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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uod (重點呢?)
標題 Re: [FB] 不禮貌鄉民團 民進黨修勞基法忘了改罰則
時間 2018-01-15 Mon. 10:53:24


前情提要
就別期待那些既得利益者真的會為了人民做點事。如果"複製貼上"能夠讓公務員每年就任不受影響,何必這麼認真呢?反正對於資金來源,或者公務員工作內容絲毫不受影響。這樣就好啦。畢竟法條只是原則,充滿了自由心證與彈性。有沒有訂都沒差。

本文
國家應該要照顧的是全體國民,維持社會共同價值
今天有個社會共同價值就是,努力工作的人可以得到努力的代價。但是我們社會有這價值嗎?
努力工作的人希望得到甚麼代價?
1.能夠安身立命的空間(空間)
2.能夠不受挨餓與飢渴的伙食(餐飲)
3.能夠工作到退休,不會中途被謀害(安全)
4.能夠照顧上有老下有小的彈性假期(家庭)
5.能夠明天再來持續不間段的工作權利(安定)


而那些開豪車住豪宅,其實只是追求的夢想
目前能夠達到這些夢想的人有
1.長輩傳承下來的
2.偷拐搶騙
3.極度沒有良心的經營
4.掌握特殊權力喬出來的
5.除了每天認真上班以外的條件,建構出來的獲益(如老鼠會)。

本來就不是應有的共同價值

包含公務員軍警消勞農商,建立一個共同的價值很難嗎?
凡是受雇於他人,皆享有勞動保障很難嗎?
1.皆享有周休二日很難嗎?
2.皆享有工時誠實打卡很難嗎?(外勤可以以地理位置與案件處理當工時)
3.皆享有包含居住空間的最低基本薪資很難嗎?
4.皆享有除了緊急狀況以外(如戰爭、天災、等大型災害以外),能夠做到退休很難嗎?
5.皆享有相同的退休制度,保證退休後享有醫療、不挨餓、安寧養護等條件很難嗎?


難道,勞工不是國民嗎?

社會上沒有福利國家,可以真得透過國家級投資,讓國民永不工作,還可以維持國家經濟的。別在做夢了。
讓所有就職人員,符合每天工作8小時,周休2日,除此以外的加班,都算不法,除非就職人員持有就任單位超過百分之一的股份,透過股利當唯一加班費,簡單說,當公司面臨存亡時,才應該由股東開會決議存亡,或同時為股東的員工,自願留下加班完成這些任務。這樣才有條件,跟資方平等對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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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uod 時間: 2018-01-15 10:53:24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688 
1樓 時間: 2018-01-15 11:59:46 (台灣)
  01-15 11:59 TW
這些我們都知道啊~但實際上最簡單、快速只有投票權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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