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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olisten (molisten)
標題 通姦罪-只剩穆斯林與台灣 ...(潮流就是"好"嗎?)
時間 2015年02月27日 Fri. PM 02:59:28


https://tw.news.yahoo.com/通姦罪-只剩穆斯林與台灣-002210056.html

自由時報 – 2015年2月27日 上午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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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炳宏、項程鎮、張筱笛、楊國文/台北報導〕南韓憲法法院裁定通姦罪責化法條違憲,我國多數法界與婦團意見,認為台灣也應該儘快將通姦除罪化,法務部過去一直以無社會共識為藉口,事實上除罪化早已是世界趨勢,不該再有任何推託藉口。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指出,通姦罪早該廢除,夫妻感情的事本來就不能用法律解決。長期關注婦權議題的岳珍律師指出,通姦除罪化是世界趨勢,目前僅剩下我國與信奉伊斯蘭教等國家有通姦罪,中國則規定不得與軍人配偶通姦。
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昨天回應,法務部前年做過民意調查,有七成多民眾認為刑法通姦罪不必廢除,而目前通姦罪對不同性別未有差別處罰待遇,未違反平等原則。
司法院官員指出,大法官會議於九十一年底,針對通姦罪做出釋字第五五四號的合憲解釋,解釋文指各國國情不同,為維持婚姻和家庭制度,及社會生活秩序,通姦罪未逾越立法形成自由的空間;釋字第五五四號解釋出爐後,至今尚無人再聲請釋憲。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秀怡表示,過去二十年,婦團倡議通姦除罪化時,就提到通姦應是個人道德懲治,不該用國家權力處罰,過去在談廢除刑法通姦罪時,法務部以韓國仍保有這項罪刑為由,未積極推動,現在韓國廢除,國內更應該要趕快跟進修法。
林秀怡說,刑法所訂通姦罪違反國際公約,不利於女性的性別平等,過去法務部一直以無社會共識為藉口,現在既然國際多認為違反憲法保障人民權益的精神,就應盡速廢除,不該再有任何推託藉口。



molisten: ...潮流就是"好"嗎? "不利於女性的性別平等"??? 通姦罪又不是只規範女性,男性亦要遵守不是嗎? 若心中懂得守德,只道婚姻不是兒戲,婚前婚後都知曉包容對方,共同成長,以培育下一代為己任,道德,感情並重,通姦罪與之有干嗎?結婚不只是情感也是信義,通姦罪是一道防線,與其論其存癈不如多談男、女守份和建全家庭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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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olisten 時間: 2015-02-27 14:59:28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4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212 
( ̄︿ ̄)p tkgw, civiliza, maegusa 說瞎!
1樓 時間: 2015-02-27 15:28:46 (台灣)
  02-27 15:28 TW
韓國通姦除罪化,保險套股股票大漲
2樓 時間: 2015-02-27 15:37:30 (台灣)
  02-27 15:37 TW
你有看內文嗎?人家就說了這屬於道德私德部分不應用刑法懲治
3樓 時間: 2015-02-27 15:38:16 (台灣)
  02-27 15:38 TW
實際上偷吃哪會怕被告通姦罪 而且有些小三根本不知道男方有老婆
4樓 時間: 2015-02-27 15:39:44 (台灣)
  02-27 15:39 TW
而且外國只是將這部分依然有民法來解決 離婚後用贍養費之類賠償事宜
5樓 時間: 2015-02-27 15:40:27 (台灣)
  02-27 15:40 TW
所以這不是潮流的問題 而是這樣的法律本來就於事無補
6樓 時間: 2015-02-27 15:43:23 (台灣)
  02-27 15:43 TW
其實你註解的沒錯婚姻搞到要''最後防線''來遏止你出軌實在非常可悲
7樓 時間: 2015-02-27 15:44:31 (台灣)
  02-27 15:44 TW
況且真的要拿法律來遏止人出軌乾脆立法偷吃者要亂石打死才有用吧
8樓 時間: 2015-02-27 16:07:41 (台灣)
+1 02-27 16:07 TW
除罪化不代表合法化 只是交由民事訴訟解決
而通姦的認定也是有爭議的 像口交在刑法上就不算通姦 傳統規範要性器官結合
新聞也報過有判決說是 也有說不是的爭議 最後還是要藉由民事訴訟才有罰
不過用民事訴訟定罪的話 還需要解決如何讓罰金提高 並規定不應該由夫妻共同財產支出 不然伴侶付錢幫第三者 根本也沒啥處罰效果
9樓 時間: 2015-02-27 17:35:46 (台灣)
  02-27 17:35 TW
就算有罪吧 想吃的還是會偷吃...
10樓 時間: 2015-02-28 00:15:59 (台灣)
  02-28 00:15 TW
潮流不一定就是好
但是你並沒有講出它之所以成為潮流的原因
講得出來是第一步
嘗試去反駁是第二步
你兩步都沒有
連論說文都稱不上
11樓 時間: 2015-02-28 09:17:12 (台灣)
-1 02-28 09:17 TW
···
豬油又在做假新聞了,美國還有許多洲通姦罪,老實說,在台灣通姦,也很輕,大多是用來提民事求償的手段,因為有刑事的調查,可用動用刑事的很多資源如調通聯或相關記錄,而且刑事的調查認定也常常用來做為民事求償及親子的扶養權的依據,如果是單純民事那就只能全部靠自已了,也不能叫警察破門抓姦在床,搞不好自已反而還會觸犯防礙秘密的刑法。廢除通姦罪,對偷吃的人,可是一項利多。
12樓 時間: 2015-02-28 09:19:58 (台灣)
-1 02-28 09:19 TW
···
通姦除罪化,真好,以後外面偷吃,就不怕被破門抓姦在床了。警察也輕鬆,以後這種案子,不用再理會了。
13樓 時間: 2015-02-28 10:30:42 (台灣)
  02-28 10:30 TW
普遍的「死刑會減少犯罪率」的論點
兩者早已被證實為無關了
通姦罪一直都是報復的工具
並無事先預防的效果
14樓 時間: 2015-12-15 17:53:08 (台灣)
  12-15 17:53 TW
···
那幹嘛要結婚,結婚就是法律行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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