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to0715 (熊)標題 Re: [新聞] 心寒!「張藥房」路邊設靈堂 遭開單告發時間 Fri Sep 20 22:37:18 2013
※ 引述《file70042 (大変殘念)》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壹電視
: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 【壹電視報導】大埔被拆戶,張藥房老闆張森文日前在大埔橋下溺斃,因為外界質疑死因
: : 並不單純,因此今日(20號)將大體送到台北三總複驗。但令張家更心寒的是,家被縣府牆
: : 拆後,住的地方沒有了,只好在路邊擺設簡易靈堂,但卻遭有關單位開單告發,說他們影
: : 響交通,讓張家人不知如何是好。
: 看到這新聞 我也心寒了...
: 這根本是趁人之危
: 真的是一點良心也沒有...對喪家也極度不尊重...
: 影響交通? 影片中看起來倒也還好
: 除了公義路外 也是有其他道路也可以替代
: 還是說這條路是通往園區的主要幹道?
中國人常常說人死為大
但是我們是台灣人
請把理盲濫情這一套收起來
今天這件事情明明就是去派出所申請個路權就OK的東西
平常我們家辦喪事的時候你知道我知道大家都知道
怎麼就是大埔張家的人不知道
就算張家的人不知道
挺大埔的人不是很多高知識分子?
怎麼連這點都沒有想到
再來
這張單子上面明明就寫著"勸導單"
"勸導單"
"勸導單"
"勸導單"
什麼叫作勸導單
就是勸導你的行為
如果還沒有申請路權的話快去申請
是不罰錢的
如果這樣子叫做警察不尊重喪家
那我也不知道什麼叫做尊重喪家了
當然啦
知道這點的人可能真的比較少
阿也不用期待台灣的記者水準能夠分辨勸導單跟罰單
但是挺大埔的高知識份子們你們是否知道?
如果知道卻又不說
那你們的行為和檯面上的這些政客有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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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78.167
噓 bee12: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1F 09/20 22:37
謝謝指教
噓 Lion7788:明明就很少在取締這種的 這時候做這幹嘛?6F 09/20 22:38
→ abaddon:開勸導單也是對死者的污辱!!8F 09/20 22:39
..那這樣我無話可說
→ lostsky93:沒錯DPP更爛!!!!!只能含淚投KMT了10F 09/20 22:39
噓 shadwell:所以你覺得那個靈堂已經足以妨害交通程度就對了?11F 09/20 22:39
我沒覺得它妨礙交通
但很明顯有人覺得它妨礙交通而去檢舉了
推 yeh67:每間房子都封存一個家的親情故事12F 09/20 22:39
噓 zone0317:惹到苗栗王 讓你連屍體都沒方放13F 09/20 22:39
→ andytaso: 用屁眼想也知擺明就是故意的14F 09/20 22:39
呵呵~要嗎就是你的屁眼很厲害
要嗎就是這樣子想的人跟你的屁眼程度差不多嚕
→ a1052026:想請苗栗警方提供一份資料,看有多少喪家有在申請路權的15F 09/20 22:39
如果檢舉了不去處理
想必又是一篇新聞
呵呵~謝謝你喜歡
噓 kokone:才不是每個人都知道要去申請哩17F 09/20 22:40
→ andytaso:天龍國都不大開了 頭份竹南那鳥地方是鴿子太閒了嗎18F 09/20 22:40
噓 chen000:我不信每個喪家都會去警察局申請19F 09/20 22:40
推 unter:609 會噓21F 09/20 22:40
→ a1052026:再看看警方是不是每個案例都有處理22F 09/20 22:40
以台灣的警察程度
我覺得會處理的>90%
畢竟是有人去檢舉又不是自己閒閒跑去抓
推 btpo: 正直和善良回來了23F 09/20 22:40
推 doala:勇者!24F 09/20 22:41
→ dynamo:我只看過佔到路警察還要幫忙疏導交通的 沒看過開單的27F 09/20 22:41
推 aponla:其實就只要申請一下就沒問題 吵這個是在幹什麼?28F 09/20 22:41
噓 ayumina11:裝什麼清高阿 等你有需要時候記得去申請阿29F 09/20 22:41
謝謝你的提醒,我一定會去申請
→ ayaerika:第8條(室外集會遊行之申請)【相關處分】第一項~§ 2530F 09/20 22:41
→ hallcom:就是找麻煩才會去檢舉這些 一般喪家人本來就是忍讓體諒31F 09/20 22:41
→ chen000:違停由北到南都沒在抓了.這不是針對人不然是針對啥32F 09/20 22:41
噓 file70042:平常我們家辦喪事的時候 <-是多平常?33F 09/20 22:41
你問這種問題不覺得失禮嗎?
噓 wenchii:停車線內開單,要開多少34F 09/20 22:41
→ andytaso:最近奶奶過往我家在天龍國也沒申請啊 反而議員立委來拜35F 09/20 22:42
推 wwer0916:609 會把你鬥爛鬥臭.... 勇者36F 09/20 22:42
→ aponla:一堆人就喜歡被操弄 這種小事也要對立 無聊37F 09/20 22:42
噓 haha98:689不意外38F 09/20 22:42
推 pooznn:你會被上色喔....39F 09/20 22:42
→ btpo: 以後原po看到~~記得要去跟當事人說喔~~40F 09/20 22:42
抱歉我不住苗栗
→ chen000:試試看把當事人.事.物套到自己身上想想看41F 09/20 22:42
噓 nagano933:大概一周辦三次 遇到連假還加辦一場的那麼常吧42F 09/20 22:42
→ hallcom:因為遲早家裡都會死人 所以沒什麼好去檢舉 就是報復而已43F 09/20 22:42
推 a318son:推 申請一下吧 警察依法辦事而已45F 09/20 22:43
→ citywall:鬼民自己在小事上吵 結果政客還是爽 這就是鬼島46F 09/20 22:44
→ Xhocer:葬儀社不會幫忙申請嗎,我以為是包在裡面的47F 09/20 22:44
→ halusai:跟「和總統一樣軟蛋糕」一樣無聊人士去檢舉罷了48F 09/20 22:44
→ bee12:看這篇就知道有多少的9.2% 到死都不會改變49F 09/20 22:44
→ totomif50:有人檢舉警察就要去關切一下 再說也真的壓倒白線了51F 09/20 22:44
噓 ndr:明明就是某歹丸霉體的腥聞妓者利用報導操弄人民52F 09/20 22:44
噓 aegidia:有口頭告知這種事情,有必要開紅單勸導嗎?53F 09/20 22:44
→ hallcom:如今被挾怨報復就是去申請 也就是這樣子54F 09/20 22:44
推 cutbanana:講得很正確 但那些自以為正義的理所當然的人會來噓55F 09/20 22:45
→ SPEEDKID:這個禮儀公司人員有失職,沒善盡輔助喪家申請之責任。56F 09/20 22:45
→ hallcom:檢舉也不是每件警察都會收的 這個比較大宗社會都在看59F 09/20 22:45
噓 chen000:要說張家人不知規矩前.請先列出所有苗栗喪家申請的數據61F 09/20 22:46
→ ndr:口說無憑啊.刁民太多外加歹丸霉體酷嗜炒作操弄以賺取黑心錢63F 09/20 22:46
→ andytaso:舉發單不是也白的嗎 我記得有曾被罰過舉發單繳錢的64F 09/20 22:46
噓 shadwell:有些人依法依到中毒了,那個靈堂到底哪妨礙交通解釋一下65F 09/20 22:47
噓 fruitchen:喜歡講別人理盲又濫情的人通常只在乎表面的法治66F 09/20 22:47
這句話又不是我先發明的
而且你說這句話前你必須要了解你現在就處於這"表面的法治"的保護之下
推 aponla:檢舉了警察不收你覺得是對的嗎??????67F 09/20 22:47
→ newprimer:一般不是都告別式那兩天申請路權而已??68F 09/20 22:47
噓 haha98:如此冷血 不通情理 9.2%不意外 通融一下不行?69F 09/20 22:47
可以壓~但我打這篇的原因在於就算不通融其實這件事情也是可以很快解決的
但是新聞媒體卻拿著這種事情在說嘴
→ b6byc:重點這件事非常敏感,用意是? 還是優質苗栗人看不過去?70F 09/20 22:47
請定義敏感
有新聞報就叫敏感?
那要法律幹嘛?
→ Hachiko:白單跟紅單會不會分 你看推跟噓就知道了71F 09/20 22:47
→ hallcom:我曾一個路口紅燈五分鐘快十分鐘都紅燈報警,警察沒來處理72F 09/20 22:48
→ shadwell:平常騎車 開車都會跨到那個靈堂架設的小區塊???73F 09/20 22:48
→ b6byc:此外這種規模的. 用得著開嗎? 還是有所謂的 "檢舉人"?74F 09/20 22:48
→ aponla:開個勸導單是哪裡冷血了????????????????75F 09/20 22:48
→ andytaso:白色舉發單也是會罰錢的 不是所有白的單不會罰吧76F 09/20 22:48
→ b6byc:死人就很難過了,這種規模還開單?????77F 09/20 22:49
→ e1q3z9c7:當檢舉你的人就是殺人兇手的時候事情就沒那麼單純了79F 09/20 22:49
→ shadwell:沒罰錢這種效果問題你先別急著說明 跟我說明哪妨礙交通80F 09/20 22:49
→ aponla:所以以後家裡有喪事都不用申請囉 警察開勸導單就是白目????81F 09/20 22:50
→ ndr:b君當公務員的話大概有魄力對這種檢舉案不採取任何行動吧82F 09/20 22:50
推 carmot:鴿子是執法單位,有人檢舉就得處理,不開的話檢舉方要是83F 09/20 22:50
→ pooznn:媒體整天守在那~有違規不處理!萬一哪個三寶撞上去 算誰的?84F 09/20 22:51
推 b6byc:推elq3z9c7... 事情沒有這麼單純.85F 09/20 22:51
→ shadwell:不要跳針以後其他案例 就事論事 那個靈堂哪裡妨礙交通87F 09/20 22:51
→ aponla:酸檢舉人的心態還說得過去 酸警察 教警察以後怎麼做????88F 09/20 22:51
→ totomif50:有壓倒白線阿 基本上公共空間跟有沒有妨礙交通是兩回事89F 09/20 22:52
→ ndr:扭曲報導這件事的腥聞霉體反到沒看到任何鄉民韃伐,無怪如此.90F 09/20 22:52
噓 tedpc:有無選擇性執法?有無公平性執法?這和罰不罰錢是兩碼子事91F 09/20 22:52
我覺得這位警察這種處理方式已經兼顧法理情了
反倒是如果有人去檢舉但是警察卻因為怕事而不去處理這種狀況比較糟
→ andytaso:吵鴿子幹嘛 怎不吵是誰檢舉唆使的人 不過想也知是誰92F 09/20 22:52
→ carmot:追究到底也很難處理,勸導單算是有表達善意了94F 09/20 22:52
→ shadwell:開勸導單不就是認為妨礙交通?? 哪裡妨礙了???95F 09/20 22:52
→ totomif50:而且大一點的車子或技術爛的搞不好要逆向才能過96F 09/20 22:53
推 Hachiko:警察都說了只要來申請一定通過 這也好吵 ╮(﹋﹏﹌)╭97F 09/20 22:54
→ hallcom:一般的喪家哪有人會管這些,就是被挾怨報復,不要那麼單純98F 09/20 22:54
噓 ca1123:那以後車子停在白線外,請警察通通開勸導單99F 09/20 22:55
推 aponla:停車超過白線 通常警察不會主動取締 但是有人檢舉就很難說但是規定就是超過白線就是不行 勸導單算是很好的處理了100F 09/20 22:56
→ Hachiko:好好笑喔 洪仲秋案范佐憲盜賣軍品、地下連長、大組頭103F 09/20 22:57
→ a1052026:以後看到車子超過白線0.1公分 馬上報警 警察不處理就告他104F 09/20 22:57
→ Hachiko:不要這麼單純 有嗎? 呵呵105F 09/20 22:57
推 newprimer:問題是路權只能請兩天 有人會把路權用再頭兩天??107F 09/20 22:58
→ b6byc:更進一步來說,檢舉人的心態是? 看這種規模,應該不會妨礙啊108F 09/20 22:58
→ Hachiko:是你太會腦補還是我太單純109F 09/20 22:58
推 CoolboxXD:千萬別跟盲從的人爭論,正義的人快去拆政府呀110F 09/20 22:58
→ b6byc:有些事情是要看用意的....111F 09/20 22:58
推 billy0406:你一直跳針哪裡妨礙,佔到共有空間不就是妨礙,程度而已114F 09/20 22:59
→ a1052026:一堆那麼愛守法的,以後在路上看到有車子停超過線,記得報警,要不然你們就是沒公德心,容忍他人犯罪115F 09/20 22:59
放心,我絕對不會這麼做的
推 dodoing:你太認真了~~辛苦了~~隨便他們講就好了117F 09/20 23:00
推 b6byc:有沒有台灣同理心,人情味.蕩然無存的八卦?118F 09/20 23:01
如果我跟他們這些酸民有同理心
那誰來跟警察有同理心?
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 shadwell:有些人連開單的理由都沒去看一下 警察就勾妨礙交通119F 09/20 23:01
推 aponla:自己守法跟檢舉別人違法是兩回事 要這麼盧嗎???120F 09/20 23:01
→ shadwell:你跟我扯另外一個佔用空間也很奇怪121F 09/20 23:01
→ SPEEDKID:依據殯葬服務契約服務項目與規格,禮儀公司需指派專人代辦122F 09/20 23:02
→ inaina:那就請苗栗鴿子秉公處理所有壓到白線的物品 通通開勸導單123F 09/20 23:02
→ SPEEDKID:另外比照殯葬管理條例96條,先罰禮儀服務公司再說啦,喪家要記得自己權利,別被禮儀公司或他人唬了傻傻地去繳罰款124F 09/20 23:03
→ b6byc:以後警察要勤勞點,路邊超出白線的,都要開單喔.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128F 09/20 23:04
警察是因為收到檢舉才去開單...這句話有這麼難理解嗎?
→ shadwell:雖然字面模糊 但至少看得到勾勾在哪吧??!!131F 09/20 23:05
→ b6byc:拜託,事情有這麼單純嗎? 政府單位逼死人(被自殺),還在死者的靈堂開單,這是啥用意? 這不是單純的個案,懂嗎?133F 09/20 23:06
噓 k9k2k7k0:依法行政最棒惹 房子被拆人死了也不能哭哭135F 09/20 23:06
→ b6byc:好吧,我承認有點陰謀論. 但是也不敢說沒有這種用意...
誰敢說沒有這種意味?136F 09/20 23:07
推 aponla:簡單來說就是小事 沒啥好吵的 要吵的人和檢舉心態才有問題139F 09/20 23:08
→ inaina:基層員警很難為 有人檢舉是要處理沒錯 不代表這個案有違法140F 09/20 23:08
噓 fruitchen:理盲又濫情陳揮文者流喜歡說,果然是堅定的依法行政者141F 09/20 23:08
你不依法行政不然事要靠什麼行政??
看你爸是不是姓連還是姓馬嗎?
→ b6byc:被自殺尚未定論,修正一下.142F 09/20 23:09
謝謝B大,你讓我看到台灣人在冷靜下來以後的智慧
→ haha98:台灣傳統的人情味還存在人們心中嗎? 通融一下很過分?143F 09/20 23:09
如果要講人情味那叔公強姦小女孩這種亂倫大概全部都不能判了
人情味
都什麼時候了文明一點好嗎?
→ aponla:不依法行政那是要怎麼行政 看心情 顏色來行政????
勸導單是有傷害到什麼程度????144F 09/20 23:09
噓 fruitchen:馬英九、江宜樺、劉政鴻最喜歡依法行政了146F 09/20 23:11
陳水扁賴清德陳菊又有哪一位敢不依法行政?
噓 k9k2k7k0:程度喔 就是把你打得半死再灑尿的那泡尿那種程度147F 09/20 23:11
你的比喻很生動,有沒有考慮出書阿?
推 b6byc:還是看不懂所謂事情的背後意味是甚麼嗎? 有點陰謀論就是.148F 09/20 23:11
→ aponla:依法行政本來就沒錯 有問題的是選擇性依法行政149F 09/20 23:11
→ b6byc:也沒有人敢說沒有這種意味...150F 09/20 23:12
→ inaina:這明明就是針對性執法的問題 跟勸導單的傷害程度無關151F 09/20 23:12
→ fruitchen:對,握有權力的人最喜歡選擇性依法行政,請不要搞錯重點153F 09/20 23:13
噓 REXA:凱道夜市就地合法<9.2趴分水嶺>反藍靈堂違法該罰154F 09/20 23:13
→ aponla:針對性執法??? 如果沒人檢舉那就應該算是 我聽說的是有155F 09/20 23:14
→ totomif50:覺得不公的看到也可以打110啊 警察又不是之針對他156F 09/20 23:14
→ aponla:反正就是有人檢舉警察到底要不要去處理? 你們認為不用嗎?157F 09/20 23:16
噓 fruitchen:請各位堅定的依法行政者,好好監督與批判有權力的人158F 09/20 23:18
就事論事
推 b6byc:說句公道話,警察真難為.159F 09/20 23:18
噓 dyc2008:來人阿 這邊疑似有11%支持者160F 09/20 23:20
呵~如果反對你們的想法就是11%的支持者
那在這件事情上我的確和你們的想法很不一樣
→ SPEEDKID:各位先冷靜一下,依法行政單勸導單是給搭棚的禮儀公司不去申請,再拖時間不辦是禮儀公司倒楣罰款,跟喪家沒關係161F 09/20 23:21
※ 編輯: ato0715 來自: 125.230.178.167 (09/20 23:23)
→ ilace5566:我也沒辦過幾次喪事 我還以為要申請路權是常識咧163F 09/20 23:22
→ wwoies:假使是喜宴出事就要由主人家負責 如果是喪事就要由業者
我們的法令很令人無言164F 09/20 23:24
推 ilace5566:補推 一堆酸民 情大於法 難怪國家會亂166F 09/20 23:25
→ b6byc:法理情. 此外,法律是人修的,可以拿來玩的...167F 09/20 23:32
→ wwoies:以前可申請三日 現在兩天 根本不夠 每隔幾個月就換法條
朝令夕改168F 09/20 23:42
噓 yehmd:酸民: 請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170F 09/21 00:13
推 imagekha:以就事論事來說..幫補血...但是很明顯這是故意檢舉...唉173F 09/21 01:40
推 innominate:看看八卦板推文這種水準,台灣的將來大概不太妙174F 09/21 07:58
推 Eulboreh:台灣人真無奈 白海豚子女辦護照快速就喊濫用特權 一般人違法時就喊不能通融一下嗎? 根本就是幫親(支持方)不幫理然後警察最無奈 照規矩開"勸導"單也被酸 不開又可能被告個吃案/怠忽職守 當然你也可以說 啊KMT就這樣辦事為啥我們不行 這樣剛好而已 但我想說的是 厭惡對方就不要做跟對方一樣的事 否則也只會降低己方的格調與立場175F 09/2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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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心寒!「張藥房」路邊設靈堂 遭開單告發
09-20 22:37 ato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