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goipait (GoGo)標題 [新聞] 平均每天傷11人 亂開車門肇事 最高罰3600時間 Wed Nov 2 09:21:15 2016
1.媒體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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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天傷11人 亂開車門肇事 最高罰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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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天傷11人 亂開車門肇事 最高罰3600元
2016年11月02日 04:10 周毓翔/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之1》修正案,未來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或關車門因而肇事者,將處汽車駕駛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或租賃車輛代雇駕駛人若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依規定開或關車門因而肇事,則處罰該乘客。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依據警政署統計資料顯示,民國101年至104年因開車門肇事死傷總件數為13718件、受傷總人數16525人、死亡人數22人。平均每天有11個人,因為駕駛停車未注意後方而開啟車門,以致受傷,如果算進肇事未達受傷程度或者未報案的件數,數量可能更多。
柯志恩說,依照目前相關法規,除非有人受傷,否則完全沒有罰則,即使警察目睹駕駛惡意開車門,肇致後方機車差點撞上,也無法取締,因此才提案修法。
柯志恩指出,此增列條文主要是增加原本沒有的行政罰,不以受傷為要件,只要肇事就達到處罰的條件,以提高駕駛或者乘客的警覺程度,如果造成人員受傷或者死亡,還是有該負的賠償跟刑事責任。
柯志恩說,平均1天有11個人因為停車不當開啟車門以致受傷,這個比例實在太高,有必要修法加以規範,但她也強調重點不在處罰,是希望所有的駕駛人開車門能夠注意後方來車。她也希望三讀過後,未來民眾因為停車不當開啟車門以致肇事受傷的比例能夠降低。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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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102000384-260114
平均每天傷11人 亂開車門肇事 最高罰3600元 - 中時電子報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之1》修正案,未來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或關車門因而肇事者,將處汽車駕駛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或租賃車輛代雇駕駛人若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依規定開或關車門因而肇事,則處罰該乘客。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柯 ...
5.備註:
只要亂開門就處罰,以後要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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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gobar …
→ gogobar: 十個亂開車門的有11個是三寶2F 11/02 09:21
推 heronash: 建議先提高所謂"職業"駕駛人的罰則 尤其是被詬病許久的3F 11/02 09:22
→ heronash: 不使用方向燈 或是不依規定車道行駛 還有急停載客等等7F 11/02 09:23
→ heronash: 每次在轉彎路口看到有人召計 後面一堆擋住就很肚爛9F 11/02 09:24
→ sagarain: 台灣立法都這種水準喔
這要怎麼舉證11F 11/02 09:24
推 vizjeco: 很多東西 立法都很難認定 一般都是出事情才會罰的條款13F 11/02 09:30
→ sagarain: 出事就會扯啦 妳要訂就明確點15F 11/02 09:34
噓 ienari: 傷人才罰360016F 11/02 09:41
噓 Civan: 開車豬日常17F 11/02 09:44
推 neilisme: 把機車廢掉不就不會有這種事發生了18F 11/02 09:53
噓 lisoukou: 才3600??真的太低
汽車違停的罰金好像連1000都沒有?併停罰金才2400?19F 11/02 09:59
→ ich51: 把汽車廢掉就永遠不會有人開門了21F 11/02 10:17
推 bloodmickey: 並排停車先罰3600 檢舉獎金100 並排+開門7600 才有效22F 11/02 10:18
→ aa1052026 …
→ aa1052026: 幹你娘才3600 結果機車誤闖國道自首罰600023F 11/02 11:14
→ lisoukou: 機車誤闖國道最低罰300024F 11/0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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