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標題 Re: [新聞] 文林苑都更案延燒 贊成戶淚訴王家人說謊時間 Thu Apr 12 17:24:14 2012
※ 引述《Kenneth1225 ()》之銘言:
: 推文裡一直說 王家一開始就反對還不是被多數決的人
: 可以來看一下mobile01上的這篇
: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2664187&p=1
: 根據上述文章 王家錯過了可以退出都更的黃金時間
: 所以在都更案通過後 才上訴行政法院
: 其所主打的點:
: 1. 我沒收到通知 不知道都更 所以不是我不提反對 是我根本不知道
: 2. 為啥其它地都可以不要都更 我就一定要都更阿?
: 判決書在此: http://ppt.cc/!C9Z
: 結論 一直到最高法院 法官都不採信王家說詞 認定他們一定知道都更
: 同時也清楚說明了其他地為啥可以不都更 最主要是因為建築線 與新舊
這篇我在都更板(Urban_Plan)有稍微回應
#1FURZeP8 (Urban_Plan)
其中有些理所當然的論點其實是有考慮空間的,我節錄一下
Q:為什麼建商一定要把王家的兩塊土地 畫入都更案中?
A:依據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王家土地是為袋地,所以依法建商必需把王家
的兩塊土地劃入都更案 不管王家同不同意參予。
法源則是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第十四條 主管機關劃定為應實施更新之地區,其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劃定更
新單元者,除應符合第十二條之規定外,並應以不造成街廓內相鄰土地無法劃
定更新單元為原則。
簡而言之,「臺北市士林區陽明段一小段771-2地號等2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
變換計畫案」,意即文林苑,在原則上是不可以把王家排除在外,否則有違第十四條所應
遵守的事項。
為什麼法律如此規定?合理的解釋是你都更了這裡,卻導致其他住戶無法改建的話,便是
侵害對方的權益,因此都更條例的美意在此彰顯,都更的設計者必須同時考量多數與少數
,作通盤的規劃。
但是該第十四條雖以「
應...」來規範此次作為設計者的樂揚,卻也在當初寫下這條文時
留下「
原則」這個但書。如果這是強制性的條款,則不需也不該有後面的原則二字。
代表法條在制定時,制定者們有意會到實際上可能產生的例外。這使得第十四條條例
產生轉圜餘地,王家被納入的必要性並沒有這麼強烈。也所以中央營建署在參與協調時
,有立場提出所謂「切結書」建議,作為王家退出都更的解套。
相關的過程在這裡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6429
不過很可惜的是,營建署的意見並未被採納,一個月後市府也沒有改變拆遷的決定。
也許營建署的解套並沒有法源依據,但是建商堅持的都更條例,也並沒有他們所說的
如此不可撼動。
另外,如果你覺得mobile這篇講得很有道理,那麼你不妨翻到第20F,
或閱讀這篇
http://tinyurl.com/7mkbdhg。
總而言之,因為多年後王家將成為危樓而影響當地消防安全云云等理由,
將王家納入都更是屬必要的作法。從法源上來看並不是毫無可議空間,至
於法官的心證與判決為何,這並不是我們需要置喙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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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看到這篇MOBILE都覺得有道理,可是後面20F跟上面有轉載的另一篇
可就不是這麼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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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47.26
→ jarry1007: 我只知道不管沙小公共利益都不能強佔人民私產2F 04/12 17:26
→ innominate:接下來就是說都更條例是惡法阿,第一天來八卦版?
真的,沙小公共利益都不能強佔私產,我家要來生產爆竹
敢來取締就是強佔人民私產3F 04/12 17:26
噓 pojohn:一下說公聽會沒反對是敗因 現在又說依法納入...6F 04/12 17:27
→ PECVD:八卦版強調依法行政嗎 ? 我是不是走錯了 ?7F 04/12 17:27
→ puec2:學生覺得是對的就是對的 質疑學生 小心把你家變休息站噢9F 04/12 17:27
→ puec2:去你家門口辦演唱會喔11F 04/12 17:28
推 pippenjr:王家成為危樓是哪來的說法? 不能改建嗎??????????12F 04/12 17:28
→ puec2:沒有建築線改建個屁14F 04/12 17:28
→ PECVD:我猜一堆人都覺得立法院不會定出傷害人民生命財產的法 ...15F 04/12 17:28
→ pojohn:王家自己拆光當停車場行嗎?18F 04/12 17:28
→ ming0630:學者學生說的就是真理,與真理敵對的就是邪惡20F 04/12 17:29
→ nwomute:反正只有王家是人啊 其他住戶呢?21F 04/12 17:29
→ innominate:建築線就是政府用來壓迫台灣人民的惡法,違憲!22F 04/12 17:29
推 charmania:p大,那車子要王家父子用扛的扛進去嗎?23F 04/12 17:29
→ puec2:停車場 車子用飛的進去嗎24F 04/12 17:29
→ NCmuhaha:北市府不理營建署就是要拆阿~25F 04/12 17:30
→ innominate:依照八卦版鄉民的創造力,可以蓋一條橋跨過去停車26F 04/12 17:30
→ pojohn:停玩具車你管得著嗎?28F 04/12 17:30
→ pojohn:管很大..你住海邊啊..31F 04/12 17:30
噓 sdemon:必要做法就繼續做吧,看郝聾兵敢不敢32F 04/12 17:31
→ rezero:現在拿多年後可能怎樣來強拆合理嗎?33F 04/12 17:31
推 domejo:有趣的是立法委員罵得要死....不會修法嗎?34F 04/12 17:31
→ PECVD:鄉民都覺得依法行政才是正途啊 ... 哪天被賣了都不知道 ...36F 04/12 17:31
推 ming0630:真的,某國就是要發展核武,其他國家管得著嗎?37F 04/12 17:31
→ joe2:管的着阿 公共危險罪39F 04/12 17:31
→ pojohn:停玩具車會危害鄰居嗎..用煙火比喻失敗..40F 04/12 17:32
→ pojohn:就用什麼都不停 空在那裡 別人管得著嗎..42F 04/12 17:32
→ innominate:公共危險罪侵犯到我神聖的財產權!!!違憲!!!43F 04/12 17:32
→ innominate:危害到鄰居? 王家現在開始考慮鄰居啦? 科科45F 04/12 17:33
→ PECVD:哇 ~ 建商都更是公共利益啊 ~~~46F 04/12 17:33
→ PECVD:八卦版什麼時候有清楚過的一天 ?48F 04/12 17:33
→ puec2:沒辦法 一直會有人跳針同樣的點。51F 04/12 17:34
→ puec2:其實可以理解 早期加入共產黨被國民黨抓的。53F 04/12 17:35
→ PECVD:他會說依法行政 ... 哈哈~54F 04/12 17:35
→ PECVD:看過不知道幾次了 ...56F 04/12 17:35
→ puec2:到死都不認為自己有錯 還覺得自己只是加入而已57F 04/12 17:35
→ PECVD:啊你就是依法行政咩 ..58F 04/12 17:35
→ innominate:生產爆竹要拆也是按照法律,而不是因為你爽拆就拆60F 04/12 17:36
噓 gmooshan:這些國民黨黨員住戶說的話可以信 中華民國都統治世界了61F 04/12 17:36
→ puec2:反正只是硬凹自己是對的就好了。都更什麼的對這些人來說
其實一點都不重要。62F 04/12 17:36
→ kenichisun: 我是贊成 讓王家放到變危樓 在強拆 然後沒建築線64F 04/12 17:37
→ PECVD:都更很重要啊 ? 挖哈哈哈 ~65F 04/12 17:37
噓 lisy1991516:大家都知道政府跟建商都合法 一切依法行政 只是不正義66F 04/12 17:37
→ puec2:依法律規定 這樣是瀆職 到時候王家也會提告。68F 04/12 17:37
→ innominate:都更是不太重要啦,來個大地震讓大自然來幫你都更吧69F 04/12 17:38
→ PECVD:給誰都更似乎不需要其他人操心吧 ?
非得給建商都更才行 ?
建商都更才是公共利益 ?70F 04/12 17:38
→ ming0630:反正某人就是覺得我得事情別人不要管,不想參加公眾行動74F 04/12 17:40
→ puec2:垮掉也會有人不願意重建的。75F 04/12 17:40
→ PECVD:哈哈 ~ 你操這心幹嘛 ?76F 04/12 17:40
→ puec2:比如王家在萬華還有房子,士林垮掉他們一樣老神在在
同樣的戲碼會再演一次。80F 04/12 17:41
→ PECVD:咦 .. 現在連別人的想法都要質疑了嗎 ? 公海到了嗎 ?83F 04/12 17:41
→ PECVD:嘖嘖嘖 ...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為了公共利益去都更自己的臉85F 04/12 17:42
→ PECVD:不好意思啊 ... 立個法說你不願意也就是願意 ...88F 04/12 17:43
→ PECVD:還給你適當報酬 ? 怎麼可能啊 ~91F 04/12 17:43
→ innominate:連權利變換的規則都沒搞懂就上來學人家討論都更?92F 04/12 17:43
→ PECVD:哈哈 ~ 有人以為錢就是一切啊 ~~~94F 04/12 17:44
→ innominate:多數決也是按照權利變換的規則在換的,拜託去做點功課有人不做功課就在腦補王家是甚麼都沒拿到95F 04/12 17:44
→ PECVD:喔 ~ 立個法說你該都更你的臉就該都更啦 !
權利變換 ? 口香糖給你 !98F 04/12 17:44
→ innominate:你先搞清楚都更條例吧,以為建商可以隨便調整喔...100F 04/12 17:45
→ ming0630:有些人就是覺得多數決可以無限上綱到取你性命101F 04/12 17:45
→ PECVD:不要口香糖 ? 那只好直接都更了 ....102F 04/12 17:45
→ innominate:趕快去做功課了解都更,不要再上來丟人現眼了103F 04/12 17:45
推 askey:推104F 04/12 17:45
→ PECVD:順便找好冰冰直接都更 ... 哈哈 ~105F 04/12 17:45
→ ming0630:我不知道這些人從小到大成長過程中歷經了無數多數決為什106F 04/12 17:46
→ PECVD:趕快去了解一下生命什麼東西重要 , 不要再上來丟人現眼啦!107F 04/12 17:46
→ innominate:有人以為多數決就直接腦補把你家財產搶走...lol108F 04/12 17:46
→ PECVD:有人不知道多數決就可以直接都更你 ...
的臉 ~ 哈哈 ~111F 04/12 17:47
推 kuter:只會講別人鍵盤XX的也挺可笑 鍵盤虛文就很屌 ?113F 04/12 17:47
→ PECVD:是啊 ... 當自己跳著講的時候, 別人都是跳針啊 !114F 04/12 17:47
→ innominate:那你快來都更我的臉,快來
你這麼行趕快去立法,拜託115F 04/12 17:48
→ ming0630:是阿,某人要不要現在在板上開一個投票都更他的臉,然後117F 04/12 17:49
→ PECVD:等不及了是不是啊 ? 樓上 ?118F 04/12 17:49
→ PECVD:樓樓上 ... XD
糟糕 ... XD120F 04/12 17:49
→ PECVD:我來就好 ... (亮刀)123F 04/12 17:50
→ PECVD:哈哈 ~ 你敗了 !125F 04/12 17:51
→ PECVD:沒什麼好說了 ~127F 04/12 17:52
→ PECVD:南無阿彌佗佛 ~ 善哉善哉 ~129F 04/12 17:53
推 Istari:幹 法官是神 我們連討論都不能討論 法律人腦袋壞掉131F 04/12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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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24 windcanbl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