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詐騙新型態 立委擬修法遏止
一名黃姓婦人曾在2012年遭詐騙集團以檢察官、監管科名義寄發偽造公文,先後4次提領現金新台幣207萬元交給詐騙集團,直到詐騙集團車手被逮捕才暫告落幕。但事隔1年,被害人另外收到來自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指她因為投資借貸欠款4,990多萬元,若未提出異議,就必須支付此天價。
黃姓婦人17日在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舉行的記者會中表示,由於她過去曾受到利用官署名義的詐騙,所以收到支付命令時,以為是詐騙集團偽造的公文書,就沒有理會,卻造成嚴重後果。因為依照現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若收到支付命令、沒有於20天內提出異議,就視同判決確定,成為詐騙集團可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黃姓婦人財產的工具。
黃姓婦人聲淚俱下地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