檢要件你以為就構成強制罪嗎!?29F 07/09 19:32
推 peterbike316:檢察應該只對警職法要件認定,不針對釋字535號作認定因此才會發生和釋字535號,衝突的情況發生
警職法有些要件實際上做出技術性犯規,造成執行時就會對535號的規定不合的情況,所以啊~當警官最好嚕~30F 07/09 2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