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ithsirius (Aya)標題 [新聞] 有偷情衛生紙竟可拒驗DNA 全因這法條時間 Tue Dec 27 15:48:08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有偷情衛生紙竟可拒驗DNA 全因這法條
3.完整新聞內文:
https://goo.gl/NoXLRu
妻子找倒疑似老公通姦的衛生紙團告官,竟無法驗NDA。示意圖
2016年12月27日15:35
在金融界擔任高階經理人的章姓人夫,背著妻子和羅姓女子交往,章妻收到密報,氣得到
汽車旅館捉姦,還搜到一團可疑衛生紙,怒告2人通姦,但2人卻引用《去氧核醣核酸採樣
條例》,成功拒驗DNA,因此獲判無罪。律師鄭光婷指出,該條例確實沒有規定妨害家庭
罪需強制採驗DNA,被告若拒絕採驗,的確不能強制採驗;但律師徐仕瑋則認為,檢察官
可能對法條有所誤解,且此例一開,恐影響到許多犯罪的偵辦。
律師鄭光婷指出,《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中規定,被告或嫌疑人犯下特定的罪,就必
須強制採驗DNA,包括殺人、公共危險、妨害性自主、傷害、強盜等相關案件,但妨害家
庭罪不在該條例強制採驗的規定中,可能是相較之下,妨害家庭侵害的法益較輕微,若被
告拒驗,確實不能強制採驗DNA。
律師徐仕瑋則抱持不同見解,他認為,可能是檢察官對法條有所誤解,他解釋,《去氧核
醣核酸採樣條例》中規定要強制採驗的罪名,是一定要驗,但並非該條例沒列出的罪,就
不能檢驗,否則未來通姦罪的被告若都據此主張,罪名恐很難成立,而且該條例沒列的罪
很多,依檢察官的想法,可能會影響到許多犯罪的偵辦。
徐仕瑋解釋,《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強制採樣的立法目的,在於為重大犯罪者建檔,
重點在於對於未來治安的維護與預防,與《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鑑定機制是兩回事,為了
偵查犯罪,鑑定人可以採集犯罪嫌疑人的毛髮、血液等,當然也可以驗DNA,並沒有限定
犯罪種類。
不過這並不是被告援引該條例成功拒驗DNA的首例,鄭光婷說,過去曾有名黃姓名醫,被
妻子發現和他小20歲的女學生同居,還在女學生懷孕產檢時,在麻醉同意書註記雙方為「
夫妻」,黃妻後來要求丈夫和女學生所生子女比對DNA,但法官後來也以《去氧核醣核酸
採樣條例》不得對妨害家庭罪強制採驗為由,判無罪。(賴又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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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O20: 已學習3F 12/27 15:48
→ minejel: 可見以前有多少人被騙去採樣4F 12/27 15:49
推 lmc66: 長知識5F 12/27 15:49
→ deann …
→ deann: 這招太強了 這律師請得值得XDDD6F 12/27 15:50
推 pita30: 書念比較多就是不一樣...9F 12/27 15:50
推 tw15: 醫生那個案例好強10F 12/27 15:50
推 onemore: 有問題的是通姦罪與妨礙家庭罪吧13F 12/27 15:52
推 IHD: 有讀書當然就是要應用啊14F 12/27 15:52
→ deann …
推 deann: 不過用這條的話以後 一般竊盜罪、侵占、詐欺都不能驗DNA了16F 12/27 15:52
推 lmc66: 重大犯罪可以辦啊 是沒看內文喔17F 12/27 15:53
推 sofaly: 法律是保護有錢人18F 12/27 15:53
推 float: 學到了20F 12/27 15:53
→ kingrichman: 立法院搞出這種東西不趕緊修改嗎?
在此宣布,大通姦時代來臨23F 12/27 15:53
噓 Mohism: 這是顧立雄自豪的政績25F 12/27 15:54
→ pigofwind: 重大案件可以辦好嗎...內文都寫的這麼清楚了27F 12/27 15:56
推 kenyun: 只是這法有漏洞 沒補上其它罪刑可依法官裁量來驗29F 12/27 15:56
推 Zeroyeu: 這個又是「例舉」或者「條列」的問題了,台灣法律通病30F 12/27 15:58
推 bloodruru: 法律界的一大勝利 以後通姦沒問題啦~ XD31F 12/27 15:58
推 xoy232: 偉哉 鬼島正常能量釋放32F 12/27 15:58
→ GSHARP: 廢除通姦罪不就好了 無聊33F 12/27 15:59
→ Zeroyeu: 如果你的通姦唯一證據是那團衛生紙,也算蠻厲害了....34F 12/27 15:59
推 f124: 什麼小案都可以驗DNA 那才有問題好嗎 自己拿去驗沒官方認證37F 12/27 16:04
推 dajike: 新知識 推38F 12/27 16:04
推 cul287: 通姦要有性器交合 找到洨不能直接證明46F 12/27 16:10
推 rock123520: ===== 所以得證「通姦」早該除罪了阿!!! XDDD =====52F 12/27 16:18
推 wen1045: 現在都在討論通姦是否要除罪了,怎麼可能強制檢驗53F 12/27 16:19
→ jacky23: 法規沒寫就是不能驗,要嘛就修法,不然就是於法無據,這法又沒有規定授權條款57F 12/27 16:22
推 vencil: 沒寫就是不能強制,律師這說法...59F 12/27 16:24
→ dalan1226: 幹 這就是懂法律的鑽漏洞 如果不修法以後都這樣搞60F 12/27 16:26
推 rock123520: 其實也不難理解 就是「通姦」不符合強制採樣DNA的比例原則而已啊 你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去證明阿....61F 12/27 16:27
推 linccccc: 法官的自由心證也很重要吧==63F 12/27 16:27
推 ZeeX: 讚讚讚64F 12/27 16:28
→ rock123520: 是台灣的教育沒把人教懂法律啦 專搞愚民教育!! =..=66F 12/27 16:30
推 kanoki: 謝謝大大分享 已收藏67F 12/27 16:32
推 neverli: 在台灣,正義有沒有被彰顯完全不重要68F 12/27 16:35
推 ebod221: 筆記...啊,我忘了我沒老婆69F 12/27 16:35
推 bhis: 所以呢?還不如一紙婚前契約,被抓包直接被榨乾70F 12/27 16:36
推 DeaGoo: 這....筆記76F 12/27 17:07
推 ZBeta: 大通姦時代79F 12/27 17:30
推 lyu0001: 通姦罪除罪 是免除刑事 但是還是有民事責任81F 12/27 17:36
噓 darkMood: 通姦都抓去車裂就對了吧,廢話那麼多,去死一死啦83F 12/27 17:48
推 rkb84: 法律系不意外85F 12/27 17:58
推 vaper: 檢察官沒錯,侵害人身隱私權的(DNA),需有法律授權88F 12/27 18:04
推 peacenice: 通姦早該除罪了 還在那裡低能通姦罪89F 12/27 18:04
→ vaper: 所以沒有立法規定的,都不能驗,這是保障人權90F 12/27 18:05
→ vaper: 應該說,要證明通姦,只有現場會同警察抓姦並拍照,才成立92F 12/27 18:07
噓 alex01: 某J還在推廢話,跟智障一樣,幹,滾94F 12/27 18:29
噓 csshs: 相愛無罪,通姦無罪同性戀無罪96F 12/27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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