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3年12月07日
台北市某國中的學生家長,在報紙上買下半版廣告,刊登一封給郝龍斌市長的陳情書,內容­控訴就讀8年級的女兒在學校遭到同學言語霸凌,出言恐嚇辱罵,讓她身心受到極大壓力,­對方家長卻不願意道歉,還要他們拿出證據,不想在忍氣吞聲就刊登到報紙上,還公開疑似­霸凌學生的姓名,但這樣做可能已經違反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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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ott 時間: 2013-12-08 13:49:20
※ 編輯: ott 時間: 2013-12-10 15: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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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3-12-08 14:33:06 (台灣)
  12-08 14:33 TW
討厭霸凌
2樓 時間: 2013-12-08 15:10:46 (台灣)
  12-08 15:10 TW
這樣做,就解決了小朋友言語霸凌問題?還是又製造更多的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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